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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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愚蠢地说,并再次对我这虽然低沉、但却虚弱而克制的新嗓音到吃惊。
“既然已经开始了,你就忍着点吧。”这想法居然使我笑起来。
最糟糕的是这呼呼吹的冷风。我的牙齿冻得打颤。我的新皮肤上的刺痛和我当血鬼时的痛完全不一样。我得修理一下这扇后门,但又不知道从哪儿下手。这扇破门还剩下什么东西?我也看不清。我就像透过一层毒气看东西。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并马上意识到我的身高增加,同时到头重脚轻,行走不稳。屋里的每一丝热气都给吹没了。我真切地听到整座房子随着寒风的涌入,都在嘎吱嘎吱作响。我小心翼翼地走出门,来到门廊上。天寒地冻。我的双脚一滑,使我向右侧歪倒,我赶紧向后靠在门框上。我吓得直冒冷汗,但还是设法用这些颤抖的大手指抓住了的木门框,才没让自己摔下台阶去。我再次努力透过黑暗四下张望,但仍然什么也看不清。
“你要镇静。”我对自己说。我意识到我的手指在出汗,同时也逐渐冻麻木,我的双脚也冻得又麻又疼。这里毕竟没有人工光,而且你又是透过凡人的眼视物。现在得理智地想办法对付这一切!于是我谨慎地迈步走回室内,又差点摔倒。朦胧中,我能看见莫约的轮廓坐在地上。它注视着我,着气,一只黑的眼睛里反着一点微光。我轻轻对他说道:“是我,莫约,你还认得我吗?是我呀!”我轻轻它两耳之间的绒。我伸手去够桌子,然后笨拙地坐在椅子上,再次吃惊地到我的新体那么厚,那么笨重。我用手捂住嘴,心想:你这笨蛋,这事真正发生了。毫无疑问。真是个可的奇迹。你实际上已经摆你超凡的身体!你成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你用不着恐慌。设想自己成了英雄并为此骄傲!眼下要处理一些实际问题。风雪正在朝你身上吹。你这凡人身正在结冰。现在你必须去关注这些事!
但我只是把眼睛睁得更大,瞪着雪花堆积在白桌面上的一些闪亮的碎晶体,期待着这一景观会愈变愈清晰,但事实却相反。这是泼洒了的茶水,对不对?还有打碎的玻璃杯。小心,别把你的手指头割破了,伤口愈合不了!莫约凑近我,茸茸暖烘烘的大身子贴着我打颤的腿。可是这觉为啥那么遥远,好像我穿了好几层法兰绒?为什么我闻不见它那奇妙的干净的发香味?唔,看来我的觉有局限,比较迟钝,这应该预料得到。好了,现在去照照镜子,看看这个奇迹。把这个房间关好吧。
“我的宝贝,来吧,”我对狗说。于是我俩走出厨房来到餐厅。每走一步我都觉得迟缓笨拙,摇摇晃晃。我用十分不好使的手指摸索着关上屋门。风被断然挡在门外,绕道从里钻,但是门顶住了。我转过身,摇晃两下,又站稳了。用不着太费劲就能掌握窍门,太好了!我稳稳站住,低头看我的脚,对它们那么大很吃惊。然后又看我的手,也很大。但不那么难看,对,不难看。别害怕!手表戴着真不舒服,但我需要。好吧,手表留着。但这几枚戒指呢?我用不着。戴在手上的,我想把它们取下来,但取不下来!我的上帝。好了,打住吧。因为不能把这些戒指从手上取下来,你会气疯的。但这很愚蠢。先慢慢来。你知道有个玩意儿叫肥皂,先用它打你的手,这两只黑冻僵的大手,然后就能把戒指取下来。我在前叉抱起双臂,把我的双手进口处取暖。我诧异地发现衬衫已被汗水透,这种黏滑的人类汗水一点也不同于血鬼的汗水。接着,我不顾脯的那种沉重迫的觉,慢慢地进去一大口气,忍着呼这一动作本身带来的痛楚,强迫自己观察这个房间。现在不是吓得尖叫的时候。还是好好看看这个房间吧。
它很昏暗。在一个远远的角落里有一盏地板灯点着,另外,在壁炉架上也有一盏小小的灯亮着。尽管如此,屋里还是很昏暗。我的觉是我正在水底下,而这水浑浊不清,好像倒进墨水。这很正常,很像凡人的样子。他们就是这样看的。这一切看上去多么残酷,多么局部,丝毫没有房间里的那种开阔的空间,可以让血鬼活动自如。这里真是昏天黑地。闪着光的漆黑的椅子,桌子几乎看不见,昏暗的黄光线照进屋角,墙顶部的石膏装饰模型消失在照不透的影里。厅堂里既黑暗又空旷,十分恐怖。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藏在影里,比如老鼠什么的。大门里可能还有一个人。我低头看看莫约,惊奇地发现它看上去也是模糊一团,像是罩着一层非同寻常的神秘彩。所有东西在这样的昏暗里都会丧失轮廓。完全不可能测知它们的尺寸和质地。
哈,可是在壁炉架上方,挂着一面镜子。我朝它走过去,但我笨重的四肢和害怕摔跤使我深烦恼。我需要时时低头看我的双脚。我挪到镜子跟前,把它下面的那盏小柏灯挪开,然后端详自己的脸。
是的,我现在看着那张脸。它看上去和以前大不相同。那种紧绷消失了,原先眼里冒出的那种极端神经质的目光也不见了。一个年轻男人在镜子里凝视着我,看上去惴惴不安。
我抬起手去摸那张嘴、眉和前额。那个前额比我的略高一点。接着又去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张脸很讨人喜,比我先前意识到的还可得多,方方正正的,没有一丝深皱纹,五官比例十分匀称,两眼表情丰富。但我不喜它们出的恐惧目光。一点也不喜。我想见到另一种表情,想从内部纵五官,使之表现出我的惊讶。但这不易办到。而且我也没把握自己是否真的到惊讶。唉,我从这张脸上看不到丝毫来自内心的反应。
我慢慢张开嘴说话。我说的是法语,说我是穿着这副身体的莱斯特-德-莱恩康特,说我一切都好。这次试验成功了!我一开始就能用它讲话,那恶的詹姆斯确实滚蛋了,一切都开始发挥功能!现在那双眼睛里开始表我自己的严厉,而当我微笑时,我终于见到几秒钟我自己的顽皮。但很快这次微笑就消隐了,我看上去又是一片惊诧和茫然。我转身去看那条狗,它就在我的身边,抬头看着我一如既往,显得十分知足。
“你怎么知道是我在这儿?”我问“而不是詹姆斯?”它把头歪向一边,一只耳朵摆了摆。
“那好,”我说。
“让怯懦和疯狂都见鬼去吧。咱们走!”我迈步朝漆黑的门厅走去。突然,我的右腿在我身下出现了错位,我摔倒下去。我忙用左手支撑住地板,才没有重重地倒在地上,但我的头部猛地磕在大理石壁炉上,我的肘部也同时撞在大理石的炉边,引起一阵剧痛。只听“哗啦”一阵响,那些壁炉用具全都掉下来砸在我身上。不过这还不算什么。要命的是我碰伤肘部的麻筋,那麻嘤嘤的痛就像股野火窜遍我的手臂。
我翻过身来脸朝下趴着,一动不动地等着疼痛过去。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头部被那一下撞在大理石上而被磕得突突直跳。我伸手去摸,到头发上一片辘辘的。是血!哦,太美了。路易见此一定特别开心。我爬起来,到疼痛转移到额头后面的右侧,就像一个重物从脑后坠到前额。我连忙抓住壁炉架稳住自己。是那些花梢的小地毯中的一块,在我前头翘起来绊倒我。凶手!我把它一脚踢开,转身小心翼翼地走进门厅。可是我去哪儿好呢?我要干什么呢?突然间我有了答案。我的膀胱装,摔倒后就更难受。我要去小便。
浴室在这儿的什么地方?我找到门厅的电灯开关,打开了头顶上的枝形吊灯。我仰头看了好一会儿,那些小灯泡——足有二十个,这才认识到我原先想的不对,其实这儿的光线充足得很,只不过我没有打开这座房子里的每一盏灯。我着手去办这事,走遍了起居室、小图书室、后门厅。但是这里的光线一次又一次地令我失望,我的昏暗觉还是挥之不去。总是视物不清,这使我惘,并有些警觉起来。终于,我小心地把一楼绕一圈,然后慢慢爬上楼梯,时刻警惕别让自己失去平衡或绊倒,并对自己的腿双隐隐作痛十分恼怒,这两条腿也太长了罢。我回头朝下看一眼楼梯,吓坏了,对自己说:这里是你最容易掉下去摔死的地方。我转过拐角,走进狭窄的小浴室,迅速找到电灯开关。我得撒,憋不住了,两百多年来我都没做过这事。
我解开我的时髦子的拉链,掏出我的家伙,顿时被它的尺寸和软绵绵的样子吓坏了。当然,尺寸是很标准的。谁不想让自己的器官大些呢?而且它还动过包皮手术,所以磨擦起来不难受。但它的软塌塌让我反,使我不愿摸这东西。我只好提醒自己,这东西碰巧是我的。有意思!那么从它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呢?从它周围的里逸出的气味呢?也是你的了,宝贝!现在,让它工作吧。
我闭上眼睛,胡施,劲也许过大了,一大股难闻的从那玩意儿里滋了出来,完全撒在马桶外面,溅得白的座圈上到处都是。讨厌。我后退一步,调整目标,着地看着撒便桶,看着表面浮起泡末,味也越来越大,让我恶心得再也受不了了。膀胱终于排空。我把这疲软而讨厌的东西回子,把拉链拉上,把马桶盖儿盖上。我拧动扳手,让水冲走,但没管溅在座圈儿和地板上的。我想深呼一下,但在我周围全是这讨厌的臊味。我举起双手,才看清我的指头上也全是。我立即打开洗手池的水龙头,抓起香皂就。我一遍遍地手,但保证不了能把手洗净。这身皮肤比我那超自然的皮肤更多孔,它真脏。这时我开始剥掉那几枚难看的银戒指。即使泡在香皂沫里,这些戒指也取不下来。我想了想。对了,那混蛋在新奥尔良就一直戴着它们。很可能他也没法儿把它们取下来。所以我现在就只好戴着它们!你就是再没耐心也没办法,除非你能找到一个珠宝匠,他能用个小锯子或小钳子或别的什么工具把它们取下来。这么一想,我就焦急万分,全身肌都一紧一松地痉挛起来,好疼。只好命令自己打住。我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真可笑。洗完了,我扯下一块巾把手擦干。这巾也是那么水,真讨厌。这些指甲里全是泥!上帝呵,这蠢蛋怎么不知道把自己的手洗干净?然后,我走到浴室的尽头,照墙上的镜子,见它里面映出一个令人讨厌的形像。一大片的迹沾在我子的前面。我把那家伙回去时它竟然还没有干!嗯,在旧时代,我可从没为这类事情伤过心,对吧?可那时,我还是个只在夏天才洗澡,或偶然才想起跳进山泉的肮脏乡绅。所以,我子上的这片迹算不了什么!我走出浴室,走过耐心等待的莫约,我在它头上拍了一下,然后来到主卧室,打开衣柜的门,找出一条更好的子,是灰料的,马上掉鞋,把它换上。
现在我该做什么?唔,找点东西吃。这时我才觉得饿了!没错,这正是我一直觉得难受的源所在(除了憋之外),当然,外加自从换了身体后我就一直有的沉重。我要吃。但谁知你在吃的时候会出什么事?你得再去那间浴室或别的什么浴室,把你消化的食物再拉出来。这念头让我差点呕吐。其实有一阵儿,我已经恶心到一想起人类排物从我身体里排出就想呕吐的地步。我笔直地坐在一张现代矮的边,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告诫自己,这些都是做人的最基本的方面,一定不能让它们取代那些更大的方面。再说,你现在表现得像个十足的胆小鬼,而绝非你声称要当的那位黑英雄。现在你要明白,你并不真正相信你目前是位世界英雄。但很久以前你曾决定必须像个英雄那样生活,并一定要战胜面临的一切困难,只因为它们是你必经的磨难。
好吧,这就算是一次小小的不光彩的磨难吧。我必须马上停止胆小怯懦。我得做为一个人吃喝、玩味、觉、目睹…这些就是这次考验的内容!不过,这算是一次什么考验呢?
我总算又爬起来,试着把步子迈得更大一点,好适应这两条新腿。我又回到衣柜那儿,惊奇地发现里面其实没有多少衣服。只有两三条羊绒子,两件很轻便的呢绒夹克衫,都是新的,还有几件衬衫搁在架子上,大概有三件吧。啊。别的东西怎么样呢?我打开了写字台的最上面一个屉。空的,所有的屉都是空的。那张小头柜也是空的。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把这些衣服都随身带走呢,还是把它们托运到他去过的某个地方?但他为什么这样做?这些衣服不会适合他的新身体,而他也说过,已经照顾到我的穿衣问题。我很不安。难道这意味着他不打算回来吗?这可太荒唐了。他不会白扔这两千万美元。而我作为一个凡人,也不能把宝贵的时间费在为这样一件事情心!我走下那段危险的楼梯,莫约轻轻地跟在我身旁。我现在能不费力地控制我的新身体,虽然它还是那么笨重且不舒服。我打开门厅里的衣柜,里面只挂着一件旧外衣和一双高胶鞋。没别的了。我又来到起居室的书桌前。他告诉过我可以在这里找到他的驾驶执照。我慢慢打开最上面的屉。是空的。所有屉都是空的。只有一个里面有几份文件,好像与这所房子有关,可是哪儿都没有出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名字。我努力读懂这些文件的含义,可是上面的官方术语使我不知所云。过去,每当我用我血鬼的眼睛阅读,我总是能马上就看懂其中的含义。我回想起詹姆斯说过的关于神经元突触的话。是的,我的思维比他迟钝。我向来读每个字都很困难。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没有驾驶执照又怎么样?我需要的是钱。对,是钱。我把钱放在桌子上。天哪,它可能给吹到院子里去。我马上回到厨房。它现在冷得冻手,餐桌、炉灶和那些挂着的铜壶铜罐上,都结上一层薄薄的白霜。那个钱包在餐桌上不见。那串在餐桌上的车钥匙也不见了。那盏电灯当然也被打破了。我在黑暗中跪下,开始用手四处摸索地板。我摸到那本护照。可是地上没有钱包,也没有钥匙。只有电灯泡爆炸后地的碎玻璃碴,不断扎着我的手,还划破了两处。我的两手上冒出了血珠。没有血香气,没有真正的血味。我不顾这些仍努力去看。还是看不到钱包。我又来到室外的台阶,这次格外小心不让自己滑倒。没有钱包。院里雪深没膝,黑不隆冬,什么也看不清。找也是白搭,对不对?那钱包和钥匙都很沉,本吹不走。是他把它们拿走了!甚至有可能他又潜回来,拿走了它们!这个卑鄙的小混蛋。当我想到他是穿着我的身体、我那强大辉煌的超凡身体来干这事,我差点气昏过去。也好,你又不是事先没有料到。他的本就是偷,这不奇怪。但你这会儿却冻得发抖。回餐厅去,把门关上。我慢慢往回走,边走边等着莫约,这条狗好像本不怕冰天雪地,慢腾腾地不愿意回屋。刚才我忘了关门,所以现在餐厅里也成为冰窖。我这才意识到,整个房子都由于我的这趟厨房之旅而温度下降,便赶紧朝楼上走。我得记着把门都关上。我走进那些不用的房间的第一间,先前我就是在这把一部分钱藏在烟囱里。我伸手去够放在里面的那个信封。没有了,只摸到一张纸条。我火冒三丈,把它取出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打开电灯看上面写的字:你真傻得出奇,竟以为像我这样有本事的人不会发砚你的小贮藏。我用不着当个血鬼就能发砚地上和墙上有一小片迹,它说明了问题。祝你冒了愉快。星期五再见。好自为之!
拉格朗-詹姆斯我气得半天动弹不得。我怒不可遏,两手攥拳。
“你这个卑鄙的恶!”我用这可怜、沉重、迟钝而尖利的嗓音说。我走进浴室。自然,藏在镜子后面的第二笔钱也不见了。只有另一张字条:不遇困难挫折的人生是没有的。你必须认识到,我无法抵御这些小发现的惑。这就像在一个酒鬼周围摆好酒。星期五我再见你。走在结冰的人行道上可要小心。我可不希望你摔断一条腿。
我怒不可遏地一拳捕碎镜子!还好,算你詹姆斯走运,没有在墙上打出一个大来(若是让血鬼莱斯特来捕这一拳的话),而只是落一地碎玻璃。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这么倒霉!
我转身走下楼梯,回到厨房,这次把门在我身后关上,然后打开冰箱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哼,这个魔鬼,看我以后怎么治你!他怎么能想得出带着这些东西逃走?他是不是以为我不能给他这两千万美元,然后还要他的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一切真是那么不可思议吗?他是不是真的不回来了?他当然不会回来了。
我又回到餐厅。在那玻璃门的柜子里再也见不到银具和瓷器了。而昨天夜里里面还是琳琅目。我来到门厅,墙上那些绘画也不见了。我检查了起居室。毕卡索、强斯、德-库宁和沃霍尔的画都没了。一扫而光。连那些轮船的大照片也没了。那些中国雕塑不见了。书架上也空了一半。地毯挂毯也大都如此。只有几块还在,包括餐厅里那条差点要了我的命!还有在楼梯口的那块。这所房子里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不见了!嘿,一半以上的家具都失踪了!这个小混蛋果真不打算回来了!这可绝不是他说的计划。我在靠近大门的扶手椅里坐下。一直忠心耿耿跟着我的莫约利用这空闲时间,在我脚边伸懒。我把手进它的绒抚它,理顺它。这狗在这里真给我带来莫大安。
詹姆斯这么干真是愚蠢。他难道没想到我会求援?唔,给他们打电话求援——这念头太恶心了。不难想像玛瑞斯会怎么骂我(假如我告诉他的话)。他很可能已经知道了,说不定此刻正气得直摇头呢。至于那些老家伙,我更是不敢设想他们会怎样骂我。我希望这次换身体最好能掩人耳目偷偷进行。我从一开始就意识到桶出去不好。
幸亏詹姆斯并不了解,别的同类知道我搞了这次试验会很生我的气。他不可能了解这点。他也不了解他现在拥有的血鬼身体也有其局限。
咳,刚才的想法太幼稚。偷了我的钱,洗劫了这所房子,这就是詹姆斯对恶作剧的理解,不多也不少。他不可能把那些衣服和钱留下来给我用,他那当贼的小心眼儿不允许他这样做。他必须搞点小恶作剧,耍点小聪明,如此而已。他当然还是打算回来要他那两千万美元。而且他还指望我会把这试验继续进行下去呢,因为我把他视为是唯一能成功做到换身的人,所以不会伤害他。他很清楚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