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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性行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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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行為方式凱查多利在《人類行為基礎》一書中提出,同戀與異戀在行為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一點例外:同戀沒有陰莖陰道。因此確定某一行為是不是同行為,其標準不應當是行為的方式,而只能是對象是否同。這一論點之所以極為重要,是因為曾經有人認為,口一類行為方式是同戀特有的。而事實並非如此,上述行為方式在異戀中都存在。

戀者的行為方式包括接吻、撫摸、手刺、口,他與異行為的區別僅僅在於無陰道。同戀者偶爾採用人造陰莖和振盪器,還有極為罕見的拳對。美國的一項調查將同行為和異行為作了比較分析,口對男生殖器行為在同戀中佔百分之十七,在異戀中佔百分之五;口對女生殖器行為在同戀中佔百分之十二,在異戀中佔百分之六。前者是男同戀最常用的達到快方式;後者是女同戀最常用的達到快方式。同戀行為中,準備動作與主要行為之間的界限不如異行為中那麼清楚。此外,同戀者是更為有效的伴侶,…“很多同戀男子之間的接觸並不包括陰莖的入,而是依靠愛撫,相互手,夾股,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陰莖,相互用口刺陰部(俚語中的69式,因雙方姿勢而得名),以及的確涉及陰莖入的門間。”(拉里亞,第131頁)林納及其同事對挪威社會中的男同戀者作了一項調查,也得出類似結論:男同戀者的主要方式是相互撫摸、接吻、擁抱,偶有。(林納,第70頁)。

除了在陰道上的區別之外,一些學家還發現了在同行為與異行為之間存在着一些細微的差別,例如馬斯特斯和約翰遜的研究表明,男同戀伴侶中有四分之三在作愛時刺頭,異戀夫中只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由子對丈夫做這一動作。

我們調查對象對他們的行為方式作了下列一般描述:“一般兩個人好,就是互相口,摟着睡覺。當然是先玩,了衣服彼此看,刺興奮點,接吻等等。”所謂“興奮點”據一位以於此道出名的同戀者稱,男全身竟有29處之多。同戀者的接吻多有法國式的,還有“舌頭拉鈎”、“擰麻花”、“上膛”等方式。關於同方式的其他説法還有:“互相先撫摸刺,然後有口和相互手有人認為太痛苦,太髒,就放在兩股之間。”

“相互手、相互口。69比較普遍,但這個只能在家裏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入廁所。”從問卷數據看,調查對象的行為方式中,一撫摸為最常見;接吻佔第二位;相互手也比較常見;口就少多了;更少。不少人填:“從未過”少數人填“不經常”更少的人填“經常”考慮到中國同戀者對適用範圍不十分清楚的雞姦罪的恐懼心理,承認有過經歷的人數可能會低於實際數字。

關於同戀的行為方式,一般人總以為以為主,其實不然。我們的調查受條件所限不能作隨機樣的定量統計,但我們深入訪談後所得到的印象,與前引拉里亞及林納等人的觀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國的男同戀者中,所佔比例並不大,而其他方式所佔的比例則大得多。原因有以下三點:首先,據調查對象反映,受到身體條件限制(器官大小),並且完了事要立刻洗澡。中國的大多數同戀者很難找到有浴室的處所為發生關係的地點。因此這一説法令人信服。…我們調查的同戀者説“我不喜歡,覺得對別人不衞生,對自己不舒服,很痛。口無所謂,覺還好。也聽説過69式。”其次,照一位調查對象的説法:“幹這種事,除了衞生條件好,總還得有點什麼原因。或者愛別人愛得發狂,樂意被人,或者自己年紀大了,條件不好,對方條件好,才樂意接受。”不少調查對象承認,自己本身並沒有要求,也不喜歡,只是作為一種換條件才會作出這種行為。例如一位同戀者説:“我只接受過一次。雖不喜歡,但以接受作為條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這種要求,為了怕失去對方,為了情,有時就能接受。”另一位同戀者也講過,他的戀人為了向他表白愛情,主動提出可以接受的事情。他説:“他本來是很男的,喜歡幹別人,但是為了表示對我的情,他主動答應這樣做,好象是要向我表明他對我的忠誠。”這種把接受作為獲取伴侶情的條件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一位在圈內較有名氣的同戀者説:“那次做火車去××,碰上一個乘警。我一説我的外號,他馬上五體投地。在作愛過程中提出什麼都答應。”一旦作條件的換,在沒有情的情況下成為更加純粹的易。一位調查對象講,他對某人一點情也沒有,但因為他是有用的人,自己就同意接受:“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後面也會答應,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沒提出來。我們兩之間的關係,從來都是他提要求,我從來沒要求過什麼,而且都是好説好商量。”第三,有一種乍聽難以理解的説法:“一般樂意接受生人,不樂意接受人這麼作,人之間都怕因這種事情鬧矛盾,所以長期的關係中很少,多是相互口。”與其他方式相比,更貌似異方式,難免給人施與者是男,接受者是女的印象,因此施與者有居高臨下的覺,接受者則容易有受辱的覺。於是就有了以下説法:“兩人情好了,情在那兒,再發生這種事就好象對不起對方了,不好意思再做這種事了,兩人象親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會覺得對不起我。”一位中年同戀者説到偶然結識的伴侶時説:“我跟他接觸過一次,第二次他太…我不接受…”可見,儘管不是同行為中極不尋常、較為重大的事件,至少不是同行為的主要方式。弗洛伊德在這個問題上也是這樣説的:“在男倒錯者中,其實並不常見,恐怕還是相互手的多。”(弗洛伊德,第28頁)然而,男同戀者當中,確實有人喜歡,甚至有上癮的。調查過程中,不只一位調查對象提到過俚語“十個扁不如一個圓”有一位説:“自己對無大興趣,別人有提過這種要求的,不少人有這樣要求。提施與和接受這兩種要求的都有。我認識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就要求。”另一位提到,在某個邊遠的省份,在廁所裏碰到過年紀大的人説:“哪個小夥子來×我。”一位調查對象説:“我碰上一個喜歡接受的人,對反應極強烈。我從來沒有見過反應這麼強烈的人。整整一宿都沒停,老要求。”還有一種説法,認為接受的並不一定是長相女氣文弱的人“越是黑糊糊象個爺門的,越是喜歡挨×,後面準行。”不少調查對象都承認見過或聽説過有上癮的人,並説:“接受多次後就會成癖。”一位資深同戀者作出一個更為確的估計:“百分之三十的人非常樂意接受,百分之三十的人經勸説可以接受,百分之四十的人無論如何不願接受。”我們把這個估計對一些調查對象講了,他們都認為“差不太多”調查對象中還免費着一種貌似生理學的解釋:“人的門內有神經,就象雞的一樣。人類進化後,門內的神經才退化了。”這倒是一種新穎的説法,我們遍查有關同戀生理方面的文獻,並未發現這種説法有和據。但不可否認,確有一些能夠達到的個案,其中不僅有男,也有女

有些調查對象將接受(與之相對應的是施與)與受混為一談,他們説:“接受()就是受。”對於這些人來説,與與異戀在同一次行為中雙方都能達到不同,同戀的行為方式(口)一般總是一方服務,一方被服務,甚至是一方快樂,一方痛苦的。因此這些人會將主動(施與)一方視為施,將被動(接受)一方視為受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間,追求者在行為中往往是處於被動地位。一位調查對象講:“××非常愛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進了屋就和我接吻,並説你樂意×()就×我。我讓他把我全身一遍,他照做了。腳縫的時候真舒服。”有時,有人會因強烈的負罪而自貶自抑,在生活中扮演被動接受的一方,甚至出受的願望。一同戀者説:“××是×部的副科長,他總談起自己的工作,職責,地位,説真不應該幹這種事。一次我去找他,氣氛很緊張。大白天的,他正在開會,從會場上跑出來。他要求我光,看了五分鐘,給我口,要求我×()到他臉上。然後自己手,要我抱着他親吻,一刺就×()了,真實典型的受分子。”這些同戀者心目中的施概念同學中所定義的那種在異戀中也存在的待狂(sodomasochism)並不完全相同。然而,經典意義上的待狂行為在我國同戀的行為中也有發現。當然,正如一位調查對象所指出的那樣“它並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遊戲的質。

一位調查對象説:“我遇到一個上海的(同戀者),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快樂。他受是心甘情願的。”另一位講:“××和人發生關係時很野,拿繩捆上,想怎麼着就怎麼着,不會體貼。××有一段時間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煙頭的燙傷…有人願找待狂,悦意找兩三個人帶他到一個地方,幾個人同時×他,掐他,打他,用煙頭燙他…”捆綁和鞭打正是典型的待狂行為。這種行為方式不論在同關係還是一些關係中均屬極端現象,學將其劃為“少數派”之列。顯然,它同一般同戀行為中的主動與被動角這一意義上的“施

“受”是有區別的。

有社會學家認為“待狂現象在男同戀者當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見,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於,在男之間,攻擊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凱查多利,第369頁)我們調查中得到這樣一個印象:對於待狂這一特殊的傾向,異戀者中有許多人對它一無所知,可許多同戀者不但聽説過這種傾向,而且都能舉出他們親身經歷過或聽説過的實例。一位調查對象講:“我直到有一個受狂,喜歡被人打,股都打腫了,然後接受。”他還總結出如下規律:“北京人(同戀者)裏有這樣傾向的不敢説,外地人裏的待狂受狂不怕説,反正幹完就走人,誰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東北來了一個受狂,馬上就傳開了。有人願找這樣的人。”

“…滿足後他要求我把他梆起來,我按他説的做了,觸摸他的興奮點,他又滾又叫,直到疲力竭,他到舒服,叫我親爸爸。我不喜歡人這麼叫我,但喜歡聽對方呻。那次聽到××神經,心理上到舒服,看到對方在作愛時被得叫起來也很舒服。”他還講過這麼一件事:“有一次我跟別人聊天,有個人老跟着我。後來他對我説:我想跟你作愛。我説你想不想捱打,他説想,我就給了他兩巴掌,他走了。”同戀中不少人持有待狂的痛苦快樂觀,這或許同他們行為方式有關。一位調查對象是如此概括他們的苦樂觀的:“痛苦中也有快樂,心甘情願的痛苦得到的是滿足。有人這樣做是為了得到互換角的快樂,大部分人覺到的都不少完全的痛苦。”關於同戀者行為的頻率“一般人過於強調同戀的生活方面,認為他們生活過度,不象異戀者那樣有節制。其實同戀者的頻率並不很高,平均是一週兩至三次。有百分之二十的同戀者一週一次;百分之十三的人一月一次以下,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一週四次以上。”(凱查多利,地333至334頁)我們的調查發現,同戀者發生關係的頻率與年齡及身體狀況有密切關係。一位同戀者報告自己的頻率明顯高於一般人:“我19到20歲時身體很好,每天平均超過兩次(一達到高為一次);21至22歲時每天平均兩次;23至24歲時每天平均一至兩次;25歲以後明顯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另一位報告説自己在20至23歲間平均一星期兩次;24至26歲時頻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歲,平均兩天一點五次。一位46歲的調查對象説,自己在30歲時差不多一天一次,現在一週一兩次。

有人指出,頻率同吃得好壞有關。一位調查對象這樣講:“去年我開始吃生牛,身體就好起來了。幹這事不覺得傷身體,只有一點累。那年我獻血以後還作愛了,很快就能恢復。”在一些人那裏,頻率決定與心情:“有時一天一次,有時一週一次,決定與心情。”有一微説:“我和××好了兩個月,情有一點,只幹過五次。”另一位説,他同某人情捲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兩次。”從問卷數據看,頻率最高者平均一一次,最低者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眾多異戀者接近,一週一兩次。基於調查規模,目前我們只能得到個案數據。但據我們的調查對象説,他們的頻率在周圍同戀者中屬常態,不過多也不過少。當然這只是他們自己的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