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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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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請教。”

“舍間在東城為將軍衚衕西口路北第二家。”

“那不離大興縣衙門近嗎?”

“對了!”安泰欣然答説。

“往北各一條衚衕就是大興縣。你可一定來。”

“是,是!就這幾天帶舍弟去請安。”

“好説,好説!”安泰將接到手裏的大酒碗轉給曹震。

一入座,曹震就問起扶乩。他只聽説曹雪芹頗好此道,以為必然確信冥冥之中,自有乩仙,不到曹雪芹口答道:“假的!”這就不但曹震,連錦兒也忍不住要質問了“既然是假的,你怎麼一直這玩意呢?”她説:“世界上從沒有明明知道是假的,還當真的一樣,你又不是痴了。”

“好玩兒嘛!”曹雪芹略作回憶,不自覺的破顏而笑“看扶乩的人、或者問世的人受窘,是在時間很好笑的事。”

“好嘛!”錦兒興味盎然的“你到將來聽聽。”

“慢,慢!”曹震此時還沒有聽笑話的心情,向愛搖手説道:“我先跟雪芹談談正經。”所謂“談正經”就是要問明何以見得扶乩是假;如何假法,為什麼要做假?

“要問為什麼作假,原因可多着呢!拿我來説,我扶乩作假是好玩,隨便高興要什麼人降壇。”曹雪芹説:“有一會輪到我扶乩,有人告訴我,來客中有個姓秦的,不信扶乩,存心要來找碴,最好把他攆走。我説‘容易。’到焚符招仙以後,我判了一手降壇詩“飲酒讀書四十年,烏紗頭上有青天。男兒到凌煙閣,第一功名不愛錢。”

“那不是岳飛的詩嗎?”曹震了一句嘴。

“不錯。相傳是他的詩。有人便問:‘尊神是嶽武穆?’我判道:‘然也’。接下來乩筆如狂,卻沒有字;這表示降壇的乩仙在發威,問事的人面如土,趕緊磕頭。我把乩筆停一停又判:“會之後人,何得在此?”大家恍然大悟,主人家趕緊跟姓秦的説好話,把他請了出去。你們想,好玩不好玩?

“曹震聽得哈哈大笑,錦兒卻不明白,怔怔得問説:“這有什麼好笑?”

“有‘會之後人’在座,才會有嶽武穆降壇。”曹震為她解釋“會之就是秦檜的號。在河南姓岳的跟姓秦的是不打道的,那年我跟老太爺起早進京,經過湯陰,親眼看見一個趕車的,聽説車上進京會試的舉子姓秦,無錫人,當時就停車,非讓姓秦的下車不可。後來那姓秦的還中了狀元。”

“原來是你故意搗鬼!”錦兒看着曹雪芹,笑罵了一句:“真缺德。”

“像我這樣還算是好的,有的惡作劇揭人隱私,真能叫人下不了台。”曹雪芹又説:“乩壇人花樣很多。專有一般江湖遊士,裝神鬼,得好為主人家奉為上賓;得不好,混一頓吃喝,早早走路。”曹震將他這段話,一字不遺的都聽了進去;心中尋思,安泰家必定也養着這樣的幾個遊士,而且可想得到的,必是高手,不然不至於會讓理親王如此信。

“怎麼叫得不好?”錦兒問説:“是假讓人拆穿了?”

“對,那些人有個秘本,上面都是些吐吐的話,看起來暗藏玄機,其實是故玄虛。”曹雪芹又説:“那些人的手段,高下就在出不出病,出了病能不能補救。”

“你倒舉個例子,看看是怎麼出了病?”曹雪芹想了一下説:“好!我説個故事你聽。”他説:有一回文友雅集請來一個生客扶乩;乩仙的降壇詩是兩首七絕,第一首是:沉香亭子好天,斗酒題詩可百篇,妃子妙年親捧硯,至今衣染御爐煙。第二首是:滿林楓葉薊門秋,五百年前憶舊遊,偶與瑤池仙子遇,相攜且上酒家樓。

“原來是李謫仙!”乩筆判道:“然也。”

“大仙,”突然有人抗聲説道:“降壇詩與大仙生平行誼,不甚相符,是何緣故?”乩筆又判:“何言不符?”

“第一,”那人屈着手指數“照杜工部‘醉中八仙歌’形容,大仙斗酒詩百篇,不在沉香亭;第二,‘妃子’自然是楊貴妃,馬嵬坡香消玉碎時,已經三十八歲,在沉香亭為大仙捧硯那時,已經不是妙年了;第三,大仙生平足跡未到薊門,怎麼説‘忽憶舊遊’;第四,唐玄宗天寶到現在,也不知五百年。大仙是不是記錯了。”大家一聽駁的有理,都目注乩盤,看李太白如何做答?哪知乩筆停了半天,只判得四個字,用了半句陶淵明的詩:“我醉眠。”扶乩的人卻真如中了酒一般雙頰如火,連耳朵後面都紅了。

“照你説來,都是假的。”錦兒不服氣得問:“莫非就從來沒有應驗過?”

“當然有,這跟測字一樣,偶爾觸機,如有神助,説的話準得很;而且準得離奇,準得意想不到。這也就是扶乩好玩的地方。”

“扶乩怎麼好玩?”監廚回來的翠寶在門外接口。

有了三四分酒意的曹雪芹,談興來了“我講件妙事給你們聽。”他略想一想説:“有個姓陳的翰林——”這姓陳的是翰林院編修,有一天扶乩問前程,乩仙判下一首詩:“風一笑手扶筇,桃李花開潑眼濃,好是尋香雙蛺蝶,粉牆纏過巧相逢。”陳編修猜想了一夜,始終莫測高深,也就丟開了。過了半個月“翰詹大考”定製詹事府少詹事以下,翰林院侍讀學士以下,數年一“大考”題目出自欽命,有翰林院掌院及特簡的大學士、尚書閲卷,高下共分四等,一等超擢;二等內記名,有應升之缺出,提請升補;三等罰俸;四等降調。如果連四等都夠不上,足見文字荒疏,就要“勒令致休”回家吃老米飯去了。

陳編修考在四等,降調知縣。大家説乩仙那首詩的第二句應驗“桃李花開潑眼濃,”是用河陽一縣花的故事—漢置河陽縣在今河南孟縣附近,縣中遍種桃花,而晉朝的美男子潘岳曾坐宰河陽,這兩件是擺在一起,傳為美談,也成了做縣官的一個典故。

新進士朝考,如果不能入翰林,用為部員或知縣;陳編修散館留館,歷時三年,又當了四年編修,不道回頭去當風塵俗吏的知縣,七年辛苦,付之東,失意可想。因而同年紛紛問。到的陳家,門上拄了一支枴杖來應門,一問起來,第一句詩也應驗了。原來主僕的想法不同。陳編修是個窮翰林,聽差長隨,跟着受罪;如果外方做地方官,此輩的生路就來了。尤其是門上稱為“門稿”百姓打官司呈遞狀子,照例要送“門包”最少也需二兩銀子;倘或是富家出了命案,或者與人爭奪田產,或者是關乎婦女名節的風化案子,那張狀子的門包,上百兩也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