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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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藝術品般美麗的體,彷彿在催促我親近她。
是的,人類女最巔峰的顏值和體,無一不是按照基因中最能打動男的形象來塑造的。如果僅憑外表和身材無法打動男人,那麼人類的延續必然是成問題的。
所以女人天然具備魅惑所有成男的基因,哪怕是她血親。
因為在遠古時期,人類的部落最初往往就是一個家庭組成的。在附近沒有可供繁衍的對象的時候,即使是父女母子兄妹姐弟,也不得不承擔起生兒育女,壯大家族的責任。
而亂倫帶來的副作用,比起血脈斷絕、部落毀滅,又算得了什麼呢?
應此,人類從本上來說,必然保留了關鍵時刻允許亂倫的基因。
別看人類現在先進發達了,無需亂倫基因來維持血脈。還極力打壓亂倫行為,以提高社會個體的健康比例。
這都是在人類自身安全的狀況下制定的社會策略。
未來人類資源耗盡,需要在廣闊的宇宙中另尋生存居所的時候呢?當人類瞭解到自身的渺小,敬畏宇宙的廣闊時,當然不會記得地球搖籃當中那一小段和平富足時期,自己制定過多少無聊的社會規則了。
在宇宙中為了生存,吃轉基因算事嗎?生一百個孩子算事嗎?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算事嗎?有基因治療遺傳病的技術的時候,亂倫生子也算事嗎?
其實,現實當中人類開發出完備的避孕手段、以及低傷害的產手段時,亂倫就已經不是個真正的問題了。社會反對亂倫,還僅僅是出於加強社會階層動、避免家庭之間隔閡的角度出發。
想象一下,亂倫如果沒有遺傳病問題,而且成為社會主,那麼很可能很多家庭不再外嫁外娶,幾代人自產自銷。形成一個個封閉的小團體,對社會發展和組建集權政府,相當不利。而集權政府又是人類社會集中力量發展進步的首要條件,人類為了自己的發展,也不得不止亂倫。
止亂倫這個法律目的,在大陸和西方法律之間的區別中,非常明顯。
比如香港是有亂倫罪的,而且十分嚴厲。從判刑14年到無期徒刑,哪怕雙方自願也要給予極大懲罰。
而大陸則是如同漢初法律一樣,廢除了全部嚴苛法律後自己建立的法律體系。所以大陸法律一切從簡,是沒有亂倫罪的。
具體來說就是在西方(包括臺灣香港)如果發生了自願亂倫,那麼與此無關的第三人可以直接以亂倫罪告這對亂倫者。而且量刑非常之殘酷,比如最輕的雙方都16歲以上那量刑也是14年。如果有一方滿13歲不滿16歲,則判刑20~30年。如果一方13歲以下,則是無期徒刑。
注意,西方法律裡面如果查實雙方知情自願,那麼男女雙方都要判刑!
而在大陸,如果雙方自願,是本不用判刑的。
大陸適用於亂倫的只有一個強姦罪,其中強姦成年人是自訴罪,即不告不理。如果亂倫發起者是用強姦來侵害受害人,那麼受害人直接可以告亂倫發起者強姦罪。如果亂倫一方不滿14歲,則無論自願與否都按照強姦罪論處。
另外一個能搭上邊的是猥褻未成年人罪,這個罪名則按照8歲為分水嶺。8歲以下被猥褻的一律重判,無論是否自願都屬於強姦,而且是公訴。8歲以上,則是自訴案件,當事人不告則無罪。
咋一看西方法律似乎更加嚴格,應該是亂倫更少才對啊?
但是隨便一看新聞和傳統,西方法律下的社會亂倫情況比大陸要嚴重多了。
原因就是在亂倫罪如果雙方自願,雙方都要被判重刑。
那麼亂倫發起者,並且是施暴者一方,只要錄下一次對方不反抗,甚至愉快做愛的視頻,就有充分證據說明雙方是“自願”了。或者拿出雙方聊天記錄,證明曾經“自願”過。
這樣一來,被施暴一方就不敢告施暴方,因為害怕會同歸於盡,雙方坐最少14年的牢!
大陸法律正是考慮到保護受害人這一點,不設亂倫罪。
在大陸亂倫雙方只要有一方哪一天不願意被強迫了,收集到自己不願意的證據,立刻可以告對方強姦。
而被告方則也可以拿出原告方曾經多次願意的證據來減輕自己的罪名。
哪怕是被告拿出證據證明原告過去也自願亂倫,原告也絕不會坐牢。
西方法律是:假如對方能拿出你願意過的證據,就可以拉你一起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