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曾經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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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馬江在他子家應該有地位了,原因很簡單,是他的大哥和妹妹幫他建了一幢房子,要不然,他們還在農場,住着三間平房裏,艱難度,目前,他們在新農村裏住,房子還不錯,福利也有一些,他哥哥妹妹好歹還關照關照,在這裏住還是不錯的,氣候宜人,冬天有火烤,夏天很涼,離開這個地方,到別的地方,恐怕就很難生存。
作為生了兩個女兒的他的岳父大人,不是一般的人,頭髮掉了,長了癩子,年輕時,也是一枚帥鍋,非常厲害,擔任大隊的民兵連連長,帶着村裏人到處訓練,揹着槍,也是耀武揚威的,在村裏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村支書讓他抓誰,他就抓誰,讓他打誰,他就打誰,在當時的環境下,支書就是王,就是法律,只要是支書安排的,出了事,也沒事,由支書罩着呢。
在一次訓練中,他的槍走火,打死了人,沒辦法,這是人命案子,村支書想包,可是死者家裏有人,在縣裏對這個事抓得很緊,一點都不含糊,結果,被公安抓了,進了號子,然後進行判決,很簡單,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他家哪裏有錢,除了牆上的獎狀,啥也沒有,對方再狠,也沒辦法,再説,當時越窮越光榮,哪裏會積攢錢財在家裏?
死者也沒得到啥賠償,梁馬江丈人家就像塌了天。家裏就他丈人一個男的,被抓走後,家裏全是女的,能幹什麼呢?村支書想辦法,找縣裏通融通融,判刑後,放在了平原的勞改農場,他的子女兒一同前往,准許他們在勞改農場附近找一些國有農場,在那裏種地。偶爾可以去看看她丈夫。她孩子可以看看爸爸。
就這樣,風風光光的他,成了階下囚,被髮配到農場。全家都受到了牽連。在農場改造十幾年後。他回到他子身邊,開始在國營農場種地,並且將他的大女兒嫁給了現在的梁馬江。梁馬江從山上到平原,有些不習慣,可是有什麼辦法呢?誰讓你是上門女婿呢?上門女婿就像是嫁出去的女人,跟着丈夫走,丈夫在哪,她也要在哪,丈夫走到哪兒,她就跟到哪兒。
現在的這個情況剛好相反,那也沒什麼辦法,這就是風俗,誰讓你第一步就走錯了呢?
他們在農場安家,後來户口也都遷移過去,在那裏融進了當地人的生活,成為農場的職工,也做活兒,也拿工資,怡然自得的,離開這裏的人,遠避是非,倒也輕鬆自在。
後來,政策下放,家鄉搞新農村,發展形勢十分喜人,他們也就蠢蠢動了,家鄉還是好啊,那裏山清水秀的,冬暖夏涼,舒服着呢。這裏夏天熱死,冬天冷死。
夏天蚊蟲又多,又熱得難受,冬天,燒柴禾,稻草,難燒,提着火爐到處跑,家裏烤火,煙子嗆死人,真是太難受了,恨不得馬上離開。
説離開就離開,這是梁馬江的老丈人的決定,然後辦理手續,都沒退休,農場的效益也差了,農場入不敷出,工資發不下來,越想越窩火,要走,就走,又不是沒有退路,還是想着家鄉,哪怕在那裏出了事,最後還是要葉落歸的。
決定下了後,他們辦理有關的手續,然後就離開了農場,回到山上。但是,他丈人不想回到原來的村,但沒辦法,不回去沒地方去,就回吧,那些被害人的家人早就離開家鄉,知道在村裏也呆不下去了,村裏的人,都拿異樣的眼光來看,不知道是不是怎麼回事,好像被害人該死,自己找的,或者是因着梁馬江的丈人一家受到了懲罰,得罪了一些人。
村支書在村裏沒有辦法,這件事,本身是梁馬江丈人惹的禍,要是管好自己的槍,不要讓槍走火,不要將槍給新兵蛋子用,也就不會出事。這隻能算是過失犯罪,否則,就判了死刑,梁馬江的丈人墳上的草已經長得一人多高了。
這個小夥子命喪步槍下,估計陰魂不散,還會回來的,這事不好説。村裏以前有道士,死了人,就會被請來做道場,替死者招魂,為生人趕鬼。可是,這件事不好説,梁馬江只有跟着隊伍走,沒準是他丈人的恩人,沒準是他丈人的仇人,這恩仇之間,就是一個念頭的事。
回到了家,房子卻破爛不堪,只要重新收拾,暫且可以住人,另一方面,在山下找地,蓋新房,有了新房,就可以安歇,這樣,梁馬江就可以揚眉吐氣,在新農村有了住房,他的地位在家裏就升高了不少,他可以繼續為大家服務。
但是,他丈人不買賬,蓋房子他還是拿錢出來,但是,對於梁馬江,還是很恨的,因為梁馬江不務正業,總是喜歡打麻將,他恨鐵不成鋼,自己的女兒就是一個殘疾人,也不想嫁給他,他完全沒用,走到哪裏,打麻將打到哪裏,懶得要死,眼生蛆都不管,這人就是要讓他們家破產他才高興。
梁馬江的丈人丈母遲遲不願搬過來和他同住,原因就在這裏,他們是勤奮慣了的,加上以前槍走火誤殺了人,鋃鐺入獄十幾年,大好青都奉獻給你監獄,本來想出來大幹一番,找一個知道發奮的女婿,不嫌棄大女兒有殘疾,然後招贅上門,成為他們家庭的一員,團結一致,勤勞致富,貧致富,讓別人不敢小看,在村裏人面前也抬得起頭,這個打算非常好,只可惜沒有這樣去做,反而招個好吃懶做的女婿,除了能生兩個孩子外,啥都不行。
梁馬江怕見他老丈人,老丈人殺過人,癩子頭,喜歡看書,這個傢伙不簡單,有頭腦,有個,加上在監獄裏學習了幾年,更是了不得,他逐漸變得格外憤世嫉俗,對於不求上進的女婿,見一次説一次,見兩次説兩回,讓梁馬江無地自容。
梁馬江的丈人的意思就是,娶了他女兒,實在是對不起他女兒,先不説他女兒怎樣,倒要説説他是怎樣想的。
梁馬江的丈人是想發財,一句話説完,就是想讓他們家抬得起頭,以前他總是響應號召,支書叫他幹啥,他就幹啥,命令一下,二話不説,立馬行動,絕不含糊。
這樣聽話的人,手裏又有槍,一時失誤,槍走火,殺了人,就被打入十八層地獄,這樣一個人,就是這樣,他這一生算是毀了,就是出來,也錯過了賺錢的最好時機。
另外,梁馬江又不讀書,天天想着賭博,不走正路,這麼一個傢伙,是十分不上進的,一般來説,喜歡賭博的,大概在外面都有情人,這樣的人就是好之徒,當然,表面上看不出來,在麻將桌子底下的動作就很曖昧了,這事要説還是意會,不可言傳。俗話説,捉賊捉髒,捉姦捉雙,一個巴掌拍不響,私底下做的事,不好説。
賭徒的心理,就是這樣的,他丈人擔心的就是這個,梁馬江的老婆再不好,也為他生了一兒一女,算是為家庭做了重大的貢獻,他丈人在的時候,有一股殺氣,梁馬江不敢犟,也不敢動,搞不好,老丈人會削他人,他丈人長得比他還高,又有力氣,削他的人還是綽綽有餘。
很顯然,在這個家庭裏,梁馬江顯然受到了很大的壓力,梁馬江到很不自由,恨不得讓他丈人早點死,梁馬江在心裏説:“這個老不死的,真的很麻煩,早點死了就好了,死了就沒人絮叨了,死了我老婆就不敢反對我了,正是有了靠山,她才霸氣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