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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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釴,字翹之。祖鄭賓,宋州寧陵令。父去疾,攝監察御史。釴,元和初進士及第,判入等,補秘書省校書郎,累遷至右補闕,充史館修撰。十四年,上疏請不以內官為京西北和糴使。十五年,轉起居郎,依前充職。
釴孤貞無黨,而能累陳時政得失。長慶元年,穆宗憐之,面賜緋于思政殿,仍命以本官充翰林學士。二年,遷兵部員外郎,依前充職。四年四月,中有張韶之變,敬宗幸左軍。是夜,釴從帝宿於左軍。翌賊平,賞從臣,賜釴錦彩七十匹,轉户部郎中、知制誥。十二月,正拜中書舍人,充職如故。謝恩于思政殿,因諫敬宗,以求理莫若躬親,用示憂勤之旨也。帝深納其言,又賜錦彩五十匹。
寶曆二年三月,罷學士,守本官。太和三年七月,授刑部侍郎。四年冬,遷吏部侍郎。銓綜之司,官業振舉。七年,出為同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八年六月卒,贈兵部尚書,遺命薄葬。釴少時孤貧,潔己力行,與弟銖、鍇皆以檢靜自立,致位崇顯,居家友睦,為搢紳所重。
銖,元和六年登進士第。穆宗即位,入朝為監察御史,累遷員外郎、吏部郎中。太和五年,拜給事中。七年,為外官監考使。八年十月,文宗用國子助教李仲言為侍講,銖率諫官伏閣論曰:“仲言素行纖,若聽用,必亂國經。”上令中使宣諭曰:“朕要仲言講書,非有聽用也。”是歲,先旱後水,京師谷價騰踴;彗星為變,舉選皆停,人情雜然議。鄭注謀,聞於外。銖等犯難論諍,冀上省悟。既奉宣傳,相顧失,以其危亡可翹足而待也。明年,訓、注竊權,惡銖不附己,五月,出為越州刺史、御史中丞、浙東觀察使。開成三年,就加檢校左散騎常侍,尋入為刑部侍郎。四年七月,出為河南尹。會昌末,為吏部侍郎。
鍇,元和九年登進士第,升宏辭科,累遷吏部員外。太和三年,準敕試別頭進士明經鄭齊之等十八人。榜出之後,語辭紛競。監察御史姚中立以聞,詔鍇審定。乃升李景、王淑等,人以為公。六年二月,自司勳郎中轉諫議大夫。七年,遷中書舍人。九年十月,以本官權知禮部貢舉。開成元年,試畢,進呈及第人名,文宗謂侍臣曰:“從前文格非佳,昨出進士題目,是朕出之,所試似勝去年。”鄭覃曰:“陛下改詩賦格調,以正頹俗,然高鍇亦能勵選士,仰副聖旨。”帝又曰:“近諸侯章奏,語太浮華,有乖典實。宜罰掌書記,以誡其。”李石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懲弊抑末,實在盛時。”乃以鍇為禮部侍郎。凡掌貢部三年,每歲登第者四十人。三年,榜出後,敕曰:“進士每歲四十人,其數過多,則乖選。官途填委,要窒其源,宜改每年限放三十人,如不登其數,亦聽。”然鍇選擢雖多,頗得實才,抑豪華,擢孤進,至今稱之。尋轉吏部侍郎。其年九月,出為鄂州刺史、御史大夫、鄂嶽觀察使,卒。
釴子湜,鍇子湘,偕登進士第。湜,鹹通十二年為禮部侍郎。湘自員外郎知制誥,正拜中書舍人。鹹通年,改諫議大夫。坐宰相劉瞻親厚,貶高州司馬。乾符初,復為中書舍人。三年,遷禮部侍郎,選士得人。出為潞州大都督府長史、昭義節度、澤潞觀察等使,卒。
馮宿,東陽人。丱歲隨父子華廬祖墓,有靈芝、白兔之祥。宿昆弟二人,皆幼有文學。宿登進士第,徐州節度張建封闢為掌書記。後建封卒,其子愔為軍士所立,李師古乘喪襲取。時王武俊且觀其釁,愔恐懼,計無所出。宿乃以檄書招師古,而説武俊曰:“張公與君為兄弟,同力驅兩河歸天子,眾所知也。今張公歿,幼子為亂兵所脅,內則誠款隔絕於朝廷,外則境土侵於強寇。孤危若此,公安得坐視哉!誠能奏天子,念先僕之忠勳,舍其子之迫脅,使得束身自歸,則公於朝廷有靖亂之功,於張氏有繼絕之德矣!”武俊大悦,即以表聞。由是朝廷賜愔節鉞,仍贈建封司徒。
宿以嘗從建封,不樂與其子處,乃從浙東觀察使賈全府闢。愔恨其去己,奏貶泉州司户。徵為太常博士。王士真死,以其子承宗不順,不加諡。宿以為懷柔之義,不可遺其忠勞,乃加之美諡。轉虞部、都官二員外郎。
元和十二年,從裴度東征,為彰義軍節度判官。淮西平,拜比部郎中。會韓愈論佛骨,時宰疑宿草疏,出為歙州刺史。入為刑部郎中。十五年,權判考功。宿以宰臣及三品已下官,故事內校考,別封以進;翰林學士,職居內署,事莫能知,請依前書上考;諫官御史亦請仍舊,並書中上考。
長慶元年,以本官知制誥。二年,轉兵部郎中,依前充職。牛元翼以深州不從王庭湊,詔授襄州節度使。元翼未出,深州為庭湊所圍。二年,以宿檢校右庶子、兼御史中丞,賜紫金魚袋,往總留務。監軍使周進榮不遵詔命,宿以狀聞。元翼既至,宿歸朝,拜中書舍人,轉太常少卿。
敬宗即位,宿常導引乘輿,出為華州刺史。以父名拜章乞罷,改左散騎常侍,兼集賢殿學士,充考制策官。
太和二年,拜河南尹。時洛苑使姚文壽縱部下侵欺百姓,吏不敢捕。一,遇大會,嘗所捕者傲睨於文壽之側,宿知而掩之,杖死。
太和四年,入為工部侍郎。六年,遷刑部侍郎,修《格後敕》三十卷,遷兵部侍郎。九年,出為劍南東川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
開成元年十二月卒,廢朝,贈吏部尚書,諡曰懿。有文集四十卷。子圖、陶、韜,三人皆登進士,揚歷清顯。
宿弟定,字介夫。儀貌壯偉,與宿俱有文學,而定過之。貞元中皆舉進士,時人比之漢朝二馮君。於頔牧姑蘇也,定寓焉,頔友于布衣間。後頔帥襄陽,定乘驢詣軍門;吏不時白,定不留而去。頔慚,笞軍吏,馳載錢五十萬,及境謝之。定飯逆旅,復書責以貴傲而返其遺,頔深以為恨。權德輿掌貢士,擢居上第,後於澗州佐薛蘋幕,得校書郎,尋為鄠縣尉,充集賢校理。定先時居父憂,因號毀得肺病,趨府或不及時,大學士疑其恃才簡怠,乃奪其職,俾為大理評事。登朝為大常博士,轉祠部員外郎。
寶曆二年,出為郢州刺史。長壽縣尉馬洪沼告定強奪人,及將闕官職田祿粟入己費用,詔監察御史李顧行鞫之。獄具上聞,制曰:“馮定經使臣推問,無入己贓私,所告罰錢,又皆公用。然長吏之體,頗涉無儀,刑賞或乖,宴遊不節。緣經恩赦,難更科書,猶持郡符,公議不可,宜停見任。”尋除國子司業、河南少尹。
太和九年八月,為太常少卿。文宗每聽樂,鄙鄭、衞聲,詔奉常習開元中《霓裳羽衣舞》,以《雲韶樂》和之。舞曲成,定總樂工閲於庭,定立於其間。文宗以其端凝若植,問其姓氏。翰林學士李珏對曰:“此馮定也。”文宗喜,問曰:“豈非能為古章句者耶?”乃召升階。文宗自定《送客西江詩》,罷益喜,因錫中瑞錦,仍令大錄所著古體詩以獻。尋遷諫議大夫、知匭事。
是歲,李訓事敗伏誅,衣冠橫罹其禍,中外危疑。及改元御殿,中尉仇士良請用神策仗衞在殿門;定抗疏論罷,人情危之。又請許左右史隨宰臣入延英記事,宰臣不樂。二年,改太子詹事。三年,宰臣鄭覃拜太子太師,於尚書省上事。定奏曰:“據《六典》,太師居詹事府,不合于都省禮上。”乃詔於本司上事,人推美之。四年,遷衞尉卿。是歲,上章請老,詔以左散騎常侍致仕。會昌六年,改工部尚書而卒。
先長慶中,源寂使新羅國,見其國人傳寫諷念定所為《黑水碑》、《畫鶴記》。韋休符之使西番也,見其國人寫定《商山記》於屏障。其文名馳於戎夷如此。
子袞、顓、軒、巖四人,皆進士登第。鹹通中,歷任台省。宿從弟審、寬。
審父子鬱。審,貞元十二年登進士第,累闢使府。入為監察御史,累遷至兵部郎中。開成三年,遷諫議大夫。四年九月,出為桂州刺史、桂管觀察使。入為國子祭酒。國子監有《孔子碑》,睿宗篆額,加“大周”兩字,蓋武后時篆也。審請琢去偽號,復“大唐”字,從之。鹹通中,卒於秘書監。
審弟寬,子緘,皆進士擢第,知名於時。
封敖,字碩夫,其先渤海蓚人。祖希奭。父諒,官卑。敖,元和十年登進士第,累闢諸侯府。太和中,入朝為右拾遺。會昌初,以員外郎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拜中書舍人。
敖構思速,語近而理勝,不務奇澀,武宗深重之。嘗草《賜陣傷邊將詔》,警句雲:“傷居爾體,痛在朕躬。”帝覽而善之,賜之宮錦。李德裕在相位,定策破回鶻,誅劉稹。議兵之際,同列或有不可之言,唯德裕籌計指畫,竟立奇功。武宗賞之,封衞國公,守太尉。其制語有:“遏橫議於風波,定奇謀於掌握。逆稹盜兵,壺關晝鎖,造膝嘉話,開懷靜思,意皆我同,言不他惑。”製出,敖往慶之,德裕口誦此數句,撫敖曰:“陸生有言,所恨文不迨意。如卿此語,秉筆者不易措言。”座中解其所賜玉帶以遺敖,深禮重之。
然敖不持士範,人重其才而輕其所為,德裕不能大用之。德裕罷相,敖亦罷內職。宣宗即位,遷禮部侍郎。大中二年,典貢部,多擢文士。轉吏部侍郎、渤海男、食邑七百户。四年,出為興元尹、御史大夫、山南西道節度使,歷左散騎常侍。十一年,拜太常卿,出為淄青節度使,入為户部尚書,卒。
子彥卿、望卿,從子特卿,皆進士及第,鹹通後,歷位清顯。
史臣曰:韋公鯁亮守官,犯而得禮。蕭子恬於吏隱,抑亦名賢。蔚章韻非高,而從容長者。鬱、朗襟概,鬱有世風。三高並秀於一時,二馮爭驅於千里,威以摛英掞藻,華國揚名。潤之能,封無與讓,壽考垂慶,儒何負哉!
贊曰:伏蒲進諫,染翰為文。獨孤、韋氏,志在匡君。馮、高諸子,綺繡繽紛。垣擅美,渤海凌雲。
部分譯文韋温字弘育,京兆人。祖父韋肇,吏部侍郎。父韋綬,德宗朝翰林學士,以散騎常侍官職退休。韋綬之弟韋貫之,憲宗朝宰相,自己有傳。韋温七歲時,每念《詩》一卷。年十一歲,應兩經科考登第,經吏部選拔授太常寺奉禮郎。以書、判兩項出類拔萃,調補秘書省校書郎。這時韋綬已歸居田園,得知韋温登第,吃驚地説:“錄入高等,在羣士之上,莫非結權貴而得中嗎?”令人在廳堂擺設宴席,親自出判目試題兩節。韋温提筆即寫成,韋綬高興地説:“這就毫無愧呀。”韋温調授咸陽尉。入朝授監察御史,因其父在家鄉,御史府衙禮法謹嚴,難於回鄉探望,便推辭不受。改授著作郎,謝恩之後立即還鄉,服侍患病的父親。韋温親自侍候醫藥,衣不解帶,將近二十年。父親去世,韋温因憂傷過度而瘦弱不堪,以致超過請假期限。服喪期滿,過了許久授為右補闕,為人忠誠鯁直,一心匡救時世。宋申錫被誣告,韋温倡議道:“宋公行事素來有準則,身居台輔之位,不可能幹這種事,是人陷害他。吾輩身為諫官,難道能夠躲避一時之雷電,而聽任聖君賢相遭受矇蔽困惑的災禍嗎?”於是率領同列眾諫官伏閣極力爭辯,因此而知名。
大和五年(831),太廟第四、第六室缺漏破損,皇上發怒,處罰宗正卿李鋭、將作王堪,並詔令中使調集工匠修葺。韋温上疏道:“臣聞官吏各盡其職,國家因此太平;國事遵循正道,朝廷因此有威信。設制度,立官署,行事依典章,治國有經費,而頭等大事則是祭祀宗廟。臣俯首認為,太廟理當修葺,詔下一月有餘,主管官員懈怠不辦,朝廷不曾予以警告。應當罷黜簡慢的官員,以懲罰其瀆職之罪,挑選足以信任的人,責成他完成圓滿修繕的任務。這樣才算是國事歸於正道,官吏各盡其職,而聖心不用勞苦,百官無人懈怠。現在簡慢的官員不守其職,只處以罰俸錢,宗廟急切之事,卻委託內臣。這樣便是允許百官公然棄職,認為宗廟之大事不過屬於陛下的私事,羣官及府署,便如同遭委棄。這就是臣私下為聖朝惋惜的原因啊。事關宗廟,史書皆有記載,隨意違背典章的事,不可輕率為之。伏乞陛下再降詔書,委託主管官員經營修繕之事,則制度不亂,官員職守和國家事務都上了正軌。”皇上便罷止內使修繕太廟一事。
羣臣進獻皇帝尊號,韋温上疏道:“德行如三皇只稱皇,功勞如五帝只稱帝。徽號之由來,本是古代聖王之末小事。今年三川鬧水災,江淮因旱歉收,恐怕不是崇奉修飾徽號的時候吧。”皇上深表贊同,事便罷止。改韋温為侍御史。
李德裕為宰相,韋温升為禮部員外郎。有人將韋温受牛僧孺器重之事告訴李德裕,李德裕道:“此人堅正不偏頗,君子啊。”鄭注為鳳翔節度使,自知為人所不齒,尋求德高望重人家的子弟做幕僚,請求韋温為副使。有人認為於理不可拒絕,拒絕則生禍患。韋温道:“選擇災禍不如避重就輕。拒絕至多貶謫遠郡,服從會有不測之禍。”後鄭注被誅,韋温轉任考功員外郎。不久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因其父當年在宮內任職,憂懼成病,遺訓不讓韋温居宮內官職,故韋温懇切推辭不受。
不久兼任太子侍讀,每清晨至少陽院,午時見莊恪太子。韋温道:“殿下正值盛年,應早起,學周文王為太子雞鳴時便至西宮問安。”太子年幼,不能依照他的話去做。於是韋温稱病,皇上不悦,改授他太常少卿。沒多久,拜給事中。王晏平鎮守靈武,剋扣軍士糧餉,貪贓之罪被揭發,皇上因其父王智興的緣故,免其死罪,貶官。韋温三次封書上奏,文宗深為褒獎。莊恪太子獲罪,皇上召集百官告知,韋温道:“太子年幼,陛下不早些訓誡他,到這地步不只是太子的過錯。”升尚書右丞。
吏部員外郎張文規之父張弘靖,長慶初在幽州被朱克融囚,張文規不時前往探望,朝官輿論喧然以為此舉有罪。韋温身居主管職位,首先彈劾此事,結果張文規出任安州刺史。鹽鐵判官姚勖掌管河陰院,曾昭雪冤獄,鹽鐵使崔珙奏請予以酬獎,於是詔令姚勖權知職方員外郎。詔書發出,令姚勖上京入尚書省,韋温啓奏道:“國朝以來,郎官最須選,不可用作對於有才能的官吏的賞賜。”皇上令中使宣諭,説姚勖善於做官,姑且放入尚書省。韋温固執不奉詔命,於是改授姚勖檢校禮部郎中。次,皇上對楊嗣複道:“韋温不放姚勖入省,有典章依據嗎?”楊嗣復回答道:“韋温志在選拔德高望重的清之士。然而姚勖作為士大夫品行無任何污點,又是梁公元崇之孫,在殿中省判鹽鐵案,陛下獎勵他,是應該的。假若一個人有做官的才幹,而不讓他入清,那誰還願替陛下承擔煩瑣艱鉅的事務呢?這是衰微之晉國的風氣呀。”皇上素來器重韋温,亦不強迫他改變意志,命他出任陝虢觀察使。
武宗即位,李德裕執政,召韋温入朝拜吏部侍郎,推薦他做宰相。這時李漢因在家中行為不慎,貶為汾州司馬,韋温從容稟告李德裕道:“李漢不為相公所瞭解,昨因不孝之罪被黜免,乞請審察訊問。”李德裕問:“你同他有親戚之情嗎?”韋温答道:“雖非十分親密,也是久已相知了。”李德裕聽了不高興。過了不久,命韋温出任宣歙觀察使,徵聘鄭處誨為觀察判官。李德裕越發不高興。池州人控告都守,韋温審訊未見證據,將告狀人杖殺。
次年,韋温頭部生癰瘡,對愛婿張復魯道:“我任校書郎時,夢見兩個黃衣人持符來追,至。。水,正涉渡,一人追到身後説:‘那座墳特別大,須費工萬。’於是未涉水便醒了。算來至今已是萬,要同你訣別了。”次去世,追贈工部尚書,諡號為“孝”韋温在朝時,同李珏、楊嗣復多打道。及至楊、李之禍發生,韋温嘆息道:“楊三、李七若聽我的話,怎會到這地步呢!”當初韋温因楊、李與李德裕結怨,至楊、李居相位,韋温勸楊、李召用李德裕,以化解怨恨,二人不能聽取,所以遭禍。韋温無子,女兒嫁給薛蒙,善做文章,續寫曹大家《女訓》十二章,被士大夫傳抄,免費於世。韋温心腸剛直很少與人往,人們多疏遠而怠慢他,惟獨與常侍蕭佑相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