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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一連串的奇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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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一連串的奇怪事情“不要去!這人來歷不明,不知道安什麼好心,而且這個地方太門,咱們還是自己找出路。”就因為這地方太門,而在這樣一個地方,出現這樣一個人,任天行又怎麼能不去呢?況且,那人走的方向,正好是屍王的方向。

任天行淡淡一笑,那神,鐵定要跟上去個明白。

金金拉住任天行,說:“別忘了我們來的目的,先找屍王!”任天行眼睛裡閃過一絲疑慮,之後指著那人的背影,說:“屍王在那個方向!”說完之後跟了上去。。

他很肯定,這味道一定是殭屍的味道,但是,具體是怎麼肯定的,他自己心裡都沒有數,唯一的解釋就是,第六

穿過了竹林,再淌過一條小溪,溪水比較淺,剛好過腳踝,金金不小心被一塊石頭絆住,撲倒在溪水中。

任天行急忙把她扶了起來,她居然不吭一聲,只是臉有點不對勁。

擦了擦她臉上的水,見她雙眉緊湊,問:“有沒有事!”

“我的腳!”金金咬著牙吐出了一句話,額頭一臉虛汗直下。

任天行一看,金金的腳踝處一道深深的傷痕,鮮紅的血直冒出來。

!”任天行咒罵了一句,急忙抱著她到一邊坐下,把自己的衣角撕下一塊,包在她腳傷處。

腳踝看起來是被利物所傷,估計是類似玻璃或者蚌殼之類的。

那人轉身見他們兩人蹲在一旁,嘴裡冷笑了一句,不理會他們,自己獨自往前走去。

“任天行,你先走,我休息一會就跟上。”金金咬著牙,摸了一下自己的腳,覺得沒有大礙,只是皮之傷,稍稍的放鬆。

任天行搖了搖頭,放棄自己的隊友自己先走,一向不是他的作風,他堅決的說:“我揹你走!”金金似乎是怕任天行路,急忙說:“還是你先走吧,我只是皮之傷,過幾分鐘等血凝結了就可以趕路了。你還是先走吧,要是找不到屍王,不知道有多少人又會死在它手上。”之後低著頭,幽幽的嘆了口氣說:“而且,長這麼大,都習慣了。”任天行盯著金金看了一眼,看她說的也對,只能點頭,一聲:“小心”之後,急忙追趕了過去。

他的直覺告訴他,這事有蹊蹺,但是一時之間還想不明白到底哪裡不對。

能讓任天行成為軍警兩屆裡一個有傳奇的人物,一定不是吹的。冷靜的頭腦和捷的思維,是讓他成功的最本的因素。

任天行一邊追一邊想,突然間停住了腳步。

金金!

沒錯,就是她!

怪不得說哪裡不對勁,以她那種火爆的格,怎麼會關心到自己能否追到殭屍王呢?

以她的格,就算是天塌下來,只要不砸到她,她都不會憫人憂天。

任天行想到此,急忙回頭去找金金,來到幫她包紮的地方一看,人沒了!

自己離開並不遠,最多也就三百多米,再往回走的時候,人就沒了。

一個受傷的人,能跑的多快?

任天行狐疑的看了一下週圍,眼角看到石頭一角有一團東西,伸手拉了出來,是一團沾滿血的布。

任天行認得出來,這是自己撕開自己衣服給金金包紮的,她怎麼把這布給扯了下來。

蹲下來仔細的看了一下週圍的腳印,一深一淺的腳印往回走了,用手摸了一下週圍的泥,捻起來在自己鼻子旁聞了一聞,不皺了眉頭。

任天行起身,看了四周,沒有金金的身影,帶著一絲的疑惑,沿著那人的方向繼續走去。

前方似乎有燈光,任天行仔細打量了周圍,周圍被一種南方最常見的植物――菠蘿圍起來,入口處有兩杆高高的竹竿,上面有一塊匾。

藉著淡淡的月光,任天行看到這裡掛著的一個匾:義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