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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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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這麼認識了,相互留了手機號,當然,我們不僅認識了,還一起了好幾支菸呢。

第二天夜裡,我在愚公移山檯球廳又碰到她,當時我和一個朋友正走到檯球案子邊想打檯球,只見她從不遠處的一個沙發裡站起身,向我這一邊看。於是衝她招招手,然後對她發出邀請:"新年夜跟我一起過吧?"

"行。"話音未落,她的一個女伴便叫她,於是她轉身離去。

三十一晚上,我與朋友們在一起吃晚飯。在飯桌上,大家試圖合一對大齡男女。可氣的是,說了半天才知道,這兩人兒以前好過!現在倆人依然都是單身,心目中各有一個理想的男人與女人。當然他們一直在現實中沒有遇到,於是我懂得了,曠男和怨女經常是捏不到一塊兒去的。

快到夜裡十二點的時候,我們一行人準備撲到錢櫃去玩。據朋友的可靠消息,他所在的包房裡有一幫美女,正在寂寞地唱著卡拉ok。電話裡,我問他:"這幫姑娘的情況你摸清了嗎?"朋友自豪地回答說:"有主兒的我都知道。"

"沒主兒的呢?"

"沒主兒的長得都不怎麼樣。"聽他這麼一說,我一下子死心了。

但因為無處可去,我們還是奔到錢櫃朋友的包房。兩夥無聊的人合到一處,可惜得到的仍是無聊。大家輪上場唱情歌,一個比一個唱得好,可惜也只是唱唱而已。實際行動中,我看倒是一個比一個更無情。我聽卡拉ok一小時,直覺得比聽說瞎話還沒勁,於是來到自助餐廳吃東西,意外地再次碰到巧克力。巧克力笑眯眯的,手裡端著一杯飲料,我對她說新年好,她也對我說新年好,我說:"沒想到新年真的碰上了。我們一起怎麼過?"

"我們一起支菸吧。"她仍對我這麼說。

於是,我們就在走廊裡了一支菸,看著過年的人在眼前走來走去,煙完,我們告別離去。

回頭想一想,不管別人怎麼說,反正我覺得這件事跟漫有關係。

記憶裡,第一次產生完美的受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夏季。那時候,我是個時髦青年,或者說,是個虛榮愚蠢的中學生。當時的所謂時尚叫做反叛,而反叛的內容,便是與家長、老師、報紙、電視上所說的一切對著幹。那種對著幹是十分盲目的,但十分適合青期。我認為在青期,人們產生一種奇怪的要求,那就是建立自我,使自我獨立於整個世界。

想要建立自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掙脫束縛,追求自由。與那個年齡聯繫起來,這第一件事便是去做一些似乎對自己有利,但以前卻從未做過的事。好在那時候,從未做過的事是如此之多,因此,反叛起來倒是容易的。

記得在當時,曠課、看小說、打架、不學習之類的事做膩了,腦袋裡有一個奇妙的小詞兒便自動地轉了起來,那就是愛情。事實上,我得知這個小詞兒是從小說裡,當時,以我"不到‮試考‬前三天"絕不碰課內書的勁頭,倒是很有些富裕時間看課外書。因為當時糊塗幼稚,因此,所有的小說都被我當成是愛情小說來看,注意的全是男的和女的是怎麼好上的。在這過程中,兩人都說了些什麼。當然,小說是白紙黑字,滿可以盡情地想像,可老是想像來想像去,未免也太寒磣了,於是便躍躍試。而且,我的同齡人也都有點那個意思,也就是說,很多人都躍躍試。於是便出現了與"一個巴掌拍不響"相反的情況——在學校裡,"誰和誰好上了"這樣的閒言碎語比電視臺的新聞聯播還要重要。一句話,中學生談戀愛的勢頭兒一下子就起來了。對於男生,有一個女朋友變得比什麼都重要,因為教學大綱里本就沒有這麼一條兒。因此,能找個女生,給她寫寫情書,拉著手四處招搖一下,趁人不備親上一親,那簡直就是英雄。從反叛的角度講,這樣做,明面兒上無疑是與教育制度唱對臺戲,暗地裡誰都知道,想談戀愛是因為到歲數了——男的毫無怨言地把女生放在自行車後面,不知疲倦地每天帶來帶去,想想看,這種事兒,換成一風燭殘年的老頭兒,怎麼著也幹不出來啊——不划算!無必要!更沒那心情!

回憶當時談戀愛,還真有過完美的受,記得初戀女友過生,我頂著大風趕到她們家,送她生禮物,她說她也有生禮物送我。於是把我帶到她們樓下的一個工地上,當時天已經黑了,她左轉右轉便找到一個四下裡無人的地方,叫我離她三米遠,然後突然脫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對面足足有半分鐘,我認為說她站得好不如說她站得巧,因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於是我認為我看到了一些書本知識上沒有的東西——漫、愛情、純潔——簡直令人陶醉!總之,那是一種完美的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說,那月下的半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幾天,有說不出的來勁。我認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並沒有與現在靠這一招掙錢的各種女明星們同合汙,她只向我一個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時候的社會風氣終於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麼能再次給反叛回去——風水輪轉。我估計現在若有女孩想給她的男朋友來這麼一下子,沒準兒會受到無情的打擊——快穿上快穿上,就這姿勢、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來展示,比畫報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遠了!

我今年三十四歲,出於青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過了多年很爛的子。回首往事,只覺得一片腐敗與自我放縱。有時,我翻看我寫的有關自己的小說,總結一下那似乎是被我無限拖延的漫長的青期,不到深深地吃驚,就像在看別人的故事。我曾以為那是自我肯定,其實我是本不曾擁有自我;我覺得那是年輕生命的驕傲,其實只是弱軟和愚蠢;我認為那是勇敢與堅強,其實不過是為滿足我的私慾而奔波。

現在,我為我迅速逝的青到傷與痛苦。我不認為那是一種富於創造的叛逆,因為我並未建立起一種專門屬於自己的心安理得的生活,我沒有承擔起任何責任。甚至,我不曾正直地面對一切,就像遮在眼前的煙霧在風中散盡,那些本來模糊不清的東西顯現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幅有關生活真相的圖景,什麼都沒有變,只是我變成中年人。忽然之間,我發現了傳統的堅韌而可貴的力量,事實上,我發現我開始對家庭抱有夢想。我希望知道我喜歡的姑娘每時每刻在哪裡,與什麼人在一起。我希望與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彼此忠誠的可靠而牢固的關係,通過這種關係,我希望能夠在人世間找到藉。

發生這種轉變的原因很簡單,因我在生活裡找到了一面屬於自己的鏡子。那是一個姑娘,與我十年前一樣年輕,一樣喜歡談情說愛,一樣好奇與驕傲,我對她一見鍾情。開頭的一切就像一個悉透頂的自然程,漫、動與美好。我愛上她,並努力試圖尋找那種愛的終點,我發現那終點不是別的,而是一種更為牢靠的關係。我對她提出同居要求,她拒絕了。於是,終點消失了,又是一次令人心碎的豔遇,就如同我在小說中描述的老一套的言情故事。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出於自尊心,我也沒有詢問她,但我猜想可能是因為她不信任我,或是她仍想嘗試新的生活,仍想向前衝,去尋找那些在我看來不可能的未來。總之,相對於我過去的經歷,我忽然發現,角顛倒過來,我處於另一端,處於不利的那一端。

一切結束之後,我開始想這件事,不是把它當成一樁茶餘飯後的風韻事,而是當成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去想。這一想,叫我到挫敗,我的玩世不恭,我的憤世嫉俗在眨眼間破碎了。我到自己的軟弱與腐敗。我的毫無力度的生活再一次孤零零地被寂寞所佔據。我用了很久才從自責中擺脫出來,我的思考也有了結果。我懂得了道德的力量,我知道了正直真誠乃是一切的基石。我不再會通過談情說愛來追歡逐樂了,我知道了那專屬於真摯情的背後,必須是自我節制與責任,慾望必須得到理智的控制,我懂得了,家庭是愛情的目標而不是墳墓。我們談情說愛,是在為建立家庭做準備,是在為我們的情找一個可以更為自然安放的地方。在那裡,我們可以得到休息與平靜。我們從家庭走出,不是為了擾亂另一個家庭,或是滿足我們異想天開的幻想,而是為了我內心深處的利他主義理想——那就是為社會提供更有價值與目光長遠的工作。我敢肯定,對於堅強的人來說,家庭與孩子會教會我們更為長遠地計劃未來,把我們的人生籌劃得更富於‮趣情‬,教會我們堅韌頑強,耐受痛苦,默默努力,更有效率地安排我們在人世間為數不多的子。

今年北京六月的天氣還算不錯,有時傍晚站在街邊,被小風一吹,竟懷疑是身處秋天。三里屯酒吧被球佔得滿滿的,人們通過觀察中國隊的比賽來積極參與世界盃,當然,少數人也通過更加古老的方式更積極地參與,我是指賭博。比起前者來,後者參與的時間會更長一些。一般來講,我與幾個狐朋狗友每晚約到一個酒吧,邊打撲克,邊看電視球賽,邊聊天,世界盃期間,萬事停頓,倒是娛樂生活豐富。球賽期間,國際展覽中心還有車展,展出世界各國生產的各種汽車。我也去轉了一圈兒,車沒看清幾輛,倒是看見不少穿著裝的模特在車邊晃來晃去,臉上出一副副討人喜歡的笑容,為那些汽車平添光彩,叫人不產生錯覺,以為能夠把車買回家,還會有運氣隨車捎帶上一個模特。

然而真正叫人放心的是中國足球隊,由於發揮正常,一個球沒進,與上一屆世界盃冠軍法國隊平起平坐,叫我不引以為傲。隊員在賽後接受採訪時顯得十分謙虛,球隊中的帥哥楊晨在綠茵場上的英姿常常出現在報紙的彩頁上,與世界級的男符號貝克漢姆平起平坐。不過,真的跑到賽場上,就顯得有點不如貝克漢姆瀟灑,本來是因為善於踢球出名的,可在眾目睽睽之下,卻很少有機會能踢到球,這有點讓崇拜者洩氣,真恨不得自己上去替他踢上兩腳。還有一個著名球員李鐵也令人眼花繚亂,他經常在球場上四處亂跑,像沒頭蒼蠅,但說句公平話,他比沒頭蒼蠅長得帥那是有目共睹的。最叫我不服的是教練米盧,掙錢掙得比我多得多,卻把球隊帶成這個樣子,直叫我偷偷懷疑,他是不是以領罰款名義冒領的薪水。中國隊的三場比賽,就給我留下這些印象,好在要想看到第四場比賽為時尚早,得等到六月以後了。

足球比賽是這樣一種遊戲,場上有一個皮球及22名同隊員,分成兩組,他們奔跑,蹦跳,不停地爭搶那個用一頓飯錢便能買下的皮球。所謂的勝利,便是一組隊員用腳或頭把皮球送入另一組隊員的大門。通常,場下還有幾萬名觀眾在興高采烈地觀看,少數更有‮趣情‬的觀眾還用賭博的方式使觀看與個人利益相連。這個遊戲的最高形式叫做世界盃,也就是每個球隊代表一個國家參與這種約定俗成的幼稚遊戲,也不知是代表這個國家的什麼東西。

在冷戰時期,世界盃牽動巨大人群的強烈情,主要用於表現出一個個政治團體的政治傾向。現在,它成為一宗娛樂方面的大生意,金錢在其中扮演著一號角。以後,它不知還會變成一種什麼東西。

一般來講,那些成天追著皮球跑來跑去的小青年是很難有什麼可談論之處的,頂多說他們是一些大老,沒出息,貪玩,不幹正事兒,但是,世界盃可讓一切發生變化。這些人,我是指所謂的足球運動員,他們的特長是什麼呢?就是很會用腳踢皮球,利用這一特長,他們中的少數人成了名星,據這一規律,我看在不遠的將來,一個很會放的人也可能會成為名星。這種可能是存在的,只要世上有人願意出錢,從一個個國家中選拔出很會放的人,讓他們代表本國參加世界盃放比賽。到那時,全世界的眼睛就會從一個皮球上離開,轉而豎起耳朵,去傾聽一個個充滿想像力的美妙的聲,並從中挑出他們最愛聽的那一種。

所謂的足球文化,便是伴隨著一個充滿氣的皮球所產生的各種議論。足球從一隻腳下滾動到另一隻腳下,最終目的,是被送入一個大門。有人說這是一種暗示,有人從團隊合作的角度談論這一事實,還有人更願意談論踢球者,把用腳踢皮球這件事說得神乎其神,就如同金庸把人們之間的鬥毆說得神乎其神一樣。由於說法的千變萬化,會產生一種令普通人眼花繚亂的戲劇,這就形而上到詩的高度。然而我們驀然回首,發現放聲也能用同樣的方法談論,我們可以說:"只見那滿頭金髮的英俊的放者,叉開腿,股只一歪,小腹一收,便把氣壓推入小腸中,那股子臭氣旋轉著,排山倒海般地衝過九曲迴腸,最後被門括約肌一擠,怒吼著衝出體外。啊,他勝利了!動聽的聲音,就像花朵的細語,又像表達人類情的深沉的男低音,總之,一個字兒,美!再一個字兒,好!再再一個字兒,酷!"事實上,有關足球的狂熱一直令我到不解。我也踢過球,踢的時候也很高興。我還看過一陣子足球,可以說,看的時候覺還可以。我想我知道那東西大概是怎麼一回事兒,可隨著年齡增加,我到我對足球越來越惑了。二oo二年世界盃就要踢起來了,我覺得,足球運動員、教練什麼的對此事很熱衷還能理解,因為那是他們的職業,不幹這個他們就沒飯吃。世界盃的組織者熱衷於此,我也沒話說,因為那是他們混飯吃的生活方式,也是他們的職業。但那麼多與此無關的人都在談論這事兒我就覺得不解了,明擺著,這個遊戲又簡單又缺情少味兒,參與方式還只能是"觀看式"。觀看一場就得了,可人們的目標是,五十二場!且場場大同小異。還是那句話,二十二個人,在一塊封閉場裡狂跑一氣,一個皮球滾來滾去,頂多加一個時常會擋住視線的裁判跟風跑,我就不明白了,這有什麼可看的?他們瞎動個什麼勁呢?

記得以前也從電視上看過一些世界盃的畫面,印象深的是一些長得很壯實的球星輸了球,竟當眾毫無體面地抱頭痛哭。我估計,他們哭的時候是真誠的。輸了,就意味著以後掙錢少了,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損失,這有情可原。但接著我發現,觀眾裡也有大量跟著哭的。要是賭錢賭輸了,我能理解,要是白白地跟著哭,那我可就太不理解了,我認為那是瞎哭一氣,或是情太多沒地兒使。但你要是非說是他們的同情心過於旺盛,我就不服。電視上報道過一些人類生活的陰暗面兒,比如非洲饑民、戰爭什麼的,也沒見他們這麼哭過,說明他們的同情心也就是一般。我認為,那是一種不及物哭泣,也就是說,他們沒有什麼真正站得住腳的哭泣理由,卻能哭得出來,這說明人類的情充滿了盲目。也許,我猜測,這引起人們關注的世界盃,不過是一個使人們從空虛中擺脫出來的小藉口。人們通過集體無意識,來證明他們彼此之間的荒唐聯繫,也就是,明明沒什麼聯繫,卻硬是瞎聯繫。從共同行動中,人們不僅想證明他們作為個體的存在,還想試圖證明,他們作為一個整體的存在,儘管這種證明方式叫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難道大家真的就那麼無聊嗎?

二oo二年就要過去了,一回頭,竟然有一種空落落的覺,我不想問自己這種問題:這一年我幹了些什麼?因為這種問題是可怕的,若是把個人所做的那一點事情混入世界上其他人所做的事情中,那麼就會顯得可有可無,無聊透頂,甚至,十分好笑。〖jp〗很多時候,忙碌令人安心,忙碌之後什麼也不想,沉沉睡去,叫人到一種麻木的充實。有一陣兒,我特喜歡那種充實,我出了兩本書,一本《雞一嘴鴨一嘴》,另一本《情與茫》,那就是我忙碌的產物,但過後我卻沒能安下心來。拿著自己寫的書在手裡晃一晃,竟有一種垃圾的覺,不知別人是否會有與我一樣的受?

從來沒有哪一年像這一年一樣,叫我覺得我們這個花樣繁多的物質世界令人洩氣。指導時尚與消費雜誌把幾樣商品往一起一湊,便能給人提供一種想像力。比如一個穿著時裝的美女,一間起居室,幾樣小擺設,這是一種關於安全、富足、舒適的想像,它是一種人們追求的結果,也不知人們有了那些大同小異的東西以後是否仍會到單調?我知道,人們不會到單調,換一種顏,換上幾樣新東西,人們便覺得似乎一切都改變了。唉,這一年,真是給孩子們準備的一年,好在我估計下一年孩子會更滿意,因為所有人都在為此而奮鬥。我懷疑,這是否是所有那些追求成功的大人們的一個玩笑呢?如果真是,無疑,這個玩笑會開很久,人們對此真的不會厭倦嗎?我拭目以待。

我一直不太喜歡照相,在我看來,每一張照片中的人都可用一個詞來形容,那就是裝腔作勢,叫我覺得很不舒服,因為照片中的臉所表現的不是自然與真誠,而是虛榮與毫不掩飾的愚蠢的自我表現。但這種想法是主觀的,因為我自己從未正兒八經地去拍過。

身為文人,我有時會給一些雜誌報紙寫稿,出於版面安排,他們向我要照片。我推說沒有,事實上,我有一些,但拍得奇形怪狀,叫我恨不得覺得沒有才好。終於,我找到一張還算過得去的生活照,託人掃出來,傳向各處。但不久,這一招便不靈了,因為同一份報紙或雜誌不願一而再再而三地登發同一張照片。事實上,這件事嚴重地影響了我發表文章,於是下了決心,去拍一些照片,不就是玩帥裝嗎?不就是丟人現眼嗎?不就是傻相畢嗎?

正好,時尚雜誌約了一個採訪,他們說還要拍照片,我一聽,暗地裡止不住地高興,一種佔小便宜的心理油然而生。忙向他們打聽能不能多拍一些屬於我私人的,他們說可以。於是我便跑到位於中糧廣場五層的時尚雜誌社,採訪過後,我被叫到一個房間裡。一個年僅二十一歲的女造型師開始給我做造型,她問我頭髮為什麼這麼短,我承認,來之前,跑到樓下的髮廊裡花十塊錢剪了一次頭。也許是錢花得太少了,造型師直搖頭,我估計她認為剪得不夠好,她往我頭髮上打了一些黏糊糊的像是糨糊的東西,用梳子梳了梳,又用手胡擼了幾下,髮型就算是做成了。接著,她又往我臉上打了一層粉,直叫我暗中害怕這一會不會把我變成一個老妖。我不放心地問她,有沒有像我歲數一樣大的男人被這麼化裝過,她隨口說了一串名人的名字,一種同合汙的踏實使我安靜下來。接著,我被要求站到一盞燈下,對面的攝影師忙碌起來,用測光表測光,而我也開始粉墨登場了。

來之前,編輯曾叮囑,叫我帶上一身衣服,於是我把我最貴的衣服全帶來了。一件深灰ck衣,五年前我妹妹送我的,一條米黃leecooper燈絨褲子,買於六年前的西單。一條黑levi`s仔褲與同樣牌子與顏的t恤,是我爸十年前出國時省下差旅費給我買的。編輯還為我從瑕步士專賣店借了一雙鞋、一條褲子、一件衣、一件馬甲,這就是我的拍照行頭兒,可惜的是,我成天穿著的牛仔褲沒用上。

看得出來,攝影師、造型師、編輯都很專業。在他們眼中,對於時尚有一個很具體的概念。我按照他們的要求,擺出一個個我到羞憤的造型,做出一個個我回想起來恨不得自殺的動作,做出一個個平常從來沒有在我臉上出現過的表情。有時候扮酷,有時候扮騷,有時候扮高興,現在想不過是出乖醜而已。拍照時,攝影師還給我的表情起了些名兒,什麼"嚮往"之類的。中間為拍一個踢腿的動作,我還不慎摔了一跤,我暗叫了聲"活該"就站起來了,接著拍,心裡想著這是為我三十四歲了還老不正經而理應付出的代價。奇怪的是,越往後拍,我越放鬆,最後,我並沒有到裝腔作勢後的羞憤難當,反倒是有一種奇怪的表現促使我完成了拍攝,我懷疑我也許本來就是照片上所表現出來的那個人,只不過以前沒機會暴而已。

拍攝在繼續,他們很努力地工作,與我談話,使我輕鬆,鼓勵我,跑前跑後,給我視線,讓我的眼睛有地方看,給我倒水,耐心地等我菸,把我換下的衣服疊得整整齊齊。總之,這是一幕認真工作的場景。兩個小時結束了,大約拍了四五卷反轉片,我知道,一組時尚照片出籠了,再過幾天,我就能親眼看到了,此刻我覺得憂心忡忡,因為我不知時尚是什麼,我也不知我在那些照片上是什麼樣子。叫我放心的是,據說他們知道,但願他們知道,他們要是不知道,那麼很多人就會指著那些照片笑話我,那我麻煩可就大了,我不偷偷地想:我靠,那,那以後可怎麼混吶?

"非典"時期像是要過去了,起初是恐慌,漸漸地,恐慌被習慣了,最後,不管如何,"非典"被當成一件別人的事情,"非典"病人與醫生的事情,也就是與自己無關的事情。

過程就是這樣。

"非典"時期,儘量少出門,出門戴一個白口罩,每天上網看的第一條新聞是發生人數及死亡人數。為了略表心意,本來想找個地方捐點錢,也沒找到向哪裡捐,就算了。看看報紙,政府也沒宣佈"非典"病人一切免費,看來沒我什麼事兒。

總是這樣,沒我什麼事兒。

接到幾個寫"非典"的約稿,想想無甚可寫,就推了。

總覺得要為"非典"做點什麼,終於行動起來,買了瓶維生素,吃了幾粒,就懶得再吃。

與朋友打過一些與"非典"有關的電話,無非是把新聞裡說的事情再說一遍,打打也就打煩了,不打了。

忽然發現,我仍像生活在封建社會的農民,沒有什麼社會生活,與社會的聯繫就是寫點字換點飯錢,自種自食,自產自銷,生死由天,後果自負。

對了,有一點比農民強,那就是上網抱怨,網上就是我可去的教堂,所有讀者就是我的牧師。當然,我也順手當一當別人的牧師,把心裡想說的說一說,完事大吉,當然,也於事無補。不過,這也就是外國農民的水平。

據說國家因為"非典"損失了不少錢,本來覺得可惜的,再一想,像我這樣的人,沒什麼錢可損失,而像我這樣的人又佔絕大多數,損失錢的一定是少數人。那些人錢多,損失了一部分也沒什麼了不起,最多也不過淪落到多數人的地步,即使這樣,對於我,也談不到可惜,這樣一想,也就覺得沒什麼了。

歷史上的所謂古代農業國家,也不過就是有那麼一群人湊巧住在一塊地上,他們懶得換地兒,還說著同一種相互能聽懂的話,彼此間的聯繫就是食兩件事。仔細看一看,就知道,他們簡直就是不得不相互往,不得不呆在一起,力求為自己打小算盤時別傷著別人,對於這樣的人來講,國不國的似乎意義也不大,就那麼回事兒。

有點消沉。除了社會分工以外,我能為別人做什麼呢?別人能允許我為他們做些什麼呢?他們又能為我做些什麼呢?不知道。

這是個政治問題。

美國人是這麼做的,他們願意把國家搞成一個大家庭,每一個人儘可能地去幫助別人,並接受別人的幫助。在家庭裡,所有成員一律平等相處,相互尊重,他們如此地抱團兒,在家庭內部,什麼事兒都是大家商量著來。而對外部,他們統一行動,據說他們是現在最強大的國家。

希望有一天,有一種東西能把我與大家聯繫起來,叫我到我與誰誰誰是一夥兒的,那樣,就不會這麼冷冷清清的了。若是出了點什麼事,就是起鬨也能找到人和地方,那就好了。這是一個可維持小農經濟的農民的希望,這希望源於一種無法擺脫的小農孤獨。不過,我知道,這希望定會落空,因為時候還沒到,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

我悄悄地相信,當很多自信的而自足的小農都到了我受的那一種孤獨之後,便會蠢蠢動,到那時,也許我的希望就會有機會實現。

醒來已是下午三點,北京依然下著雨,這次秋雨出奇地漫長,天天都是陰天,一股一股的小陰風在窗外徘徊,久久不散去,叫人向外看一眼,便頓覺十分洩氣。

女友見我要出門辦事,便吵吵著搭車去逛商場,我把她放在國貿飯店,那裡有數也數不清的各式服裝,好叫她失在裡面。

四點半,我來到位於國際展覽中心附近的皇家大飯店,與知己公司的石頭還有華夏出版社高蘇幾個人一起商談再版我的小說的有關事宜。看得出來,華夏出版社對於文學書的出版仍帶有一股多年前才能看到的熱情,雖然大家更多的談到的是對於圖書盜版的無奈,以及如何才能通過商業運作使書贏利。

我們聊到晚上七點才散去,我接到女友的電話,她正在陽光100,一個叫三樂的朋友家,大家自己動手做飯。我趕去,正碰到新菜上桌,於是毫不客氣地大吃起來。飯桌周圍有我的朋友唐大年,女作家趙趙,趙趙的兩個女朋友小弛和三樂。小弛是個演員經紀人,三樂供職於一家廣告公司,現已結婚生子,生活步入正軌,這次吃飯的由頭兒是給小弛介紹男朋友,小弛雖身為一個成功的演員經紀人,卻在個人問題上嚴重地缺乏經紀。前一個男朋友是個本人,兩人好了兩年後,關係無疾而終。小弛因單身生活過於貧乏,漸憔悴,作為朋友,趙趙和三樂看在眼裡,疼在心頭,於是大家幫她物新對象。

新對象正在廚房裡炒菜,叫小康,糖醋蝦、煮螃蟹、羅宋湯,每一樣做得都很好。唐大年鬥志高昂,以一當十,風捲殘雲,一盤盤地吃掉所有菜,最後把菜湯兒都吃了。小康出來後,面對的一桌子剩菜,但他很為自己的成績高興。他在某演出公司工作,長得不錯,經濟條件與小弛相差無幾。小弛開本田、他開福特,從細節上觀察,生活作風也都屬於勤儉持家型的,我們紛紛張羅著叫他們定了算了,但兩人都很穩健,既看不出同意,也看不出不同意,我們天南地北地聊天,最後小弛說她太累了,想回去睡覺,於是大家決定散去。

此時,唐大年又嚷嚷餓了,於是我們一行人從三樂家開車前往東直門苗嶺酸湯魚吃火鍋,吃著吃著說起筆仙的事來。據說是確有其事,有的筆仙聰明,有的筆仙笨,有的人請來筆仙容易,有的人半天請不來。筆仙也很調皮,有的請來不願走,要跟他呆到很晚才行,這種神神鬼鬼的事兒說來有趣,我真想試一試,三樂打電話給她的一個會請筆仙的朋友,可惜太晚了,那人已睡下了,於是留待以後。

深夜三點多,我困得要命,帶著女友回家,上網玩了一小時聯眾圍棋,睡去。

一天就這麼渾渾噩噩地混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