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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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識那人?”
“不認識。”
“你打算怎麼辦?”我笑起來:“我打算自找麻煩。”我説“去伍賽德一帶。”
“伍賽德?”
“在皇后區。”
“我知道伍賽德在哪裏,老兄。伍賽德發生了什麼事?”我決定不深談此事。
“也許沒事,”我説“我希望能夠省了這趟,可是不行。金有個男友。”
“在伍賽德?”
“錯,伍賽德是另一碼子事,不過她有男友絕對錯不了。他為她買了件貂皮外套。”他嘆口氣:“我跟你提過,那只是染的兔皮。”
“染的兔皮我知道,還掛在她衣櫃裏。
““那幹嘛又提貂皮?”
“她另外還有一件短外套,貂皮做的。我頭一次和她碰面時,她就穿着。後來她在星河旅館被殺時,身上也是那件。衣服目前放在警察聯絡中心一個寄物櫃裏頭。”
“放那兒幹嘛?”
“那是證物。”
“證明什麼?”
“沒人知道,我找到外套,追查來源,跟當初賣給她的人談過。紀錄上她是買主,她的名字寫在售貨單上,但當時有個男的跟她在一起,是他付錢買的。”
“多少錢?”
“兩千五。”他沉下:“也許她藏私房錢。”他説“攢這點錢不難,一個禮拜她能賺兩百塊,你知道她們偶爾攢點錢。我很難發現。”
“是那男的付錢,錢斯。”
“也許是她給錢讓他付的。就像到餐廳吃飯,有些女的會偷些錢給男的去付賬,免得難看。”
“怎麼你就是不肯承認她有男友?”
“媽的。”他説“我才不在乎這個,隨便吧。我只是很難相信,如此而已。”我由他説下去。
“也許是嫖客,不是男友。有時候客人想要假裝自己情不同。可以不用付錢,買禮物就好。也許他就是這種客人,所以她才會纏着他買皮外套。”
“也許。”
“你認為他是男朋友?”
“我是這麼想,沒錯。”
“是他殺了她?”
“我不知道是誰殺了她。”
“殺她那個人要你放開這個案子?”
“不知道。”我説“也許這男友跟謀殺案一點關係也沒有。也許是個瘋子乾的,跟警察希望的一樣,而且也許這男友只是不想被扯進調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