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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卿來皆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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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餵了他半碗雞湯,又將一個雞腿送到他手裏,自己接着説下去:“我知道,這都是我自己做美夢,納蘭怎麼會喜歡上我?她喜歡的一定是你這樣的人。”秋鴻的雞腿吃不下去了。

男人輕輕笑着,説:“吃吧,不會有毒的。我知道她喜歡你,不然也不會帶着你來,你傷得很重,我想你一定是為了保護她而受傷的。我知道自己遠遠比不上你,你能在很危險的時候保護她,而我卻沒有這個力量,還要受她的保護。”秋鴻突然覺得這個男人非常可笑,很有些女人氣,可能他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讀書人吧,書呆子!

男人當然不知他心裏所想的,還自顧自的説下去:“她説你的眼睛受了傷,一時不能見光,所以讓我把你的眼睛縫起來,等到再過四五天,就可以為你拆線了。到時候你就能看東西了。”秋鴻的嘴停住,他心裏幾乎要大笑起來:真是個頑固不化的女人。

他現在明白納蘭的意思了,這個女人雖然是個又啞又瞎的殘廢,但卻是那麼要強,絕不受別人一點好處,也不肯接受別人對她的施捨。她寧可得罪人,也不有求於人。

男人將一碗雞湯全送進他嘴裏之後,好像顯得很高興的樣子,説:“現在你的臉好多了,我看過不了幾天,你一定生龍活虎,活蹦亂跳,你們練武的人,身體真是好得很。”聽着他興奮的語氣,秋鴻也淡淡一笑,他也有點奇怪,在這個人面前,他好像一點脾氣也發作不出來似的。這個男人好像天生就有一種力量,使你沒辦法對他生氣。秋鴻不很好奇,他真想現在就看一看這個男人的樣子,是不是真的一副書呆子模樣。

琴聲還在響着,聽起來好像並不算太遠,就在這屋子左近。秋鴻凝神的聽了一陣,忽然道:“她的琴是跟誰學的?”男人笑了笑,説:“這可就不知道了,納蘭十三歲就離開了家,那時她並不會彈琴,這本事肯定是她後來學的吧。”秋鴻哦了一聲,説道:“這麼多年來,她一直沒有回來看過你?”男人道:“沒有。可是我知道,她一定會回來的。”秋鴻道:“可你説納蘭並不承認你是她丈夫,她便回來了,你能留住她麼?”男人沒有回答,過了一陣子,才説:“她是個很有本事的人,我並不想留住她,只要能看到她,我就心滿意足了,更何況現在她還很需要我,這就更讓我覺到快樂。從來沒有人需要我做什麼,我也一直以為自己幫不了別人,但現在看起來,並不是這樣。”他説得非常誠懇,秋鴻聽得出來,每一個字都是從這個男人內心發出來的,他突然覺得這個男人是那樣的平淡,平淡的讓人崇敬,讓人仰視。

面對着一個自以為是自己子情人的男人,他居然能這麼平淡,這麼快樂,這個人的心是什麼做成的呢?至少可以肯定,這個人的心裏從不會有仇恨二字。

殺父之仇,奪之恨,本是不共戴天,但這個人居然能看得這樣淡然,還為自己能夠照顧這個“奪之人”而覺到快樂,秋鴻覺得面前站立的男人如果不是一個白痴,那絕對就是一個聖人。

他突然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慾望,真想現在就看一看這個男人的樣子。

但是他並沒有説出口,多年的江湖歷練使得他有了一種習慣,從不把自己的想法輕易説出來。但他卻從這個男人口中知道了不少關於納蘭的事情。

納蘭一生下來就是個怪胎,沒有眼睛不會説話的怪胎,但她並沒有自暴自棄,而是爭強好勝,要做一番正常人都做不到的大事情。所以十幾歲時就離家出走,不要任何人照顧,也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會有飛霜谷那一片基業,但人生無常,祝福無定,千辛萬苦才得到手的東西,竟在一夜間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如果不是納蘭有一顆堅強無比的心,早就失去了生的意願。

這一點,他們竟是如此相像。

過後的四天裏,秋鴻就一直躺在牀上,他並沒有恨納蘭,他想要納蘭安心的還完這幾天欠他的人情債。

果然,到了第五天,等到他吃喝完畢,男人坐到他牀頭,摸索着為他把眼皮上的線拆了。秋鴻終於見到了第一絲光線。

他並沒有馬上睜開眼睛,而是習慣了好一陣後,才抬起眼皮。

屋子裏並沒有人,那男人在拆完線後,離開了屋子。

幾天的療養後,秋鴻覺得身體裏的傷好了很多,他走下牀來,拉開門,走出去。

門外已是深秋,葉子不斷從樹上飄落,象徵着一種凋零肅殺的意味,而秋鴻就像是一隻單飛的大雁,失羣失地,更失去了方向。可他知道並不只有他一個人是這種境遇。

納蘭呢?今天怎麼沒有聽到她的琴聲?這幾天來,一直是那種平和舒緩的琴聲伴着他,秋鴻幾乎要習慣了這種生活,但現在她卻不見了。

門外有個人正在坐着看天,天邊一隻孤雁飛過,其聲哀切,秋鴻緩步走到他身後,也看着那隻大雁,突然嘆息一聲,道:“孤雁失羣,命只怕不長了。”這句話他曾經説過,現在不知怎麼又突然説了出來,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更令他想像不到。

這次並沒有暗殺,那個坐着看天的人突然一笑,説:“就算它死掉了,也沒有關係,因為它畢竟是死在了故土,我想它在掉下來的那一刻,心裏也不會有多少悲傷吧,至少它比那些千里奔波為求活命的同伴,要幸運多了。”秋鴻聽得心裏一驚,這種吃驚有兩個原因,一是這種非常樂觀的心態是他從沒有過的,另外一種吃驚是來源於説話的人本身,這正是那個照顧他五天的男人。

他為什麼不站起來説話?莫非他站不起來,也是個殘廢?

鴻連忙轉到他的前面,仔細一看時,這種吃驚的覺又增加了幾倍,他看到那個人並沒有坐着,而是一直站着,他的身高只到常人坐着時的高度。

這個人竟是一個侏儒。身長不及三尺的侏儒。

鴻無語半晌,最後才輕咳幾聲,拱手道:“多蒙恩顧,在下不勝,還望恩人將大名見告。山高水長,相見有期,秋某後定當補報。”那個男人皺了皺眉頭,説:“你這番話咬文嚼字的,我聽不大懂。”秋鴻只得道:“敢問高姓大名?”侏儒笑了笑,説:“名字很重要麼?為什麼人們一定要記住某個人的名字呢?就算記住了,也不敢保證以後會不會忘記,就算忘不掉,也不敢保證以後還見不見得到本人,就算見到了本人,也不敢保證還記不記得以前的事,所以不必這麼麻煩吧。”秋鴻被這一番話説得怔在當地,他自負口才不錯,但此時卻不知如何開口。

過了片刻,秋鴻才道:“納蘭呢?”侏儒道:“走了。”説到這裏,他抬起頭盯着秋鴻,説:“你為什麼不去找她?她可是個非常好的女人哩。”他説這話的時候,眼睛裏閃出的竟是一片至誠之,好像在為一個朋友着想的樣子。秋鴻忙咳了幾聲,道:“你可能誤會了,我並不是納蘭的…那個…情人…”侏儒並不吃驚,道:“我知道,你不但不是她的情人,還是…她的仇人。”秋鴻吃了一驚,道:“你什麼時候知道的?”侏儒道:“就是今天,給你拆線的時候,我發現你的眼睛並沒有任何病,她這樣做自有她的目的,但她從不對自己喜歡的人有一點點冒犯,所以你不可能是她的情人。”秋鴻負手對天,道:“不錯,我們本就是冤家對頭,直到現在還沒分出勝負。也許會一直鬥下去的。”侏儒笑了,他抬起一隻小手,指着門外那條小路,説道:“這麼多年來,我每天都站在這個地方,看着那條路,等着納蘭從這條路上走來看我。雖然我從不指望着這個願望實現。對我來説,這並不只是個願望,也是一種樂趣,因為我有期待,如果這種期能成為現實的話,那就不單是樂趣,而是幸福了。幾天前,她真的來了,背上揹着你,那是我一生裏最幸福的時候。”

“現在,她又離開了,我知道她一定是去做她非做不可的事了。我沒有攔她,也不想拖她的腳,那樣的話,我就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若是在別的時候,秋鴻一定會笑得彎下,這個侏儒居然還認為自己是一個真正的男人,可現在,他必須承認,這個高不滿三尺的侏儒,就是一個真正的男子漢。

他的心,遠比任何一個江湖人都剛強,江湖中人認為,男子漢就是兩肋刀全道義,衝冠一怒為紅顏,但他們真正顧全的,卻是自己的臉面。

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高不及三尺的侏儒,竟然有着如此豁達的心,如此樂觀的心緒,秋鴻一時覺得,在這個人面前,自己才是個侏儒。

為什麼很多身材矮小的人,思想都那般高大?

鴻只有離開,他並沒有告訴這個男子漢,納蘭這一去可能永遠也回不來了,他知道這個男人一定還會站在那個地方,天天望着這條路,秋鴻不想打破他的這種樂趣與幸福。

但秋鴻在走的時候,心中的仇恨之氣竟減弱了許多,連他也不知是怎麼回事,那些殺死他兄弟的兄弟,是不是非要死在他手裏才算一個圓滿的結局呢?

他不知道,他的心已開始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