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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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歲,你二十二歲的時候還在伸手往家裏要錢吧?”沈見夏很少提這件事。但只要一提,沈光宗就會被懟得啞口無言。
畢竟沈見夏十二歲的時候就給少年雜誌投稿寫短篇了。
那時候,沈見夏的筆名還不叫“白的summer”,用的是別的名字,寫的也不是耽美,而是普通的少年幻想題材。
小孩子心思單純,就算沈見夏的心智再怎麼早,小孩子多少還是有點虛榮心的。小説刊登的事情他沒有刻意瞞着家裏人和朋友,沈見夏的父母知道以後很高興,逢人就炫耀。
沒過幾天,整條街的人都知道,歡喜燒滷家的二兒子是個不得了的天才,小小年紀就寫書當作家了。
那會兒整條街都轟動了。
稿費是直接打進銀行卡里的,沈見夏沒有銀行卡,所以就讓編輯把稿費打進肥姐的卡里。
但是肥姐從來沒把稿費給過沈見夏。每一次,她都用同樣的藉口搪過去:“小孩子拿這麼多錢幹嗎?媽幫你收着,跟壓歲錢存一塊,等你長大了再還給你。”雜誌寫了一兩年,沈見夏越寫越好,也有了一些讀者。雜誌社趁熱打鐵,打算把幾位常駐作者之前刊登過的短篇各自做成合集,當成系列書出版。於是,沈見夏和他們簽約了一份出版合同。
當時沈見夏的爸媽樂壞了,見人就説:“哎喲!我們家沈見夏要出書啦!”就連當時的狐朋狗友也對沈見夏説:“見夏,以後你當了作家,千萬不要忘了我們啊!”沒想到,沈見夏合同簽了,稿子了,定稿稿費也拿到了,一等再等,眼看着封面都做了五六個,雜誌社卻遲遲沒音訊。
原來,在網絡的衝擊下,出版行業漸式微。再加上雜誌社經營不善,銷量鋭減,編輯們紛紛跳槽,人事變動極大,雜誌社更是雪上加霜,無力出版更多的書籍。
但可惡的是,他們為了不賠償那筆違約金,一直在欺騙簽約作者,安他們説一定會出版的,讓他們耐心等待。
沈見夏又是個小孩,就更好糊了——小孩子問那麼多幹嗎?説了你也不懂。
合同上籤的是18個月,沈見夏一等就是兩年,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兩年前沈見夏的父母就放話説二兒子要出書了,可誰能想到,竟然胎死腹中。
不少莫名其妙的人還記着這茬,隔三差五就來問沈見夏:“你的書呢?怎麼還沒出啊?出版之後記得一定要送我一本啊!我是你的粉絲,永遠支持你的!”沈見夏又尷尬又煩,解釋起來太麻煩,他們也聽不懂。或者可以説,他們本就不想聽。
出了嗎?出了就拿來,送我一本。
沒出?那你是騙子!你撒謊啦!
後來肥姐也被問得煩了,直接説:“出什麼書啊,他被人家騙啦!”沈見夏更尷尬了。
直到後來,忍無可忍的沈見夏跟雜誌社提出瞭解約。
為了這件事,他和當時負責他的編輯鬧得很不愉快。責編藉着“長輩”的身份訓斥了沈見夏一通,指責他年少輕狂,沒有責任心,怎麼可以在雜誌社最難得時候選擇離開。
沈見夏沒有反駁,但也沒有鬆口。違約金他可以不要,但這約他一定要解。
最後,責編扔下一句“既然你非要解約,那我們江湖不見”,把沈見夏拉黑了。
可笑的是,沒過多久,這位正義凜然的編輯自己也跳槽了。
同批的作者都已經絕望了,不再抱出版的希望,任由辛辛苦苦寫的稿子就這麼廢掉。
只有沈見夏拿着被退回來的稿子,找了別的出版社,不停地投稿。又等了一年,才終於把這本合集給出了。
那時肥姐還問他:“你不會又被人騙了吧?”沈見夏很無語,也很無奈。
父母都是外行,明明什麼都不懂,卻不願意瞭解,還喜歡不懂裝懂,在旁邊指手畫腳。
書順利出版了,稿費也一分不少地拿到了手,只不過進的是肥姐的口袋——後來沈見夏才知道,肥姐瞞着沈見夏,把這筆稿費給了剛中專畢業執意要去北漂的沈光宗,説是跟沈見夏借的。
沈見夏氣得不輕,卻又不能因為這點錢跟父母鬧不愉快。
如果肥姐跟他説清楚,説這筆錢是借給沈光宗的,沈見夏一定會借。無論怎麼樣沈光宗都是他哥,沈見夏不可能不管他。
可肥姐本就沒問過他,直接把這筆錢給了大兒子。如果不是沈見夏當時想買一台電腦寫稿,要用錢,才問起她,她可能永遠都不會告訴沈見夏這筆錢去了哪裏。
後來沈光宗在帝都混不下去,灰溜溜地回來了,沈見夏也沒跟他把錢要回來。
就當孝敬父母的了。
沈見夏十二歲開始寫雜誌,十五歲那年出版了第一本書,因為種種原因封了筆,不再寫小説。
同年,他考上了智才中學。
十六歲的時候,沈見夏才重新把筆撿起來,用“白的summer”這個筆名寫網文、出書、爆紅甚至賣出天價版權。
只是這一次,他一個字都沒有跟家裏人説,守口如瓶。
沒有人知道“白的summer”就是沈見夏,也沒有人知道沈見夏還在寫小説。
和家裏人溝通的最好方式,就是選擇不溝通。
可是,沈見夏一直覺得很費解。
為什麼從小到大,父母對他使用的都是打擊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