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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是否存在偽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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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讀了《青年作家》雜誌中易中天的《我的歷史觀》,對易中天“不存在偽惡”的說法頗為懷疑,在此不得不談談我自己的看法。

易中天對“真與假”

“君子與小人”兩種概念進行了排列組合,他這樣寫道:“我們看是不是四個?第一個,真正的君子,真君子。第二個,虛偽的君子,偽君子。第三個,真正的小人,真小人。第四個,虛偽的小人,有嗎?沒有。”易中天如此堅決地否定了偽小人的存在,讓我到很驚愕。他的理由是:“惡是不需要作偽”

“惡是一種真實的東西。”他認為惡是真實的,是因為他承認本惡,儘管他在後面說到人本善還是本惡是沒有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然而惡是否真實,與是否需要偽惡其實毫無關係。認為沒有必要偽惡,是因為偽惡是一個純粹的個人行為,而一般人很難涉及,於是便不去認同。

我認為存在偽小人,而且這種人必然懷著最崇高的目的,承受著最難以名狀的痛苦,有著最扭曲的心態。

那麼如何定位偽小人?他必然不是真小人,他本並不惡,但他也決不是易中天把他們歸入的“真君子。”因為他也不善。為什麼他懷著崇高的目的也不是善?問題恰恰就出在這裡。易中天說:“如果一個人讓人覺得惡,被認為惡,那他一定是真惡。這裡說的‘被人覺得’和‘被認為’,都不是指表面現象。”而事實完全相反。

“被人覺得”和“被認為”恰恰就是一種表面現象,因為人的能力不足以徹底地察別人的內心。所以“善”、“惡”恰恰都是表面的現象,而“真君子”

“偽君子”

“真小人”

“偽小人”在行為上是有區別的,只是前兩者我們涉及得多,而後者涉及得少。

文章後面的一段話恰好證明了我這個觀點。

“為什麼要偽裝、假冒呢?當然因為人類認同善。善,是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是的,“人類”

“共同”這是一種大眾,而問題出在易中天忽視了個人行為。

那偽惡是一種怎樣的個人行為呢?當然易中天舉的那兩個例子“看起來凶神惡煞,實際上心地善良”和“為了破案而潛入犯罪集團”不算是偽惡行為。依我看,偽惡是崇高的,扭曲的,他們的思維肯定不同於大眾。而他們確實是為了某個崇高的目的,承受著被譴責的痛苦,去做了惡的事。他們知道是錯誤的,違背道德的,但他們仍然要去做。但他們這樣做,與真惡的本區別是他們清楚地認識到這一切是錯誤的,他們是違背了自己的意願去行惡,而他們不得不這樣做。這有點象《聖經》裡的亞伯拉罕,為了對上帝忠誠,他忍受著巨大的痛苦,堅決地要把他的兒子殺了給上帝獻祭。這僅是一個宗教神話故事,而我們不能忽視現實就存在這樣的人:他始終相信上帝,始終相信殺了自己的兒子是對上帝最好的報答。他有一顆善良的心,卻做出了惡的行為。我們該如何將這種行為進行定位?這就是偽惡。

所以,偽惡其實是內心具有隱秘願望而做出的行為。而這種想法會永遠地藏在他們的心底,無人知曉,他們很可能會孤獨、絕望折磨而死。這種人確實存在。而這卻被易中天忽略了。

易中天的論述是欠深入的。他之所以否定了偽惡,是因為他從大眾的角度出發,講的是大眾道理,而真正要討論“善”

“惡”等涉及人的本質的問題,必須要從最深層的內心出發,絕不能魯莽定義。

紀德說過:“一種真實的情,一種偽裝的情,兩者是很難區別的。”因此對這個問題,糙地把人分為“真”

“假”也是很不可取的。如果真要分類,就肯定不止有3種,可能有幾百種,甚至上億,要研究人的內心,分得越細越好,這個其實沒有上限。我相信這四種頂多只能概括百分之一的人,其餘的百分之九十九分佈在這四種的縫隙中。

事實上,越認為無法理解的事情,邏輯上似乎越說不通的東西,越不能輕易否定,這是一種思想的寬容——每一種可能都不容忽視,讓他們繼續存活並得以思考,人的理解能力才會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