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周月為什麼突然想要見見優優我不知原委,他們在獄中相會的情形我也未親見,因而我無法想象優優的心情究竟是動還是欣喜,是悲傷還是悔恨——當她身臨絕境時夢中的白馬王子突然駕風而至,趕來解救她於倒懸…我知道優優是一個最易被幻想矇蔽的女孩,她也許真會把周月的出現當成一場現實的童話,從而像了毒似的,讓瀕死的身心麻醉在一個海市蜃樓式的樂土中間。
也許幻想真是一劑神鴉片,足以帶領那些渴望的靈魂抵達非凡境界。優優因為幻想而持久了那場無望的愛,很可能,也因為幻想,荒唐地殺了乖乖。所以,幻想對那些年輕幼稚的dd。mm來說,是一把福禍莫測的雙刃劍!
據我的猜想,優優和周月的見面,驚無多少情可言,至少他們彼此的身份,使那些即便會有的回憶和動,都只能藏於內心。他們不再是青梅竹馬的年齡,不再是兩小無猜的少年,他們在鐵窗之下隔案而坐,一個是正氣凜然的人民警察,一個是引頸待斬的重罪嫌犯。
那天會見現場的實際情形對周月來說,更沒有多少含情脈脈的空間,因為他並非一人獨往,他到看守所會見優優,是經了。檢察機關的批准,而且是兩人同行。
而且,與他同行的是一個年輕的女人。
那個女人就是周月為優優請到的律師。
直到優優的案子開庭那天我才知道,這位律師在我那部小說的前半部分曾經過一面,她就是以前常到公安醫院看望周月的那個大名叫梅肖英的小梅。小梅已經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並且已經在司法局當上了一名國家幹部。周月後來對我說過,小梅是他認識的推—一位考過律師證書的人,也是他心目中最優秀最敬業的一名公務員。
那天去法庭旁聽的人並不算多,目力可及的都是相面孔。我最先看到的是優優的大姐,她讓阿菊扶著來得最早。來得早的還有死者年輕的母親仇慧,她帶了一副很大的寬邊墨鏡,身邊陪了兩個同齡的女伴,挑了個不前不後的座位就坐。就坐後她摘了墨鏡四下巡視,一下就盯住了坐在不遠的優優的大姐。我注意到她的目光充滿仇恨和鄙夷,可以看出她顯然知道大姐和阿菊的身份。
在法院開庭的前一天傍晚,凌信誠給我打了電話,就他要不要去旁聽審判一事,徵求我的意見。他說醫生堅決不讓他去,但他想去。我毫不猶豫地附和了醫生的告誡,反對他去經受這場神經考驗。我說信誠你也是個大人了,而且是個男人,該忘掉的事情要堅決忘掉,要有能力從過去的回憶中拔出腳來。信誠說:我恨殺我兒子的罪犯,但我就是不相信優優就是這個罪犯。我想去聽聽她到底是怎麼回事,就算是她乾的,我想問問她到底為了什麼!
我沉默半晌,依然反對他去旁聽。但我答應在審判結束之後,會將審判的詳細過程及優化的答辯,原汁原味地向他轉述。我說,這樣對你的身體可能好些。
信誠終於沒來。
但周月來了。
;周月幾乎是在開庭前的最後一分鐘內才匆匆趕來,我招手示意他坐到前邊,他搖頭表示就坐後面,然後就近在後面一個最不引人注目的角落,悄悄地坐了下來。
檢察官和律師分別人場,書記員等人也各就各位,接下來三位法官魚貫而入,穿著剛剛改裝的深長袍。我沒有聽到有誰發佈口令,但見大家紛紛自動站起,就像看見老師走進課堂的學生。我也跟著站了起來,直到法官莊嚴人座,我等聽眾才跟著重新坐下。
審判長是位形象幹練的中年女士,兩位審判員則都是男的。開庭後最先進行的程序具是出自律定,雖然繁瑣卻不能稍稍省略——帶被告人到庭、宣佈案由、宣讀合議庭組成人員和書記員和公訴人和辯護人等等一大堆名單、告之被告人享有的權利等等,程序漫長,無甚新鮮。
只是在開庭後優優被法警帶進大廳的時候,旁聽席上曾發生過短暫的騷亂。那時聽眾都在側目注視優優進場,誰也沒有提防身邊突然有人失聲叫喊:“殺人犯!你還我兒子!你這個惡魔!判她死刑,判她千刀萬剮!千刀萬剮!”誰都聽得出來,叫喊的是死難兒童的母親。對這種心碎的嘶聲泣喊,人人面凝重,無人阻止,連法官都容忍了片刻,才出聲打斷:“肅靜!請肅靜!”喊聲停了,仇慧被她同來的女伴勸四座位,那座位上很久很久都斷斷續續地響著壓抑的啜泣。
庭審進入正式程序,第一項是由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全文。起訴書這類文體顯然要求言簡意賅,字字鏗鏘,用非常凝練的語言,非常有力的論據,將被告人殘忍的罪行,統括描述出來。在我聽完這篇義正辭嚴的起訴書後,我想也許在座的所有旁聽者都已預見到了那個不難預見的宣判。
連我在內,誰也沒有想到這場原以為不過是程序的審判,會在後面出現一個好萊塢式的逆轉,使這個本來註定平淡無奇。毫無懸念的上午,變得高xdx迭現。我也沒有料到在這場高xdx中力挽狂瀾的角,會是那位文文靜靜,並不顯山水的律師小梅。
那確實是一場艱難的挽救,公訴人提出的證據相當充足,有公安機關勘查和搜查的記錄;有醫院的血化驗證明;在公訴人的要求下還當庭出示了從凌信誠家搜出的那桶汽車防凍;被召至法庭的證人也有一堆,有凌信誠的保姆、司機、醫生和秘書,還有姜帆,還有那天姜帆帶到凌家的同事,他們的證詞都在重複一件事情,那就是優優與孩子劍拔弩張的關係。
在宣讀醫院出具的血化驗證明和死亡診斷書時,旁聽席上的仇慧再度情緒失控,哭喊聲驚動全場:“處死她!把她千刀萬剮,給孩子報仇!”審判長一再勸阻無效,示意法警請其出場。法警與仇慧的兩個同伴涉少時,那兩個年輕女人便連扶帶勸,把淚滿面的仇慧攙出了大廳。
當仇慧的哭聲在審判廳門外消失之後,法庭傳喚凌信誠的保姆第二次出庭,保姆第一次出庭是為了敘述優優與孩子的緊張關係,而這一次則是作證孩子兩次發病時優優在場的情形。證明優優確實進入過案發現場的還有錢志富的一篇證詞,因為開庭前公訴方沒有找到錢志富本人,無法通知其到庭,所以他的證詞只好由法庭工作人員代為宣讀。那篇證詞實際上是公安機關找其談話的一篇筆錄。
被梅肖英抓住不放的,就是這位保姆的發言,還有錢志富的那篇筆錄。
保姆的證詞照例先由檢察官予以提問,他的提問意在指引作證時口齒不甚清楚的保姆進一步強調出證言中的某些細節。
檢察官問:“證人,孩子第一次中毒發病那天,你是否一直在家?”保姆說:“我一直在家。”檢察官問:“你一直看著孩子嗎?”保姆說:“是的,那天小誠,啊,就是孩子的爸爸,不在家裡,孩子只能是我看著。”檢察官問:“你剛才說那天你下樓去給凌信誠送過衣服,是誰讓你去的?”保姆指指被告席上的優優:“是她讓我去的。當時司機老楊打電話上來,說他就在樓下,因為樓下不讓停車,所以讓我們趕快把小誠的衣服送下去。她就讓我去了。”
“你剛才說孩子只能你帶,而被告人又不能接近孩子,那照理應該由被告人去送衣服,讓你留下來看著孩子,你當時沒有提出來你走不開嗎?”
“我,我提沒用的,我是給人家做工的,人家要我做什麼我就要做什麼,我沒有辦法的。”
“你下樓去送衣服以後,家裡還有誰在?”
“只有她在。哦,還有乖乖。
“你下樓前孩子的情況怎麼樣?有沒有生病的樣子?”
“沒有,我下樓前孩子很好的,他還在睡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