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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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轉到我背後,以槍口抵住我左邊肩胛骨,這對我而言有些不便,於是我往前走了兩、三步,讓身體與槍口保持一些距離。也許是我的動作過於骨,只聽身後傳來無奈的聲音。
“這是做甚麼?你以為這兩、三步的距離就能降低我的命中率嗎?”
“是嗎?”說話的同時,我隨即轉過半身,右腳放出一踢,那是部隊戰鬥技巧的其中一招。可惜賴瑞捷地跳開閃過這一踢,我的腳只劃過空氣。
“法蘭克,不要做困獸之鬥!”不愧是賴瑞,他的槍口仍然指著我,但我並非認真反擊,只是擺擺架勢罷了。
我手伸向左腳踝,抓起藏長褲底下的德林格大口徑短筒手槍,凱休見狀勢必不得不開槍,但我比他更快扣下板機。
子彈沒有出。
隨著一聲慘叫,凱休高大的身軀猛跳起,一瞬間有如被一個隱形巨人拎起來掛在半空中,接下來的姿勢像一個打算撲接的外野手,整個人栽向地板。
我站起身,擦拭額頭的汗水,緊盯著黑人護衛的屍體。達成任務的手槍已經離開死者的手,橫躺在地板上。只見一道薄薄的青煙由槍身四處竄起,宛如死亡使者的出現。
“這不是虛、張、聲、勢,賴瑞。”我朝著前一刻還生龍活虎的男子說道。
“我說過武器技術的發達是新月異的,這把手槍是國防部最近才研發出來,專門用來對付恐怖份子;裡頭崁進超你電腦,具有指紋識別系統,如果沒有登錄指紋的人扣下板機,就會有一股強大得可以致人於死的高壓電佈滿槍身,這就是我為甚麼要與槍身保持距離的原因了。”我以鞋尖輕觸手槍。
“這股高壓電之大足以破壞槍支本身,所以只限使用一回,可說是一種昂貴的玩具,但現在又證明了它的確有實際功用。這種玩意兒可不是能隨便拿出來做實驗的,對付你這般高手只有採取這個手段了,也因此你成了彌足珍貴的被實驗者。”我打斷自己的話,先前的饒舌是因為不想被沉默的牆壓垮,但說完這段長篇大論後反而覺得受辱的是自己,不過我的確是自取其辱。
凱休的慘叫應該不會有人聽見,要不然我就不必大費周章包下整家旅館,百分之百相信隔音設備是相當危險的。我撿起受損的手槍收進口袋,另一把德林格手槍也藏回原來的地方,然後我走向位於房間一角的電話,按下號碼鍵,把聽筒擱在耳際稍待片刻。
一個男人接起電話。
“我是亞爾佛雷德·莫耳,哪裡找?”
“我是法蘭克·夏曼。”
“法蘭克!事情辦得如何?”
“三殺,副總統,冒牌貨已經死了。”
“是嗎?太好了──”副總統拉高音量,他的聲音沙啞如同包著過量脂肪的體,卻掩藏不住喜悅之情。
“可是我們還必須善後,不知‘兇手’是否準備妥當?”
“當然,一個來自阿肯州的白皮膚窮人,曾經參加三k黨,在裡頭也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人渣,酒中毒,喜歡撒謊,有傷害與搶劫黑人女的前科,又沒有家累,這種男人死了也不會有人掉淚,名符其實的人渣。”人渣嗎?我在內心低語,那個男人如果是人渣,那麼利用他求得權力地位的我們又是甚麼呢?踐踏者與被踐踏者是適合的形容詞。
“他將因為成為殺害布拉德佛登總統的兇手而名留青史,也算走運了。”喜不自的聲音從聽筒彼端如同一股奔不斷湧現,這個副總統人材──外界評斷他的政治才能只配當到副總統,連總統大選都沾不上邊的二角,但他現在就要登上最高寶座,欣喜雀躍自然不在話下,對於自編自導自演的戲碼更是熱衷有加,由此可知,想叫一個平庸的人安份守己簡直比登天還難。
“另一方面,殺害修克羅斯博士的‘兇手’是否也準備妥當?”
“嗯,這個人好像是某宗教團體的信徒,一群主張輸血違反大自然準則的白痴之一…”
“人渣”接下來又是“白痴”第三個人大概就是“智障”或“飯桶”吧。
“我會盡快處理善後,我現在必須離開了…”
“好,啊、對了,那女人你打算怎麼辦?”
“哪個女人?”
“就是賴瑞·凱休的女人啊,我記得她好像叫做布蘭達。”我的手使勁握住聽筒。
“她就給我處理,希望您不要對她下手──總統先生。”
“喂喂、現在還早呢,不過總而言之你是一大功臣,她就給你處置,我不會讓其他人動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