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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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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閼逢敦牂七月,盡柔兆涒灘六月,凡二年。

o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淳化五年(遼統和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有食之。

賊攻眉州,知州李簡等堅守,俞月,賊引去。

以户部員外郎魏廷式同勾當自陝西至益州轉運事。廷式嘗入朝奏事,帝曰:“有事當白中書。”廷式曰:“臣三千七百里外乘驛而至,以機事上聞,願取宸斷,非為宰相而至也。”帝即時召對,問方略,稱旨,賜錢五十萬,令還任。

先是遼政事令室昉薦韓德讓自代,不許。遼主以其年老苦寒,賜貂皮衾褥,許乘輦入朝。至是病劇,辛酉,遣翰林學士張幹就第授中京留守,加尚父。旋卒,輟朝二,贈尚書令。以德讓代為北府宰相,仍領樞密使,監修國史。

乙亥,李繼遷遣牙校以良馬來獻,且謝過,猶稱所賜姓名,答詔因稱之。

己卯,遼以翰林承旨邢抱朴參知政事。

八月,庚辰朔,遼太后命皇太妃領西北路烏古等部兵及永興宮分軍,撫定西邊,以蕭達蘭督其軍事。

壬午,帝謂近臣曰:“孝者人倫之重。古之人,三年守墳墓,今臣僚子弟以祖父亡歿,或與敍用,意在繼其後嗣;然有不俟百便與朝集者,朕每睹之,中心不忍。”趙昌言曰:“陛下如此宣諭,乃敦厚風俗之旨也。”遂詔:“文武百官子孫,因父兄亡歿敍用,未經百,不得輒赴公參,令御史台專知糾察;並有冒哀求仕,釋服從吉者,並以名聞。”庚寅,殿中丞建安李虛己,以得御書印紙,上表獻詩,自陳祖母年八十餘,喜聞其孫中循吏之目,帝悦,批紙尾曰;“朕得良二千石矣。”賜以五品服,改知遂州,又別賜錢五十萬以遺其祖母。翼,對宰相言及之,且曰:“已與五十緡矣。”呂蒙正曰:“前所賜蓋五百緡。”帝曰:“此誤也,然不可追。”虛己父寅,舉進士,年六十餘,以母老求致仕,得著作郎;有詞學,行清苦。虛己亦純孝篤謹,家極貧。雖一時誤恩,人以為殆天賜也。

甲午,詔:“自今京朝、幕職、州縣官等,不得輒獻詩賦、雜文;若指陳時政闕失、民間利害、直言極諫書,即許通進。其有宏才奧學為人所稱者,令投獻於中書,宰相第其臧否上之。”乙未,遼下詔戒諭中外官吏。

丁酉,遼主命錄囚,雜犯死罪以下釋之。

以劍南西川招安使王繼恩為宣政使、順州防禦使。繼恩有平賊功,中書建議,以為宣徽使,帝曰:“朕不令宦官干預政事。宣徽使,執政之漸也。止可授以它官。”宰相力言繼恩功大,非此不足以賞。帝怒,深責宰相等,因議別立宣政使名以授之。

左諫議大夫、知審刑院許驤等上《重刪定淳化編敕》三十卷,詔頒行之。

王小波、李順之初作亂也,朝議遣大臣尉撫,參知政事趙昌言獨請發兵捕斬,議久不決。賊連陷邛、蜀等州,始命王繼恩等分路進討。繼恩握重兵,久留成都,專以宴飲為務,每出入,前後奏音樂,又令騎兵持博局、棋枰自隨,縱所部剽掠子女金。餘賊迸伏山谷間,郡縣有復陷者。帝屢遣使督戰,意頗厭兵。會昌言攝祭太廟,齋宿中書,因召對滋福殿,昌言即於帝前指畫攻取之策,帝甚喜。癸卯,命昌言為川、峽兩路都部署,自繼恩以下並受節度。昌言懇辭,帝不許,厚賜遣行,別賜手札數幅,親授方略焉。

峽路行營破賊帥張餘,復雲安軍。

李繼遷遣其弟延信奉表待罪,且言違叛事出保忠,願赦勿誅。帝召見延信,面加撫,錫賚甚厚。

九月,有司詳定大儀,並圖來上。帝謂宰相曰:“俟弭兵,與卿等行之。”上以蜀寇未平,工部尚書辛仲甫素著恩信,將令輿疾招撫,會疾甚,不可遣。先是參知政事蘇易簡薦樞密直學士、虞部郎中張詠可屬西川事,於是詔詠知益州,得便宜從事。

時京兆劇賊焦四等,嘯聚數百人,劫掠居民,為三輔害,帝令懸賞招募,待以不死。焦四等請罪自歸,各賜錦袍、銀帶、衣服、緡錢,並擢為龍猛軍使。

先是,有峨嵋賊山僧茂貞者,以術得幸,嘗言於帝曰:“趙昌言鼻折山,此反相也,不宜委以蜀事。”於是昌言行既旬餘,或又奏:“昌言素負重名,又無嗣,今握兵入蜀,恐後難制。”帝亟幸北苑,召宰相謂曰:“蜀賊小丑,昌言大臣,不可輕動,宜令且駐鳳翔,為諸軍聲援。但遣內侍押班衞紹欽齎手書往指揮軍事,亦可濟矣。”昌言已至鳳州,詔追及之,因留候館。

己未,罷諸州榷酤。

帝再遣使如遼約和,弗許,於是募人汎海,賂女真及烏實等部叛之,二部不從。

乙丑,崇儀副使河南王得一求解官,優詔許之。得一以方技進,數召見,錫齎甚厚。未半載,上表自陳不願久當榮遇,並請舍所居宅為觀。帝悉嘉納,賜觀名曰壽寧。得一頗敢言外事,又潛述人望,請立襄王為皇太子焉。

壬申,以襄王元侃為開封尹,改封壽王。帝謂壽王曰:“政教之設,在乎得人心而不擾之;得人心莫若示之以誠信,不擾之無如鎮之以清淨。推是而行,雖虎兕亦當馴狎,況於人乎?書雲:‘撫我則後,我則仇。’信哉斯言也,爾宜戒之!”以左諫議大夫寇準參知政事。帝因謂宰相呂蒙正曰:“寇準臨事明,今再擢用,想益盡心。”呂端為右諫議大夫,請居準下。丙子,命端為左諫議大夫,立準上。

丁丑,帝以蜀寇漸平,下詔罪己。初命翰林學士錢若水草詔,既成,進御,帝命筆親竄數字,皆引咎深切。其略曰:“朕委任非當,燭理不明,致彼親民之官,不以惠和為政,筦榷之吏,惟用刻削為功,撓我蒸民,起為狂寇。念茲失德,是務責躬。改而更張,永鑑前弊,而今而後,庶或警予!”是月,張詠始至益州。先是陝西課尼運糧以給蜀師者,相屬於路,詠亟問城中所屯兵數,凡三萬人,而無半月之食。詠訪知民間舊苦鹽貴,而私廩尚有餘積,乃下鹽價,聽民得以米易鹽;民爭趨之,未俞月,得好米數十萬斛,軍士歡騰。時四郊尚多賊壘,城門晝閉,王繼恩務宴飲,不復窮討。官支芻粟餉馬,詠但給以錢,繼恩怒曰:“馬豈能食錢?”詠曰:“草場焚蕩,芻粟取之民間。公今閉門高會,芻粟何從而出?若開門擊賊,何慮馬不食粟乎!詠已具奏矣。”繼恩乃不敢言。會衞紹欽以書來督捕餘寇,繼恩始令兵四出。紹欽等連破賊眾,遂克蜀州。

繼恩嘗送賊三十餘輩,請治之,詠悉遣令歸業,繼恩怒,詠曰:“前李順脅民為賊,今詠與公化賊為民,何有不可哉!”繼恩有帳下卒恃勢掠民財,或訴於詠,詠密戒曰:“得即縛置井中,勿以來也。”吏如其戒,繼恩不敢恨,其黨亦自斂戢雲。

繼恩既分兵四出,詠計軍食可支二歲,乃奏罷陝西運糧。帝喜曰:“此人何事不能了,朕無慮矣!”募富民出粟濟飢,授爵有差。

庚辰,西川行營指揮使張嶙,殺其將王文壽以叛;遣使招撫其眾,遂共斬嶙首以降。

冬,十月,丙戌,以楊徽之、畢士安併為開封府判官,喬維嶽、楊歷、夏侯嶠併為推官。徽之等入謝,帝召升殿,賜坐,諭以輔導之旨。

給事中賈黃中出知澶州,帝諭之曰:“夫小心翼翼,君臣皆當然;若太過,亦失大臣之體。非分之事,己固不為,又何必如是乎!”黃中頓首謝。帝因謂左右曰:“黃中母有賢德,年七十殊未衰,每與之語,甚明。黃中終憂畏,必先其母老矣。”又顧參知政事蘇易簡曰:“卿母亦然。自古賢婦人不可多得。”易簡曰:“陛下孝治天下,重人之親。臣實何人,老母倍蒙聖獎!此人子之榮也。”乙未,楊瓊等復邛州。

乙巳,改青州平盧軍為鎮海軍,杭州鎮海軍為寧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