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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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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説話。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吆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叮噹的響;天已近暮了,偏有雄雞在炊煙遠處,有一聲沒有一聲鬆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調兒,聽説她原本就是戲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給二少爺雷動。見着他,這回説了幾句話。

“你很會喝酒是不?”她是個玲瓏剔透的女子,心竅兒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這傻乎乎的長腿小子常愣頭愣腦的張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長工是不一樣的。

“啊。”

“不要多喝,錢要留起來。”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兒,這裏工夫多,沒賺頭。”

“噢。”

“你上次不是在嬸子小巷捱揍了嗎?為什麼要進來這兒幹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賣進來,沒辦法…”

“呃?”

“你叫什麼名字呢?”

“我…我…我…”

“我”了老半天之後,十三歲的追命終於掙紅了臉,比盤古初開破天荒還艱辛的説:“我姓崔──”話未説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懶哩!茶都冷了,還不快送上去,二少爺候着呢!你盡嗑嗒什麼?”小透匆匆而去,臨行還向她嫣然一笑。

他腦袋裏轟然一聲,炸開每顆都比輕功還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萬盼的“接近”就此結束,他們的談話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十天後,雷家傳出喜訊。

──雷家二少爺雷動納小透為妾。

未娶,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當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後,幾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來。

不過,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個小丫鬟能嫁給二少爺,就算是當妾侍,那彷彿便是件幾生修來、一步登天的事。

(憑什麼,別人不嫁二少爺,要嫁給自己這個小痞三?)追命痛苦地喝酒。

傷心的醉。

從此以後,他聽到打鐵聲、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時的雞啼,他就會傷起來。

聽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裏亂着的風,追命也會想起他第一個“追”的女子:她的笑靨她的眼她的臉直至多年之後,追命偶然省悟:他媽媽是給人毒死的。

他又開始“追”了:他“追”查案件。

──殺他父母的疑案!

不過,對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這一段情愫,還未了結;七年之後,追命又回到小鎮,得悉雷家二少爺已近娶了七個妾侍,而小透聽説是因為受盡凌,因而懸樑自盡。

他那時候,已當成了霹靂縣的捕快,正要着手調查“味螺鎮”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墳上拜祭。事實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來佇立。

他常默立良久,並在墓邊的小樹上,刻下了幾個字:“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下面沒再鐫刻下去,不知是為了什麼?也許是因為心煩,也許是因為已經酒醉,也許是太傷心,鏤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為下面該是“而已”兩個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