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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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上章閹茂七月,盡重光大淵獻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o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三年(遼鹹雍六年)秋,七月,辛卯,詔新判太原府歐陽修罷宣徽南院使、知蔡州。
先是修以病辭官,至五六,因論青苗法不便;又移書責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從其請。
壬辰,樞密使呂公弼罷;以御史中丞馮京為樞密副使。公弼以王安石變法,數勸其務安靜,安石不悦。公弼具疏將論之,從孫嘉問竊其稿以示安石,安石先白之。帝怒,遂出公弼知太原府。呂氏號嘉問為“家賊”京嘗言:“薛向總利權無效,近者復除天章閣待制,於侍從為最親,非向所堪所。”帝不悦,以語安石。安石請改用京,帝許之,至是以為樞密副使。
罷潞州子務。轉運司以其法行則鹽礬不售,有害入中糧草,遂奏罷之。
秘書省正字唐坰,以父任得官,上書雲:“秦二世制於趙高,乃失之弱,非失之強。”帝悦其言。又云:“青苗法不行,宜斬大臣異議者一二人。”王安石喜而薦之,故得召對。癸巳,賜進士出身,為崇文院校書。
戊戌,雨雹。
辛亥,遼主獵於哈嚕額特。
甲寅,置三班院主簿。
八月,戊午,罷看詳銀台文字所。
乙丑,司馬光因入對,乞外。帝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與安石善,但自其執政,違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蘇軾輩,皆肆行詆譭,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苟全素履。臣善安石,豈如呂公著?安石初舉公著,後復毀之。彼一人之身,前是而後非,必有不信者矣。”帝曰:“青苗有顯效。”光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黨以為是耳。”帝又曰:“蘇軾非佳士,鮮于侁在遠,軾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及蘇木、磁器。”光曰:“凡人當察其情,軾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贈之銀乎?安石惡軾,以姻家謝景温為鷹犬,使力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軾雖不佳,豈不賢於李定?定不服母喪,禽獸之不知,安石喜之,乃用為台臣,何獨惡於軾也?”丙寅,以旱慮囚,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杖笞者釋之。
以衞州旱,今轉運司賑恤,仍蠲租賦。
丙子,遼中京留守耶律白卒,追封遼西郡王。
戊寅,詔:“川峽、福建、廣南七路官,令轉運司立格就注,具為令。”己卯,夏人大舉入環慶,攻大順城、柔遠砦、荔原堡、懷安鎮、東谷、西谷二砦、業落鎮,兵多者呈二十萬,少者不下一二萬。屯榆林,距慶州四十里,遊騎至城下,九乃退。鈐轄郭慶、都監高、魏慶宗、秦等死之。
九月,戊子朔,中書言請置檢正中書五房公事官,從之。
韓絳以夏人犯,請行邊。王安石亦請往,絳曰:“朝廷方賴安石,臣宜行。”乙未,以絳為陝西宣撫使。
陸佃嘗受經於王安石,至是慶舉入京師,王安石問以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還為擾民。”安石驚曰:“何為乃爾?吾與呂惠卿議之。”又訪外議,佃曰:“公樂聞善,古所未有;然外間頗以為拒諫。”安石笑曰:“吾豈拒諫者!但説營營,顧無足聽。”佃曰:“是乃所以致人言也。”明,召佃,謂之曰:“惠卿言:‘私家取債,亦須一雞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質究矣。’”既而承之還,詭言民無不便,佃説遂不行。
知開封府劉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石見之,或以語庠,庠曰:“彼自執政以來,未嘗一事合人情,往將何語!”卒不往,而上疏極言新法非是,帝曰:“奈何不與大臣協心濟治乎?”庠對曰:“臣事陛下,不敢附大臣。”以曾布為崇政殿説書、同判司農寺。
王安石常置其黨一二人於經筵,以防察奏對者。呂惠卿遭父喪去職,安石遂薦布代之。布資序淺,人尤不服。尋奏改助役為免役,惠卿大恨之。
乙亥,命崔台符、曾布、硃温其試法官。法官之試自此始。
庚子,曾公亮罷。公亮初嫉韓琦,故薦王安石以間之。及同輔政,知帝方向安石,凡更張庶事,一切陰助之,而外若不與同者;嘗遣其子孝寬參其謀,至帝前,略無所異。由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深德之。公亮以老求去,遂以守司空兼侍中、領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五一奉朝請。蘇軾嘗從容責其不能救正,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然安石猶以公亮不盡附己,於是聽其罷相。
辛丑,以樞密副使馮京參加政事,翰林學士、三司使吳充為樞密副使。京為中丞時,嘗疏論王安石更張失當,累數千言。安石指為説,請黜之,帝不從,至是乃更大用。
乙巳,御崇政殿,策賢良方正及武舉。制策中切言者,篇末雲:“毋謂古人陳跡既久而不可舉,本朝成法已定而不可改;其惟改之而適中,舉之而得宜,不迫不迂,歸於至當。其悉以文陳,朕亦不憚於有為焉。”太原判官呂陶對策曰:“陛下初即位,願不惑理財之説,不間老成之謀,不興疆場之事。陛下措意立法,自謂庶幾堯、舜;然以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論如彼,獨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帝顧王安石取卷,讀未半,神喪沮。帝覺之,使馮京竟讀,稱其言有理。會範鎮所薦台州司户參軍孔文仲對策,凡九千餘言,立論安石所建理財訓兵之法非是,宋求第為異等。安石怒,啓帝,御批文仲試卷曰:“意尚俗,毀薄時政,恐不足收錄以惑天下。”於是罷文仲還故官。齊恢、孫固封還御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論文仲不當黜。鎮上疏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之累。”帝不聽。文仲竟被黜,陶亦止授通判蜀州。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譽著江西,時號三孔。
庚戌,遼主如藕絲澱。
壬子,太白晝見。
癸丑,作東、西府以居執政。
甲寅,遼以馬希白詩才妙,十吏書不能給,召試之。
翰林學士司馬光求去益力,乃以端明殿學士出知永興軍。朝辭進對,猶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和川令劉恕,博聞強記,於史學尤,光修《資治通鑑》,奏請為局僚,遇史事紛雜難治者,輒以委恕。王安石與恕有舊,引置三司條例,恕以不習金谷為辭,因言:“天子方屬公大政,宜恢張堯、舜之道以佐明主,不應以利為先。”安石不能用。及呂誨得罪去,恕往見安石,為條陳所更法令不合眾心者,宜復其舊,則議論自息。安石怒,變如鐵;恕不少屈,遂與之絕,至是光出永興,恕亦以親老告歸南康,乞監酒税以就養,詔即官修書。後光遷書局於洛陽,恕請詣光,留數月而歸,書未成,卒。
詔:“環慶陣亡義勇餘丁當刺者,悉免之。”冬,十月,辛酉,詔延州毋納夏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