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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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等接收者的能力傷害到他,喚回過往的猙獰記憶:有一段漫長無比的時,他被囚於黑暗中,唯有聲音陪伴著地。他到慌亂無比,應該不記得這些了啊,有些事情最好永遠被遺忘,例如被燒焦、被囚的種種。記得這些只會帶來無止境的哭泣。
沒錯,他是有許多傷痛的過往,在這世上他曾有過許多名字,但總是帶著類似的樂觀情。他是個驛動的魂魄?不,他確定自己總是隨著這副軀體行走,如此輕盈而強健的身體。
他無奈地隔絕那些聲音。事實上,他想起某個蒼老的戒語:如果你不學習關閉那些聲音,他們遲早會把你瘋。對他而言,那簡直易如反掌,只要眨眨眼就可以隔絕所有的噪音。其實要真正傾聽也疋要留神的,那些音就像是惹厭的噪音一般。
此際的歡愉等候著他,要偵測周圍人們的心思真是太容易,只要他專注觀測一段時間。在羅馬的時候,總是充滿優攘,不過他喜愛羅馬那些漆上赭紅與深綠的房屋,在大道上亡命細車,漫步於幾內託的道路”直到撞上一個可以來段水姻緣的女子為上。
他也喜愛當代的聰明人們。他們還是人類,但卻博聞強記。某個印度的統治者被暗殺了,不到一小時內,全世界的人們都知道這件事。所有關於災難、發明、醫學奇蹟的紀錄,任何一個普通人也朗朗上口。人們遊走於現實與幻境之間,勞工與身的電影女王談戀愛,富豪戴上紙做的珠寶,窮人購買鑽石,而公主殿下衣著襤褸地前往香榭麗舍大道。
他真希望自己還是個人類。畢竟,他以前不就是嗎?其他的同類又是如河?他們不是首代血族的成一,他很肯定。首代的血族無法以心靈相互通訊。不過,首代血族又是啥鬼東西?他不記得這些了!他到些許慌亂,不願再回想下去。他在筆記本寫詩,以某種現代的單純格調,但他知道那是他許久以前就習得的調。
他漫無目的地遊蕩於歐洲與小亞細亞之間。有時用行走的,有時他會閉上眼睛,讓自己移動到某個特定的地點。他倒許多和他往的人們,白天一到,就任意睡在幽暗的隱密之地。陽光已經傷害不到他,但他還是無法在白晝活動,只要一看到天光,他就會自動閉上眼睛。沈睡之前,他聽見其他飲血者的哀痛呼號,然後便是一片空無。醒來之後,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解讀古老的星辰方位。
他開始比較敢放膽飛行。就在伊斯坦堡的外圍,他像一顆飛彈般地出天際,翻騰於九天雲霄,自在地歡笑著,最後在白重旦之前降落於維也納。他飛行得無比快速,沒有人看得到他。況且,若被那些疑竇的眼神包圍,他才不會試用這些新鮮伎倆呢!
他還有另一個有趣的能力:幽體出遊。嗯,不算是真正的遨遊天外,但是他可以送出自己的念波,也能夠『目睹』千里之外的景觀。有時候躺著躺著,他會突然想要看看某個遙遠的地方,然後他就在剎那間到達那兒。有些人類也辦得到,無論是在夢境時幽體位移,或在清醒時神魂出竅。有時候他會行經那些靈魂正在行旅的身體,但他看不到靈魂的所在。他無法看到鬼魂、或任何靈體。
然而他知道這些一事物的存在,必然如此。
古老的意識侵入他的體內,他知曉到當他還是個人類男子時,曾在神殿服用下祭司授與的強力藥,得以幽體出遊,進入火焚之域。當祭司召喚他回到身軀時,他到相當不情願,當時他正與所愛的死者在一起;但他明白自己非得回去不可。
沒錯,當時他確實是個人類。他記得當自己躺在那塵埃覆蓋的房間、被給予那藥的時候,膛上冒出的汗水的受。害怕莫名,但他必須度過那個試煉。
也許現狀的確比較好,能夠同時以身軀與靈魂飛行。
他無法記起,為何他自己變成如今這等形狀:飲血為生,擁有如此的異能。他因此到無比痛苦。
在巴黎,他跑去看許多『血鬼電影』,參詳其中的正確與謬誤資訊。雖然大多數都愚蠢得很,怛卻是悉的說法,血鬼黎斯特顯然就是從這些古老的黑白電影中取得斗篷式服裝的靈,大多數的『夜行生物』都穿著類似的服飾:黑斗篷、漿的白襯衫、緻的黑燕尾外套、黑長褲。
當然都是一派胡言,但他因此到告。畢竟這些都是血鬼,語音輕柔如詩、言笑間口啜生靈血的族類。
他還購買血鬼漫畫,剪下某些畫面:類似血鬼黎斯特的那種美麗男血鬼。也許他該找個機會來試試這種衣著打扮,那會是種安,使他覺到自己隸屬於某種結構即使那並不真正存在。
在夜午的倫敦街頭,他在一家燈光幽暗的店面找到這些服飾:外套與長褲、皮製的鞋子、黑天鵝絨大衣配著雪白的絲緞,長及曳地,真是太了。
他在鏡前盼顧自得,血範黎斯特一定慕死他了,而巨他凱曼可是貨真價實的血鬼呢!他首次梳理自己的黑長髮,並在玻璃櫃中找到香水,為這個華麗的夜晚打點自己。他甚至還找到耳環與金手煉。
他現在可光鮮亮麗得很,如同以往的時代。就在夜午的倫敦街頭,人們對他垂涎叄尺。這樣打扮真是大對了,他邊走邊舞動、鞠躬、眨眼,而他的追隨者一直跟著他。即便是在他血的時候,他的獵物也以瞭解的眼神望著他。他會如同血鬼黎斯特在電視上表演的那樣,俯身向一刖,溫柔地取喉頭的血,再了結獵物的生命。
當然那是個玩笑,其中有某種可怕的瑣碎成份。那些玩鬧無關於身為血充這麼個黑暗深沈的秘辛,無關於他問或記起的某些靈光片羽。不過,能夠暫時充當『某人』或『某物』,至少是有趣的。
沒錯,那須臾的時光如此鮮美,而它稍縱即逝。畢竟他終究會遺忘,不是嗎?如此優美夜晚的細節也終於會自他的腦海消逝;在某個更復雜艱難的未來,他又會失去一切,只記得自己的名字。
最後,他回到故鄉般的雅典。
他手握一截蠟燭,遊逛著夜間的博物館:墳場。那些雕刻著形體的碑碣總讓他汶然泣,例如那個死去的女子,手伸向被她丈夫抱著的嬰兒。某些名字迴到他的耳際,彷彿有人對他憲牽低語:回到埃及吧,你就會記起來。他才不要呢,若要遺忘記是發瘋,不免為時過早。他還是在雅典,不時逛逛神殿底下的墓地。不用在意附近的通,橫豎這要是最美的地方,而且它屬於死者。
他為自己的血鬼服飾買了一個衣櫃,甚至添購一具棺材,不過他不喜歡躺進裡面,那東西並不照著人體的曲線打進,上面也沒有面孔的浮雕與文字,好守護沈睡的靈魂。一點都不適當,像個裝寶石的盒子。不過,既然身為一個血鬼,他總該有副棺材來找找樂子。來到他公寓的人類愛死這副棺材,他以加血的美酒款待他們,朗誦詩篇如,唱著奇異語言的歌曲。他們也相當熱愛這些。有時候他也為這些好心的人類唸誦自己的詩篇,而棺材正好為這個空無一物的公寓提供坐臥之地。
逐漸地,那個美國搖滾樂手、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一開始讓他不安。那些愚蠢的老電影也不再有趣,但是血鬼黎斯特真正讓他到困擾。會有哪個血鬼渴望純潔與勇氣呢?那些歌曲的腔調是如此地哀愁。
血一族…有時候他會在天光乍滅的地板上醒過來,餘悸猶存於那個沈重的惡夢;在其中,某些生命輾轉呻。是否他正追隨著那兩個遭受巨大不義的紅髮美人的夜間行路?當他們剪斷她的舌頭,那個夢中的紅髮女子從士兵的手中奪回自己的舌頭,將它吃下去,她的勇氣鎮懾每個人噢,不要回顧這些事!
他的臉頰生痛,彷彿痛哭失聲過,或者焦慮不堪。他讓自己慢慢鬆弛下來,看著燈光或花朵,不要想這些事。沒事,雅典城充斥著無數灰泥建築物,山頂上的雅典娜神殿無視於煙塵繚繞的空氣,一逕往下俯藍眾生。傍晚時刻,成千上萬的下班人群竄動於電梯與地下鐵之間,席坦崗瑪廣場到處都是醉漢,擠滿販售報章雜誌的小童。他再也不聽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也不光顧播放這些音樂的美式舞廳,遠離愛好此類音樂的學生。
某一夜,在帕拉卡的中心區,他看到幾個血鬼出現於燈光刺眼、酒館嘈雜的區域。他的心跳少了幾拍,孤寂與恐懼湧上心頭,使他幾乎失聲。他躑躅於電子音樂高聲喧譁的舞廳,仔細觀察那幾個血鬼夾在觀光客之間,無知於他近在咫尺。
兩男一女,全都穿著黑的絲制服飾,女血鬼的腳踝艱難地蹬著高跟鞋。他們全戴著銀墨鏡,彼此呢喃低語,不時爆出笑聲;妝點著珠寶與香水,他們盡情招搖著非自然的肌膚與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