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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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奧爾良。我在晚上很早就到達了這裏,因為我是逆着地球的自轉在作時光倒的飛行。這裏的天氣冷揚揚的,但不算太嚴寒,雖然一次強冷空氣正朝南方壓過來。天空萬里無雲,滿天閃爍着小而亮的星星。我立即奔赴我在法國區中的那個頂層公寓。這個公寓雖然
人,卻一點也不高,在一楝四層樓的頂層,早在南北戰爭前就蓋起來了,是觀賞密西西比河及其兩座美麗的姊妹橋的絕佳地點。窗子打開時,還能飄進世界咖啡館熱鬧非凡的噪音,以及傑克遜廣場周圍繁忙的商場及街道的熙熙聲音。拉格朗-詹姆斯先生要我明天夜裏才同他見面。雖然對這次見面我很迫不及待,但我還是發現這樣安排很好,因為我想馬上去找一趟路易。
但是首先我衝了一個熱水澡,享受了一下凡人們的舒適,然後穿上一套黑天鵝絨的新西裝,很整潔簡單的那種,頗像我在邁阿密穿過的服裝。我還穿上了一雙黑
的新皮靴。儘管很疲倦——假如我現在仍在歐洲,我本該正在地下睡覺呢——我還是出門了,像一個凡人那樣步行穿過城市。
不知為什麼,我在路過皇家大街,我、克勞蒂婭和路易曾經居住過的舊址,我拐了一下彎。事實上我過去經常這樣做,不到走了一半路的時候決不會想起它來。
我們過去的聚會地點就是樓上的那個漂亮的公寓房間,我們在裏面住了六十多年。很顯然,當我為我犯下的大錯自責或者受到他人譴責時,應該考慮到這個因素。路易和克勞蒂婭都是我製造出來的,而且我承認是為了自己而造。不過,在克勞蒂婭認定我應該以生命為我的創造付出代價之前,我們的生活還是很輝煌愜意。
那時,這些房間都佈滿了當時所能提供的一切豪華擺設。我們有一輛四輪大馬車,有好幾匹馬在旁邊的馬廄裏,有幾名僕人住在樓背面的院子。但是這些老式的磚樓現在已經很陳舊了,無人問津,房間近來一直無人租住,也許幽靈除外,樓下的店鋪也租給了一個書商。此人從不屑於撣掉櫥窗裏或書架上的書上面的灰塵。他不時會給我採辦來一些書,比如史學家傑弗利-伯頓-拉爾寫的論
惡本質的著作,米爾西亞-埃利亞德的
彩的哲學論著,以及我愛讀的古典小説。那位老人現在就待在店裏讀書呢。透過玻璃窗我注視了他好幾分鐘。新奧爾良的法裔居民和美國其他地方的人真不一樣。對這位頭髮花白的老人來説,經濟效益
本算不上什麼。我後退兩步,仰頭看那些至鐵欄杆。我又想起了那些煩心的舊夢裏的那盞油燈,她的聲音。她為什麼現在這麼無情地糾纏着我?這是前所未有的。當我閉上眼睛時,我又聽見了她對我説話的聲音,但她話語的實質卻已經消失。我發現自己再次追憶她的生與死。
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她正在路易的懷抱裏。現在那個小陋屋已經蕩然無存,它曾是一座傳播瘟疫的房子,只有血鬼才會進去。連賊都不敢把她死去母親脖子上的那條金項鍊偷走。路易竟然選了一個小孩子當獵物,連他自己對此也羞愧難當。不過我當時瞭解他。事後他們把她送去搶救的那所老醫院也已蹤跡全無了。我當時懷抱那個暖和的凡人包袱走過的那條街道狹窄而泥濘,路易在後面跟着我跑,哀求我告訴他我想幹什麼。
一股寒風猛地把我吹醒。我能聽見從一個街區開外的波旁大街上的酒館裏傳來刺耳而單調的音樂。人們在大教堂前散步,附近有個女人在大笑。黑暗中有輛小汽車在猛按喇叭。一部現代電話機發出細小的電子脈衝。在書店裏,那位老人在撥收音機,扭動旋鈕,從迪克西蘭爵士樂到古典音樂,最後到一個哀悼的人聲,和着一位英國作曲家的音樂在
唱詩歌…
我為何跑到這座老樓來?它木訥而蒼涼地立在這裏,像塊墓碑,上面的期和字跡都已陳舊斑駁。最後,我再也不想耽擱。剛剛在巴黎發生的事情一直使我處在極度的興奮狀態,我要去住宅區找路易,把這一切向他和盤托出。我再次選擇走路。我要
受土地,用雙腳測量它的距離。在我那個時代,也就是十八世紀末,新奧爾良的住宅區其實還不存在。那時它還是間上游的鄉村,有許多農園,道路狹窄難走,路面只由疏浚挖來的貝殼鋪成。到了十九世紀後期,在我們的小窩被搗毀之後,我創傷累累,心都碎了,跑到巴黎去找克勞蒂婭和路易。這時住宅區才連同它周圍的小鎮隨着新奧爾良這座大都市一同崛起,許多維多利亞風格的漂亮木房才蓋起來。這此華麗的木製建築中有一些非常龐大,每一部分都以其雜亂無章的方式,與花園區裏的那些南北戰爭以前的復興希臘風格房屋一樣宏偉。它們總使我想起那些古希臘的神殿,或法國區裏的那些壯觀
邸。不過,住宅區裏的大量隔板小木屋與其大房子一樣,仍舊保留着古樸的鄉村風格。高大的橡樹和木蘭樹到處可見,高高地俯視着成片的小屋頂。許多街道都沒有人行道,沿街的路溝不過是挖一條小槽,而且裏面長滿野花,不顧冬天的寒冷,非常茂盛。連那幾條小小的商業街不時突然冒出全是店鋪的一堆建築——也不會使人聯想到法裔居民區裏的那些石頭面臉和舊大陸的古
古香,倒頗像美國鄉村小鎮上的那些怪怪的“大街”這地方非常適合晚上散步,你能聽見鳥兒的歌唱,這是在老城區所絕對聽不到的。黃昏的暮
透過參天大樹的繁茂枝葉,照在沿河曲曲彎彎的貨棧的屋頂上,久久不褪。你偶然可以碰上幾座豪華宅第,有不規則的遊廊和俗豔的裝璜,還可見到帶崗樓和山牆、以及暗道的房子。有大大的木頭鞦韆吊在剛刷好漆的本圍欄後面,有白
的尖樁籬笆牆。在整潔的草地上有寬寬的林蔭小道。那些小屋變化多端,形態各異:有些按照時尚
心漆成鮮豔的顏
,有些雖然受到忽視,但仍很漂亮,帶着浮木的那種灰灰的調子,很可愛。在這個熱帶地區,房屋很容易形成這種局面。你會在街上時時發現青草繁茂生長的路段,使你幾乎不相信你仍在一座城市裏。野紫茉莉花和藍白花丹將標明房地產歸屬的籬笆牆都遮沒。橡樹枝彎得很低,行人只好低下頭通過。即使在隆冬臘月,新奧爾良也是鬱鬱葱葱。霜凍連山茶花都打不死,至多傷到它們。圍欄和牆壁上爬滿黃
的野生卡羅萊納素馨和紫
的葉子花。
路易就是在這樣一片綠葉濃蔭之中,在一長排高大的木蘭樹後面,建立自己的秘密巢。在在生鏽的鐵門後面,那座維多利亞風格的老房子無人居住,它的黃
油漆幾乎全都剝落。路易只是偶然手裏拿着臘燭到裏面去轉轉。他的真正住所是後院的一座小屋,它被一大片亂七八糟糾纏在一起的粉紅
皇冠花遮蓋得密實。屋裏堆滿書籍和他多年收集的零散物品。小屋的窗户很隱蔽,從街上幾乎看不到。其實,是不是真有人知道這小屋的存在都值得懷疑。由於高高的磚牆、濃密的老樹和屋子四周亂長的夾竹桃,連鄰居也看不見它。高高的野草中沒有通向小屋的小徑。
我接近了他,只見這幾間陋室的門窗全都敞開,他坐在書桌旁,只藉着一枝燭光在讀書。我窺視他良久。我很喜歡這樣窺視他。他去打獵時我常常跟蹤他,只是為了看他進食。現代世界對路易來説本沒有意義。他就像個幽靈似地無聲無息在街上漫遊,慢慢接近那些想死或似乎想死的人。(我不敢肯定人們是不是真的歡
死神降臨。)他
血時既細心又迅速,沒有痛苦。他
血時肯定也要對方的命。他不知道怎樣饒恕犧牲品。他從不像我這樣在多少個夜晚只是“小飲一場”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要我不是餓極了,我總是
一點就罷手。
他總是穿着老式的服裝。和我們當中的許多人一樣,他也找來與他凡人時代的款式相似服裝來穿。他喜歡穿寬寬大大、緊袖子、長袖口的襯衫和牛仔褲。當他穿外衣時(很少見),他挑選的同我一樣,一般是長長的騎士外套,完全折邊的那種。我有時把這些服裝作為禮物給他帶來,好讓他不致於把他那兩件“戰利品”穿爛。我上了替他收拾屋子,把圖畫照片掛在牆上,把屋裏擺得時髦漂亮些,迫使他過那種十分奢侈的生活。我認為他希望我照顧他,雖然他口頭上不承認。他過着沒有電、沒有暖氣的生活,穿得亂七八糟到處
,還謊稱完全心滿意足。這座小屋有幾扇窗子沒有玻璃,而且他只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葉窗拉下來拴住。他好像不在乎雨水會打進來
濕他擁有的物品,因為,它們其實也不真是他的寶貝,只不過是到處亂堆的破爛而已。不過我又想到,他還是需要我來幫他改變一下這種局面。他經常跑到我位於鬧市區、既熱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數頻繁得讓我吃驚。在我家,他會一連幾個小時盯着我的超大彩
電視螢幕目不轉睛。有時他還把他自己的光碟或錄影帶拿到我這兒來看。《與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觀賞的一部影片。《美女與野獸》,尚-考克託寫的一部法國影片也讓他極其賞心悦目。此外還有《死者》,是約翰-哈斯頓
據詹姆斯-喬依斯的小説改編的一部電影。但請您搞明白,這個片子同我們
血鬼毫無關係,它講的只是本世紀初愛爾蘭的一羣普通人在聖誕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還有其它許多影片他都愛看。他的這些造訪都是不請自來,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他經常為我沉
於這種“超級物質享受”而扼腕痛惜,並對我的絲絨枕頭、鋪着厚地毯的拼花地板,以及華麗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顧。他會轉身回到他那可憐的、長滿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滿塵土的桌旁,白臉頰上蹭了一塊墨水跡,全神貫注地讀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剛由一位英國小説家寫的狄更斯傳。他慢慢翻着書頁,閲讀的速度不比大多數凡人快。的確,在我們所有的倖存者當中,他是最接近人的。而且他決定保持這種狀態。有許多次我主動提出把我更強大的血
給他一部分。但每次他都拒絕。戈壁大漠上的毒
頭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燒成灰。他的
官十分細膩
,並且同
血鬼無差異,但畢竟同一個“千年之子”的
官還不一樣。他施展讀心術總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別人在想什麼。他
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時總是出差錯。
當然我也讀不出他的心思,因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兒與製作者的想法總是相互隔絕。為什麼?我們誰也不清楚。我猜想我倆對對方的覺和渴望非常瞭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會使清晰的影像變模糊。理論上是這樣。也許有一天人們會把我們捉到實驗室裏研究,我們也許會透過牢房的厚玻璃牆,一邊聽他們向我們問個不停,並從我們的血管裏採血樣,一邊向他們討活人的血
。不過,哼!這一套對用一個意念就能把人燒成灰的萊斯特來説,還能行得通嗎?
路易沒有聽見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裏的動靜。我溜進他的房間。一條長長的影子一閃之後,我已經坐在他對面、我最愛坐的那張紅天鵝絨法式高背扶手椅。很久以前我把它運來,給我自己坐。這時他抬起頭來。
“啊,是你!”他馬上説,並把書使勁合上。
他的臉天生英俊而削瘦,雖然顯得很有力量,但卻纖細而緻,見到我,它變得通紅。他不久前剛
過血,我卻漏掉目標。有一刻我完全被這張臉陶醉了。
然而,見他被人血的緩慢搏動活到這種地步,我心裏還是癢癢得不是滋味。我也能嗅到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覺得我離他很近。他的美貌總是使我瘋狂。我想,當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當我又見到他時,我還是為他所傾倒。
我剛到路易安那州時,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將我引到他那兒,那時路易安那州還是個蠻荒、無法無天的殖民地,他還是個桀傲不馴、酗酒成
、在酒館裏打架鬥毆、賭博、胡作非為,最後導致自己命喪黃泉的傻瓜。他自以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陣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時臉上為什麼出恐懼的表情,也不懂他為什麼猛地站起來,朝我走過來並彎
伸手摸我的臉。然後我才想起,是我這被陽光灼焦的皮膚。
“你又幹什麼了?”他小聲問。他跪在地上抬頭看我,把一隻手輕輕搭在我肩上。多可愛的親密行為,但我並不想認可。我仍坐在椅子裏不動聲。
“沒什麼,”我説“過去的事了。我跑到一個大沙漠裏,我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
“你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他站起來,後退一步,瞪着我。
“你想毀滅自己,對不對?”
“不全是,”我回答。
“我在陽光下躺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不知怎麼,我已經在沙子上挖了個坑鑽進去了。”他凝視我良久,好像氣得要發作似的。然後他才回到自己的書桌,一反平時的優雅“嘭”地一聲猛然坐下,雙手握住放在合上的書上,兇惡而憤怒地看着我。
“你為什麼這麼幹?”
“路易,我有更要緊的事告訴你,”我説。
“別想那些事了吧。”我作了個別管我的臉的手勢。
“出了件很特別的事。我得把整個過程告訴你。”我站起身來,因為我控制不住自己。我開始在屋裏來回踱步,注意別把到處亂堆的那些“垃圾”踢翻,並深為那點微弱的燭光到氣惱,並非因為我看不清東西,而是因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歡燈火通明。
我對他講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後在邁阿密見到拉格朗-詹姆斯這個怪物,他又是如何在倫敦找到並通知我,並像我預料的那樣跟着我到了巴黎。現在我們倆明天夜裏就要在廣場附近碰頭。我還向路易講了那些短篇小説及其含義,我講了那個小夥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講説他並不在自己的身體內,以及我相信他能實現換身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