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书网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说 阅读记录

第十二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啊,可以,这主意太好了。我又把几张钞票进她的手里。我叫莫约跟着她走,并按她的吩咐做。她好像很喜莫约,对它小声说着甜言语,把它哄得很开心。我又回到浴室,盯着她拿来的这些药水瓶。我很怀疑这些药,但又一想不能把病成这样的身体还给詹姆斯,这样不太礼貌。倘若詹姆斯不想要它怎么办?不,不太可能。他会把那两千万美元连同着咳嗽加冒的病体一并收走。于是我喝了一大口难喝的绿药水,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吐出来,然后艰难的走回起居室,瘫坐在写字台前。这有旅馆供应的信签和一支很好用的原子笔,出水由好写起来又滑。我开始在信纸上写书,发现用这些大手指写字真困难,但硬着头皮写下去,匆匆的把我的见闻想详细记下来。我虽然困得抬不起头来,病得呼都很困难,但我还是坚持写下去,直写到纸都用光,连我也看不懂自己潦草的字迹。我把这些信纸进一个信封,用舌头把信口封上,在信封上写上我的新奥尔良寓所地址,我本人收,然后把信进衬衫口袋,在衣里面,这样就不会丢掉。然后我躺在地板上。现在我得睡了。我一定要睡很久,也许会把我剩下的凡人时间用尽,但也没办法,因为我实在没力气在干什么了。但是我睡得并不深。我发的烧太高,而且提心吊胆。我恍惚看见那和善的女招待把莫约领回来了,还又对我说一遍我生病了。

我记得一名夜间女值班招待也来过一趟,好像埋怨了我半天。我记得莫约趴在我身边,暖烘烘的身体紧贴着我,我也拚命靠近它取暖,闻着它光滑的发散发出的香味,尽管这香味若让我穿着自己的身体合起来,本算不上什么。有一阵子我恍惚觉得我又回到旧时代的法兰西。

但是,这些对昔的回忆总是让这次做人的体验打断。我不是睁开眼睛,看见点燃的台灯周围照着一轮光晕,看着漆黑的窗户映出室内的家具摆设,还幻想我能听见窗外落雪的声音。但还有更糟的考验在前头等着我。绝望的情绪迫使我想使用马桶,生理上也需要,而且事后还要小心地擦净自己。真恶心!还要洗手。我一遍遍反覆洗手,边洗边恶心得发抖!当我发现这副人体的脸上已经长又密的落腮胡子,我哈哈大笑。怎么我的嘴上、下巴上、乃至衣领处的脖子上,都长一层黑乎乎的垢壳?我看上去像个疯子,一个乞丐。但我又无法刮胡子,没有刀片。即使有,我也会划破自己的喉咙。瞧这件衬衫多脏。我忘了穿上我刚买来的任何一件衣服,不过现在换衣服是不是晚了?我懵懵懂懂地瞟了一眼手表,吓了一跳,已经两点了。天哪,快到换回身体的时间了。

“莫约,来。”我招呼那狗。然后不乘电梯,我俩朝楼梯下跑;我住在二楼,所以没费什么劲就下来了。我们悄悄穿过安静空旷的门厅,消失在夜里。到处都是很深的冬雪。街道显然已经通不了车,有好几次我都跪倒在雪地上,两臂深深地进雪里。每逢这时,莫约就我的脸,好像想给我点温暖。但我百折不挠,挣扎着往上坡走,不顾我的情绪和身体都已很糟。最后我总算拐过街角,看见那所房子悉的灯光。那间黑暗的厨房现在落厚厚一层雪花。看起来走过去好像很容易,其实不然;经过一夜的暴风雪,雪花下面的地板上结了一层冰,走起来很滑。不过我还是设法平安到达起居室,一股坐在地板上,浑身打颤。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忘了穿大衣,衣兜里还了我所有的钱。现在我只剩下几张钞票装在衬衣口袋里。甚至全都忘在旅馆里了。不过没关系。那体窃贼詹姆斯很快就要到这儿。我将收回自己的身体,连同我的全部威力!然后我就能平安无事的返回新奥尔良的家,并甜地回忆并思索这次经历。到时我的病和寒冷全都不复存在,疼痛和伤也都烟消云散,我又成为血鬼莱斯特,遨翔在楼顶上空,伸出双手去拥抱遥远的星空。这地方和那旅馆比起来很冷,我翻过身去窥探那个小壁炉,并试着用意念点燃里头的木柴。没用。这时我才想起我还没成为莱斯特呢,不哑然失笑。不过詹姆斯不久就到。

“莫约,我再也忍受不了这个身体。”我小声说。那条狗坐在前窗眼前,边望着外面的夜空边气,鼻息暗的玻璃上,结成一层薄霜。我努力不让自己睡着,可是很难办到。我越到冷,就越想睡。这时,一个可怕的念头攫住我:倘若我在约定的那个时刻不出这副身体来怎么办?如果说我连火也点不着,连别人的心思也读不透,连…那我还能换回去吗?我半梦半醒,恍恍惚惚,尝试施展通灵术。我让自己的心灵几乎沉降到梦的边缘。我到那种在灵魂出窍之前常有的预警,一种低沉、令你陶醉的微微颤动。然而任何不寻常的事都没发生。我又试一遍,暗示自己:“上升。”我试着想像自己虚无飘渺无定形的灵魂正体,并无拘无束地升至天花板。没用。不妨再试试生出羽翼。徒劳。我太累了,太疼痛了。事实上,我被锢在这些没有希望的肢体,囿于这个疼痛的腔无法摆,连口气都很困难。好在詹姆斯很快就来。这个魔法师深谙换身术。对,这个急得到两千万美元的詹姆斯一定会指导换身的整个过程。等我再次睁开眼睛,天已太亮。我猛地坐直,瞪着前方。一点没错。太高高挂在空中,透过前窗洒进万仞光芒,照亮光洁的地板。我能听见屋外繁忙的通。

“我的上帝。”我用英语小声惊呼,因为“mondieu”(法语“我的主”)此时无法同英语“我的上帝”同义。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呵!”我颓然躺下,膛剧烈起伏,惊得瞠目结舌,半天理不出个头绪,也拿不准态度,也不知我的受到底是狂怒还是极度恐惧。然后我才慢慢抬起手腕看表。是上午十一点四十七分。还有不到一刻钟,这笔受托存放在闹市那家银行里的两千万美元钜款,就将再次转到我的化名“莱斯坦-戈利高尔”名下。拉格朗-詹姆斯把这个化名安在这副身体上,自己却显然没有如约在天破晓前返回这座住宅,换回自己的身体;而且由于已经丧失这笔钜款,所以他很可能再也不会回来。

“哦,上帝,帮帮我吧,”我大喊,一口痰马上堵住我的喉咙,连续咳嗽使我部深处到刺痛。

“我早就知道他不会回来,”我嗫嚅道。

“我早就知道。”我真傻,我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我想,我真是个可怜虫;那个体窃贼真卑鄙;他妈的,他绝不会得逞的!他怎么竟敢要我,他怎么敢骗我!而他丢给我的这副身体,这副我唯一可以用来追踪他的身体,已经病得很厉害、很厉害了。

等我跟跟跪地来到街上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我已记不得那家银行的名称和地点。再说我也找不出个好理由去那儿。那两千万美元再过四十五秒钟就要转到我的名下,而且到底我再要回这钱又有什么意义?我拖着这堆打颤的骨去哪儿也不合适呀!难道去那家旅馆要回我的那点钱和衣服吗?还是去医院开点我急需的药?

还是去新奥尔良找路易,路易一定得帮帮我,也许只有路易能帮我。没有他的帮助,我到哪儿去找那个卑鄙险、自寻死路的体窃贼呢?可是,我找到路易后他会怎么说呢?他知道我干的傻事后会作出什么判断呢?

我要摔倒了。我失去平衡。我伸手去抓铁栏杆。但已经晚了。一个男人朝我跑过来。我的头磕在台阶上“轰”地一声,后脑勺剧痛。我闭上眼睛紧咬牙关,没有喊出声来。随后我又睁开眼睛,看见一片宁静的蓝天。

“叫一辆救护车来。”那男人吩咐身边的另一个男人。我只看见几个黑、没特徵的身影,映衬在耀眼的蓝天下。

“不!”我扯开嗓门喊,但声音出来后只是沙哑的小声。

“我要去新奥尔良!”接着我飞快地动嘴想解释那旅馆、钱和衣服的事,并请求他把我扶起来并帮我叫来一辆计程车。我得立即离开乔治城去新奥尔良。然后我静静地躺在雪地上,觉得头顶上的天空真可,薄薄的白云飞速掠过天空。连这四面围着我的身影,这些悄悄地小声议论我的人都是这么可。还有莫约,汪汪狂吠的莫约。我想说话,但说不出话来,无法告诉它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平安无事。一个小姑娘凑过来。我能看见她的头发,她的蓬松的小衣袖和一条绸带风飘舞。她像别人一样低头瞧我,她的脸上全是影,她身后的天空耀眼得可怕。

“我的上帝,克劳蒂娅,那是光,快避开它!”我大叫。

“先生,你安静地躺着吧,他们这就来救你。”

“躺着别动,年轻人。”她在哪里?她去哪儿了?我闭上眼睛,倾听她的鞋跟踏在人行道上,发出“咔喀”的声音。那是她的笑声吗?

救护车。氧气面罩。针…我明白了。我要死在这副身体里,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像几亿凡人一样,我要死了。啊,这就全都明白,所以那体窃贼才来找我,那死亡天使看出我太自负,自欺欺人,就投其所好欺骗了我。现在我就要见上帝了。可是我不想死!

“上帝,求求您,我不想这么死,不想死在这个身体里!”我紧闭眼睛小声说。

“我不想现在就死。求您啦,我不想死!别让我死。我哭了,心痛裂,很害怕。哦,这身体难道还不完美吗?上帝呵,把更完美的形状展现在我眼前吧。我这个充渴望的怪物之所以去大戈壁,可不是为了寻求来自天上的火,而是为了足自尊,足自尊,足自尊!”我的双眼紧闭。我能到泪水顺着面颊下来。

“请您别让我死,别让我死。别在现在,别像这样死去,别死在这个身体里!救救我!”一只小手摸我的手,使劲想挤进我的手心,终于办到了,紧紧让我握着。温柔的小手,软软的,很小。你知道这是谁的手,我想,你知道的,但你太害怕睁眼去看它。假如她在场,那你就真的要死了。我不能睁开眼睛。我太害怕了。我浑身颤抖,痛哭泪,紧握她的小手,肯定把她攥疼了,可我就是不敢睁眼。

路易,她在这儿。她来找我了。救救我,路易。我不敢看她。我不能看她。我不能松开她的手!路易,你在哪儿?是不是这在地下沉睡?在你那荒草丛生、无人问津的花园深处,冬天的残照着野花…你在沉睡,直到又一个黑夜降临。

“玛瑞斯,帮我一把。潘多拉,你在哪儿?快来救我。凯曼,快来救我。阿曼德,现在咱俩之间没有仇了。我需要你!洁曦,别让我死去。”哦,这就是在救护车的警笛的声中,一个魔鬼低沉而哀伤的祈求。别睁开眼睛。别看她,不然你就完了。克劳蒂娅,你曾在最后时刻呼喊过救命吗?你害怕吗?你也见过光线如同地狱之火洒天空吗?抑或它是那伟大而美丽的光,用照亮着整个世界?

我们一道站在墓地,在那个弥漫着花香的温暖夜晚,天上洒点点星光和紫的柔和夜光。对,夜其实也是多彩的。瞧她,闪亮的皮肤,嘴上青紫的血肿,她眼窝周围的黑量?她正拿着她的花束,是黄白两的‮花菊‬。我永远忘不了它的芳香。

“我母亲就葬在这儿吗?”

“我也不知道,小宝贝儿。我甚至从来不知道她的姓名。”我发现她时,她已经全身腐烂、发出恶臭,蚂蚁爬地的眼窝和地张开的嘴。

“你应该查出她叫什么。你应该替我办这件事。我想知道她葬在哪里,”她对我说。

“亲的,那是五十年前的事情。恨我吧,恨我只想着大事。恨我吧,因为你现在没有长眠在她身边。倘若果真如此,她会让你暖和吗?血是热的,小宝贝。跟我来吧,咱们喝血去,你我都知道怎样去做。咱俩可以一起饮血,直到世界末。”

“啊,你给一切都找到了答案。”她说。她的微笑多冷漠呵。你在这些影当中几乎能窥见她女人的特质:蔑视儿时天真可的、永久印记,作女人难免的想吻、想抱、想的冲动,她都没有。

“咱们就是死神,亲的,死才是最终的答案。”我把她揽进怀里,到她依偎着我。我吻她,吻她血鬼的皮肤。

“死后就没有问题了。”她用手抚摸我的前额。

救护车在飞驰,仿佛那警笛声在追逐它,驱动它。她的手在触摸我的眉。我才不睁眼看你呢!

噢,请救救我…,这个魔鬼一边忧愁地向他的同类求救,一边朝着地狱坠落,越坠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