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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事情似乎比想象得還要順利,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所有人都在張居正的軌道上有條不紊地行進著,朝政很穩定,皇帝很聽話,皇帝他媽很配合。
然而正是因為太正常,正常到了不正常的地步,就出問題了。
我當年上高中的時候,有一個同學,簡直嗜玩如命,每天最大的夢想就是不用上學,到處去玩耍,於是經常曠課終於惹怒了老師,讓他回家去了。開始這位兄弟還很高興,可在家住了兩個月,死乞白賴地又回來了。我問:何以不玩?答:玩完,無趣。
萬曆皇帝的情況大致如此,剛即位時,他才不到十歲,什麼事情有張居正管著,啥也不用幹,高興都來不及,可時間一長,就沒意思了,拿起一份奏疏,想寫點批示,一看,上面張居正都給批好了,一二三四,照著辦就行。這還不算,連劃勾蓋章的權力他都沒有,要知道,那是馮保的工作。
畢竟十六七歲了,沒有事幹,那就找人玩,但很明顯,張居正沒有陪他扔沙包的興趣,於是萬曆只好找身邊太監玩。
太監玩什麼他就玩什麼,太監鬥蛐蛐,他就鬥蛐蛐,太監喝酒,他就喝酒,太監喝醉後喜歡睡覺,他喝醉後喜歡鬧事(酒風不好)。
於是萬曆八年(1580),酒風不好的萬曆兄終於出事了,有一天,他又喝醉了,在宮裡閒逛,遇上了一個太監,突然意氣風發,對那位仁兄說:你唱個歌給我聽吧。
一般說來,在這種場合,遇上這種級別的領導,就算不會唱歌,也得哼哼兩句過關。可這位太監不知是真不會唱歌,還是過於害怕,站在原地半天沒有出聲。
皇帝大都沒什麼耐心,特別是喝醉的皇帝,看著眼前的這個木樁子,萬曆十分惱火,當即下令把這位缺乏音樂素養的兄弟打了一頓,打完了還割了他一束頭髮,那意思是本來要砍你的頭,而今只割你的頭髮,算是法外開恩。
換在其他朝代,這事也就過了,天子一言九鼎,天下最大,不會唱歌就人頭落地也不新鮮,但萬曆不同,他雖是皇帝,上面還是人管的。
在萬曆剛剛發酒瘋的時候,馮保就得到了消息,他即刻報告了李太后,於是當皇帝大人酒醒之後,便得到了消息——李太后要見他。
明朝那些事兒5[1142]等他到地方的時候,才知道事情大了,李太后壓不跟他說話,一見面就讓他跪,然後開始歷數他的罪惡,萬曆也不辯解,眼淚一直嘩嘩地,不斷表示一定改過自新,絕不再犯。
好了,到目前為止,事情還不算太壞,人也罵了,錯也認了,就這麼收場吧。
然而李太后不肯干休,她拿出了一本書,翻到了其中一篇,給了萬曆。
這似乎是個微不足道的舉動,但事實上,張居正先生的悲慘結局正是源自於此。
當萬曆翻開那本書時,頓時如五雷轟頂,因為那本書叫《漢書》,而打開的那一篇,是《霍光傳》。
霍光,是漢代人物,有個異母兄弟是名人,叫霍去病。但在歷史上他比這位名人還有名,幹過許多大事,就不多說了,其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廢過皇帝。
廢了誰,怎麼廢的,前因後果那都是漢代問題,這裡不多講,但此時,此地,此景,讀霍光先生的傳記,萬曆很明白其中的涵義:如果不聽話,就廢了你!
而更深一層的含義是:雖然你是皇帝,但在你的身邊,也有一個可以廢掉你的霍光。
萬曆十分清楚,這位明代的霍光到底是誰。
生死關頭,萬曆兄表現了極強的求生慾望,他當即磕頭道歉,希望得到原諒,並表示永不再犯。
畢竟是自己的兒子,看到懲罰已見成效,李太后收回了威脅,但提出了一個條件:皇帝大人既然犯錯,必須寫出檢討。
所謂皇帝的檢討,有個專用術語,叫“罪己詔”我記得後來的崇禎也曾寫過,但這玩意通常都是政治手段,對“淨化心靈”毫無作用。
想當年我上初中時,為保證不請家長,經常要寫檢討,其實寫這東西無所謂,反正是避重就輕,習慣成自然,但問題在於,總有那麼幾個缺心眼的仁兄你在全班公開朗誦,自己罵自己,實在不太好受。
而皇帝的“罪己詔”最讓人難受的也就在此,不但要寫自己的罪過,還要把它製成公文,在天下人面前公開散發,實在太過丟人。
萬曆兄畢竟還是臉皮薄,磕完頭完淚,突然又反悔了,像大姑娘上轎一樣,扭扭捏捏就是不肯動筆,關鍵時刻,一位好心人出現了“我來寫!”無私志願者,張居正。
明朝那些事兒5[1143]要說還是張先生的效率高,揮毫潑墨,片刻即成,寫完後直接找馮保蓋章,絲毫不用皇上動手。
萬曆坐在一旁,呆呆地看著這一切,喝醉了酒,打了個人,怎麼就落到這個地步?差點被人趕下崗?
在他十八歲的大腦裡,一切都在飛快運轉著,作為一個帝國的統治者,為什麼會淪落到如此境地?是誰導致了這一切?是誰壓制了自己?
他抬起了頭,看到了眼前這個正在文案前忙碌的人,沒錯,這個人就是答案,是他主導了所有的一切,這個人不是張先生,不是張老師,也不是張大臣,他是霍光,是一個可以威脅到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