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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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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公於是復使孟明視等將兵伐晉,戰於彭衙。秦不利,引兵歸。

戎王使由余於秦。由余,其先晉人也,亡入戎,能晉言。聞繆公賢,故使由余觀秦。秦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余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繆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以驕。阻法度之威,以責督於下,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於上,上下爭怨而相篡弒,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於是繆公退而問內史廖曰:“孤聞鄰國有聖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賢,寡人之害,將奈之何?”內史廖曰:“戎王處辟匿,未聞中國之聲。君試遺其女樂,以奪其志;為由余請,以疏其間;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君臣有間,乃可虜也。且戎王好樂,必怠於政。”繆公曰:“善。”因與由余曲席而坐,傳器而食,問其地形與其兵勢盡虓,而後令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戎王受而説之,終年不還。於是秦乃歸由余。由余數諫不聽,繆公又數使人間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

三十六年,繆公復益厚孟明等,使將兵伐晉,渡河焚船,大敗晉人,取王官及鄗,以報殽之役。晉人皆城守不敢出。於是繆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屍,為發喪,哭之三。乃誓于軍曰:“嗟士卒!聽無譁,餘誓告汝。古之人謀黃髮番番,則無所過。”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謀,故作此誓,令後世以記餘過。君子聞之,皆為垂涕,曰:“嗟乎!秦繆公之與人周也,卒得孟明之慶。”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過賀繆公以金鼓。三十九年,繆公卒,葬雍。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秦人哀之,為作歌黃鳥之詩。君子曰:“秦繆公廣地益國,東服彊晉,西霸戎夷,然不為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棄民,收其良臣而從死。且先王崩,尚猶遺德垂法,況奪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復東征也。”繆公子四十人,其太子代立,是為康公。

康公元年。往歲繆公之卒,晉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在秦。晉趙盾立之,使隨會來雍,秦以兵送至令狐。晉立襄公子而反擊秦師,秦師敗,隨會來奔。二年,秦伐晉,取武城,報令狐之役。四年,晉伐秦,取少梁。六年,秦伐晉,取羈馬。戰於河曲,大敗晉軍。晉人患隨會在秦為亂,乃使魏讎餘詳反,合謀會,詐而得會,會遂歸晉。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

共公二年,晉趙穿弒其君靈公。三年,楚莊王彊,北兵至雒,問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晉敗我一將。十年,楚莊王服鄭,北敗晉兵於河上。當是之時,楚霸,為會盟合諸侯。二十四年,晉厲公初立,與秦桓公夾河而盟。歸而秦倍盟,與翟合謀擊晉。二十六年,晉率諸侯伐秦,秦軍敗走,追至涇而還。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

景公四年,晉欒書弒其君厲公。十五年,救鄭,敗晉兵於櫟。是時晉悼公為盟主。十八年,晉悼公彊,數會諸侯,率以伐秦,敗秦軍。秦軍走,晉兵追之,遂渡涇,至棫林而還。二十七年,景公如晉,與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圍弒其君而自立,是為靈王。景公母弟後子針有寵,景公母弟富,或譖之,恐誅,乃奔晉,車重千乘。晉平公曰:“後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對曰:“秦公無道,畏誅,待其後世乃歸。”三十九年,楚靈王彊,會諸侯於申,為盟主,殺齊慶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後子復來歸秦。

哀公八年,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而自立,是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來求秦女為太子建。至國,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誅建,建亡;伍子胥奔吳。晉公室卑而六卿彊,內相攻,是以久秦晉不相攻。三十一年,吳王闔閭與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隨,吳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來告急,七不食,夜哭泣。於是秦乃發五百乘救楚,敗吳師。吳師歸,楚昭王乃得復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為惠公。

惠公元年,孔子行魯相事。五年,晉卿中行、範氏反晉,晉使智氏、趙簡子攻之,範、中行氏亡奔齊。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齊臣田乞弒其君孺子,立其兄陽生,是為悼公。六年,吳敗齊師。齊人弒悼公,立其子簡公。九年,晉定公與吳王夫差盟,爭長於黃池,卒先吳。吳彊,陵中國。十二年,齊田常弒簡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滅陳。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厲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十六年,巉河旁。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二十一年,初縣頻陽。晉取武成。二十四年,晉亂,殺智伯,分其國與趙、韓、魏。二十五年,智開與邑人來奔。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三十四年,食。厲共公卒,子躁公立。躁公二年,南鄭反。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懷公。

懷公四年,庶長晁與大臣圍懷公,懷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靈公,懷公孫也。

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十三年,城籍姑。靈公卒,子獻公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簡公,昭子之弟而懷公子也。

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巉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長改靈公之子獻公於河西而立之。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彊,奪秦河西地。

獻公元年,止從死。二年,城櫟陽。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複合,合十七歲而霸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櫟陽。二十一年,與晉戰於石門,斬首六萬,天子賀以襜霢。二十三年,與魏晉戰少梁,虜其將公孫痤。二十四年,獻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歲矣。

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彊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下令國中曰:“昔我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東伐,復繆公之故地,脩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

衞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求見孝公。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衞鞅説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其事在商君語中。

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八年,與魏戰元裏,有功。十年,衞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都之。並諸小鄉聚,集為大縣,縣一令,四十一縣。為田開阡陌。東地渡洛。十四年,初為賦。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朝天子。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

二十二年,衞鞅擊魏,虜魏公子卬。封鞅為列侯,號商君。

二十四年,與晉戰雁門,虜其將魏錯。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歲,誅衞鞅。鞅之初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君必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於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二年,天子賀。三年,王冠。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齊、魏為王。

五年,陰晉人犀首為大良造。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寧秦。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萬。八年,魏納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與魏王會應。圍焦,降之。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十一年,縣義渠。歸魏焦、曲沃。義渠君為臣。更名少梁曰夏陽。十二年,初臘。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十四年,更為元年。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桑。三年,韓、魏太子來朝。張儀相魏。五年,王遊至北河。七年,樂池相秦。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八年,張儀復相秦。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伐取趙中都、西陽十年,韓太子蒼來質。伐取韓石章。伐敗趙將泥。伐取義渠二十五城。十一年,醿裏疾攻魏焦,降之。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將犀首走。公子通封於蜀。燕君讓其臣子之。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庶長疾攻趙,虜趙將莊。張儀相楚。十三年,庶長章擊楚于丹陽,虜其將屈匄,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相壯殺蜀侯來降。

惠王卒,子武王立。韓、魏、齊、楚、越皆賓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