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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要的。”見謝茂態度軟和了下來,衣飛石左右一顧,府裡下人都離得遠遠的不敢過來,宮裡的人全都目不斜視,他就和從前一樣拉住謝茂的手,“臣這幾天天盼陛下來接……”
“口甜舌滑!你沒有腿麼?高牆圈的信王府都能出去,這個破院子圈住你了?”衣飛石也不說是被長公主和衣尚予聯手押住了。
長公主曾想把他嫁給信王,現在信王成了皇帝,長公主立刻就後悔了。嫁個兒子給皇帝有什麼用?嫁女兒才是呀!生個兒子再不濟也是個郡王!運氣好,那就是下一代的皇帝!何等榮耀?
衣尚予則是覺得沒必要再把兒子放皇帝身邊。一開始衣尚予就沒把婚約的事當真,他和淑太妃有默契,是他保證不幫謝芝,而淑太妃功成之後要保他順利去西北。至於謝茂和兒子的事,他也聽徐屈說過,徐屈說信王對兒子有覬覦之心,那不是瞎扯嗎,要真那麼稀罕兒子,信王能丟下兒子跑京城嫖管閒事?分明就是兒子想反他,故意栽贓信王。
現在信王順利當了皇帝,也很信守承諾在籌謀西北的戰事,衣尚予就覺得可以把兒子收回來了。再是男人大丈夫不在乎點滴汙名,老被人家議論賣股也不好聽啊。衣尚予就支持長公主的意見,把兒子扣府裡,不許再去宮裡。
幾次被兒子“反”的衣尚予還嚴正警告衣飛石:陛下是難得做實事的幹練明君,他若心不改,阿爹這輩子都不打算反叛謝朝。你別再打主意陛下,再誣指陛下強迫於你。你那點兒花花腸子,阿爹早就看透了,不會相信的!
衣飛石:……?????誰誰?我彷彿是聽錯了?
作者有話要說:①當時御史餘標麗在秦州道做監察御史,時朗縣有樁奇案,乃一貨郎劉大狀告其衛氏與富戶張火詩通姦,被其母劉李氏撞見,姦夫婦殺人滅口。可怎麼都找不到劉李氏屍體。縣令不肯判罰,貨郎即上告州府,說縣令受了富戶張火詩的賄銀五千兩,鬧得沸沸揚揚。
餘標麗聞風而動,舉起都察院大旗,特來查辦此案。被狀告的姦夫乃是一方富戶,偏偏那小縣令又是個勳貴家的庶子,真是集齊了餘標麗最痛恨的兩大標籤。嚴刑供之下,貨郎的子衛氏熬刑不過,屈打成招,餘標麗上奏都察院,要判衛氏千刀萬剮,富戶張火詩斬首,並彈劾朗縣縣令收受賄賂、殘戮黎庶。
這件事有個特別奇葩的轉折是,就在朝廷核准餘標麗判卷時,“死掉”的劉李氏出現了!原來貨郎劉大的鄰居嚴魁垂涎衛氏美,勾搭不成懷恨在心,那劉李氏回孃家玩耍,劉大回家遍尋親孃不著,詢問嚴魁,嚴魁瞎說衛氏偷人,和姦夫一起害死了婆母。衛氏貌美,劉大賣貨常走街串巷,本就不放心衛氏,聞言立刻就信了大半!
悲憤的劉大又問嚴魁姦夫身份,嚴魁哪裡認識什麼野男人?信口胡謅說是城中最有錢的富戶張火詩。衛氏常去張家做針線貼補家計,劉大徹底信了!
劉李氏從孃家歸來,劉大已把張火詩和衛氏告上了公堂,被嚴魁恐嚇一番,嚇得沒見識的劉李氏躲在山上不敢回家,一直由孃家兩個弟弟輪送飯過活。一直到山野傳言鄰村有老虎翻山而過,這老太婆才嚇得滾地回家。
劉李氏歸家之後,衛氏與張火詩自然沉冤得雪。然而,張火詩熬刑死於堂上,餘標麗惱羞成怒,責問衛氏為何冒認罪名?嚴魁教唆誣告被判斬首,慘遭無妄之災的衛氏居然也被餘標麗以“誣陷上官”的罪名判了斬刑。
這事兒還是左都御史蔡振判卷時駁回,曰,衛氏何辜?方才饒了衛氏一命。
第44章振衣飛石(44)謝茂出門看似只帶了幾個宮人,其實背後有大隊羽林衛隨行保護。行在街上一眼望去,十個百姓裡倒有五六個都是羽林衛喬裝改扮。
謝茂本想帶著衣飛石隨處逛逛——不逛怎麼辦?直接帶回宮?眼瞅著衣飛石不是很想進宮,宮裡也確實不很方便,逛街更是興師動眾,謝茂想了想,帶著衣飛石回了潛邸。
信王府此時已升龍,原本謝茂寢居近身之處都改換御用。
哪怕是國喪中沒有大興土木,宮制已改,重臨故地竟有一種滄海桑田的滋味。
“坐吧。”謝茂本想找回一點兒從前的覺,哪曉得巧成拙了。
驟然分開了好多天,衣飛石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謝茂叫他坐,他就在老位置上坐了。
哪曉得謝茂坐在沙發上身體前傾,半點沒有伸手摟他的意思。雙肘在膝上一撐,臂膀向外,就似一種拒絕。——徹底把衣飛石拒在了他的懷抱之外。
這個姿勢現代人很悉,若是謝茂再垂頭喪氣,用手腦袋,那就是標準的喪臉。
可是衣飛石不悉這個姿勢。
謝茂對他顯出一絲拒絕,他即刻起身退了一步,立在沙發外側,躬身垂首。
——沒有馬上跪下去磕頭,那是因為他和謝茂相處幾,彼此情還好。
謝茂還沒來得及吐氣,身邊人就起立低頭了。
和前兩世很像。衣大將軍在他跟前總是那麼小心謹慎,從不出一絲紕漏。前世是他登基多年皇權在手,衣飛石不得不怕,今世衣尚予手握重兵皇室倒還不那麼專橫,可是,衣飛石還不到衣尚予的地位。
每一世,他的身份都把衣飛石壓得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