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六十八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通判寧州鄧綰,條上時政數十事,又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聖澤。以臣所見寧州觀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觀之,知天下皆然,願勿移於浮議而堅行之。”其辭蓋媚王安石;又貽書及頌,極其妄諛。安石薦於帝,驛召對。方慶州有夏寇,綰敷陳甚悉,帝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帝曰:“今之古人也。”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帝曰:“今之賢人也。”綰退,見安石,欣然如舊。陳昇之、馮京以綰陳邊事,值安石致齋
,復使知寧州。綰聞之不樂,訟言:“急召我來,乃使還
?”或問:“君今當作何官?”曰:“不失為館職。”
“得無為諫官乎?”曰:“正自當爾。”明,果除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鄉人在都者皆笑且罵,綰曰:“笑罵從汝,好官我自為之!”綰,雙
人也。
甲子,雨木冰。
丁卯,五國部長朝於遼。
壬申,朝謁神御殿。
丙子,貶知慶州李復圭為保靜軍節度副使。復圭興兵敗績,誣裨將李信、劉甫、種詠以死,御史劾之,故有是貶。
戊寅,陳昇之以母憂罷。升之與安石忤,安石數侵辱之,升之不能堪,稱疾卧家逾十旬,會母喪而去。
己卯,貶秦鳳經略使李師中知舒州。先是管句經略司機宜文字王韶,請築渭、涇上下兩城,屯兵以脅武勝軍,撫納洮河諸部。下師中議,師中以為不便,詔師中罷帥事。韶又言:“渭源至秦州,良田不耕者萬頃,願置市易司,稍籠商賈之利,取其贏以治田,乞假官錢為本。”詔秦鳳經略司以四川子易物貨給之,命韶領市易事。師中言:“韶所指田,乃極邊弓箭手地耳。又將移市易司於古渭,恐秦州自此益多事,所得不補所失。”王安石主韶議,為削師中職,徙知舒州,而以竇舜卿代,且遣內侍李若愚案實。若愚至,問田所在,韶不能對;舜卿檢索,僅得地一頃,地主有訟,又歸之矣。舜卿、若愚奏其欺,安石又為謫舜卿而命韓縝,縝遂附會實其事,乃進韶太子中允。
乙酉,詔罷諸場務內侍監當。
翰林學士範鎮罷。先是鎮舉蘇軾諫官,又舉孔文仲制科。軾被劾,文仲罷歸故官,鎮皆力爭之,不報。即上疏曰:“臣言不行,無顏復立於朝。臣論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認母,壞人倫,逆天理,而以為御史,反為之罷舍人,逐台諫。王韶上書,肆意欺罔以興造邊事,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帥臣。不用蘇軾,則掎摭其過。不悦孔文仲,則遣之還任。以此二人況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聖鑑乎!”因復極言青苗之害,且曰:“陛下有納諫之資,大臣進拒諫之計;陛下有愛民之
,大臣用殘民之術。”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顫,乃自草制極詆之,以户部侍郎致仕,凡所宜得恩典悉不與。鎮表謝,略曰:“願陛下集羣議為耳目,以除壅蔽之
,任老成為腹心,以養中和之福。”天下聞而壯之。蘇軾往賀曰:“公雖退而名益重矣。”鎮愀然曰:“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
與賓客賦詩飲酒。或勸使稱疾杜門,鎮曰:“死生禍福,天也,吾其如天何!”知山陰縣陳舜俞,自劾違旨不散青苗錢;謫監南康軍鹽酒税。又有樂京、劉蒙,亦皆以役法廢黜。京知長葛縣,白提舉常平官,言助役不便。使之條析,又不報。因自列求去,坐奪官。蒙知湖陽縣,常平使者召會諸縣令,議免役法,蒙以為不便,不肯與議,退而條上其害,即投劾去。京,荊南人;蒙,渤海人也。
陝西宣撫使下令分義勇戍邊,選諸軍驍勇士,募市井惡少年為奇兵,調民造幹Я,悉修城池樓櫓,關輔騷然。知永興軍司馬光上疏,極言:“公私困敝,不可舉事。而永興一路皆內郡,繕治非急,宣撫之令,皆未敢從。若乏軍興,臣當任其責。”於是一路獨得免。
十一月,戊子朔,賑河北饑民徙京西者。
壬辰,蠲陝西蕃部貸糧。
甲辰,夏人寇大順城,都監燕達等擊走之。
丁未,客星出婁。
開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趙瞻,因出使得奏事,帝問:“卿為監司久,知青苗法便乎?”對曰:“青苗法,唐行之於季世擾攘中,掊民財甚便。今陛下為長久計,愛養百姓,誠不便。”王安石陰使其黨俞充誘瞻曰:“當以知雜御史奉待。”瞻不應。由是出為陝西轉運副使。
乙卯,以韓絳兼河東宣撫使,凡機事不可待報者,聽便宜施行;授以空名告敕,得自除吏。
朝廷命諸道議更役法。梓州路轉運使汲人韓璹,首建並綱減役之制,綱以數計者百二十有八,衙前以人計者二百八十有三,於是省役人五百。又請裁定諸州衙簿。王安石言:“璹所言皆久為公私病,監司背公邀譽,莫之或恤,而壽獨能體上意,宜加賞。”乃下詔褒璹,入為鹽鐵副使。
遼鬻生
鐵於回鶻、準布等果。
十二月,乙未,遼以坤寧節赦徒罪以下。
辛酉,漢人捕獵。
乙丑,立保甲法。
時王安石言:“先王以農為兵,今公私財用不匱,為宗社長久計,當罷募兵,用民兵。”乃立保甲。其法,十家為保,選主户有幹力者一人為保長。五十家為大保,選主户物產最高者一夥人為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選主户有行止材勇為眾所伏者為都保正,又以一人為之副。應主客户兩丁以上選一人為保丁,授之弓弩,教之戰陣。每一大保,夜輪五人往來巡警,遇有盜,畫時聲鼓,大保長以下率保丁追捕。如盜入別保,遞相擊鼓應接襲逐。凡告捕所獲,以賞格從事。同保犯強盜、殺人、強姦、略人、傳習妖教、造畜蠱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餘事非幹己及非敕律所聽糾,皆無得告,雖知情亦不坐,若於法鄰保合坐罪者,乃坐之。其居停強盜三人,經三
,保鄰雖不知情,科失覺罪。逃移、死絕,同保不及五家,並它保。有自外入保者,收為同保,户數足則附之,俟及十家,則別為保,置牌以書其户數姓名。
提點刑獄趙子幾,安石意,請先行於畿縣;詔行之。遂推行於永興、秦鳳、河北東、西五路,以達於天下。於是諸州籍民為保甲,
聚而教之,
令苛急,往往去為盜,郡縣不敢以聞。判大名府王拱辰抗言其害曰:“非止困其財力,奪其農時,是以法驅之使陷於罪罟也,浸
為大盜。其兆已見,縱未能盡罷,願裁損下户以紓之。”主者指拱辰為沮法,拱辰曰:“此老臣所以報國也!”抗章不已,帝悟,由是下户得免。
丁卯,以韓絳、王安石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翰林學士王珪參知政事。絳開幕府於延安,詔即軍中拜之。前一,使者數輩召珪,珪入,帝御小殿,得旨,草制相安石,因出御批示珪曰:“已除卿參知政事。”翼
,命果下。珪典內外製十八年,嘗因齋宮賦詩,有所
嘆,帝聞而憐之,遂有是拜。
庚午,夏人寇鎮戎軍,三川砦巡檢趙普伏兵邀擊,敗之。
戊寅,行免役法。
先是詔條例司講立役法,條例司言:“使民出錢募人充役,即先王致民財以祿庶人在官者之意。”命呂惠卿、曾布相繼草具條貫,逾年始成。計民之貧富,分五等輸錢,名“免役錢”若官户、女户、寺觀、單丁、未成丁者,亦等第輸錢,名“助役錢”凡輸錢,先定州若縣應用顧直多少,隨户等均取顧直。又增取二分,以備水旱欠闕,謂之“免役寬剩錢”用其錢募人代役。
既試用其法於開封府,遂推行於諸路。既而東明縣民數百,詣開封府訴降等第,帝知之,以詰安石,安石力言:“外間扇搖役法者,謂輸多必有贏餘,若羣訴,必可免。彼既聚眾僥倖,苟受其訴,與免輸錢,當仍役之。”帝乃盡用其言。尋以台諫多論奏,因謂安石,宜少裁之,安石曰:“朝廷製法,當斷以義,豈即規規淺近之論!”司馬光言:“上等户自來更互充役,有時休息;今使歲出錢,是常無休息之期。下等户及單丁户,從來無役;今盡使之出錢,是鰥寡孤獨之人俱不免役。伕力者,民之所生而有;谷
者,民可耕桑而得;至於錢者,縣官之所鑄,民之所不得私為也。今有司立法,惟錢是求,歲豐則民賤糶其谷,歲凶則伐桑棗、殺牛、賣田得錢以輸,民何以為生乎!此法卒行,富室差得自寬,貧者困窮
甚矣。”帝不聽。
賜西蕃棟戩詔並衣帶、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