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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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邊吃早餐邊看報。科羅納區那個房管局警察仍不見好轉,不過醫生説他有望活下來。他們説他可能會局部癱瘓,並可能落下終生殘疾,但現在下定論為時過早。
有人在中央車站搶劫一位拿着購物袋的婦女,三個購物袋被搶走了兩個。
在布魯克林的格雷森區,一對因從事情行業而有過前科的父子(據媒體報道,他們涉嫌有組織的犯罪)從一輛車中衝出,跑到離他們最近的一座房子裏躲避。追殺他們的人用手槍和霰彈槍向他們掃。父親受傷,兒子中彈身亡,新搬進這座房子的年輕媽媽正在前廳掛衣服,彈穿過房門轟掉了她的半個腦袋。
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會每星期有六天的午間聚會。演講人説:“告訴你們我是怎麼到這兒來的。一天早晨我醒來對自己説:‘嘿,多好的天啊,我這輩子神從沒這麼好過。健康狀況絕佳,婚姻美滿,事業順利,並且從未如此清醒過。我想我應該加入匿名戒酒互助會’。”屋裏爆發出笑聲。
他講完後,大家沒有輪發言,而是看誰舉手,由演講人點名發言。一個年輕人羞澀地説他戒酒剛剛滿了九十天,於是贏得了一陣掌聲。我想舉手並暗自思忖着該説些什麼。我能説的就只有格雷森區的那個婦女,或盧·魯登科的媽媽——慘死在做過手腳的電視機下。但這兩樁命案與我何干?正當我還在想應該説些什麼時,時間到了,大家都站了起來唸主禱文。這樣也好。反正我也想不出舉手説什麼。
會後,我在中央公園閒逛。終於出太陽了,這是一週來的第一個晴天。我長久地散步,看着小孩、騎車的人和溜冰的人,盡力把這健康、純真、朝氣蓬的景象同每天早晨出現在報紙上的那個黑暗的城市面目調和起來。
這兩個世界重疊起來。某些騎車人的自行車或許會被搶走;某些正在散步的情侶會回到遭竊的家中;某些正在嬉鬧的孩子或許會搶劫、槍殺或刺傷別人,而有些會被搶、被殺或被刺傷。要想理清這團亂麻,人們準會頭疼的。
從公園出來,走到哥倫布圓環廣場時,我遇到一個穿着籃球衣、有一隻玻璃假眼的無賴,他涎着臉跟我討一角錢買酒喝。左邊幾碼遠,他的兩個同夥一邊分享一瓶“夜班火車”酒,一邊饒有興致地看着我們。我本想讓他滾開,但讓自己吃驚的是,我反而給了他一美元。也許是不想讓他在同伴面前丟醜吧。他開始謝個不停,讓我無法忍受,也許是看到我冷冰冰的臉,他才作罷,退了回去,我穿過街道,朝旅館走去。
沒有郵件,只有金讓我回電的口信。前台服務員本應在留言條上註明來電時間,但這兒可不是什麼高級賓館。我問他是否記得來電的時間,他説不記得了。
我打電話給她,她説:“哦,我正等你來電話呢。過來拿我欠你的錢如何?”
“你有錢斯的消息了?”
“一個小時前他來這兒了。一切順利。你能過來嗎?”我讓她給我一個小時時間。我上樓,沖澡,刮臉。我穿戴整齊,然後覺得不太喜歡身上這套裝束,就換了一身。當我手忙腳亂地打着領帶時,突然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我如此心打扮像是要赴女友的約會。
我不啞然失笑。—槌學堂·e書小組—我戴上帽子,穿上外衣,走出旅館。她住在默裏希爾區,位於第三十八大街、第三大道和萊克斯大道之間。我走到第五大道,先乘公車,下車後散步走過一段往東的路。她那棟建築是戰前的公寓大樓,紅磚牆面,十四層高,大廳鋪着地磚,點綴着棕櫚盆景。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訴門房,他用對講機打到樓上。確認金在等我之後,他才把電梯的方向指給我。他刻意表現得不帶任何成見,但我覺得他知道金是做什麼的,所以把我當成嫖客,並小心翼翼地忍着不傻笑出來。
我乘電梯到十二樓,然後走向她的房間。快到時,房門開了。她站在門口,就像鑲嵌在鏡框中一樣。她那金黃的髮辮,湛藍的眼睛,還有那顴骨,有一刻我簡直可以把她當成北歐海盜船頭的雕像。
“哦,馬修,”她説着,過來擁抱我。她和我身高相仿,給了我一個結實的擁抱,我覺到她堅實的rx房和大腿的壓力,聞到她散發出來的濃郁香水味。
“馬修,”她把我拉進房間,關上房門“上帝,我真伊萊恩讓我找你幫忙。你知道你是什麼嗎?你是我的英雄。”
“我不過是跟那個人談了談。”
“不管你做了什麼,反正奏效了。那才是我所關心的。請坐,休息一會兒。你喝點什麼嗎?”
“不,謝謝。”
“喝點咖啡?”
“好,如果不麻煩的話。”
“請坐。是速溶的,你不介意吧。我實在懶得煮真正的咖啡。”我告訴她速溶咖啡也很好。
她衝咖啡時,我坐在沙發上等着。房間很舒適,傢俱雖然不多,但還算漂亮。音響裏放着輕柔的爵士鋼琴獨奏曲,一隻黑貓從牆角探出頭來謹慎地看着我,然後又從我的視線中消失了。咖啡桌上放了幾本新近的雜誌——《人物》、《電視指南》、《大都會》和《自然史》。音響上方的牆上掛了一幅鑲框海報,是幾年前惠特尼博物館為霍珀舉行畫展時設計的。另一面牆上有一對非洲面具。橡木地板的正中央鋪了塊斯堪的納維亞地毯,是藍、綠相間的象圖案。
她端着咖啡回來時,我誇讚了這個房間。她説她希望能把這個公寓留下。
“但從某種角度考慮,”她説“最好還是不能,你知道?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繼續住在這裏,有人還會來找我。男人們。”
“當然。”
“再説,這兒沒有什麼是屬於我的。我是説,房裏只有那張海報是我挑選的。我去看那個畫展,想留點什麼作為紀念。那個人畫出了寂寞。人們聚在一起,但相互隔膜,望着不同的方向。它打動了我,真的。”
“你以後打算住哪兒?”
“找個好地方,”她信心十足地説。她坐在我旁邊的沙發上,一條長腿墊在部下面,她的咖啡杯放在另一個膝蓋上。她穿着上次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穿過的紫紅牛仔褲,配了件檸檬黃衣。衣下面似乎什麼都沒穿。她光着腳,腳趾甲和手指甲塗着同樣的茶紅波特酒。她原本穿着卧室拖鞋,但坐下來時踢掉了。我留意到她眼睛的藍,和方型寶石戒指的綠,然後,我的視線被地毯引過去。看上去像是有人把那上面的顏拿去用攪拌器攪在一起了一樣。
她輕輕吹了吹咖啡,喝了一口,然後身子前傾,將咖啡杯放在咖啡桌上。她點起一香煙,説:“我不知道你跟錢斯説了什麼,但他對你印象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