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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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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靖誣指我父勾結匪盜攻打縣衙,簡薛斬了三百户農人首級邀功,三百人吶!華林縣統共兩條街,三百匪盜不吭聲不出氣,就排着隊走進去也得驚動街坊四鄰吧?何人聽見一絲聲響?”

“簡薛未至時,縣衙安好無恙,縣衙剛剛燒起大火,簡薛就帶兵來‘平叛’了。縣衙內外被燒得一片白地,李縣令一家二十三口與縣衙屬吏賤役六十七口,盡數被燒成焦炭。大火滅了,簡薛就帶兵從完好無損的城門西去徐鄉,將無辜農人斬首誣指為匪盜。”

“草民拿不出證物,可天昭昭,黎庶睜眼!若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前往華林縣中詢問詳查,此案即刻真相大白!”容慶氣恨難平,滿目血淚,衝着謝茂咚咚磕頭:“十一王!冤枉啊!”仲夏夜裏,蟬鳴燈熱。

本該是焦躁萬分的氣候,聽了容慶這字字清晰、句句帶血的辯白,在場所有人都覺到一股從心尖兒裏竄出來的寒意。容慶的聲音很慘厲,正常人不會像他這樣扯着嗓子喊,他是有多絕望,才會撕破了嗓子去叫喊,好像要把命都付予這一聲久不被人聆聽的“冤枉”?

沒有證據,也不需要證據,因為,整座華林城都是證據!

——何其明目張膽,何其猖狂放肆?!

在場所有人都不為容慶口訴的情形心驚,七品官不算什麼,聖京西市掉一塊招牌下來,怎麼也得砸着一個。可是,京中散官與地方縣令又不相同。縣令雖小,卻是代天牧守一方。京中各衙門中六、七品的小官常在天子腳下,多數也就是大朝會時遠遠地給皇帝磕個頭。謝朝的每一任縣令,在赴任前後都要和皇帝單獨奏對,殷殷懇談。

謝朝統共才不足六百個縣,哪一塊土地皇帝都看得很重要。

悍然殺死朝廷命官,殺的還是天子親授一方的縣令!這件事如何不讓人心驚膽戰?

唯有謝茂神不變,沉道:“此事我得仔細想一想。”他做了兩世皇帝,平定天下之後,緊跟着的國策都是輕徭薄賦、與民生息。

落到刑案上,最緊要的措施即是慎用斬刑。——打了這麼多年仗,到處都缺人丁,鼓勵早婚早育是一個辦法,少殺幾個犯人也是辦法,畢竟斬首示眾也只能肥田,死刑犯不判死,留着去曬鹽挖礦乾點體力活,也是為謝朝盛世發光發熱嘛。

所以,謝茂在死刑判決上採取了皇帝終審制。全國地方判死的案子先統一送刑部,刑部初核之後,分會大理寺、都察院複核,最終皇帝手裏斟酌勾決。

換言之,整個謝朝幾十年裏涉及人命的案子,謝茂全都看過一遍。

謝茂表示,奇葩案子見識太多,他心中已毫無波瀾。

他想的是另外一件事。

這案子要説離奇刁毒其實也不然。然而,這又確是一個極其可怕的大案。

它的可怕之處,不在於青天白之下死在其中的兩位朝廷命官、百餘縣衙吏役、數百農夫,而是,就在距離聖京不過九百里之外的黎州,竟然有人玩下這麼大手筆的一手遮天,長達數月之久,也半點風聲都沒透出來!

照容慶所説,皇帝不止被矇在鼓裏,如佞所願給無辜死去的華林縣丞容緒岸扣上謀逆大罪,還給殺良冒功的守備將軍簡薛連升三級!

——這事兒,可比楊靖不遂、殘殺朝廷命官還來得可怕。

文帝在世時,有人敢將欺君大罪看得如此兒戲麼?當今御極不足一年,就鬧出這事兒來,這不是照着新君臉上拼命糊屎又是什麼?

要真像容慶所説的那樣,楊靖在辦這件事上這樣明目張膽、近乎傻,查出證據是不難的。難的是,……有沒有人敢去查?查了又敢不敢如實上奏?這件事可怕之處,不在於楊家外戚的勢力,也不在於案子本身複雜難破,而是,它所能造成的政治影響。

楊皇后孃家再牛,也總有政敵要搞他。可就算楊靖與簡薛都被凌遲處死,這件事上被打臉最慘的,仍舊是皇帝。簡直堪稱登基以來的頭一

換了是你,你敢冒着得罪控着你生死前程的頂頭上司的危險,去“查”這個案子嗎?成本太高,收益太低,非常不划算。

謝茂將朝中所有人過了一圈,不得不承認,肯做的人……幾乎沒有。

哪怕是前兩世重生後卯着勁兒的他,出於種種考量,也不會出頭去查這個案子。他會把容慶保護起來,他會讓容慶再等幾年,等他順利熬死了當今,幹掉了侄兒,當上了皇帝之後,再來翻案。

現在去查?就算去華林縣搜到物證、請回人證、甚至拿到楊靖、簡薛的口供,他那個小心眼兒又封建信、疑心甚重的皇帝大哥,估計都能腦補一個總有刁民要害朕江山不穩、用此事污朕令名的小劇場來。

據謝茂對他大哥謝芝的瞭解,一本奏上去,皇帝留中不發是客氣的。真把皇帝惹急了,他就敢把證據直接燒了,證人砍了,再問你一句,空口無憑,以何為證?攀污皇親,劍指東宮,存心謀逆,罪當誅族。生生冤死你!

容慶雙目眥血,磕頭道:“千歲!草民所言句句屬實,華林縣人皆可為證!”

“行了行了別磕了,待會兒還睡覺呢,鬧得一地板血,招蒼蠅。你這事兒吧,孤知道了,若你所言不虛,楊靖、簡薛,有一個算一個,必要他二人伏法授首。”謝茂一隻手指慢慢地在榻沿上敲擊,“不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