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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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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的制裁?”侯誠大喝:“我沒有殺人!”明恕説:“你忘了嗎?就在一分鐘之前,你才説過,小龍是你殺的。”

“但我殺的不是人。”侯誠動道:“我殺的是惡魔!我號召殺的也是惡魔!他們空有一張人類的皮,早就不是人了!”明恕一字一頓,“你終於肯承認——你寫書號召殺人了!”

“有的人本就該死!他們本來就該死!”侯誠的右手食指與中指突然伸出,直戳自己的雙眼,“我比你們這些當警察的看得清楚得多!你們穿着警服,擺着偉光正的架子,卻只知道保護惡魔,還説什麼罪不至死,你們都是惡魔的幫兇,你們也該死!”蕭遇安在監控器旁抱臂看着審訊室裏的情況。

明恕並未被怒,“你認為楊南柯該死?為什麼?你殺害他,難道不是為了給自己做假身份?玩你那套反轉再反轉的把戲?”侯誠的雙手此時已經戴上手銬。

他頻繁地掙動,撞出陣陣聲響。

“楊南柯不孝。”他説:“我是幫他的父母除害!”明恕厲聲道:“滿口胡言!”此時在洛城市局刑偵支隊的接待室,滿頭白髮的楊俊成哭得幾近昏,楊雁也泣不成聲。

而在遙遠的廬城,黃霞知道兒子遇害的消息後病倒,現在仍在醫院裏搶救。

楊南柯失蹤三年,在警方無能為力的情況下,楊家始終沒有放棄希望,一直在以自己的方法尋找兒子的下落,等着兒子平安歸來。

縱然楊南柯不孝,他們也選擇了原諒。

他們最大的心願,是再次看到楊南柯站在自己面前,哪怕繼續因為換女友的事鬧彆扭,哪怕繼續跟家裏要錢。

侯誠竟然説,自己殺了楊南柯,是在為楊南柯的父母除害。

這是何等荒唐!

明恕不想到魯昆。

魯昆在殘殺兩名小孩後,也稱他們該死,自己是在為民除害。

可小孩再惡,也不該由魯昆的刀來審判。

楊南柯孝不孝,該不該死,更不該由侯誠來審判。

這些打着“有些人本就該死”旗號的人,已經徹徹底底地瘋了。

侯誠以一種極其亢奮的狀態,開始講述殺死楊南柯的始末——三年前,侯誠在從鎮裏回慶嶽村的路上,被揹着旅行包的楊南柯攔下。

“大叔,可以捎我一截嗎?”侯誠不喜與人往來,楊南柯卻執意要上車。

路上,楊南柯滔滔不絕,近乎顯擺地講述自己從北方邊陲南下窮遊的經歷。

侯誠問:“你年紀輕輕,就不工作了?”

“工什麼作啊。”楊南柯不屑道:“我家就我一個兒子,上面有個姐姐,已經嫁人了。父母給我買了房,月供由姐姐姐夫出,我現在是有房一族啦。家裏那套房子遲早也是我的,工作這麼累,不如出來看看祖國的大好山河,錢玩完了就回家啃老唄!”侯誠一腳剎車踩下去,回頭看向楊南柯。

楊南柯被這猝不及防的剎車晃了個狠的,腦門險些撞在鐵門上。

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説:“大叔,你整我啊?”侯誠中湧起烈的憤慨。

與父母皆健在的楊南柯不同,他在少年時代就失去了雙親。

他出生在慶嶽村,與父親侯江風、母親許紅一同生活了十一年。

那時,他並不孤僻,只是內向,比起和同齡小孩玩耍,他更喜歡去田裏幫父母幹農活。

村裏的老人説,這孩子太粘人,像個女娃。

11歲時,整個夏都在降水,瓜田遭了災,户户沒有收成,眼看就要揭不開鍋,侯江風對許紅説,小誠上學得花不少錢,我去城裏打工,你在家裏好好休息,照顧好孩子。

許紅執意要送侯江風進城,中巴卻在路上遇到了滑坡,一車人都被埋在裏面,部隊趕來時,侯江風與許紅都已經死亡。

侯誠成了孤兒,靠着撫卹金、老房、瓜田孤孤單單地生活,成年後最遺憾的事就是沒有機會孝敬父母。

十多年前,他將侯江風和許紅的屍骨挖了出來,埋在瓜田裏,想象每一個結出的西瓜,都是父母對自己的饋贈與祝福。

他最不齒的,就是楊南柯這樣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不孝子。

第27章獵魔(27)楊南柯壓沒注意到侯誠的異常,繼續滔滔不絕,自稱是揹着父母辭職的,離家至今已有小半年,為了不讓父母找到,一個電話都沒有往家裏打,還早早換掉了手機,辦了不記名的電話卡。

“只要我藏得夠好,他們就別想找到我,報警也沒用,我們那小地方的警察是什麼水平,我又不是不知道,八成隨隨便便查一下了事,本查不到我現在已經不在北方。嘿嘿,讓他們擔心去吧。”楊南柯晃着腦袋説:“反正他們成天沒事幹,我這也算是給他們找點兒事做。能找到我算他們的本事。哈哈哈,還有我姐,嫁人後就把工作辭了,説是幫姐夫做事,其實本沒正事可做。我看她閒在家裏也無聊的,不如和老婆子老頭子一起來擔心擔心我。”侯誠聽得直咬牙,汗水已經從額頭了下來。

楊南柯越説越起勁,得意洋洋地講家裏重男輕女,姐姐從小就像自己的奴僕,讀書成績本來很好,但因為家裏還有自己這個小兒子,最後只能放棄學業,外出工作,最後嫁了個本不愛的男人;又講父母都很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