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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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朋友忽然寄給我一張《晨報副刊》,我就覺得有些特別,因為他是知道我懶得看這種東西的。但既然特別寄來了,姑且看題目罷:《關於下面一束通信告讀者們》。署名是:志摩。哈哈,這是寄來和我開玩笑的,我想;趕緊翻轉,便是幾封信,這寄那,那寄這,看了幾行,才知道似乎還是什麼“閒話…閒話”問題(2)。這問題我僅知道一點兒,就是曾在新社(3)看見陳源教授即西瀅先生的信(4),說及我“捏造的事實,傳佈的‘言’,本來已經說不勝說”不好笑;人就苦於不能將自己的靈魂砍成醬,因此能有記憶,也因此而有慨或滑稽。記得首先據了“言”來判決楊蔭榆事件即女師大風的,正是這位西瀅先生,那大文便登在去年五月三十發行的《現代評論》上。我不該生長“某籍”又在“某系”教書,所以也被歸入“暗中挑剔風”(5)者之列,雖然他說還不相信,不過覺得可惜。在這裡聲明一句罷,以免讀者的誤解:“某系”雲者,大約是指國文系,不是說研究系。
那時我見了“言”字樣,曾經很憤然,立刻加以駁正,雖然也很自愧沒有“十年讀書十年養氣的工夫”(6)。不料過了半年,這些“言”卻變成由我傳佈的了,自造自己的“言”這真是自己掘坑埋自己,不必說聰明人,便是傻子也想不通。倘說這回的所謂“言”並非關於“某籍某系”的,乃是關於不信“言”的陳源教授的了,則我實在不知道陳教授有怎樣的被捏造的事實和言在社會上傳佈。說起來慚愧煞人,我不赴宴會,很少往來,也不奔走,也不結什麼文藝學術的社團,實在最不合式於做捏造事實和傳佈言的樞紐。只是筆墨是在所不免的,但也不肯以言為據,故意給它傳佈開來,雖然偶有些“耳食之言”(7),又大抵是無關大體的事;要是錯了,即使月久年深,也決不惜追加訂正,例如對於汪原放先生“已作古人”一案(8),其間竟隔了幾乎有兩年。——但這自然是隻對於看過《熱風》的讀者說的。
這幾天,我的“捏…言”罪案,彷彿只等於曇花一現了,《一束通信》的主要部分中,似乎也承情沒有將我“”進去,不過在後股的《西瀅致志摩》是附帶的對我的專論,雖然並非一案,卻因為親屬關係而滅族,或文字獄的株連一般。滅族呀,株連呀,又有點“刑名師爺”(9)口吻了,其實這是事實,法家不過給他起了一個名,所謂“正人君子”是不肯說的,雖然不妨這樣做。此外如甲對乙先用言,後來卻說乙製造言這一類事“刑名師爺”的筆下就簡括到只有兩個字:“反噬”嗚呼,這實在形容得痛快淋漓。然而古語說“察見淵魚者不祥”(10),所以“刑名師爺”總沒有好結果,這是我早經知道的。
我猜想那位寄給我《晨報副刊》的朋友的意思了:來刺我,譏諷我,通知我的,還是要我也說幾句話呢?終於不得而知。好,好在現在正須還筆債,就用這一點事來搪一通罷,說話最方便的題目是《魯迅致bb》,既非據學理和事實(11)的論文,也不是“笑”的天才的諷刺(12),不過是私人通信而已,自己何嘗願意發表;無論怎麼說,糞坑也好,廁(13)也好,決定與“人氣”(14)無關。即不然,也是因為生氣發熱(15),被別人成的,正如別的副刊將被《晨報副刊》“死”(16)一樣。我的鏡子真可恨,照出來的總是要使陳源教授嘔吐的東西,但若以趙子昂(17)——“是不是他?”——畫馬為例,自然恐怕正是我自己。自己是沒有什麼要緊的,不過總得替bb想一想。現在不是要談到《西瀅致志摩》麼,那可是極其危險的事,一不小心就要跌入“泥潭中”遇到“悻悻的狗”(18),暫時再也看不見“笑”至少,一關涉陳源兩個字,你總不免要被公理家認為“某籍”
“某系”
“某黨”
“嘍羅”
“重女輕男”(19)…等;而且還得小心記住,倘有人說過他是文士,是法蘭斯,你便萬不可再用“文士”或“法蘭斯”(20)字樣,否則,——自然,當然又有“某籍”
…
等等的嫌疑了,我何必如此陷害無辜,《魯迅致bb》決計不用,所以一直寫到這裡,還沒有題目,且待寫下去看罷。
我先前不是剛說我沒有“捏造事實”麼?那封信裡舉的卻有。說是我說他“同楊蔭榆女士有親戚朋友的關係,並且吃了她許多的酒飯”了,其實都不對。楊蔭榆女士的善於請酒,我說過的,或者別人也說過,並且偶見於新聞上。現在的有些公論家,自以為中立,其實卻偏,或者和事主倒有親戚,朋友,同學,同鄉,…等等關係,甚至於叨光了酒飯,我也說過的。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麼,報社收津貼,連同業中也互訐過,但大家仍都自稱為公論。至於陳教授和楊女士是親戚而且吃了酒飯,那是陳教授自己連結起來的,我沒有說曾經吃酒飯,也不能保證未曾吃酒飯,沒有說他們是親戚,也不能保證他們不是親戚,大概不過是同鄉罷,但只要不是“某籍”同鄉有什麼要緊呢。紹興有“刑名師爺”紹興人便都是“刑名師爺”的例,是隻適用於紹興的人們的。
我有時泛論一般現狀,而無意中觸著了別人的傷疤,實在是非常抱歉的事。但這也是沒法補救,除非我真去讀書養氣,一共廿年,被人們騙得老死牖下;或者自己甘心倒掉;或者遭了陰謀。即如上文雖然說明了他們是親戚並不是我說的話,但因為列舉的名詞太多了“同鄉”兩字,也足以招人“生氣”只要看自己憤然於“言”中的“某籍”兩字,就可想而知。照此看來,這一回的說“叭兒狗”(21)(《莽原半月刊》第一期),怕又有人猜想我是指著他自己,在那裡“悻悻”了。其實我不過是泛論,說社會上有神似這個東西的人,因此多說些它的主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本以為這足見我是泛論了,名人們現在那裡還有肯跟太監的呢,但是有些人怕仍要忽略了這一層,各各認定了其中的主人之一,而以“叭兒狗”自命。時勢實在艱難,我似乎只有專講上帝,才可以免於危險,而這事又非我所長。但是,倘使所有的只是暴戾之氣,還是讓它儘量發出來罷“一群悻悻的狗”在後面也好,在對面也好。我也知道將什麼之氣都放在心裡,臉上筆下卻全都“笑”是極其好看的;可是掘不得,小小的挖一個,便什麼之氣都出來了。但其實這倒是真面目。
第二種罪案是“近一些的一個例”陳教授曾“泛論圖書館的重要”
“說孤桐先生在他未下臺以前發表的兩篇文章裡,這一層‘他似乎沒看到’。”我卻輕輕地改為“聽說孤桐先生倒是想到了這一節,曾經發表過文章,然而下臺了,很可惜”了。而且還問道:“你看見嗎,那刀筆吏(22)的筆尖?”
“刀筆吏”是不會有漏的,我卻與陳教授的原文不合,所以成了罪案,或者也就不成其為“刀筆吏”了罷。《現代評論》早已不見,全文無從查考,現在就據這一回的話,敬謹改正,為“據說孤桐先生在未下臺以前發表的文章裡竟也沒想到;現在又下了臺,目前無法補救了,很可惜”罷。這裡附帶地聲明,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別人的原文用引號,舉大意用“據說”述聽來的類似“言”的用“聽說”和《晨報》大將文例不相同。
第三種罪案是關於我說“北大教授兼京師圖書館副館長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的事,據說已告了一年的假,假期內不支薪,副館長的月薪又不過二百五十元。別一張《晨副》上又有本人的聲明,話也差不多,不過說月薪確有五百元,只是他“只拿二百五十元”其餘的“捐予圖書館購買某種書籍”了。此外還給我許多忠告,這使我非常謝,但願意奉還“文士”的稱號(23),我是不屬於這一類的。只是我以為告假和辭職不同,無論支薪與否,教授也仍然是教授,這是不待“刀筆吏”才能知道的。至於圖書館的月薪,我確信李教授(或副館長)現在每月“只拿二百五十元”的現錢,是美國那面的;中國這面的一半,真說不定要拖欠到什麼時候才有。但欠帳究竟也是錢,別人的兼差,大抵多是欠帳,連一半現錢也沒有,可是早成了有些論客的口實了,雖然其缺點是在不肯及早捐出去。我想,如果此後每月必發,而以學校欠薪作比例,中國的一半是明年的正月間會有的,倘以教育部欠俸作比例,則須十七年正月間才有,那時購買書籍來,我一定就更正,只要我還在做“官僚”因為這容易得知,我也自信還有這樣的記,不至於今年忘了去年事。但是,倘若又被章士釗們革掉,那就莫明其妙,更正的事也只好作罷了。可是我所說的職銜和錢數,在今卻是事實。
第四種的罪案是…。陳源教授說“好了,不舉例了。”為什麼呢?大約是因為“本來已經說不勝說”或者是在矯正“打筆墨官司的時候,誰寫得多,罵得下,捏造得新奇就是誰的理由大”的惡習之故罷,所以就用三個例來概其全般,正如中國戲上用四個兵卒來象徵十萬大軍一樣。此後,就可以結束,漫罵——“正人君子”一定另有名稱,但我不知道,只好暫用這加於“下”人等的行為上的話——了。原文很可以做“正人君子”的真相的標本,刪之可惜,扯下來粘在後面罷——“有人同我說,魯迅先生缺乏的是一面大鏡子,所以永遠見不到他的尊容。我說他說錯了。魯迅先生的所以這樣,正因為他有了一面大鏡子。你聽見過趙子昂——是不是他?——畫馬的故事罷?他要畫一個姿勢,就對鏡伏地做出那個姿勢來。魯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對了他的大鏡子寫的,沒有一句罵人的話不能應用在他自己的身上。要是你不信,我可以同你打一個賭。”這一段意思很瞭然,猶言我寫馬則自己就是馬,寫狗自己就是狗,說別人的缺點就是自己的缺點,寫法蘭斯自己就是法蘭斯,說“臭廁”自己就是臭廁,說別人和楊蔭榆女士同鄉,就是自己和她同鄉。趙子昂也實在可笑,要畫馬,看看真馬就夠了,何必定作畜生的姿勢;他終於還是人,並不淪入馬類,總算是僥倖的。不過趙子昂也是“某籍”所以這也許還是一種“言”或自造,或那時的“正人君子”所造都說不定。這隻能看作一種無稽之談。倘若陳源教授似的信以為真,自己也照樣做,則寫法蘭斯的時候坐下做一個法姿勢,講“孤桐先生”的時候立起作一個孤姿勢,倒還堂哉皇哉;可是講“糞車”(24)也就得伏地變成糞車,說“廁”即須翻身充當便所,未免連臭架子也有些失掉罷,雖然肚子裡本來滿是這樣的貨。
“不是有一次一個報館訪員稱我們為‘文士’嗎?魯迅先生為了那名字幾乎笑掉了牙。可是後來某報天天鼓吹他是‘思想界的權威者’他倒又不笑了。
“他沒有一篇文章裡不放幾枝冷箭,但是他自己常常的說人‘放冷箭’,並且說‘放冷箭’是卑劣的行為。
“他常常‘散佈言’和‘捏造事實’,如上面舉出來的幾個例,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罵人‘散佈言’‘捏造事實’,並且承認那樣是‘下’。
“他常常的無故罵人,要是那人生氣,他就說人家沒有‘幽默’。可是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一言半語,他就跳到半天空,罵得你體無完膚——還不肯罷休。”這是據了三條例和一個趙子昂故事的結論。其實是稱別個為“文士”我也笑,稱我為“思想界的權威者”(25)我也笑,但牙卻並非“笑掉”據說是“打掉”的,這較可以使他們快意些。至於“思想界的權威者”等等,我連夜夢裡也沒有想做過,無奈我和“鼓吹”的人不相識,無從勸止他,不像唱雙簧的朋友,可以彼此心照;況且自然會有“文士”來罵倒,更無須自己費力。我也不想借這些頭銜去發財發福,有了它於實利上是並無什麼好處的。我也曾反對過將自己的小說採入教科書,怕的是教錯了青年,記得曾在報上發表;(26)不過這本不是對上人說的,他們當然不知道。冷箭呢,先是不肯的,後來也放過幾枝,但總是對於先“放冷箭”用“言”的如陳源教授之輩“請君入甕”(27),也給他嚐嚐這滋味。不過雖然對於他們,也還是明說的時候多,例如《語絲》上的《音樂》(28)就說明是指徐志摩先生,《我的籍和系》和《並非閒話》也分明對西瀅即陳源教授而發;此後也還要,並無悔禍之心。至於署名,則去年以來只用一個,就是陳教授之所謂“魯迅,即教育部僉事周樹人”(29)就是。但在下半年,應將“教育部僉事”五字刪去,因為被“孤桐先生”所革;今年卻又變了“暫署僉事”(30)了,還未去做,然而豫備去做的,目的是在幾文俸錢,因為我祖宗沒有遺產,老婆沒有奩田,文章又不值錢,只好以此暫且餬口。還有一個小目的,是在對於以我去年的免官為“痛快”者,給他一個不舒服,使他恨得扒耳搔腮,忍不住出本相。至於“言”則先已說過,正是陳源教授首先發明的專賣品,獨有他聽到過許多;在我呢,心術是看不見的東西,且勿說,我的躲在家裡的生活即不利於作“捏…言”的樞紐。剩下的只有“幽默”問題了,我又沒有說過這些話,也沒有主張過“幽默”也許將這兩字連寫,今天還算第一回。我對人是“罵人”人對我是“侵犯了一言半語”這真使我記起我的同鄉“刑名師爺”來,而且還是著不正經的“出重出輕”的玩意兒的時候。這樣看來,一面鏡子確是該有的,無論生在那一縣。還有罪狀哩——“他常常挖苦別人家抄襲。有一個學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他老先生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國小說史略》,卻就是據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裡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在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在我們看來,你自己做了不正當的事也就罷了,何苦再去挖苦一個可憐的學生,可是他還儘量的把人家刻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這“言”早聽到過了;後來見於《閒話》,說是“整大本的摽竊”但不直指我,而同時有些人的口頭上,卻相傳是指我的《中國小說史略》。
(31)我相信陳源教授是一定會幹這樣勾當的。但他既不指名,我也就只回敬他一通罵街,這可實在不止“侵犯了他一言半語”這回說出來了;我的“以小人之心”也沒有猜錯了“君子之腹”但那罪名卻改為“做你自己的藍本”了,比先前輕得多,彷彿比自謙為“一言半語”的“冷箭”鈍了一點似的。鹽谷氏(32)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33)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獨立的準備,證據是和他的所說還時常相反。例如現有的漢人小說,他以為真,我以為假;唐人小說的分類他據森槐南(34),我卻用我法。六朝小說他據《漢魏叢書》(35),我據別本及自己的輯本,這工夫曾經費去兩年多,稿本有十冊在這裡(36);唐人小說他據謬誤最多的《唐人說薈》(37),我是用《太平廣記》(38)的,此外還一本一本搜起來…。其餘分量,取捨,考證的不同,尤難枚舉。自然,大致是不能不同的,例如他說漢後有唐,唐後有宋,我也這樣說,因為都以中國史實為“藍本”我無法“捏造得新奇”雖然文狄斯的事實(39)和“四書”合成的時代也不妨創造。但我的意見,卻以為似乎不可,因為歷史和詩歌小說是兩樣的。詩歌小說雖有人說同是天才即不妨所見略同,所作相像,(40)但我以為究竟也以獨創為貴;歷史則是紀事,固然不當偷成書,但也不必全兩樣。說詩歌小說相類不妨,歷史有幾點近似便是“摽竊”那是“正人君子”的特別意見,只在以“一言半語”
“侵犯”
“魯迅先生”時才適用的。好在鹽谷氏的書聽說(!)已有人譯成(?)中文,兩書的異點如何,怎樣“整大本的摽竊”還是做“藍本”不久(?)就可以明白了。在這以前,我以為恐怕連陳源教授自己也不知道這些底細,因為不過是聽來的“耳食之言”不知道對不對?(鹽谷教授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的譯本,今年夏天看見了,將五百餘頁的原書,譯成了薄薄的一本,那小說一部份,和我的也無從對比了。廣告上卻道“選譯”(41)。措辭實在聰明得很。十月十四補記。)但我還要對於“一個學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這事說幾句話;“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的,似乎並不是我。因為我於詩向不留心,所以也沒有看過“沫若的詩”因此即更不知道別人的是否鈔襲。陳源教授的那些話,說得壞一點,就是“捏造事實”故意挑撥別人對我的惡,真可以說發揮著他的真本領。說得客氣一點呢,他自說寫這信時是在“發熱”那一定是熱度太高,發了昏,忘記裝腔了,不幸顯出本相;並且因為自己爬著,所以覺得我“跳到半天空”自己抓破了皮膚或者一向就破著,卻以為被我“罵”破了。——但是,我在有意或無意中碰破了一角紙糊紳士服,那也許倒是有的;此後也保不定。彼此面而來,總不免要擠擦,碰磕,也並非“還不肯罷休”紳士的跳踉醜態,實在特別好看,因為歷來隱藏蘊蓄著,所以一來就比下等人更濃厚。因這一回的放洩,我才悟到陳源教授大概是以為揭發叔華女士的剽竊小說圖畫的文章,也是我做的,(42)所以早就將“大盜”兩字掛在“冷箭”上,向“思想界的權威者”殊不知這也不是我做的,我並不看這些小說。
“琵亞詞侶”的畫,我是愛看的,但是沒有書,直到那“剽竊”問題發生後,才刺我去買了一本artofa.beardsley來,化錢一元七。可憐教授的心目中所看見的並不是我的影,叫跳竟都白費了。遇見的“糞車”也是境由心造的,正是自己腦子裡的貨,要吐的唾沫,還是靜靜的嚥下去罷。
太費紙張了,雖然我不至於嬌貴到會發熱,但也得趕緊的收梢。然而還得粘上一段大罪狀——“據他自己的自傳,他從民國元年便做了教育部的官,從沒脫離過。所以袁世凱稱帝,他在教育部,曹錕賄選(43),他在教育部,‘代表無恥的彭允彝(44)做總長,他也在教育部,甚而至於‘代表無恥的章士釗’免了他的職後,他還大嚷‘僉事這一個官兒倒也並不算怎樣的“區區”’,怎樣有人在那裡鑽謀補他的缺,怎樣以為無足輕重的人是‘慷他人之慨’,如是如是,這樣這樣…這像‘青年叛徒的領袖’嗎?
“其實一個人做官也不大要緊,做了官再裝出這樣的面孔來可叫人有些噁心吧了。
“現在又有人送他‘土匪’的名號了。好一個‘土匪’。”苦心孤詣給我加了上去的“土匪”的惡名,這一回忽又否認了,可見唾沫還是靜靜的嚥下去好,免得後來自己舐回去。但是“文士”別有慧心,那裡會給我便宜呢,自然即代以自“袁世凱稱帝”以來的罪惡,彷彿“稱帝”
“賄選”那類事,我既在教育部,即等於全由我一手包辦似的。這是真的,從那時以來,我確沒有帶兵獨立過,但我也沒有冷笑雲南起義(45),也沒有希望國民軍(46)失敗;對於教育部,其實是脫離過兩回,一是張勳復辟(47)時,一就是章士釗長部時,前一回以教授的一點才力自然不知道,後一回卻忘卻得有些離奇。我向來就“裝出這樣的面孔”不但毫不顧忌陳源教授可“有些噁心”對於“孤桐先生”也一樣。要在我的面孔上尋出些有趣來,本來是沒頭腦的妄想,還是去看別的面孔罷。
這類誤解似乎不止陳源教授,有些人也往往如此,以為教員清高,官僚是卑下的。真所謂“得意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