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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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金人至德順軍,經略使劉錫遁去。
金人以兵少,不敢由秦亭,聲言分三道,而獨出沿邊以掠。熙素多馬,金人駐兵,搜取無遺。馬步軍副總管、中亮大夫、同州觀察使劉惟輔將遁去,顧熙州尚有積粟,恐敵因之以守,急出,悉焚之。敵追及,所部皆走,惟輔與親信數百匿山寺中,遣人詣夏國求附屬,夏國不受,其親信趙某詣金軍降。金執惟輔,誘之百方,終不言,怒捽以出,惟輔奮首顧坐上客曰:“國家不負汝,一旦遂附賊!”即閉口不復言。第六將韓青者,間行從惟輔,為敵所得,罵敵不降而死。統制官□重以熙河降。知蘭州龕谷寨高子儒聞惟輔尚存,固守以待。乃城破,先刃其家而後死。子儒,狄道人也。
金人既略熙河地,遂引歸。李彥琪在古原州,張中孚及其弟中彥導金人劫降之。趙彬引敵圍慶陽,守將楊可升守,不降。五路破,秦鳳經略使孫渥,收本路兵保鳳州;統領官關師古,收熙河兵保鞏州。於是金人盡得關中地。
關陝之失也,士大夫守節死義者甚眾。隴州既失,守朝請郎、知州事劉化源不肯降,敵使人守之,不得死,遂驅入河北,販買蔬果,隱民間者十年,終不屈辱。奉議郎、通判原州米璞,亦杜門謝病,卒不受汙。化源、璞世家耀州,西人皆敬之。金人入鳳翔,秉義郎、權知扶風縣康傑,與敵將馮宣戰,宣愛而招之,傑奮曰:“吾當死於陳,不能死於敵。”遂戰死。忠翊郎、知天興縣李伸,為金人所圍,堅守不下,城既破,伸曰:“豈使敵殺我!”遂自殺。時慶陽圍急,成忠郎盧大受,會合軍民收復邠、寧二州,解慶陽之圍,為人所告,送寧州獄,論死。敦武郎、秦州定西寨都監兼知寨鄭涓,為金人所攻,袒臂而戰,及城破,自刺不死,金人高其節,亦弗害也。是時守令,城下者金人皆因而命之。文林郎、知彭陽縣李喆獨不降,與其民移治境上,金人令執之以獻,官之,凡三辭。其後金人以為歸附,命為儒林郎,喆言於所司曰:“元系捕獲,不敢受歸附之賞。”以其牒還之。有武功大夫、知環州安寨田敢者,嘗得太祖御容,間行南歸以獻,事洩,杖之死。其後武功大夫、秦鳳路兵馬都監劉宣,以蠟書密遣人與吳玠相結,且率金將任拱等以所部歸朝。約已定,有告之者,金人取宣縷擘之,其家屬配曹州。
豫又升渭州為平涼府,去慶陽、延安府名,復舊州名,即以叛將張中孚守平涼府,中彥守秦州,趙彬守慶州,慕容洧守環州。
三月,丙午,詔以京畿第二將兵千人隸神武中軍,用統制官辛永宗情也。於是中軍凡六千人。
金師還自熙河,至弓門寨,巡檢王琦御之。金立招降旗榜,改昌年號,眾皆拜,琦獨不屈,金知平涼府張中孚執而殺之。
庚戌,江淮招討使張俊復筠州。
初,俊引兵至豫章,而李成在江州,其將馬進在筠州,皆不講。俊喜曰:“我已得洪州,破賊必矣!”乃復斂兵,若無人者,金鼓不動,令將士:“登城者斬!”居月餘,進以大書文牒使來索戰,俊復細書答狀以驕之。又命神武前軍統制王侄閱水軍於江中,賊勢方強,謂俊為怯戰。俊諜知敵稍怠,乃議遣諸將分道擊賊。中部統制官楊沂中曰:“兵分則力弱。”通、秦鎮撫使岳飛請自為先鋒,沂中由上徑絕生米渡,出賊不意,遇其鋒,擊破之,乘勝追奔,前一旦至筠州。進出軍背筠河,先據要地,沂中語俊曰:“彼眾我寡,當以騎勝。願以騎見屬,公率步兵當其前。”沂中乃將騎數千,與神武后軍統制陳思恭分為兩道,同出山後,嚴陳以出。鏖擊至午,騎自山馳下,賊駭亂,退走,大敗之,俘獲八千。明,又戰,俊疑其復叛,令思恭夜殪之,進力不支,乃遁,俊隨復筠州、臨江軍。馬進至南康,遇統制官巨師古,失利。進復還江州,與成會,俊整兵追之。
壬子,朝奉郎、通判泰州馬尚就差知泰州,招諭軍民歸業,並興鹽場等事。
先是張榮在通州,以地勢不利,乃引舟入縮頭湖,作水寨以守。金右監軍昌在泰州,謀久駐之計,至是以舟師攻榮水寨。榮亦出數十舟載兵敵,望金人戰艦在前,榮惶遽,退不可,徐謂其眾曰:“無慮也!金人止有數艦在前,餘皆小舟,方水退,隔淖不能登岸,我舍舟而陸,擊之可盡。”遂棄舟登岸,大呼而殺之。金人不能聘,舟中自亂,溺水陷淖者不可勝計。昌收餘眾二千奔楚州,榮獲昌子婿佛寧,俘馘甚眾。榮自京東來,未嘗承王命,遂無路告捷,聞光世在鎮江,乃遣人願聽節制,且上其功。光世大喜,以榮知泰州。
自渡江,國史散佚,至是衢州布衣何克忠獻《太祖實錄》、《國朝寶訓》,詔授下州文字。後八九年而國書始備。
甲子,始下詔罪狀李成,募有能斬首及獲成者,除節度使,賜銀萬兩,錢萬緡,且赦成軍中脅從者。
初,馬進既敗,江淮招討使張俊,追之至奉新樓子莊。賊將商元,據草山設伏,俊視,見山險路狹,乃遣步兵從間道直趨山頂,殺伏奪險,遂至江州。進拒戰不勝,絕江而遁。乙丑,俊復江州。統制官楊沂中、趙密引兵追擊,又大敗之,成復還蘄州。自是俊軍有“鐵山”之號。
是月,金人自階州引兵侵文州,而江漲不得渡,遂還,因棄城去。武德大夫、知岷州李惟德,亦率官吏棄城來歸。
惟德先守鄜州,城既破,敵就用之。張浚復以為右武大夫、榮州刺史。於是盡失陝西地,但餘階、成、岷、鳳、洮五郡及鳳翔府之和尚原、隴州之方山原而已。
時興元帥府草創,倉稟乏絕,師旅寡弱,王庶撫教之,河東、陝西潰師,多舊部曲,往往來歸,不數月,有眾二萬。
四月,己巳,參知政事秦檜言:“臣昨與何、陳過庭、孫傅、張叔夜同扈二聖出疆,今臣偶獲生還,驟蒙聖獎,擢居政府,而、過庭、叔夜皆死異域,體骸不全,遊魂無歸,可為傷惻。慾望睿慈特依近者聶昌體例,追贈等官職,仍給其家恩澤,以為死事之勸。”詔贈、過庭、傅、叔夜並開府儀同三司,官子孫各十人。
癸酉,故承議郎刁翬,贈直龍圖閣。先是翬通判登州,會金人南侵,翬率兵敵,至黃山館,與敵遇,軍敗,力戰,身被七矢而死。至是言者論其忠,特錄之。
甲戌,復政州為龍州,劍川、嘉祥、雷鄉、建城、辰陽、羅川、盈川、泉江、枳縣並復舊縣名,通會鎮復舊鎮名。以朝奉郎、新通判建昌軍莊綽言,自大觀以後,避龍、天、萬、載等字更易州縣名不當也。
丁丑,刑部尚書、權禮部尚書胡直孺等言:“參酌皇祐詔書,將來請合祭昊天上皇、皇地祇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天,庶幾禮專事簡。”從之。
己卯,金主詔曰:“新徙戍邊戶,匱於衣食,有典質其親屬奴婢者,官為贖之;戶計其口而有二三者,以官奴婢益之,使戶為四口;又,乏耕牛者,給以官牛。別委官勸督田作,戍戶及邊軍資糧不繼,糴粟於民而與賑恤;其續遷戍戶在中路者,姑止之,即其種藝,俟畢獲而行,及來農時,以至戍所。”庚辰,隆祐皇太后崩於行宮之西殿,年五十九。
帝自後不豫,衣不解帶者連夕。至是範宗尹等見帝於殿之後閤,帝哀慟甚久,諭宗尹等,喪禮當從厚。
辛巳,詔:“隆祐皇太后應行典禮,並比擬欽聖憲肅皇后故事,討論以聞。朕以繼體之重,當從重服。”癸未,襄陽鎮撫使桑仲陷鄧州,殺右武大夫、淮康軍承宣使、河東招捉使、知汝州王俊。
初,仲圍鄧州急,守臣武功郎譚袞遣人詣俊求援,俊自傘蓋山引眾赴之。兗與飲燕,俊醉,兗率眾突圍出奔,遂入蜀。仲攻城陷,執俊歸襄陽,磔之。既,遂以其副都統制李橫知鄧州。
仲,高密人,嘗為黃河埽兵,以勇自負。仲雖嗜殺,然頗孝,或盛怒殺人,其母戒之即止。每自稱桑仲本王官,終當以死報國,故能服其下焉。
甲申,同知樞密院事李回為攢宮總護使,刑部尚書胡直孺為橋道頓遞使,神武左軍都統制韓世忠為總管,內侍楊公弼為都監。調三衙神武輜重越州卒千二百人穿復土。故事,園陵當置五使。議者以遺誥雲權宜擇地攢殯,故第命大臣一員總護。
乙酉,輔臣拜表,請帝為隆祐服期,從之。
丙戌,以太后崩,下詔恤刑。遣官告天地、社稷、宗廟,望告諸陵。
丁亥,宣撫處置使張浚殺責授海州團練副使曲端於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