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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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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是‮國美‬人,所以我才來問你,”他說。

“要是我,我會這樣辦的。”

“你看,”蒙託亞說。

“人們竟然這樣糊弄孩子。他們不懂得他的價值。他們不懂得他對我們意味著什麼。任何一個外國人都可以來捧他。他們從‘大飯店’喝杯咖啡開始,一年後,他們就把他徹底毀了。”

“就象阿爾加貝諾,”我說。

“對了,象阿爾加貝諾那樣。”

“這樣的人可多著哩,”我說。

“現在這裡就有一個‮國美‬女人在蒐羅鬥牛士。”

“我知道。她們專挑年輕的。”

“是的,”我說。

“老傢伙都發胖了。”

“或者象加略那樣瘋瘋癲癲了。”

“哦,”我說“這個好辦。你只要不給他捎這個信兒就完了唄。”

“他是個多好的小夥啊,”蒙託亞說。

“他應該同自己的‮民人‬在一起。他不該參與這種事兒。”

“你不喝杯酒?”我問。

“不喝,”蒙託亞說“我得走了。”他走了出去。

我下樓走出門外,沿拱廊繞廣場走了一圈。雨還在下。我在“伊魯涅”門口往裡瞧,尋找我的同夥,可是他們不在那裡,於是我繞廣場走回旅館。他們正在樓下餐廳裡吃飯。

他們已吃了幾道菜,我也不想趕上他們。比爾出錢找人給邁克擦鞋。每當有擦鞋的從街上推開大門朝裡望,比爾總把他叫過來,給邁克擦鞋。

“這是第十一次擦我這雙靴子了,”邁克說。

“嗨,比爾真是個傻瓜。”擦鞋的顯然把消息傳開了。又進來一個擦鞋的。

“要擦靴子嗎?”他對比爾說。

“我不要,”比爾說。

“給這位先生擦。”這擦鞋的跪在那個正擦著的同行旁邊,開始擦邁克那隻沒有人擦的靴子,這靴子在電燈光裡已經顯得雪亮了。

“比爾真逗人喜愛,”邁克說。

我在喝紅葡萄酒,我遠遠地落在他們後面,因此對這樣不斷地擦鞋看著有點不順眼。我環顧整個餐廳。鄰桌坐著佩德羅。羅梅羅。看我向他點頭,他就站起來,邀請我過去認識一下他的朋友。他的桌子同我們的桌子相鄰,幾乎緊挨著。我結識了這位朋友,他是馬德里來的鬥牛評論員,一個緊繃著臉的小個子。我對羅梅羅說,我非常喜歡他的鬥牛技藝,他聽了很⾼興。我們用西班牙語談,評論員懂得一點法語。我伸手到我們桌上拿我的酒瓶,但是評論員拉住了我的手臂。羅梅羅笑了。

“在這兒喝吧,”他用英語說。他說起英語來很靦腆,但是他打心眼兒裡樂意說英語,當我們接著談的時候,他提了幾個他不太有把握的詞讓我給解釋。他急於想知道corridadetoros在英語中叫什麼,它的準確翻譯是什麼。英語翻成bull-fight(鬥牛),他到不妥。我解釋說,bull-fight在西班牙語中意為對toro的lidia。corrida這西班牙詞在英語中意為therunningofbulls(牛群的奔馳)。——法語是coursedetaureaux。評論員揷了這麼一句。西班牙語中沒有和bull-fighi對應的詞兒。

佩德羅。羅梅羅說他在直布羅陀學了點英語。他出生於朗達。在直布羅陀北邊不遠。他在馬拉加的鬥牛學校裡開始鬥牛。他到現在才只幹了三年。鬥牛評論員取笑他說的話裡多的是馬拉加方言中的措詞。他說他十九歲。他哥哥給他當短槍手,但是不住在這個旅館裡。他和另外一些給羅梅羅當差的人住在一家小客棧裡。他問我在鬥牛場裡看過他幾次了。我告訴他只看過三次。實在只有兩次,可我說錯了就不想再解釋了。

“還有一次你在哪裡看到我的?在馬德里?”

“是的,”我撒了個謊。我在鬥牛報上讀過關於他在馬德里那兩次表演的報道,所以我能應付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