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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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这所住宅,走进灿烂的光没多久,我就到这次体验真是值得,我遇到的所有艰难困苦都没有白费。现在,无论凡间多冷,我的冒多重,身体多虚弱,都阻止不了我沐浴着清晨的光在户外嬉戏。身体上的完全虚弱使我烦恼不已,处处出丑,比如领着莫约在雪地上跋涉僵硬得像块石头;怎样努力也跳不了多高,使出吃的劲才推开铺的店门,我的冒越来越严重…但这些我都不在乎。莫约狼虎咽地吃完早饭后(向店老板讨来的残羹剩饭),我俩就出去到处享受温暖的光。眼看光洒在窗户和的人行道,洒在闪亮的珐琅质汽车,洒在雪已融化、水面如镜的水洼里,洒在商店橱窗的厚玻璃上,洒在成千上万高高兴兴匆忙去上班的行人…我陶醉了。白天的人们和夜里的人们真不一样。他们显然在光天化下到安全,毫不设防地边走边聊,处理众多常事务,比在夜里办公力更充沛。哦,参观街景的觉真好,母亲领着兴高采烈的孩子行匆匆,挑捡水果装进她们的购物篮,笨重吵闹的送货卡车停在泥泞的街旁,身强力壮的搬运工把成桶成箱的货物拖进店铺的后门,还有一些人在铲雪、清扫窗子,咖啡馆里人为患,心请放松的人们开心地进食大量咖啡和美味的煎炸食品,边吃边浏览早报,或为即将来临的恶劣天气发愁,或讨论当天的工作。看着一群群学童穿着清的校服,着刺骨的寒风在洒光的校园里做游戏,更使我心旷神怡。一股乐观进取的动力把所有人都连系在一起,你能到它从在大学校园里穿梭的学生身上焕发出来,也能从在温暖的饭馆里聚餐吃午饭的人们身上受到它。这些人像花儿对光开放那样敞开自己,不断加快自己的步伐和说话速度。当我到暖烘烘的光照在脸上和手上,我也像鲜花那样敞开自己的怀。我能到自己的这副凡人体内起了化学反应,尽管头昏脑、手脚发麻肿痛,我却到心情舒畅。我不顾越来越严重的咳嗽和让我深烦恼的模糊视力,领着莫约沿着吵闹的m大街一直走到这个国家的首都华盛顿,先在那些大理石的纪念堂和纪念碑,那些雄伟壮观的政府大楼和官邸周围转了一大圈,然后穿过内有成千上万个相同小墓碑的肃穆阿灵顿公墓,来到南北战争南方联邦大将军罗伯特.李的官邸旧址,一座漂亮但布尘土的小楼。此时我已经神志不清。很可能是我的身体不适加上神愉快,使我处在一种既昏昏睡又极度兴奋的状态,颇似一个醉鬼或毒者。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很高兴,很愉快,原来白天的世界和夜晚的世界不一样。和我一样,许多游客冒着风雪前来参观这些著名景点。我默默地陶醉在他们的热情里,知道他们也同我一样,深受华府的这些开阔壮观的景染。他们和我一样,望着头顶上无际的蓝天,瞻仰这些象徵人类成就的壮丽的石头纪念堂,心中充喜悦,并到升华。
“我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我突然意识到这点“而不是到处追杀弟弟的该隐。”我恍惚地环顾四周,没错,我是你们其中的一员!
我站在阿灵顿公墓的山上,久久眺望着这座城市,冷得浑身发抖,甚至为眼前的壮景失声痛哭一会儿。它秩序井然,整齐规矩,典型体现了伟大理时代的原则。但愿路易在这里,大卫也在这里,但想到他们一定不赞成我这样做,我到伤心。但是,这才是我所见到的真实的地球呵!这才是胎于光和温暖、充活力的地球,即便它被冬天皑皑的白雪所覆盖!
最后我缓缓走下山来,莫约一会儿跑在我前头,一会儿绕回来走在我旁边。然后我沿着结冰的波多马克河岸散步,惊喜地看着冰和融雪折光。就连观看雪融化都很有趣。下午某个时候,我又来到雄伟的杰斐逊纪念堂,这是座仿古希腊神殿风格的大理石建筑,优雅而宽敞,四面墙壁上刻着十分庄重人的文字。当我意识到,我在这宝贵的几小时里竟然对这里所表达的人类情产生共呜,我的心狂跳不已。确实,此时此刻我已经同周围的人群融为一体,和任何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这么说并不属实,对不对?在我内心里,在我不灭的记忆中,在我难以复位的个别灵魂,我到深深的负疚:你还是杀手莱斯特,你仍是夜里觅食的血鬼莱斯特。我想起路易的警告:你只凭侵占一个人体是当不了人的!我又看到了他脸上出恐慌和悲伤的神情。但是上帝,假设血鬼莱斯特从没存在过,假设他只是人类的文学虚构,只是人类杜撰出来的形象,那该多好!但眼下我分明就住在人的身体里,并借助人的器官呼。所以这只是个美丽的幻想!
我在纪念堂的石阶上站了很久,低头致哀,寒风撕扯着我的衣服。一位好心的女士对我说我生病了,必须扣上外衣钮扣。我凝视着她的目光,意识到她只是看到一个年轻男子站在她面前。所以她既没害怕也没昏头。我并不到饿,所以不想要她的命,这样才能更好享受我的时光。瞧这可怜而又可的造物,淡蓝的眼睛,淡黄的头发!我不猛地抓起她皱巴巴的小手亲吻,并用法文告诉她我她,并注视着她那又窄又憔悴的脸上绽微笑。她在我眼里真是可,和所有我以血鬼之眼凝视过的人一样可。
所有昨夜的肮脏龌龊都在这光灿烂的一天中抹去。我认为这次冒险的最大目标已经实现。可是我周围的隆冬气候显示出不祥的徵兆。虽然蓝天使人开心,大伙儿还是在议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商店早早就关门,街道又会无法通行,机场已经关闭。过路人提醒我别忘了储备腊烛,因为这座城市可能停电。一位把厚厚的羊绒头套拉到下颚的老先生责备我怎么不戴帽子。一个年轻女人对我说,我看上去生病了,应该赶快回家。
我回答,冒而已。要是现在有他们所说的止嗽糖浆什么的就太好了。拉格朗-詹姆斯在收回这副身体后知道该怎么办。他也许会不太高兴,但他会用到手的两千万美元来安自己。再说,我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来吃药和休息。眼下,我却急得没空去考虑这样一桩小事。我已在这些蒜皮的小事上费太多时间。再说,解决常生活中的小难题的机构很多,可以随时向它们求援。而且,我一直没有考虑到时间。我的汇款肯定到了代办处,等着我去取。我瞥了一眼商店橱窗里的钟表。两点半。我手腕上的那只廉价的大手表也指着这个钟点。嘿,我只有约十三个小时的时间。我只能在这具可怕的身体里再待十三个小时,尽管头晕眼花,四肢酸痛!我的愉快顿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不寒而栗。不行,这一天过得真好,可不能让胆怯给毁掉!我马上把这种不良觉赶走。我想起几行零散的诗句…还不时隐约地回忆起我是凡人的最后冬天:在我父亲的房子的大厅里,我蹲伏在壁炉旁边,拚命着双手在微弱的炉火前取暖。不过,眼下我沉浸在眼前的乐,和我儿时的冲动、算计和调皮捣蛋格格不入。我周围正在发生的一切始终让我入,使我一连几个小时没有产生别的念头。
这真是太不寻常了。我愉快地想,我肯定会把这简单的一天永远留在记忆里。我步行返回乔治城。这看来简直是不可能办到的奇迹。在我离开杰斐逊纪念堂之前,天空就开始乌云密布,很快就变成铅灰,光也像体那样逐渐干涸。但我也喜这些郁的天气现象。看着焦急的凡人或忙着锁上店门,或提着大包小包顶着风往家里赶、无数汽车打开耀眼的前灯,在逐渐暗下来的黑暗中左奔右突、忙得不亦乐乎,我到陶醉。我意识到今天不会出现黄昏。唉,真伤心。我当血鬼时经常观赏黄昏的景。所以有什么好抱怨的?不过有一会儿,我还是为自己不幸赶上天气变险从而费宝贵的时间而懊恼。但是话说回来,出于我也说不清的理由,这倒也正是我想看到的东西。这恶劣的冬天颇似我童年时的严冬。和当年在巴黎梅格能把我扛进他的巢时的那个冬天一样严酷。我知足了。我很意。
等我赶到银行代办处时,尽管我清楚自己病得很重、发烧得厉害,急需找个地方吃饭休息,但见到我的汇款到达,这是高兴得不得了。工作人员已经用我的一个巴黎化名“利奥耐尔-波特尔”为我印出一张新的信用卡,并准备好一本旅行支票。我把这些东西连同三万美金一古脑儿地进衣袋,让那职员看得目瞪口呆。
“当心有人会抢你!”他隔着柜台把头凑近小声提醒我。他还说什么趁银行还没关门、快去那儿把钱存起来之类的话,但我没听清楚。他还说我应该去趟急诊室,趁暴风雪还没来。许多人冒了都去那儿,看来它是每年冬天的免费病。为了简单起见,我连说“好,好”实际上我一点也不想把剩下的这点凡人时间花在让医生摆上。再说这也没必要。我所需要的就是热腾腾的食物,烫烫的饮料,外加旅馆里一张安静柔软的。然后我就能把这副身体以说得过去的还给詹姆斯,并且干净俐落地跳回我自己的身体。但首先我得换身衣服。现在只有三点十五分,我还有十二个小时,而这身肮脏可怜的破衣烂衫再也让我受不了了!我赶到有名的商业街“乔治城林荫大道”人们闪躲避寒正忙着收拾打烊。我设法说服一家时装店老板,迅速让不耐烦的店员为我拿了一堆我认为需要的衣服。当我把那张塑胶小卡片递给他时,我到一阵晕眩。有趣的是,现在他的不耐烦全部消失了,还一个劲儿地向我推销一堆降价的围巾和领带。我简直搞不懂他对我说什么。啊,好的,一件件地计价吧。我们会在明天凌晨三点钟把这一切都给詹姆斯先生,詹姆斯先生就喜不花钱白占便宜。好吧,就再来一件衣吧,这有那条围巾;不买白不买。我正要提着大包小包走出店门,又一阵量眩袭上头来。我到眼前一黑,腿一软差点先跪在地上,继而昏倒。一位可的小姐跑过来帮我。
“你看起来要晕倒了!”我浑身冒虚汗。虽然这里很暖和,我却冷得发抖。
我向她解释,我需要叫计程车,可是找不到一辆。此时m大街上人已经很稀少,而且又下起了雪。我在几个街区之外找到了一家漂亮的红砖旅馆,有个很漫的名字叫“四季”我连忙挥手向那好心的漂亮小姐告别,同时低着头顶着寒风朝这家旅馆跑去。我欣喜地想,在四季旅馆里我会到温暖和安全,我喜大声诵这意味深长的名字。我可以在这里用餐,用不着再回到那所可怕的住宅,就在这儿等着换身体的时候到来。当我终于跑进这家旅馆的门厅,我发现它比我预想的还好,便花费一大笔钱,除保证我自己舒适外,还要求他们把莫约也得干净舒适。我要的套房宽敞豪华,几扇落地大窗俯瞰波多马克河,地上铺着一大片淡的地毯,几间浴室可让古罗马皇帝来洗澡,电视机和冰箱摆在漂亮的木橱里,泗暹有别的许多新奇的摆设和装置我马上为我自己和莫约订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我打开小吧格,里面美酒、糖果和其它美味小食品。我取出一瓶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味道绝对恶心!大卫怎么会喝这破玩意儿?巧克力的味道还不错。真他妈的香!我把一整块又吃了,然后打电话,叫餐厅把他们这儿所有的巧克力饭后甜食都加进我刚才预订的晚餐。
大卫。我得给大卫打电话。但我好像无力从沙发里爬起来走到写字台前去打电话。而且我想考虑并作决定的事情也太多。身体不舒服真该死,这算是什么体验!我甚至习惯这两只巨手吊在它们应有位置以下的一英寸,它们太长了,再瞧这身黝黑的皮肤,孔真。可别睡着了。不然多费时间…
门铃把我猛然吵醒了。我刚才睡着了。整整睡了半个小时。我挣扎着站起来,每走一步都好像在搬砖,好不容易才为那名客房服务员打开房门。这人是个人的中年妇女,长着一头浅黄的头发,推着一辆盖着亚麻桌布的小餐车,里面摆食品,徐徐走进套房的客厅。我先把一块浴巾铺在地上当狗的桌布,然后把牛排喂给莫约吃。它趴在地上开始大吃大嚼。只有很大的狗才趴着吃东西,这副吃相使它看上去更吓人,很像一只大狮子懒洋洋地啃着被无助地在它那大爪子下的基督徒。我端起一碗热汤就喝,但尝不出什么味道,这也难怪,冒这么重,当然尝不出来。葡萄酒真不错,比昨晚喝的普通酒好多了。虽然和鲜血相比味道仍显平淡,但我还是一口气喝了两杯。等我刚要大吃这里的人所称的“意大利通心粉”时,我偶然抬头,这才意识到,那位女服务生仍站在那儿,烦燥不安。
“您生病了,”她说“病得很重。”
“别瞎说,亲的,”我说。
“我只是冒了,人类常患的冒,仅此而已。”我把手伸进衬衣兜里摸那叠钞票,递给她几张二十美元,然后请她走。她很不情愿。
“您咳嗽得很厉害,”她说。
“我想您确实生病了。您是不是在户外待了很长时间?”我凝视着她,见她这么关心我,我的心一下子软了,到我随时会发优地哭出来。我本想警告她我是个怪物,这个身体只是偷来的而已。她真慈祥,显然一贯关心别人。
“咱们都是一家人,”我对她说“人类是个大家庭,我们得互相关心,对吧?”我猜想这下子她得被我这番糊里糊涂说出来的伤心话吓坏,并马上走掉。但她没有。
“是的,我们都是一家人,”她赞同。
“趁天气更坏之前,我给您找个大夫来。”
“不用了,亲的,你现在走吧,”我说。
她焦急地最后瞅了我一眼,出去了。
我吃完那盘怪味的酪酱汁面条后(仍是咸而无味),开始考虑她说的是不是有道理。于是走进浴室拧亮电灯。镜子里的这个男人看起来确实吓人:两眼通红,全身发抖,原本黝黑的皮肤即使没有完全变苍白,也已变得焦黄。我伸手摸前额,但这又有什么用?我当然不能因患冒而死。但是这时我也没了底。我想起那女服务生脸上的表情,想起街上那些对我说话的人的关心。又猛烈地咳嗽一阵。我得采取措施了。但有什么措施呢?要是医生给我开药效强的镇静药让我迟钝了回不了那所房子怎么办?倘若他们开的药影响我集中意念,让我回不了我的身体,那该怎么办?上帝,我连出这副人体都还没有尝试过呢,我原来当血鬼时,这是我很拿手的技巧。不过现在我也不想尝试了,万一我回不来怎么办?那岂不成了游魂!不行,还是等詹姆斯回来后再做这种试验吧,别去找那些拿着针头的医生!
门铃又响了。是那个好心肠的女服务生。这次她拿来一袋药品,几瓶大红大绿的体,几瓶药片。
“你真该叫个医生来,”她边说边把这些药一字摆在大理石的梳妆格上。
“您想让我们请个医生来么?”
“当然不想。”我边说边把更多的小费给她,并伸手把地引导出房门。她说等一等。我能让她把刚吃完饭的这条狗牵出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