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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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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擺明了當會常常戀愛,而且也時時失戀的好樣板!

温約紅一向不拘俗禮,跟追命把酒談心,也不管對方尚未成人,照樣説他那些豔遇、邂逅、傾慕史,早的追命,開始聽得津津有味,但聽多了,説多了,對方知道自己説的是陳腔,他也知道自己聽的是濫調──但無論怎麼説,陳腔和濫調,有時也確實好聽,百聽不厭,而且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絕對願意靜聆細聽下去。

可是幾年來都聽了下來,對他來説,耳濡目染,影響非凡。

──這情可比嗜飲還“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歲就開始他的“戀愛”他拜別師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蹤的四位兄長兩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沒找到,卻一眼就望到一個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長髮有點亂,眼也有點亂,可是就美在那一點亂;她的温柔得不可思議,但所藴含絕大的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頰上有兩朵酒渦,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裏的影,影裏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後,幾乎是呻了一聲。這就開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蹤。

他跟蹤那汲水的女子,原來是“味螺鎮”雷鎮長的婢女。

──他整個小痞子的樣子,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見了她之後,他再也分不清別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個男子。

他對她念念不忘,價守在鎮長大宅後,等她出來買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護院們以為他要騷擾轎子裏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頓。

還是那小姐在轎裏看他傻不楞登的樣兒,噗嗤一笑,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還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從此,他所作所為,莫不是為了進入鎮長家,接近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賭博,就是為了贏一點錢,來買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來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贏多一點的錢,來早為她贖身,請媒婆説親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獵,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頭牛加一匹馬加一隻狗都勤奮多了,為的是多攢幾個錢,希望後能有足夠的錢來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頭驢的模樣。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廝,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着她。

她那麼笑靨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