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夫婦食餅共為要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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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夫婦,共三番餅,夫婦共分,各食一餅。餘一番在,共作要言:“若有語者,要不與餅。”既作要已,為一餅故,各不敢語。須臾有賊,入家偷盜,取其財物,一切所有盡畢賊手。夫婦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語。賊見不語,即其夫前,侵略其婦。其夫眼見,亦復不語。婦便喚賊,語其夫言:“云何痴人,為一餅故,見賊不喚?”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餅,不復與爾。”譯文:前,一對夫婦有三個餅子,兩人共同分著吃,每人吃了一個餅子,還剩下一個。他們便互相約定說:“從現在起,如果誰先說話,這餅子就不給他吃。”定下約言以後。兩人為了這一個餅子,各自都不敢再說話了。一會兒,有一個小偷進屋來偷東西,一切財物都被賊偷走了。夫婦兩人因為有約在先,眼睜睜看著也不說話。小偷見他們不說話,就想當著丈夫的面去侮辱他的子。丈夫明明看見,也仍舊不說話。他的子只得大叫“有賊”並對她的丈夫說:“你怎麼這樣傻啊,為了一個餅子,看見賊來偷東西也不喊一聲!”她的丈夫拍手大笑說:“好啊,婆娘!這個餅子該歸我了,不再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