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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學為讀書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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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公車,這條建國北路也慢慢熱鬧起來了,行行業業都開了市,這其中,對我一生影響最大的商店也掛上了牌子——建國書店。

那時候,大伯父及父親千辛萬苦帶了一大家人遷來臺灣,所有的一些金飾都去換了金元券給掉了,大人並沒有馬上開業做律師,兩房八個孩子都要穿衣、吃飯、唸書,有的還要生病。我現在想起來,那時候家裡的經濟情形一定是相當困難的,只是我們做孩子的並不知覺而已。

當我發現“建國書店”是一家租書店的時候,一向很聽話的我,成了個最不講理的孩子,我無止無休的纏住母親要零錢。她偶爾給我錢,我就跑去書店借書。有時候母親不在房內,我便去翻她的針線盒、舊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給我翻出一錢來,我就往外跑,拿它去換書。

“建國書店”實在是個好書店,老闆不但不租低級小說,他還會介紹我和姐姐在他看來不錯的書,當時,由趙唐理先生譯的,勞拉·英格兒所寫的全套美國移民西部生活時的故事書——《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農夫的孩子》、《銀湖之濱》、《黃金時代》這些本無聊的故事簡直看瘋了我。

那時候,我看完了“建國書店”所有的兒童書,又開始向其他的書籍進攻,先是《紅花俠》,後是《三劍客》,再來看《基度山恩仇記》,又看《唐吉訶德》。後來看上了《飄》,再來看了《簡愛》、《虎魄》、《傲慢與偏見》、《咆哮山莊》、《雷綺表姐》…我跌入這一道洪裡去,痴忘返。去秋來,我的子跟著小說裡的人打轉,終於有一天,我突然驚覺,自己已是高小五年級的學生了。

父母親從來沒有阻止過我看書,只有父親,他一再擔心我那種看法,要看成大近視眼了。

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國譯本後看中國文學的,我的中文長篇,第一本看的是《鳳蕭蕭》,後來得了《紅樓夢》已是五年下學期的事情了。

我的看書,在當時完全是生活剝,無論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得下去,有時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會產生一絲說不出的滋味來,可是我不知道那個字原來叫做“動”高小的課程原先是難不倒我的,可是算術加重了,雞兔同籠也來了,這使得老師十分緊張,一再的要求我們演算再演算,放學的時間自然是晚了,回家後的功課卻是一重於一

我很不喜歡在課堂上偷看小說,可是當我發覺,除了這種方法可以搶時間之外,我幾乎被課業迫得沒有其他的辦法看我喜歡的書。

記得第一次看《紅樓夢》,便是書蓋在裙子下面,老師一寫黑板,我就掀起裙子來看。

當我初唸到寶玉失蹤,賈政泊舟在客地,當時,天下著茫茫的大雪,賈政寫家書,正想到寶玉,突然見到岸邊雪地上一個披猩猩大紅氅、光著頭、赤著腳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賈政連忙站起身來要回禮,再一看,那人雙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寶玉嗎,這時候突然上來了一僧一道,挾著寶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遊兮,鴻蒙太空,誰與我逝兮,吾誰與從?渺渺茫茫兮,歸彼大荒!”當我看完這一段時,我抬起頭來,愣愣的望著前方同學的背,我呆在那兒,忘了身在何處,心裡的滋味,已不是淚和動所能形容,我痴痴的坐著、痴痴的聽著,好似老師在很遠的地方叫著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沒有回答她。老師居然也沒有罵我,上來摸摸我的前額,問我:“是不是不舒服?”我默默的搖搖頭,看著她,恍惚的對她笑了一笑。那一剎那間,我頓然領悟,什麼叫做“境界”我終於懂了。文學的美,終其一生,將是我追求的目標了。

《紅樓夢》,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又過了一年,我們學唱《青青校樹》,六年的小學教育終成為過去,許多同學唱歌痛哭,我卻沒有,我想,這倒也好,我終於自由了。

要升學參加聯考的同學,在當時是集體報名的,老師將志願單發給我們,要我們拿回家去細心的填。

發到我,我跟她說:“我不用,因為我決定不再進中學了。”老師幾乎是驚怒起來,她說:“你有希望考上,為什麼氣餒呢?”我哪裡是沒有信心,我只是不要這一套了。

“叫你媽媽明天到學校來。”她仍然將志願單留在我桌上,轉身走了。

我沒有請媽媽去學校,當天晚上,父親母親在燈下細細的讀表,由父親一筆一劃親手慎重的填下了我的將來。

那天老師意外的沒有留什麼太重的家庭作業,我早早的睡下了,仰躺在被裡,眼淚出來,滿了兩個耳朵。

做小孩子,有時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麼過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問都不問你一聲。

那一個漫長的暑假裡,我一點也不去想發榜的事情,為了得著一本厚厚的《大戲考》欣喜若狂,那一陣眼睛沒有看瞎,也真是奇蹟。

回想起來,當時的我,凡事不關心,除了這些被人稱為“閒書”的東西之外,我是一個跟生活脫了節的十一歲的小孩,我甚而沒有什麼童年的朋友,也實在忙得沒有時間出去玩。最最愉快的時光,就是搬個小椅子,遠遠的離開家人,在院中牆角的大樹下,讓書帶我去另一個世界。

它們真有這種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麼會進去的,只有天曉得。小學六年級那年,生活那麼緊張,還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鵰英雄傳》。

這看完並不算費時間,可怕的是,這種書看了,人要發呆個好多天醒不過來。

進了中學,看書的嗜好竟然停了下來,那時候我初次坐公車進城上學,四周的同學又是完全陌生的臉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學一般親切悉。新環境的驚愕,使我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給旁人比下來之外,竟顧不了自己的心懷意念和興趣。

我其實是一個求知慾很強的人,學校安排的課程聽上去是那麼有趣,美術、音樂、英文、歷史、國文、博物…在這些科目的後面,應該蘊藏了多少美麗的故事。數學,也不該是死板的東西,因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這和偵探小說是有異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這麼的渴求新的知識,我多麼想知道一朵花為什麼會開,一個藝術家,為什麼會為了愛畫、愛音樂甘願終生潦倒,也多麼想明白,那些橫寫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說些什麼秘密…。

可惜我的老師們,從來沒有說過這些我渴羨的故事。

美術就是拿些蠟做的水果來,把它畫得一模一樣;音樂是單純的唱歌;地理、歷史,應該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們除了背書之外,連地圖都很少畫。

我最愛的英文老師,在教了我們一學期之後,又去了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