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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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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只有這樣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們的花店附屬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會預早通知我們,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負責出。

我不會花,但草月給我的印象很深,常買了書回來參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上梁山。

老闆娘跟人說:“最緊要是定,這樣的女孩子很難找了,她做了這麼多年。”原來她在說我,沒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裡我穿件白的罩衫,寬身,細麻布。

我每週末洗乾淨制服,熨得筆,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潔的一天。

五點十分他進來的時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紙張,微笑,遞給他。

他一定深浸愛河裡。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紅玫瑰給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愛河了。

我與媽媽說起他。

媽媽說:“你可以與他說話。”

“沒有用。”我微笑“他勝過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發生的。”

“可是為什麼你還沒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對象?”

“不要催我,媽媽。”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風雨無阻地來了兩個月。

有時候他戴領帶,有時候不。他的手與皮鞋一樣,永遠是乾淨的。

我照常把花束給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買玫瑰的數目是驚人的。

我希望他見到我會與我說幾句話。但是他不是與售貨員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從不與我說話。

然後,忽然有一天,他遲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預備好,放在一旁,預備打烊,但是五點十分早已過去,他沒有出現。

我決定等他來,打電話告訴媽媽,我會遲迴家,然後坐著看小說。

我等到六點正,他來了,很匆忙,我把花給他,他照常付錢,但是他沒有懷疑店為什麼沒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客。

那一之後,他就不來了。

我等足兩,都等到六點,第三等到七點。這三裡我都把包好的花帶回家中,在一隻花瓶裡。

他沒有再出現。每天的五點十分像是失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沒有意義,我的小說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來提神。

媽媽問:“那個年輕人再也不來?”

“不來啦,”我說:“或者與女友鬧翻,或者與女友戀愛成,不是花束時期了。”母親加一句:“或者換過一家花店。”我說:“是的,或者是。”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筆制服再也沒有觀眾。

我開始覺得我會得在這間花店裡終老。

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當我在低頭看小說的時候,有人進花店來,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