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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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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說:“你老婆身上的新式內衣,就是這位周先生髮明的。”衛兵瞬間更加不屑,把名片直接扔地上,呵斥道:“快點滾蛋,一個賣內衣的也想見市長,腦子壞掉了吧。”

“你嘴巴放尊重點!”孫永浩是個暴脾氣,立即跳出來護住。

衛兵冷笑著說:“怎麼的?你還想找茬啊!”

“永浩,別跟他一般見識,”周赫煊退後幾步,突然扯開嗓子大喊,“張群,你給我出來!”張群正是市長的名字,衛兵大驚,連忙舉槍瞄準周赫煊,呵斥道:“不準大聲喧譁!”周赫煊冷笑:“你倒是開槍試試,我上個月見蔣總司令時,他的侍從武官都沒你囂張。你們上海市政府厲害啊,從門衛到市長一個個都是祖宗,市長比蔣總司令都難見。”

“你……這位先生,你認識蔣總司令?”衛兵頓時大驚,說話時聲音都在發抖。

“你說呢?”周赫煊死盯著他。

“我我我……我這就去通報!”衛兵彎撿起地上的名片,撒丫子就衝入大樓。

他一路狂奔到樓上,拼命的敲開市長辦公室房門,語速奇快地說:“張市長,外面來了個周先生,他說想見你一面,還說自己見過總司令。”張群皺著眉頭接過名片,隨即笑道:“一個窮酸文人,跑來找我做什麼?讓他進來吧。”衛兵立即下樓,態度180度轉變,討好地說:“周先生,市長有請!”周赫煊懶得理他,踱步走進市政府,這傢伙還在後面喊:“您慢點走,當心樓梯。”張群屬於國黨元老,蔣介石的同學。別看他只做了上海市長,但卻是國黨重要政治團體“新政學系”的首腦人物。

“新政學系”當中九混雜,既有舊式官僚、軍閥,也有新派學者和政客,他們的團體目標是:拉攏各黨各派,增強蔣介石政權的實力。

張群見到周赫煊後,笑呵呵地站起來說:“周先生請坐,找鄙人有何要事啊?”周赫煊開門見山道:“張市長,我的《神女》、《狗官》和《狗官外傳》被查了。我就想當面問問你,為什麼要查我的作品?”

“查?我不知道啊。”張群訝然道。

“是國黨上海黨部的人查的,”周赫煊擠出難看的笑容說,“張市長,你是上海黨部的直接負責人。請問,就算我的作品有違內容,國黨上海黨部又有什麼權利查封書籍?你們要查書籍,可以,麻煩走正規行政程序,把我的書解後再重新一遍。我不是為自己,我是為了中華民國的法制!”一聽是黨部那群人乾的,張群立即笑著安撫道:“周先生,你不要著急嘛。若是你有異議,咱們可以慢慢討論,何必一見面就興師問罪呢?”周赫煊坐下說:“我要求解《神女》和《狗官》。”張群如同個笑面佛,笑嘻嘻地說:“周先生,你的《大國崛起》我是拜讀過的,本人極為佩服。但說實話,像《神女》和《狗官》這種書,實在有些抹黑中國的政府和百姓。反正你該賺的稿費也賺了,何必再計較那些。”周赫煊言辭烈道:“你們查封我的書,請問是據那條法律規定?南京國民政府連《出版法》都沒頒佈,你在沿用北洋政府的法律查我的作品嗎?這個中國,到底是北洋政府的天下,還是南京國民政府的天下。你們上海黨部到底想幹什麼?想幫北洋軍閥復辟嗎?”張群瞬間語,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此時的南京國民政府初創,還真沒頒佈《出版法》(1930年底頒佈),查封書籍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還是讀書人嘴皮子利落啊!

張群心中慨,詭辯道:“周先生,上海黨部查封書籍,是出於國黨的訓政要求。你的書有重大違嫌疑,所以才遭到查,跟什麼《出版法》沒有關係,你也別跟我講法律。”張群是絕對不會幫周赫煊解的,否則上海黨部威嚴何在?

周赫煊冷笑問:“也就是說,中華民國只需要黨,不需要法律了?”

“可以這麼說,黨即是國,黨即是法!”張群毫不客氣的回答。

“很好,我明白了,多謝張市長解惑,”周赫煊氣得不輕,抱拳道,“告辭!”即便是北洋政府要查封書籍和報館,那也得搬出法律做門面。

這國民政府還真厲害,連“黨即是法”都能說出來。可想而知,當權在位者想幹啥就幹啥,本就沒有任何限制,這樣的政黨不完蛋才見鬼了。

周赫煊氣呼呼地回到徐志摩家,對老徐說:“志摩,借你的書房一用。”

“你又要寫文章了?小說還是詩歌?”徐志摩笑問。

“雜文!”周赫煊是真被氣得不輕,就算有法不依他都能忍,完全沒有法律而亂來,這已經到孰不可忍的地步了。

周赫煊攤開稿紙,徐志摩趴在旁邊看著,只見周赫煊寫下五個大字——論法的神。

第237章【鋒】早在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就寫過一部宏文著作,叫做《論法的神》(原名《l'Espritdeslois》)。

這本書由晚清思想家嚴復,首先翻譯到中國,不過此時的中文譯名還叫《法意》,《論法的神》是後世版本的翻譯名字。

周赫煊提筆寫道:“先秦諸子當中,法家和儒家塑造了兩個強大的力量,儒家主張‘禮治’、‘德治’,而法家則崇尚‘以法治國’。《管子》曾言:‘威不兩措,政不二門,以法治國,則舉措而已’。意思是說,只要不政出多門,僅僅運用法律,就能如舉手投足般輕鬆治理好國家。可見,我們中國人早在兩千年前,就已經從治國戰略的高度來看待法律。

漢代雖罷黜百家,後世的歷朝歷代,也都推崇儒家的‘禮治’、‘德治’,但從來沒有哪個朝代,把法律也一起廢除掉。中國也沒有哪個盛世,不是法律健全,吏治清明的,就連皇帝也要守法!

我們先來看個小故事。

宋真宗年間,有個親事官把皇宮裡的金碟丟了。侍從對宋真宗說,先打他一頓。宋真宗不允,命人先找失物。侍從又說,不打他,他不知道厲害。若是金碟是被他自己藏起來的,他還能去找嗎?一打他就招了。宋真宗強調,不能隨便打人。侍從道,您是皇帝,想打誰就打誰。宋真宗解釋道,我大宋是有法律的,大家應該按法律辦事,皇帝也不該隨便打人。

此即為:天下之法,當與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雖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後天下之大公立……”周赫煊寫了一通中國古代的法律常識,又開始寫西方的相關內容:“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曾著鴻篇鉅作《法意》(《論法的神》)。此書出版僅兩年,便印行22版,各種外文譯本相繼誕生。《法意》是美國的建國理論基石,法國的《人權宣言》也脫胎於《法意》,中山先生三民主義之民權主義理論亦源於此書……”周赫煊大談西方列強的法制神,接下來又把孫中山當做自己的理論武器,他寫道:“民國七年,中山先生在《孫文學說》中指出,中國的革命程序為軍政、訓政和憲政三個階段。蔣總司令已經宣佈革命進入訓政階段,何為訓政呢?中山先生稱為‘約法之治’,既制定約法,軍政府、地方議會以及人民都要遵守,目的是讓人民養成平等自由的資格和掌握主權的能力。

而今之民國訓政,只見軍政府,卻不見約法,或者說法律並不完善。

最近有人說,黨即是國,黨即是法,這是在公開反對孫中山先生的遺訓嗎?

上海黨部封我的《神女》和《狗官》,我有兩點異議。第一,法律依據在哪裡?第二,執行機構在哪裡?

一沒有法律,二沒有合法的執行機構,此乃違背中山先生之訓導。

我請求中央政府,先訂法律,再設相關執行機構,繼而封我的作品,本人毫無怨言……”周赫煊寫到這裡筆鋒一轉,開始討論以法治國的好處,以人治國的壞處,把問題上升到國家和民族的高度。而且每隔幾句,都要提一下孫中山先生,反正把這尊大神搬出來,那些國黨都找不出話來反駁。

第二天上午,《大公報》以頭版頭條的形式,將這篇《論法的神》全文刊出,立即引起進步人士的熱烈支持。

特別是上海地區,陳德徵玩得太瘋狂了,不講道理的見人就懟。他此時主辦著上海《國民報》,經常自己寫文章討伐某人,然後讓手下的黨,甚至是出動氓混混行兇,完全無視法律。

周赫煊這篇雜文一出,立即被各大報紙紛紛轉載,開始批評上海黨部的胡作非為。

然而,聖鬥士畢竟是聖鬥士。

你跟他講道理,他跟你耍氓。

下午,凡是轉載這篇雜文的上海報紙,全都收到上海黨部的警告。緊接著,30多個氓衝進《大公報》上海分社,不分青紅皂白打砸一通,連張季鸞都受了輕傷。

這還不算完,陳德徵又在上海《國民報》寫文章,逮著周赫煊狂懟:“周赫煊此人,是個徹徹底底的文。他喝洋人的長大,早就不是中國人了,連思想都徹底洋化。這個人毫無骨氣,先給褚玉璞做秘書,又給張學良做秘書。攀附張家父子的權勢,就此當上北大的校長。北大乃中國當代大學祖庭,豈是他一個毫無資歷,毫無品德的人可以做的?此人妖言惑眾,妄自曲解中山先生遺訓,其心昭然若揭,就是要反對中央政府。他的《神女》、《狗官》,都是在張氏父子的支持下,為詆譭中央政府而寫,上海黨部查封他的書,是百分之百正確的……”隨即,上海20多家報紙,齊刷刷地開始討伐周赫煊。

而幫周赫煊說話的文章,則沒有一篇能夠發表,誰敢發表誰就要被查封。

周赫煊氣得直髮笑,他總算明白,為什麼胡適會在明年辭職出國了,這筆仗本沒法打。

不按套路出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