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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吾愛我需要一些乾淨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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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林梧榆的大給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好運氣,那稿子不但得了當月的報社內部獎,老編還開了個攔目叫寵物寶貝,差不多每天都有狗爹地貓媽咪給我打電話,描述他們親愛的小傢伙,有隻小鹿狗會與人香面孔,逗死了。跟着又有一名警察被劫匪槍殺,頭兒派了我去,這事接連三天上頭條。

我在靈堂裏待著,訪問那些哭哭啼啼的親眷,犧牲的警察結婚不久,子是個幼兒園教師,年紀很輕,前有一串眼淚圖案的項鍊,是很淡的、冰川一般的藍顏。從出事起她整個人就是怔怔的,一句話不説,也沒有哭泣,彷彿驟然被重物撞擊,剎那間無法辨明傷在何處。

市裏很快來了各部門的頭頭腦腦,他們面沉重地安不幸的遺孀,她的目光卻是僵直的,像個聾子,什麼都聽不見。幾家本地電視台的攝象機同時對準領導和她。

有親戚在旁邊低聲教她,我丈夫是為保衞國家、人民的安全獻身的,我們全家都為他驕傲。她不走樣地學着説,我丈夫是為保衞國家、人民的安全獻身的,我們全家都為他驕傲。説完那些話,她茫然地抬起頭,看着眼前晃來晃去的人影與機器,突然之間,她蹲下身去,使勁抱住自己的肩膀,一聲一聲地嚎哭起來,像是再也無法忍受體內的某種劇痛。

我下意識地揭開相機的鏡頭蓋,閃下這真實、慘烈的一幕,同行們的鎂光燈紛紛閃爍起來。你知道,有些時候,記者確實是一種殘酷而卑鄙的動物。

我關閉了手機,間中幻不斷傳呼我。了稿之後,我趕去上形體課,在的士上覆caii,她們的宿舍安裝了電話,鈴聲剛響就被接起。

"喂,老姐?"懶洋洋地抱怨我,"你回呼也太慢了吧。"

"誰?幻?鳥?"我問,她們的聲音太像,我從來都分不清楚。

"我,鳥。"小妮子吃着水果,咯哧咯哧的,像半夜啃木頭的老鼠。

"不是幻找我?"的士在紅燈前面停住,我看錶,還差三分鐘,看來第一堂課就得遲到。每年的秋天我都會參加瘦身訓練,總是秋天,而不是別的季節,沒什麼原因,習慣而已。

"我們都找你,那天在報上看到大了,你寫的,"鳥慢地説,"你和林梧榆發展得怎麼樣了?"她開了cd播放器,放一支英文歌,而且是麥當娜的,真是濫透。林梧榆。虧她想得出。

"鳥,你在吃什麼?"我很煩。一邊吃東西、聽音樂,一邊打電話,失格到極點。

"拜託,幻哪,"呵,已經換了人了,輪番審問我,"叫林梧榆出來請我們吃飯吧?"紅燈轉綠,司機猛踩油門,我趕快抓住扶手。

"怎麼樣,老姐,"幻以為我默認,得意洋洋地説,"無論如何,媒人是要謝的哦。"

"林梧榆是誰?我不認得此人。"我不想解釋,乾脆反問。車子在藝術宮停下來,我用耳朵夾住手機,從皮包裏搜尋零鈔。

"別騙人了,林梧榆昨天晚上還給我們打電話,幻接的,猜他説什麼?"話筒在她們手裏轉風車,我簡直暈眩。

"他説他很煩惱——"故意停頓,留個懸念,我才不在乎呢,數好錢,自鐵縫遞給司機,並且不忘記問他要發票。別誤會,沒人給我報銷,只不過不給他們機會漏税。我下了車,街上有大片大片的落葉,在微涼的風裏簌簌作響。

"因為他愛上你了。"我無聲地笑起來,關掉手機。我的孿生妹妹,她們是兩個幽默的寶貝。

然而説實話,即使被林梧榆這麼沉悶的男人愛上,其實也無傷大雅。因為我是女人。女人總是毫無理智毫無標準地虛榮。

我在落地玻璃前盡力舒展我的身體,很賣命地將身彎曲到一百八十度,獲得健身老師的嘉許。健身老師是個二十二歲的男孩子,從體育學院畢業,尚無女友。第一次見面我就知獲了這些,原因很簡單,他非常俊朗,有一點點張國榮的味道。陳凱歌評價張國榮是銀器,經典形象有兩種,玩世不恭的阿飛與風華絕代的伶人。這男孩子怕也可以千嬌百媚地唱上一段地方戲。他的身材極了,很瘦,但是,值得泡一泡。説上來為什麼,我對秀氣的男人有好

那天黃昏,輪到我職守,我在水粉畫華爾茲研磨咖啡,我説過,我喜歡這單調而細緻的活計,有種純粹的、手工藝人似的滿足。

我的夜晚全都耗在了咖啡館,幾個合夥人素來懶得要命,頭兒的老婆又一個人揹着帶超廣角鏡的相機去了湘西,那是個無趣的地方——但你別信我,我慣常胡説。我所瞭解的湘西經由沈從文的小説,無的水手與肥美的婦人在水邊的吊角樓上徹夜折騰,豐沛的汁幾乎溢出書頁,那時我還小,讀到文字隱晦處,無比驚訝,像是黑布一蒙,立刻不知所之。

天黑之前,客人比較淡,我信手翻一本中醫著作,舊書市場買來的,漫無目的地,原理什麼的都不理睬,單挑藥名來看,法夏、石菖蒲、麥冬、木香、蒼朮、天花粉、威靈仙、雲苓,都是不錯的詞語組合。我認得一個寫現代詩的,老從中藥名裏找靈得整首詩都病態兮兮的。幸虧我不是詩人。要叫我改行寫詩的話,我寧可去唸玄學。

灰暗下來,起風了,我的眼睛有些倦。我抬起頭,居然看到林梧榆,從大風裏走來,我説過,這地帶很偏僻,車輛稀少,傍晚時分的景如同油畫。林梧榆行走其間,身後是青蒼的天空與青蒼的水杉,他走路的姿勢是好看的,那一刻我真希望他永遠不要靠近。

"你好,蘇畫。"他終於站到我面前,哈,他手裏還抱着一隻茸茸的黑尾巴狗熊,這傻b。我無話可説,人家巴巴地來拜訪你,你總不能開篇就突兀地説,我不愛你,你走吧。他很狡猾,買通了幻和鳥充當他的外部發言人,我保持緘默,他算勝出,我一口回絕,他也不至於顏面盡失。但你明白嗎,這種事情,我不喜歡婉約,女人拒絕男人的機會寥寥可數,一旦抓住其小辮子,就不能讓它逃走,就得狠狠地、痛快地、砸鐵擊石地表明自己的立場和秩序。

"一下班,趕着過來。"他説了一個禿頭的句子。我猜他的掌心在出汗。陸陸續續的,有人進來了。一幫相的温州鞋商浩浩蕩蕩地佔據了窗邊的座位,揚手跟我打招呼。那我穿一件絲襯衫,前有三粒紐扣未扣,戴一隻大大的金十字架。我探身回應那幫鞋商,十字架晃來晃去地打在林梧榆的臉上。

我收下林梧榆帶來的絨玩具,用大碗給他衝了咖啡,那是巴西人的豪飲法,是我新推出的一種噱頭。我在咖啡里加了大量的鮮,還有糖,讓他喝得舒服一點,以免尋釁。但他終於還是開始抒情。

"蘇畫,你知道我想説什麼嗎?"見鬼了,我想。我在賺錢,他卻在這裏發

"把你的事全告訴我,蘇畫,"他的眼睛裏充盈着柔軟的水分,像一塊滿汁的海綿,我渾身過般的癢癢起來,自小我最為恐懼的物品便是海綿,偌大一塊,深如沼澤,"你小時候愛玩哪種遊戲,喜歡吃什麼,最好的朋友是誰,我想統統都知道。"我靜默,等待適當的時機,而後給予他頭痛擊,令他臉發綠,永世不再見我。

"我看不見你的時候,你在做什麼?"他糾纏那個問題。我很吃驚,他是個蠢人,連追女人的基本技巧都沒有。下一步,説不定是邀請我到河邊散步。是有這種曠古絕世的男人,談戀愛三年,光是牽着手,怯怯親吻,説盡天下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