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二離開了京北以後一年的曰子裡,我幾乎斷絕了一切與羅伯特有關係的朋友的往來,甚至嘟嘟。
我回來京北的時候也是9月,到機場接我的只有萬宇,{bolt_domian}ckjay的酒吧,嘟嘟已經做了羅伯特的女朋友,住在我跟羅伯特以前的房子裡。
萬宇跟我說的時候,我平靜的一塌糊塗,我在國美那個盛產離奇故事的過度裡待了一年,還有什麼事情能叫我驚訝的?只是我一下字就在腦海裡浮現出1999年的秋天,我最後一次坐過的那張鋪著白⾊單的很舒服的大,還有那秋天裡獨特的像情人的眼光一樣令人著的暖陽。
那真的很舒服,嘟嘟是個比我還庸懶的傢伙,她每天每天一定會賴在那張舒服的大上不肯起的。
在回到京北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bolt_domian}ckjay裡面,真的成了一隻孤獨的黑⾊的鳥。那個萬宇經營著的酒吧,成了我的堡壘,雖然在京北,我依舊過著同國美同步的生活,晝伏夜出。
除了週末。萬宇在酒吧差不多隻待到十一點鐘,因為他第二天還要上班。
很長的那段時間裡,我沒有接觸任何萬宇以外的人。
那天嘟嘟來了,胖了,更漂亮了,她沒有看到我,進了門,直接奔到吧檯,吧檯的小夥子見她走來,從菗屜裡拿了一個信封,遞給她,嘟嘟拿了信封,轉⾝就要離開。
她的眼滑光過我的臉,又迅速地滑了回來,她不確定是我。我向她揚揚手裡的杯子,她得到確認,一下子跑過來。
我站起⾝,和她擁抱,她還是那麼熱情,像團火。
坐下以後,她對我開始生氣,:“你什麼時候回來的?不給我打電話?!”
“我們現在不是見面了嗎?不許不⾼興啊!”我的喉嚨乾澀著,我想我當時的笑容一定顯得很虛假,實際上,我笑的太困難了。
“萬宇都跟你說了?”
“什麼?”
“很多事情,關於我,關於他,關於robert。”嘟嘟的眼神暗淡下來,充満傷。
我頭搖,實際上,萬宇除了說嘟嘟跟羅伯特在一起了,別的什麼都沒說。我對每個人的狀態都一無所知,甚至萬宇,我都不知道他的生活裡除了工作還有什麼。我就像一個生活在都市裡的散仙,逍遙的過我自己的生活。
嘟嘟坐在我的對面,一邊喝酒一邊跟我講述從前的事情。
我離開京北後嘟嘟大病了一場,萬宇的媽媽陪著嘟嘟去了醫院,醫生確定嘟嘟孕懷了,嘟嘟向我描述萬宇的媽媽當時的表情,那是個很嚴噤的知識分子,可當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欣喜的拽著嘟嘟的手“走,回家,告訴他們這個好消息。”嘟嘟當時對萬宇的媽媽說:“一定是搞錯了,不會有這種可能的,一定是搞錯了。”結果,回到家裡,萬宇媽媽還是對萬宇和爸爸說了這個事情,並且把嘟嘟跟萬宇結婚的事情提到曰程上來。
嘟嘟是不可能一直生活在京北的,她曾經跟我說過,她受不了京北的嘈雜,髒的空氣和複雜的人際關係,她已經習慣了國美式的直率和幽默,受不了國中式的含蓄,比如總是在吃飯以後大家都爭著買單。
嘟嘟不反對結婚,但她不能生活在國中,京北,萬宇的父⺟也似乎沒有反對,他們希望兒子生活得好。
為了謹慎,嘟嘟第二天自己又跑去醫院裡核實,因為實際上,萬宇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睡在她的家裡了,結果,的確是誤診,晚上,在萬宇開車帶嘟嘟回家的路上,他很平靜地對嘟嘟說:“嘟嘟,我不能跟你結婚,我不想離開京北。”萬宇是個溫順的男人,他有著國中男人獨有的一張剛毅的臉,以及智慧的一雙眼睛,具備了所有國中女人所想要的男人所應該具備的美德。
嘟嘟是很愛萬宇的,我從羅伯特的口中得知,嘟嘟的許多故事,情的經歷,她是應該擁有一個像萬宇這樣塌實的一個男人,她的情路一直走得很崎嶇。
驚訝之餘,嘟嘟問萬宇:“是為了什麼?我能問嗎?”
“我不想離開京北。”萬宇又重複了一次。
“可是在國美,你可以得到更好的機會,我們會生活得很好!”嘟嘟一直嚮往著她跟萬宇能在紐約有自己的工作,房子,自己的家。
“嘟嘟,我有時候覺得你脾氣太暴躁了,太任。其實你是個完全的國美人了,我想,我更合適找一個國中女孩做我的太太。”我自己覺得萬宇是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他不喜歡多說話,很多時候也總是任由嘟嘟的佈擺,可是我也知道,他是個很有想法的人。
嘟嘟於是瀟灑地下車,去找羅伯特喝酒,聊天,但她對跟萬宇的事情卻隻字未提。
在我與羅伯特的問題上,嘟嘟一直譴責羅伯特缺少男人的責任心,實際上,於是我們離婚的原因,我至少也應該承擔一半的責任,我太強,在朋友們面前,我的氣勢總是⾼過他,其次,我總忘記他是個國美人,總按照國中丈夫的模式要求他,依賴他,忘了他是國美男人,受不了束縛,因此,在我們結婚以後的第三個月,他回去了一次紐約,去找他從前的女朋友,這是後來,他自己對我說的,但實際上這些都不是造成我們離婚的原因,真正的原因除了我和他誰都不知道。
剛和萬宇分開的那些曰子,嘟嘟很痛苦,常常會和羅伯特見面,像往常一樣與羅伯特聊工作,聊生活,回憶他們大學時候在國美的美好的曰子,她堅信萬宇還是會給她打電話的,像往常一樣。
離婚以後,羅伯特一直沒有找女朋友,他跟嘟嘟聊天,喝酒,都醉了,醉酒以後男女之間該發生的事情發生的順理成章。
早上,嘟嘟從羅伯特家走出來,面對著萬宇憤怒的臉,萬宇揮手給了嘟嘟一記耳光,憤怒的離開了。
那時候,{bolt_domian}ckjey,既然已經完了,嘟嘟找到了萬宇,談關於酒吧的事情,萬宇願意繼續管理,嘟嘟每月來拿營業額的10%,萬宇拿40%,其餘的,都存在我的戶口上,用來償還我的借款。
這樣的狀態已經持續了5個月。
我不敢相信萬宇的所為,他應該是深愛著嘟嘟的。
“我現在跟robert生活在一起,很快樂。”嘟嘟看著我的臉,平靜地說,等待著我的反應。
我啜了口紅酒,笑笑。:“我希望你們都過得好,不,我們都過得好,你,robert,萬宇,當然也包括我自己。”
“robert說,他不會再找國中女孩談戀愛了,他說,國中女孩像旗袍,每一件都是絲綢製作的,溫柔,細緻,充満著國中式的存溫,讓人留戀,他覺得不合適國美人穿,而國美女孩像牛仔褲…你知道,國美人是喜歡隨意的。”我當然明白這種文化上的差異,不能用任何東西來彌補,憑心而論,直到現在,我還是對羅伯特的種種的好有一點留戀,可是,好的卻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就像我一直喜歡吃海鮮,可每次吃過都過敏,生出満⾝的紅疙瘩,結果就只有不吃,沒辦法。
嘟嘟坦然地跟我說,她跟羅伯特只是夥伴的關係,満足相互的需要而已,在情上,還是那麼單純,仍舊停留在大學裡的那種朋友,同學很細膩的關心上,可能是因為太悉了,在大學裡面,他們是鄰居。
他們這種關係我在國美司空見慣。
我試圖叫嘟嘟明白,她應該善待自己,善待自己的情。
嘟嘟一笑,反問我:“那你呢?在國美一年你也沒找男朋友,你別忘了現在你是國美人了。”說實在話,我覺得我應該找個國中男人,我是個本土洋人,既有國美人的自由散漫骨子裡卻還恪守著華中兒女的傳統美德,我常忍不住假設,倘若羅伯特再收斂一些他的國美作風,那就好了。
正想著,嘟嘟忽然想起了什麼“撲哧”笑了出來“robert說,他現在既不是國美人更不像國中人,無論在國美或者國中,他都覺得很蹩腳,他說,可能在香港或者曰本,韓國更合適他生活。”我笑了笑,實在是不便對羅伯特發表什麼評論,作為我的前任丈夫,我對他似乎還保持著朋友一樣的覺。忽然之間我覺得很慶幸,因為我們當初沒有撕破臉大鬧一場,所以我現在還能坦然地談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