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書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説 阅读记录

分卷閲讀14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林戚拿着手機起身,公車已經停下,驚心動魄地出一口氣,然後哐噹一聲打開車門。幾個人陸陸續續地上去,賀蘭握着方向盤已經心若死灰,後座上的貓包裏顆顆喵嗚叫了一句,像在安

他扭頭回去説:“你安頂什麼用?”顆顆委屈地喵了一聲,賀蘭驀地失笑,心道他怕不是被林戚帶偏,好端端地搞什麼遷怒。他轉回頭,公車已經上完客人,亟待前進。賀蘭怪自己不該選這條道走,還沒有開始自責,車玻璃就被人敲了敲。

他略有驚異地按下車窗,林戚已經要發火:“你他媽開窗不開門,我從這爬得進去?”林戚進的卻是後座,但是隻要他來了,就是坐車頂上賀蘭明煦都是欣喜若狂的。關好車門,車子往前開去,林戚在後面招貓玩,那隻貓不喜歡生人,聞到林戚的味道就縮進去,怎麼逗都不出來,也不吱聲。

林戚就打開包把它抓出來,大言不慚道:“躲什麼躲,被我玩是你前半生修來的福氣。”透過後視鏡林戚看到賀蘭明煦的嘴角,難得彎的很明顯。這人一向不愛大悲大喜,林戚不懂他為什麼那麼端着,逢年過節又沒人給他上香。再高興也就只勾勾嘴角,還跟施捨似的。

折耳貓的項圈上有名字,林戚借光看清楚了,叫顆顆。他覺得太粘膩,抬槓説:“叫什麼顆顆,這麼白就叫小白,不更簡單明瞭。”賀蘭注意着路況,邊打方向盤邊説:“它愛拿腦袋磕桌子,就叫顆顆。”林戚不可置信道:“磕桌子?你竟然是隻瘋的?”顆顆在林戚手上極其無辜,許是知道他不是壞人,已經開始撒嬌,柔軟的皮在手指尖不住摩挲,半晌又軟軟地叫一聲,完全不見之前退避三舍的模樣。

林戚雖抿嘴不語,但實際上已經被顆顆俘獲,一路都目不轉睛地盯着它看。

到了地方才回過神來,賀蘭明煦已經在駕駛座等了幾分鐘,林戚臉上掛不住,四周看了看,佯作惱怒道:“這是哪?!”

“我朋友開的一家服裝店。”賀蘭也不戳穿,只説:“讓顆顆待在車裏,它不叫。”林戚像被牽動什麼回憶,臉微變。許久才慢騰騰下了車,跟賀蘭一同進了店,服裝的牌子林戚一向不是很關注。但這一連串英文字符很眼,在他還當“林少爺”的時候,經常買這些來送人。

所以以前他送賀蘭,現在賀蘭送回來?也太好笑。

笑容甜美的年輕女員工依照要求拿出兩套西裝,林戚接了一套,賀蘭拿另一套,兩人一起去試衣間,換衣服時,賀蘭説道:“青商酒會你沒有出席的衣服,一起買一套吧。”林戚不屑道:“我有沒有衣服你又知道了?原來您這麼神通廣大。”不過他確實沒有合適的衣服就是了。

試衣間不大也不小,賀蘭沒有回話,於是這房間裏一時只有衣料摩挲的聲音,林戚又想,為什麼他們要用同一間?又不是沒有空餘的地方。

衣服的時候,也許是腦子被驢踢了一腳,也許是在那一瞬間被鬼附身,總之林戚原本是背對着賀蘭,他把褪下來的衣服放到一邊的置物架上後,順勢轉過身去。

賀蘭明煦剛把襯衫穿上,正在扣扣子,指尖扣着瑩潤的紐扣,純白透明的布料下結實健美的肌線條隱約可見,這一幕極為富有引力,幾乎可以算作是“俊”可餐了。

林戚卻沒有去看那些,他的視線鎖在賀蘭脖子上的一條紅繩上,繩子只串了一枚戒指,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銀指環。

他剛穿上襯衫,然後連釦子都忘記扣,一心死死地看着那枚晃動的銀戒指,腦子裏轟然颳起一陣狂風,搖晃着理智,催垮掉認知。

看錯了?沒有。

賀蘭扣完紐扣,走近來幫他係扣子,手指十分規矩,沒有刻意亂碰撥。從上到下扣到第三顆,手腕被林戚抓住。林戚很不懂得體貼人,就是抓手也要讓指甲以一種十分刁鑽的角度扎進皮裏,讓人難受又疼痛。

這便如林戚的情、乃至他整個人一樣,不受些傷便註定不能接近他,不能愛他。

林戚啞着嗓音問他:“你脖子上是什麼?”賀蘭垂眼看他密集的眼睫,睫羽的一小層陰影下是勾起的眼角,林戚天生笑眼,可他很少有什麼時候是完全開心的。他才開始覺得自己並不是很瞭解林戚,於是心中又煎熬又悲切,輕聲説:“是戒指,你親自設計的那一枚。”作者有話説:第10章林戚在設計上的確天賦異稟,他還是學生的時候,家境優渥,林家閒錢太多,別説林戚一個大活人,就是再多養幾個也不礙什麼事,頂多佔間房。那時的林家也支配得起林戚這點愛好,一個月給的零花都沒有固定的數額,拿着卡刷就是。

外人不懂林氏內部的彎彎繞繞,見了林戚還得規規矩矩喊一聲“林大少爺”。林戚完全覺得太形式主義,別人恭敬喊他他反倒發怒,於是在外便落得個喜怒無常、囂張跋扈的名頭。

他跟經常出入林家的首飾設計師打過幾回道,自己處處留心,仗着那個老頭忠厚老實,厚顏無恥地強拜人家為師。心裏記掛着這段來之不易的情,先是隨心所的接觸了首飾設計,後來便殫竭慮地設計了許多首飾,大多不盡如人意。唯有一枚戒指還算差強人意,林戚給它取名“立冬”,送給賀蘭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