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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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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來,我在街上碰過他兩次。那兩次,我都避開了。跟一個單戀過自己的人重逢,應該是他覺得尷尬才對,但是,不知道為甚麼,我覺得尷尬。也許,知道自己曾經被人苦苦地愛過,那是很難堪的。難堪,因為你沒有愛過對方,沒有回報過他的痴心。是的,我得承認,在這個層面上,我是不值得的。

啊!不要長大有沒有想過,我們長大之後,要克服多少事情?

“格林出版社”出版的《啊!煩惱》是英國女作家莎拉米達親自繪圖的作品。這一本漂亮的童話書,寫的是成長的甜酸苦辣。

作者説,長大以後,我們要克服的事情包括:退縮、臉紅、害羞、青痘。

打嗝、被忽視、嬰兒肥、亂七八糟不整齊。

吃吃傻笑、害怕異、繃着臉生氣、咬指甲。

盯着東西一直看、挖鼻孔、討厭牙刷和梳子。

自私、吐舌頭、大拇指。

亂髮脾氣、長雀斑。

而在尋找自我的過程裏,我們才知道,長大之後,要面對死亡、要負責任、需要被愛、必須不斷對別人解釋自己的意思,要在衝動和理之間作決定。

你呢?你又吃過了多少甜酸苦辣,克服了多少難題?

我們好不容易才克服了嬰兒肥,卻又明白,每個人終須一死。我們克服了退縮,卻被迫面對一些自己不願意面對的事情,然後,我們又學習去克服。長大,是一個妥協的過程。

幸福的理由白襪配高跟鞋,是多麼壞的品味?可是,有些女人卻穿出了味道。假如她那一雙白襪是戀愛時買的,這種打扮忽然會變得柔情無限。

四個骨牛仔褲配幼跟高跟鞋,多麼的難看?然而,要是她這身打扮是趕着去見自己心愛的人,她的牛仔褲和高跟鞋馬上也變得

讀到一篇時裝評論,説prada一直以來也是努力經營壞品味。噢!她的壞品味多麼昂貴!假若不是放在當代,你會嗤之以鼻,鮮粉紅的男裝、深粉藍配咖啡,我們為甚麼竟能接受?

原來,品味再壞,背後有哲學,就變成一種品味了。

背後沒有哲學也沒關係,只要有愛,便有品味。

有個男人的衣服永遠有狗的圖案,連牛仔褲和襪子也有狗。一個大男人穿成這樣,難免常常都給朋友取笑。然而,這些衣服都是他太太替他買的。她愛狗,也愛他。為了愛,她給甚麼,他也穿甚麼。他説:“我不穿的話,她會不開心的。”漸漸地,他也開始愛上太太替他買的衣服了。他不是被迫接受,他是融化了,認同了她的品味。

看到他,我忽然理解,壞的品味,也許有幸福的理由。

他不需要穿得好關於作家的衣着,電影《廣島之戀》的編劇、法國着名女作家margueriteduras説:“我不需要穿得好,因為我是作家。”這一句話,充滿幽默,又帶着幾分自傲。

是的,你甚麼時候聽人稱讚過愛因斯坦的品味?他不需要穿得好,因為他是最偉大的科學家。崔琦穿得多麼平凡?何大一也是老老實實的。

克林頓的西裝糟透了,他那一條西褲,好像永遠都是吊腳的,但他不需要穿得好。他是美國總統,是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

戴安娜必須穿得好,因為她是王妃;王妃是一種身分,不是個人的成就。

中國領導人花在買西裝的錢,一定比不上本地那羣雅愛打扮的中產階級。可是,領導人穿得好不好,也還是領導人。

我認識的名作家,他們身邊的人穿得比他們還要講究。博覽羣書,才高八斗的作家,竟然不懂配襯衣服,人沒作品那麼有品味。那又怎樣呢?一個人的成就,便是他的氣質。作家是穿甚麼也像作家。沒有一個名牌會讓人穿了變成作家、總統或科學家。

一個人的智慧,可以駕馭他身上的衣服。甚麼時候,我們也不需要穿得好?

“飛針”的傳説你有聽過一個傳説嗎?傳説有一種針,叫“飛針”是不痛的。原理大概就像飛鏢。有些醫生會打“飛針”我小時是相信這個傳説的。後來才知道,本沒有“飛針”這回事,都是父母用來騙小孩子的。誰會拿自己的股給醫生擲飛鏢?所謂“飛針”也許是“飛快的針”打得快一點,便沒那麼痛。

我是寧願吃很難吃的藥水也不願意打針的。每次打針的時候,説好了不怕、不怕。然而,看到醫生拿起一支針準備刺在我的皮膚上時,我仍然會全身發麻。

因為生病而要打針,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一次,看病之後,醫生説:“你坐在一邊等候打針吧。”等待的時候,我不停的為自己做“思想工作”我告訴自己:“我不怕打針!我不怕!”這個方法果然有效。我不再害怕了,而且還希望快點輪到我。當護士終於叫我的名字,我站起來,勇敢地走進醫生的手術室;就在這個時候,前面那位剛剛打完針的老婆婆從房裏一拐一拐的走出來,她走了兩步便坐下來,摸着股不停叫痛。原本滿懷信心的我一下子好像了氣的皮球。看到醫生拿起那支注滿藥水的針時,我很沒用的問他:“醫生,可不可以不打針?”

“太遲了!”他説。

我沒有思念你曾經有一個人問我:“你有沒有思念我?”我賭氣的説:“沒有!沒有!沒有!”他問:“你真的一點也不思念我?”我説:“思念你又怎樣?我思念你,你也不會回來。”他説:“你這個人真殘暴。”不是嗎?當那人不在你身邊,你眼看不見,手摸不到,多麼思念他又怎樣?他並不會馬上回來你身邊。

你愈是思念他,愈會恨他,恨他離開那麼遠,那麼久。假如不用思念他,你將會多麼輕鬆和快樂?

好吧,那就叫自己別再思念他。

思念是一個負擔。

每天早上醒來,我告訴自己,我不會思念那個人。我用工作來麻醉自己。我找朋友來填滿寂寞的時間,不讓自己可以靜下來思念着他。我很想掛一個電話給他,用不着聽到他的迴音,只要他聽到我的留言。然而,我控制着自己不去掛那個電話。

我差一點兒便成功了。可是,當他回來,我才知道我在過去的子多麼思念他。

誰不願意自己能夠殘暴一點?享受被人思念,卻不會痛苦地長久思念着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