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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報有感話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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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本說睡覺,睡不著,看了《作家文摘?老生程之》,頗多慨!程之多才多藝,真算是無一不知無一不曉。他自小跟乃父學京劇,8歲登臺博得“小大花臉”的稱號。他形體瘦,嗓音卻是出奇地從容大氣,“一開腔,那股蒼涼已襲將過來,不消說,那一路神奇腔調,便是化自多少年的京劇行當。”現在的人只知道程前,不一定都知道程之。程前是程之的兒子,是他剛出生時抱給程之的。因為程之年歲大了還沒有孩子,就由祖母做主把兒女多的弟弟的孩子給了他。

程之多演反派,唯一的正面角是《名優之死》,而程之的最後,也恰恰是演完最後一場戲,倒在了後臺。歷來我很喜歡看程之的電影,程之相貌平平,他的兩個大眼袋,也掩不住他的彩演技。程前是他的兒子,小夥子英俊瀟灑,表演功夫卻無法和程之相提並論!

配音,程之只是客串,所以我這個孤陋寡聞的觀眾,卻是第一次知道他配音也是頂呱呱!但是提起來,他的聲音,我卻還能回味。

整個50年代,上譯配音群英,大家只是醉於童自榮,丁建華,稱他們為“幕後英雄”;張瑞芳,孫道臨,卻是臺前臺後都十分了得。影片《白夜》張瑞芳的大段獨白,真叫絕倒啊!孫道臨的哈姆雷特配音,無論是他和母親的對話,還是個人獨白,都可謂登峰造極!程之是頭牌老生!《作家文摘》介紹:蘇聯電影《牛虻》29歲的程之配蒙泰尼裡,顯示了老生的功底。該影片,我看得很早,那時還不太關注配音角,但是蒙泰尼裡和他的兒子牛虻的對話卻還留有印象。文章說:“程之用他聲音的厚度,成功地轉換、呼喚出原片人物的文學意味,即使是反派人物,程之也有他再創造的一套手段”《王子復仇記》裡,他給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勞迪斯配音光聽那洪亮磅礴的道白,哪裡有半點氣?克勞迪斯對著眾人宣佈新令一段,“程之利用停頓和呼控制(類似音樂演奏中的彈速度),傳達出新國王對眾人的試探和對真實內心的掩示,配出了弦外之音。”孫道臨配音哈姆雷特王子,從來我就很欣賞,欣賞他配音的瀟灑、俊逸、高貴而絕無媚俗氣,認為他是堪稱一絕。但是文章卻說:“具體到群戲和對手戲段落孫道臨的聲音也不見得凌架於眾人,尤其是在程之大似忠的腔調跟前,孫的哈姆雷特何嘗不是在掩示內心的真實?克勞迪斯禱告一幕,哈姆雷特完全可以下手,程之念出了令王子不得不退縮的一份真情:‘…這隻毒手塗滿我親兄弟的鮮血,難道天上沒有足夠的雨水把它洗得雪一樣白?——此刻哈姆雷特正持劍立於其後——話上了天,心還留在地上,無心的空話,永遠上不了天。’程之的發聲字字千鈞,音富有金屬的光澤,通體透徹,惡得堂堂正正,哈姆雷特不得不打消念頭的理由在於,他猛然意識到先父其實也不過是個‘罪孽深重’之徒,程之的獨白功力,為影片人物厚度錦上添花。”讀了這一段,那銀幕上的畫面,又再現在我眼前,克勞迪斯的臺詞,我真地能回味,真地還記得清清楚楚,只不過一直並不知道配音是程之!

為此,我剛才又在電腦中搜索:“程之演的電影”居然看到了“演員程之電影臺”播放的紀念程之的專集片,演藝界的知情人士,對他的多才多藝和為人,做了各方面的回味和介紹,說他除了相貌不好,其它都好,惋惜他走得太早。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上影演員張萌說:他“唱呀,做呀,跳呀,舞跳得好極了!我的誼舞就是跟他學出來的!舞跳得好極了,帥得不得了,個頭高,身材也不錯,西裝革履的,大衣一穿,派頭得不得了。現在上海誼舞比賽,沒有一個像樣的,上海話叫‘幫幫忙”男的連一點範兒都沒有,他是帥得不得了!”附:《王子復仇記》故事梗概——丹麥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暴死,母后改嫁叔父克勞迪斯,王位也被竊奪。父王的鬼魂告訴哈姆雷特殺父奪位的就是他的叔父克勞迪斯。於是他懷著極其痛苦的心情伺機報仇,他借演戲的機會揭發了叔父的罪行,陰險的克勞迪斯設下圈套殺害哈姆雷特,被毒劍刺中的哈姆雷特用盡最後力氣終於將惡貫滿盈的克勞迪斯刺死。fenfen寫於東高地20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