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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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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凱曼,我的凱曼此時無人傾聽你正好可以高唱自我之歌如同一隻飛鳥,並非因為疆域或者主導權而是擴展自身讓某些事物,從無中生有史丹.萊絲,<德州套房>直到這個恐怖的夜晚降臨,先前他總是開自己一個小玩笑:他不知道自己是何許人也,也不知道來自何方,但他知道自己所愛悅之物。而他所愛的東西總是環繞四周:角落綻放的花朵、透著銀河天光的鋼鐵大廈、在腳邊生長的雜草野樹,以及金屬與塑膠所塑造的物品玩具、電腦、電話,照單全收。他喜歡駕馭這些東西,然後將它們碎成細小的碎球狀物,趁沒人在場的時候往窗戶的玻璃扔過去。

他也喜歡鋼琴樂曲、電影,以及在某些書上念來的詩。

他更喜歡燃燒著汽油猶若燈柱的汽車,以及運用科學定律在天上翱翔的飛機。

當飛機經過時,他總是停住腳步,傾聽機上人們的談。

駕車也是無比的愉悅。他曾經開著賓士連夜飛車,從羅馬飄到佛羅倫斯再到威尼斯。他也喜愛電視,尤其是那個電器的作程序。有電視陪伴著你、在閃爍的螢幕上出現一大堆濃妝豔抹的臉容,真是令人安啊。

他喜歡各種形式的音樂,搖滾樂亦然,當血鬼黎斯特唱著<女侯爵的鎮魂曲>,他並不大在意歌詞,只想隨著陰鬱的鼓擊與旋律起舞。

他喜歡那個在深夜鑽入城市深處的黃機器,上面爬滿了人;他也喜歡倫敦的雙層巴土,以及那些聰明的居民。

他喜歡在黃昏時分漫遊在大馬士革,而在偶一間現的記憶斷片當中,瞥見遠古的羅馬、希臘、波斯、埃及等地。

他喜歡圖書館,在其中可以找到氣味芬芳的書本、刊載古代巨山的照片。他隨身攜帶著新興城市的照片,有時拿來與記憶中的古老城市相對照。在他內心的羅馬圖像,穿著背心與涼鞋的古代羅馬人就被擺在合田代的羅馬背景之上。

還有許多地熱愛的事物:巴爾托克的小提琴,‮夜午‬時分從教堂出來、穿著雪白洋裝的小女孩。

當然,他更熱愛獵物們的血。不用說,那是小笑話的一部分。死亡對他而言並不可笑,他沈靜地追逐獵物,不想結識他們。只要有人類想與他攀談,他馬上逃之夭夭。如果與這些甜美可人的生物聊天,然後又奪取他們的血漿髓,這並不是恰當的行為舉上。他餵食自己的方式相當暴烈,其實早就不需要向維生,但他渴望這種體。這等求以無比的純粹聲勢宰制著他,並非出於口渴。一夜的時光,他可以飲用叄、四個人的份量。

但他十分肯定,自己以前是人類。他曾經漫步於陽光之下,雖然早就不這麼做。他想像過自己坐在一張木桌前方,以刀子切開一顆成孰的桃。他知曉眼前美麗水果的滋味,也知道麵包與啤酒的味道。他還知道金黃的陽光照在無邊沙地的景觀。『躺在地上,好好享受白天。』以往有人這麼告訴他,那是他還活著的最後一天嗎?歇息吧,不久後國王與王后將召集宮廷眾人,可怖的事情將會發生…

怛他並不真的記得這些。

他只是隱約知道,直到那一夜…

就連他聽到血鬼黎斯特的時候,也是渾然未知。那家夥只是滿引他,假扮成血一族的搖滾歌手。他看上去的確不太像人,但那就是電視的本領。在那昭昭奪目的搖滾樂世界,許多人看上去都不太像人。然而在黎斯特的歌聲中,飽含著人類的七情六慾。

不只是情緒,還有特定的野心。血鬼黎斯特想要變成英雄,他唱出自己的心聲:『讓我光輝奪目,我是惡的象徵。如果我真是那個象徵,那我便超凡成聖。』真是人,唯有人類才會以這種弔詭來思考。他自己也明白,因為他曾經是個人類。

如今他的確擁有超自然的理解力,能夠一眼望穿機械運作的法則,以及輕易通曉萬事的能耐:那是人類難以望其項背的力量。哎呀。再也沒有什麼足以讓他驚異之事,無論是量子力學、進化法則、畢卡索的畫作,或是讓小孩免疫於某些一疾病的基因控術。彷彿早在他記得身處此地之前,他就通曉這些事物,早先於他說出:『我思索,故我存在。』不過,撇開這些不論,他還是擁有人類的思考觀點,無庸置疑。以某種令人駭異的準度,他能夠應到他人的苦痛,知曉何謂愛戀或寂寞。唉,沒錯,那是他最明白的情愫,這也是他在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中明確應到的東西,無須看歌詞就可以掌握。

另一件相關之事:愈多的血,就愈發人模人樣。

當他首度現世時,看上去完全不成人形。當時的他是一具齷齪的骸骨,茫然行走於通往雅典的公路上。他寶石紅的血脈浮凸於骨骼之間,周身封鎖於緊繃無比的白肌膚。他的模樣嚇壞眾生,車輛四處逃逸;從他讀取到的意念,他知道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德到相當抱歉啊。

在雅典,他套上一身配有塑膠鈕釦的羊大衣,戴上手套,以及蓋住整隻腳丫子的現代鞋子。他以布條矇住五官,只出眼窩與嘴,以灰帽子遮掩骯髒的黑長髮。

人們還是不免望他幾眼,但起碼無人尖叫逃竄。傍晚時分、當他在奧瑪尼斯廣場晃盪時,沒有誰會多瞧他一眼。這座古老的城市還是如此發,如同古老的世代、學子從世界的各個隅位奔赴前來攻讀哲學或藝術。只要他抬頭,就可望兒神殿的容姿,雖然如今已成為一片廢墟。

希臘人向來都是個美妙的民族,生溫柔可親,雖然經過世代的土耳其混血,如今他們的髮與膚更為深暗。他們毫不介意他的怪誕打扮,而當他以柔軟的腔調努力模仿他們的語言時,他們更是愛慕他。私底下當他打量自己的時候,他注意到血逐漸萌長,觸摸起來如同堅硬的岩石,不過好歹總是在變化當中。終於有一夜,他解開包裡的布條,看到一張酷似人類的面容。嗯,這就是他以前的樣貌吧?

的大眼睛,眼窩周圍有一些一細微的紋路,一張善於微笑的嘴,直的鼻樑,而他最愛自己那漆黑筆直的睫,一讓他的表情看上去開朗無比,充滿驚喜與信任。沒錯,這是一張相當完美的年輕男面孔。

從此,他穿著現代化的襯衫與長褲,坦還是得小心強光照,因為他大白也大光滑。

被詢問時,他說自己的名字是凱曼。可是,他不曉得是怎麼獲知這個名字從前他曾經被喚做班傑明,以及其他某些名字。但是,凱曼是他第一個也是最私秘的名字,永志難忘的銘記。他能夠想起意味著『凱曼』的兩種圖相,但不知道自己從何得知這些象徵符碼。

他的力量最讓他自己驚奇:能夠穿牆而過,舉起一輛車子再扔向前方。不過,他自己卻相當輕盈。有一回他拿刀切入自己的手,到奇異的況味,血飛濺四處,不過傷迅速收攏,後來他還得再切問傷口才能夠把刀子拔出來。

他也能夠爬上任何地方,彷彿重力再也無法駕馭他。有一夜他爬上城中心的一棟摩天大樓,柔和地往下飛去,輕柔地降落於底下的街道。

真是美妙的滋味,他也知道自己足以跨越漫長的距離,只要有膽去做。他知道自己曾經如此做過,飛翔於雲端之上。

他還有許多特異功能呢。每天傍晚一醒過來,他就聽到全世界的聲音,位於希臘、英國、羅馬尼亞、印度等地的聲音一起朝他湧來。他聽見笑語喧譁、低聲啜泣,或是痛苦的呻。假如他屏除雜念,甚至聽得到人們的思想波動:那是令他恐懼的、充滿狂野唸的脈動。他不曉得這些聲音從何處而來,如同彼此互通;這就像是他是聆聽著祈禱的上帝一般。

偶爾也會有不朽者的聲音傳來,如同他一樣的存在者在某處思考著、受著,或者傳送警訊?從遠方傳來他同類的銀聲波,非常不同於人類的呼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