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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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西方亂倫頻發的原因,因為對方知道你哪怕長大後不願意,只要剛開始誘騙成功,留下一些你自願亂倫的小視頻做證據,你也不敢告發他。
除非你願意同歸於盡坐最少14年牢。
這些知識,都是我在那個H論壇中學來的。
不得不說東西方法律的探討,極大的影響了我。
這個論壇的討論,說明在這個國家只要亂倫雙方同意,且都14歲以上的情況下,只接受自訴。
這意味著其他人來告這對母子亂倫,是不被法院受理的。
某個角度來說,這也可以理解為法律保護自願且成年的血親之間的關係。
哪怕是丈夫,也頂多能以子出軌來提起離婚訴訟,而且還得拿出亂倫的真實證據。
這抓姦難度可比普通出軌大多了,普通的出軌可以用子和外人同居的事實,做為判她和第三者非法同居罪的證據。比如子和出軌對象長期出入並居住於某住宅,被你拍到或者錄像到。這樣你就不用具體拿出子和外人有關係的證據,比如取證,難度太高了。
但是如果子出軌對象是她的血親,你怎麼告她非法同居呢?她和自己父親或者兒子居住在一個屋簷下,難道不是再正常不過了嗎?
這個法律規則對亂倫的母子來說,她和滿14歲兒子的關係是完完全全受法律保護的,不會坐牢的。即使老公告她出軌,也最多就是離婚訴訟罷了。如果母親能拿出夫情不和、男方也有情過錯的證據,那麼離婚訴訟上甚至不會在金錢上懲罰亂倫的母親一方。
這為自願亂倫留下了完美的社會土壤,但是正因為這樣寬鬆的法律,大陸爆出惡亂倫強姦的案例非常少。
即經過法律制定者衡量,用法律上允許自願亂倫作為代價,消減惡脅迫強姦亂倫的社會現象。
因為雙方自願,就沒有了犯罪行為。如果一方不自願,那麼另外一方也會被追究強姦罪。亂倫行為中雙方都可以快的隨時結束關係,隨時複合。如果有一方敢強迫對方,被強迫方可以毫無壓力的告對方強姦。
因為這個法律邏輯,大陸在家庭倫理這方面是非常健康的。很少人敢誘騙未成年血親亂倫。因為你不知道哪天被別人知道了告你強姦,一告一個準,哪怕你想讓未成年血親幫你辯解也毫無作用。
而雙方成年後亂倫,也不敢脅迫對方,一旦脅迫對方,也是一告一個準。誰也不想冒險去坐十幾年大牢,即使對方某次不想發生關係,你也還有繼續引誘對方的機會不是嗎?完全沒必要為了一時去強迫對方。
於是大陸社會只剩下最簡單幹淨的社會關係,只有成年人自願的行為,而沒有亂倫罪。
當時這套邏輯分析和法律分析,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
這套理論並非鼓勵亂倫,也不是教唆亂倫。
而是對大陸的司法進行了解釋,如果你對親屬有不倫念頭,你也千萬不要脅迫對方就範。你必須等大家成年後再追求,如果對方未成年你敢下手,那麼等待你的都是法律無情的處罰。
如果你發現自己兩個親戚有不倫關係,而且雙方都成年了,你也要明白最多隻能由當事人家庭配偶提起離婚訴訟。而非配偶的人連起訴亂倫雙方的權力都沒有,如果亂倫雙方即成年又都沒有配偶……那麼天底下就沒有人能管了。
整套法律,都是在保護弱勢方的訴訟權,讓受害方以最低成本來提起訴訟。
相反,如果有兄妹兩人都不結婚,一輩子在一起,是不構成非法同居罪的。
即使兄妹母子有一方有配偶,也不構成非法同居。這一點居然比外人還強些,如果沒有血緣的兩人長期住一起,有一方有配偶就算非法同居,對方配偶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所以,從法律上來說,大陸保障了成年男女最大的自由。對成年男女來說,的權力歸於己身,只要雙方願意做愛,就可以得到法律保護。哪怕是違背婚姻契約,最大懲罰不過是財產分割權有偏向的離婚訴訟罷了。
甚至像老外那樣重口的人獸、人機、SM等玩法,只要自願也是法律完全不管的。
這無疑是對自由和女的自主權最大的擁護,任何人不能強迫女和其發生關係,哪怕是婚內的丈夫也不能強迫她。
也許是今天房門緊鎖,我脫離了父親巨大的陰影壓迫,思維極其跑調。以至於我看到媽媽赤身體穿著高透明度的連身襪,立刻聯想到了論壇裡討論的亂倫和自主權。
在我懵懂的概念當中,媽媽和我的距離,主要障礙應該就是H論壇大家討論的‘世俗禮法’和‘法律制裁’。
要是沒有這些阻礙,也許媽媽會和我進行一些的接觸?
而我對於如何做媽媽的思想工作,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畢竟我也是才讀了幾年書,寫作文雖然頻頻受以前老師表揚,但是讓我和大人講道理,並且說服對方,我的能力是肯定差得還遠。
所以論壇上大佬們每次對亂倫極其社會問題的討論,我都如飢似渴的閱讀著。很多知識哪怕不懂,我也儘量百度出來搞懂,以其有一天能說服媽媽。
所以我時常腦袋裡組織了很多語言準備和媽媽探討,但是每次都忍住了。我知道時機不成,我也沒有成長到能夠用口才影響別人的程度。
還有個原因是我害怕她太早看出我的企圖,會對我心生警惕。
最起碼現在,媽媽對我是一點警惕和牴觸心理都沒有的。比如現在,她大大方方的對著只隔一張小圓桌的我著翹翹的房。對我小心探索的目光還出歪頭甜美的笑容,當我目光下移時,還故意換一下架起的雙腿,讓我心跳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