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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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上帝無所計劃好好睡,好好淚,好好進入最深處一如往常盡其所能。
回到水中,推擠衝撞和隱約閃光。
上帝對思想無所計劃進化如此是的。是的,告訴祂咱們的桶子已然滿載而祂可以下地獄去——史坦萊斯92。1。24獻祭對於無價值它與有價值相抗如同荷馬的野豬從擊打這條道路還有牠的白長牙穿透人體如同長莖劈啪爆響依然是無價值的我獻祭予我父這個創傷——史坦萊斯93。10。6以伯維勒街二重唱男人穿着黑皮革買只老鼠餵食他的巨蟒未曾仔細注意任何老鼠都行當從寵物店返回的路上我看見一個男人在旅館修車廠向一團冰裏的天鵝苦苦哀求帶着鏈鋸——史坦萊斯94。1。30前言我是黎斯特。你知道我是誰?那麼請跳過這個章節。對於那些從未見過我的人而言,我希望他們第一眼就能對我留下好印象。
注意:這就是你們永遠的英雄,一個金髮碧眼,六呎高盎格魯薩克遜男的完美典範,你們所見過最強壯的血鬼其中之一。我的獠牙太小,難以引起注意,除非我令它們如此;但它們相當鋭利,而且我沒辦法忍受數小時不去啜飲人類的鮮血。
當然,我並不是真的這麼需要血。隔多長時間我才必須血,我並不知道。因為我從來沒試過。
我強壯得令人駭異。我可以飛向空中,我可以聽到城市另一端甚至整個地球人們的談。我可以讀心。我可以施咒人。
我是不朽的。打從公元1789年起,我已幾近永生的境地。
我是獨一無二的嗎?絕對不然。在這個世界上有二十位血鬼是我認得的。其中半數我十分悉;再其中半數則為我所愛。
還有大概上兩百個漢和陌生人我一無所識,卻或多或少聽過他們。另外還有成千的神秘不朽者假扮成人類在四處漫遊。
男人,女人,孩子──任何人類都可以變成血鬼。一切都取決於一位血鬼的意願,願不願意引領你進入幽冥,取你大部份的血,再讓你將這些已經和他/她的血混合過的血回來。實際上並不是這麼簡單,但假如你存活下來,你就可以永遠不死。當你還年輕時,你會飢渴不堪,或許必須整夜殺戮。等你活到千年之久,你將能看得很遠聽得很廣,就算當初你成為鬼類時還是個孩子亦然。你會因為抗拒不了誘惑而去啜飲殺戮,不論你是否再也不需要這麼做。
假如你再活得更久,那麼,誰知道?你會變得更堅韌,更白皙,甚至更駭人。你將會知道太多的苦痛,而陷入急遽轉變的循環,一下殘酷一下悲憫,一下意識明晰一下狂亂盲目。你可能會發瘋。然後清醒。然後又忘記你自己是誰。
我自己則是兼具年輕鬼和老鬼的特質。雖然僅只兩百多歲,我卻已經因為數個不同的緣由而繼承了古代大老們的力量。我具有現代化的受,卻也有完全貴族式的無瑕品味。我確確實實知道自己是誰。我富有、俊美。我可以在鏡子裏望見自己的倒影,商店櫥窗也是一樣。我既愛唱歌也愛舞蹈。
我有甚麼辦法?我熱愛任何一切。
想想。這是不是已經足夠讓你想要閲讀我的故事?也許你已經讀過了我眾多的血鬼故事?
這裏有一點要注意:我是不是一個血鬼無關宏旨。它並非故事的重心。它只是一個被賦予我的特質,和我那天真無的微笑,柔和、低沉、帶着法國腔的嗓音,漫步街頭時的優雅是相同的。它不過是個包裝。不論如何,發生在這個故事中的一切同樣能夠發生在人類身上。事實上,它的確曾經發生在人類身上,並且仍然會再度發生。
我們都擁有靈魂,你,還有我都不例外。我們都想體驗事物,我們分享同一個地球,豐饒、翠綠,也充滿險惡。我們都不知道何謂死去,無論相較之下我們血鬼算不算得上死了。可以確定的是,假如我們知道的話我就不會寫這些而你也不會來看這本書了。
在我們一同進入這個故事時,真正重要的是,我曾經尋求令自己成為這個世界英雄的目標。我讓自己維持道德上的複雜,神上的堅韌,美學觀點的中肯──一個具有輝煌見和內在衝突的生物,一個有某些東西想跟你説的傢伙。
所以當你閲讀這個故事,請為了這些理由而讀──為了黎斯特再度開口,為了他的驚駭不已,為了他拼命尋求教訓,尋求價值,尋求存在的理由,他想要了解自己的故事也想讓你瞭解它,並且他現在正在説的乃是一個非常好的故事。
如果這樣還不夠,去讀些別的吧。
如果夠了,就請繼續看下去。在桎梏之下,對着我的朋友和速記員,我口授下這些文字。且聽我娓娓道來。不要打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