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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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著雍執徐七月,盡上章郭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o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秋,七月,戊申,荊王頵卒,諡端獻。
遼曲赦奉聖州役徒。
癸丑,太皇太后詔有司褒崇皇太妃,討論典故以聞。
丙辰,遼遣使冊李乾順為夏國王。
庚申,遼主如秋山。
壬戌,詔:“應大臣奏舉館職,並依條召試除授。其朝廷特除,不用此令。”先是劉安世言:“祖宗定天下,首開儒館以育人材。近歲以來,浸輕其選,或緣世賞,或以軍功,或酬聚斂之能,或徇權貴之薦,未嘗校試,遂貼職名。”帝以為然,故有是詔。安世又奏:“陛下過聽臣言,追復舊制,而繼雲朝廷特除者不在此限,則是名為更張,弊原尚在。乞自轉運使以上資序特除者,得不用此制。庶幾僥倖之門,重館職之選。”不聽。
戊辰夜,東北方明如晝,俄存赤氣,中有白氣經天。
己巳,遼民出境。
癸酉,忠州言臨江塗井鎮雨黑黍。
八月,己卯,進封揚王顥為徐王。
庚辰,遼有司奏宛平、永清蝗為飛鳥所食。
辛巳,復置荊門軍。
丙戌,罷吏試斷刑法。
庚寅,遼主謁慶陵。
丁酉,渠陽蠻入寇。
辛丑,劉安世言:“臣伏見祖宗以來,執政大臣親戚子弟,未嘗敢授內外華要之職。自王安石秉政以來,盡廢列聖之制,專用親黨,務快私意。今在位之臣,猶襲故態,子弟親戚,佈滿要津,此最當今大患也。願出此章,遍示三省,俾不廢祖宗之法。”中書舍人曾肇言:“近以來,頗有幹求內降,特與差遣者,竊恐僥倖之人,轉相扳援。謹並錄上仁宗朝緣內降戒飭詔書事蹟凡八條,別為一通,伏乞置之坐右,少助省覽。”九月,庚申,宗室聯姻內臣家。
乙丑,詔觀察使以上給永業田。
丁卯,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謝悰,己巳,賜進士出身,除初等職官。劉安世言:“近見悰申尚書省辭免新命狀,乃雲‘所有敕命,未敢抵授’;以‘祗’為‘抵’,以‘受’為‘授’。昔唐省中有‘伏獵侍郎’,為嚴之所譏而罷。陛下初復置舉,豈容有‘抵授賢良’乎!”冬,十月,丁丑,遼主獵於遼水之濱。己卯,駐藕絲澱。癸未,免百姓所貸官粟。
丙戌,罷新創諸堡砦。
趙瞻乞廢渠陽軍以舒荊湖之力,從之。
己丑,遼知北院樞密使耶律阿蘇封漆水郡王。癸巳,以伊實大王耶律迪裡知西北路招討使事,以權知西北路招討事蕭休格知伊實大王事。
戊戌,復南北宣徽院。
御史翟思等言:“清心莫如省事,省事莫如省官。今天下之事,其繁簡多寡,無以異於官制以前,然昔以一官治之者,今析之為四五,昔以一吏主之者,今增而為六七。願朝廷參考古制,以救今弊。”壬寅,遼命諸部長官親鞫獄訟。
十一月,甲辰,遣吏部侍郎範百祿、給事中趙君錫相度回河利害,畫圖聞奏。
庚申,遼興中府民張化法,以父兄犯盜當死,請以身代,遼主皆免之。
丁卯,詔歲以十月給巡城兵衣裘。
甲寅,劉安世言:“屢見近臣連名薦士,多為捷徑。容使躁求,人懷覬覦,何所不至!”詔:“自今臣僚特有薦舉,毋得列銜聞奏。”十二月,癸未,遼以耶律慎思為中京留守。
劉安世言:“鄆州學教授周穜上書,乞以故相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穜以疏遠微賤之臣,懷觀望之志,陵蔑公議,妄論典禮,伏望重行竄殛,以明好惡。”蘇軾言:“臣忝備侍從,謬於知人,至引穜以汙學校,謹自劾待罪。”甲午,罷穜教授,歸吏部。
壬寅,白虹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