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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連燕剋制不住的想笑,心裡都是甜的紅
,沈平格似乎在玩他的髮絲,哼歌哄他睡覺,歌詞很模糊,只聽著那麼兩句。
“那份熱度從來未退/你是絕的傷口或許”昏昏
睡的時候,眼前依稀是濃度很低的月光,連燕聽見了他的聲音,只聽著“愛”的字眼,明明是像野火一樣熾熱的字眼,說的卻很溫柔,要讓火在水裡生長,入侵到夢裡。
考場是沈逸明陪他去的,連燕沒有跟去,高考要清校,搬桌子的時候,看到了高三教室前懸掛的倒計時,兩天,明明是冷冰冰的數字,連燕卻到傷心。他想和沈平格一起,在一個學校就好,如果高考的話,他就不能常常看到沈平格了。
縱然不想,卻也不能阻擋時間來臨,高考那兩天,於連燕而言,只是多了兩天在家做作業的時間,他甚至會緊張到出冷汗,盯著新聞,企圖在裡面找到沈平格的身影。
沈逸明跟著去考場了,和一干家長在門口忍著夏的曝曬,連燕因而喪失在校門口等待的機會,他不敢和沈逸明對上眼神,倘若看不見,他尚且能寬
自己沈逸明或許原諒自己了,儘管知道這並不可能。
考最後一門英語的時候,校區周圍要屏蔽信號,手機的信號波動不定,連個新聞都刷不出來,連燕緊張的要死,在地上跳了好幾下來緩解緊張,幾乎跟自己高考一樣,他實在沒出息,自家哥哥考試都要緊張。
三點半的時候,連燕忽然聽見了開門聲,他茫然的和沈逸明對上眼睛,下意識攥緊了手機,站在那兒,沈逸明穿著藏青的短袖,額頭還有汗,居然在朝他笑,說:“衣服換好了啊。”連燕無措的站在那兒,一時不知道該怎麼做。
“跟我一塊吧,平格下午就考完了,”沈逸明手裡還拿著車鑰匙,噼裡啪啦的響,跟暴雨來臨一樣,“咱們一塊去吃個飯,就當慶祝了,怎麼樣?去吃牛排。”連燕忽的很想哭,沈逸明都好久沒和他說話了,沒正眼看他,他以為沈逸明不會再和他說話了,確切來說,他都沒聽清沈逸明到底說了什麼,只是“嗯嗯”的不住點頭,跟著他的影子,走出了別墅。
作者有話說:“那份熱度從來未退/你是絕的傷口或許”是張國榮的《紅》第101章六月的陽光是金白
的,他們這兒乾燥,柏油路面都烘乾,到校門口的時候還沒考完試,比起在開著冷氣的車裡,連燕還是更喜歡在外面曬著,他本來就是內心生著陰冷的藻類植物,見一眼陽光,或許有助於殺菌。
沈逸明為什麼帶他來,連燕無從得知,也不會去問,只是高興而已,他待在沈逸明的身後,看著他和別的家長聊天。
“你家孩子在哪個考場呢?”沈逸明指了指不遠處的樓,“三樓那個考場,考場29。”
“哎,巧了,我家也是!”那人一拍手,“你孩子叫啥呀。”
“沈、平、格,”沈逸明一字一頓的說,“平凡的平,格物致知的格。”那人想了想,恍然大悟,“我在市排名上看過他,市裡前五呢。”
“嗨,就運氣好,”沈逸明近乎炫耀的謙虛。
連燕聽著他們誇沈平格,心裡莫名的驕傲,好像市裡前五也有他一份似的,他看不到沈逸明的神情,但能聽到他在笑,連燕確定他們此刻戰線一致,好像過往怨憤都消失了。
下午五點,考試結束,考生蜂擁而出,前面的被攔下作報道,後面藉機鑽出,連燕踩在高處,使勁瞧著,才在人堆裡看著了沈平格,沈平格穿著白
的短袖,套著黑
格子外套,實在是不抬起眼,但連燕站得高,沈平格看見了他,頓住了腳步,朝他揮揮手。
不過他沒有機會去接沈平格,沈逸明先他一步,接過了沈平格的書包,說:“辛苦了啊。”陽光刺眼,沈平格眯了眯眼,說:“連燕怎麼來了?”
“帶你們去吃頓飯啊,這不都考完試了,”沈逸明避過他的眼神,打開了車門,坐了進去,“喏,走吧。”少了沈逸明的阻隔,連燕看到了沈平格的眼睛,沈平格了
他的頭髮,聲音很輕,說:“久等了啊,男朋友。”沈平格沒有坐在副駕駛,而是和連燕一起坐在後排,沈逸明看了眼後視鏡,嘴巴動了動,卻什麼都沒說,車子開動,去哪兒吃飯不是連燕的考慮範圍,他用眼神偷偷看了看沈平格,緊張的臉頰發燙,好像是剛開始戀愛那般。
沈平格忽然用手語同他比劃:他和你說什麼了嗎?
連燕愣了下,才回應他:沒有,只是說一起來吃飯。
沈平格“唔”了聲,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了,他們揹著沈逸明,在背後用手語,這種
覺蠻奇妙的,連燕同他說自己的緊張,說怕他發揮不好,他如果會說話,估計像麻雀,嘰嘰喳喳個沒完。奈何去的地方不遠,最後結句只能潦草說一句:我好高興見到哥哥。
沈逸明帶他們來的這家是西餐店,訂好了二樓的包廂,走上樓梯時,路過一樓負責彈鋼琴伴奏的白裙女人,連燕心情很好,因而覺得一切都美好,他沒有和沈平格牽手,礙著沈逸明仍在這兒。包間裡是落地窗,能看到外面尚綠的銀杏樹,強勢的佔據視野。
點餐是沈逸明給點的,他了解他們的偏好,不過沈平格那一份稍顯麻煩一點,不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