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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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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醒來時,我已經不太生那小惡魔的氣了。事實上,我到相當入。就在這時太陽下沉,該我佔上風了。我決定做一個小小的試驗。我去了巴黎,一個人迅速而悄悄地飛越海峽。現在讓我談點題外話,只是為了講清這些年來,我一直完全避免去巴黎。所以我對二十世紀的巴黎一無所知。原因很顯然,我在過去的歲月裏在巴黎受的罪實在太多了。而且我本能地不去看在拉雪茲公墓四周拔地而起的現代化建築,以及在電燈通明的土伊勒裏花園裏旋轉的式轉輪。不過內心裏我一直渴望回到巴黎。我怎麼能不回去呢?這個小試驗給我勇氣和極好的籍口。它轉移我不可避免出現的苦惱,因為我現在有了一個目標。在我剛到巴黎的那陣子,我意識到自己的選擇非常正確,因為這裏不是別的地方,而是巴黎,當我行走在熱鬧漂亮的林蔭大道上,不可避免地經過血鬼劇院曾經所在的那個地方,我到特別幸福。

的確,少數幾家舊時的劇院一直存留到今天,仍舊富麗堂皇地聳立在四周林立的現代建築之中,並引着各自的觀眾。當我漫步在燈光通明的香榭麗舍大街上,看着滿街跑的小汽車和密密麻麻的行人,我意識到巴黎並不像威尼斯那樣是座博物館之城。它現在與過去兩百年一樣充滿生機和活力。畢竟它是首都。一個新月異、花樣不斷翻新的地方。我詫異於喬治-龐畢度中心赤的輝煌,它從名聞遐邇的巴黎聖母院教堂的飛行扶垛旁赫然而起。哦,我真高興自己來到巴黎。

可是我還有任務,不是麼?不管是凡人還是不朽者,反正我沒把我的巴黎之行告訴任何人。我沒有給我的巴黎律師打電話,雖然這樣會很不方便。我還是沿襲老方法,在黑暗的后街裏從兩個特別討厭但很有錢的罪犯手裏搶到一大筆錢。接着我朝秋雪覆蓋的旺多姆廣場走去,那些在我那個時代就有的宮殿現在仍然佇立着。我用“凡-欽德加頓男爵”這個化名把自己安置在麗晶酒店的一個豪華房間。在這裏一連兩個晚上,我都沒出去逛,而是躲在堪與瑪麗-安東尼特的凡爾賽宮相媲美的奢侈和高品味的房間。的確,看着周圍奢華的巴黎裝飾、華麗的路易十六風格坐椅和牆上那些漂亮的凹凸裝飾鑲板,我的眼淚奪眶而出。啊,巴黎。除了巴黎,還有那裏的木頭鍍上金後看上去仍這麼美呢!

我趴在帶掛毯的五人執政內閣時期的長沙發上,馬上開始讀大衞的手稿,中間偶然出去在安靜的客廳和卧室裏踱步,或者打開一扇道地的法國窗户(帶着用金銀或寶石鑲飾的橢圓形手把),觀賞旅館後花園,那麼莊嚴肅穆安靜。

大衞的遊記深深引我。很快我就覺得自己離他如此之近。很顯然,大衞在年輕時完全是個行動者,而且只涉獵有關行動的書籍。他那時的最大樂趣全在打獵方面。年僅十歲就獵殺了他的第一隻獵物。他對捕殺那些孟加拉猛虎的描述充溢着追捕本身和冒盡風險的動和興奮。他總是儘量靠近野獸後才開槍,不止一次他差點命喪於猛獸的攻擊。

他曾熱愛過非洲和印度,在那個沒人想到大象面臨滅絕危險的年代捕獵過大象。他也遭到過野公牛的無數次攻擊,然後才用槍把它們擊倒。在賽利堅提平原捕獵獅子時,他也招致過類似的危險。

確實,他曾經偏離大道,專門在陡峭崎嶇的山路上徒步旅行,在水湍急的河裏游泳,把手扶在鱷魚糙的皮層,面對毒蛇以克服自己長期形成的恐懼…他很愛在天睡覺,靠着油燈或臘燭光線潦草地寫記,只吃他捕殺的野獸的,儘管這種也很少,自己一個人把獸皮剝下來,沒有幫手。

他的描述能力不算太強。他不耐煩推敲詞句,年輕時尤其如此。然而你從他的回憶錄裏還是能受到熱帶的炎熱,聽到蚊蟲的嗡嗡聲。簡直不可思議,這樣一個人居然會享受泰柏特莊園冬季的温暖舒適和他的組織總部裏的奢侈環境,乃至現在居然對它上了癮。

不過許多英國紳士都曾作出過這樣的選擇,做自以為對自己的成份和年齡合適的事情。

至於他在巴西的冒險,不妨由另一個人執筆來寫也行。文筆同樣鬆散,詞彙同樣貧乏和簡單,同樣充滿冒險的渴求,不過內容轉向超自然的神秘現象,一個睿智和理得多的人冒出來。確實,連詞彙本身也有所改變,包括許多煩人的葡萄牙語和非洲詞彙,以表達大衞當時實在不知如何説才好的一些概念和身體覺。冒險的質也變了:經歷一連串同巴西女祭司及靈的原始而恐怖的遭遇之後,大衞的大腦發展出一種強大的心靈應力。他的身體變成了這種超自然力的工具或宿體,從而為後他這名研究神秘學的學者嶄頭角,鋪平道路。

在他的巴西回憶錄裏也有許多關於物質世界的描寫。講述了這個國家有許多嵌多佈雷教的信徒聚會的小木屋,他們在夭主教聖徒和嵌多佈雷諸神的塑像前點燃臘燭。還講述他們的鼓和舞蹈,還有這幫信徒不可避免地出神入定,不自覺地成為靈的宿主,並呈現出某個神祗的屬和特徵,永遠具有念符咒的魅惑力。但是重點卻完全放在虛幻的東西上面,放在對內心力量的知和這種力量與外部力量的搏鬥。這個愛冒險的年輕人曾完全在物質世界裏尋找真理——野獸的氣味,叢林裏的小徑、獵槍的擊、獵物的栽倒…但在這裏,他已經消失了。

等到大衞離開里約熱內盧時,他已經成為另外一個人,雖然他的敍述經過後來的壓縮和潤,並且顯然經過編輯,但它仍然包括大量就地寫下的記。毫無疑問,按照世俗的話語,他曾經處在發瘋的邊緣。他再也看不到他到處都可見到的街道、建築和人羣,他只見到了源自他者的靈、神祗和無形的力量,以及各類人身對所有這些怪物有意無意的神抵抗。的確,假如他不曾深入過亞馬遜河的熱帶叢林,假如他不曾強迫過自己再次成為英國獵人的話,他或許會永遠從他的世界裏失。一連數個月,他都是個憔悴的“病人”從捲起的袖口和骯髒的褲管裏出被陽光曬黑的肢體,跡在里約熱內盧,尋覓越來越強烈的神體驗,完全隔絕與本國同胞的接觸,無論他們那樣纏着他要與他來往。然後,他又穿上正規的卡其布獵裝,扛起大號獵槍,備足最好的英國野營食品,出發去恢復自己的獵人本,並打死那隻美洲猛虎,再親自用小刀剝下它的獸皮,剖開它的膛。

這麼多年來,他沒有再回到里約熱內盧去。這並非那麼不可思議,因為假如他真的回去,也許就不會再離開那兒。不過很顯然,當個嵌多佈雷信徒的生活對他來説還不夠。英雄總是尋求冒險,但是危險本身無法完全沒他們。

瞭解了他的這些經歷,更加深我對他的熱愛,一想到從此後他竟然在泰拉瑪斯卡聊度一生,我就深悲哀。這種子似乎配不上他,或者説它並不能使他真正開心,雖然他堅持説他需要這種子,這似乎完全是個錯誤。

當然,加深了對他的瞭解也使我更加對他充滿渴求。我又想到,在我黑暗的超自然青年時代,我曾為我自己找過幾個可能真正作我伴侶的對手,比如卡布瑞,但她不需要我;尼古拉斯瘋了,路易,他因為我把他誘入不死的王國而無法原諒我,儘管這是他自己提出來的。只有克勞蒂婭是個例外——我那勇猛無畏的小克勞蒂婭,我打獵的伴侶,胡亂血的殺手,卓越的血鬼。正是出乎她超羣的誘惑力,使她最終轉而反對她的製造者。對,她始終是唯一真正像我的血鬼。怪不得她現在老在我的腦海裏縈繞,也許這就是原因。

肯定這與我熱愛大衞有着某種聯繫。但我以前並沒有看出來。我真是很愛他,當克勞蒂婭轉而反對我,不再當我的伴侶之後,我到特別、特別空虛。

這些手稿也為我充分説明另外一點。大衞正是拒絕“黑天賦”的那個人,而且頑強地拒絕到底,這個人真是無所畏懼。他雖不喜歡死,但也不怕。他從沒怕過死。

但我來巴黎並不只是為了讀他的回憶錄。我心中還有一個目的。我離開旅館的這種天賜而永恆的與世隔絕狀態,開始在巴黎緩慢而公開地漫遊。

我在馬德蘭大街買了幾件漂亮的衣服,包括一件深藍雙排扣的山羊絨外衣。隨後我在左岸消磨了幾個小時,逛了那些漂亮誘人的咖啡館,邊逛邊想着大衞講的上帝和撒旦的故事,並且納悶他是否真的見到他們。當然,巴黎是上帝同撒旦會晤的絕佳地點,可是…我在巴黎地下鐵裏遊蕩了一會,觀察別的乘客,試圖找出巴黎人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難道是他們的機警,他們的勁頭嗎?是他們避免同別人目光對視的方式嗎?我説不出來。不過他們和美國人很不一樣,這我到處都能看到。我意識到我理解了他們。我喜歡他們。巴黎是個太富有的城市,有無數昂貴的皮大衣,珠寶和其他奢侈品,使我目不暇接,眼花亂。顯得比美國的城市還富有。它在我那個時代好像也不比現在遜,有那麼多的玻璃馬車和戴着白假髮的紳士淑女。不過那時窮人也到處都是,甚至就躺在大街上奄奄一息。而現在我只見到富人,有時還能看到整座城市幾百輛汽車和無數石頭房屋,旅館和住宅多得難以置信。當然我也在狩獵。我在進餐。

凌晨,我站在龐畢度中心的最高一層樓上,仰望着和我那可愛的新奧爾良一樣的紫天空,遠眺着這座四通八達,燈火通明的大都市從睡夢中醒來。我凝視着遠方的艾菲爾鐵塔從神聖的夜中拔地而起。

哦,巴黎,我知道我會回你的懷抱,而且在不久之後。在不遠的將來的某個夜晚,我會在我一向熱愛的聖路易島上為自己搭一個巢。讓福煦大街兩旁的那些高大建築見鬼去吧。我會在那兒找到我曾經和卡布瑞共同搞出“黑魔法”的那座建築,母親領導兒子,使親生之子把她變成他魔界的女兒,凡人的一生已將她釋放,彷佛它只是被我抓住手腕的一隻手。

我將把路易也帶回來,路易在失去克勞蒂婭之前那麼熱愛這座城市。是的,必須引導他重新熱愛巴黎。同時,我還要慢慢走到和平咖啡館,它就在拿破崙三世統治時期那悲劇的一年裏、路易和克勞蒂婭曾住過的那家大旅館內。我要坐在裏面,要一杯葡萄酒,不去碰它,然後強迫自己冷靜地思考這一切,並採取對策。

唔,在沙漠裏經過那次煉獄般的考驗,我更加強壯。我作好出事的準備…終於,在這天凌晨,當我變得有點憂鬱,併為那些搖搖墜的在一七八0年代蓋的老建築傷時,當晨霧籠罩在半封凍的納河上,我在離斯德島那座橋很近的岸邊石壁遠眺時,我看見要找的那個人。首先是那種覺又出現。這一次我馬上就把它識別出來,並隨着它的發生仔細受:先是那輕微的暈頭轉向,這我忍住了,沒有失去控制。然後是陣陣輕微而舒服的震顫。接着是全身一陣緊似一陣的收縮,手指、腳趾,四肢,軀幹無一例外。對,就好像我的全身在嚴格保持其比例的同時,變得越來越小,什麼東西迫使我出正在縮小的軀殼!就在我快要支持不住、馬上要被擠出身體時,我的頭腦清醒了,這種覺也隨之消失。我前兩次出現的正是這種覺。我站在橋邊,思考着這件事,努力把細節記住。這時我看見一輛疾駛的小汽車在河的對岸猛地剎住,那個人.褐頭髮的年輕人從車裏鑽了出來。他像以前那樣笨拙,試探地站直,用他那對痴而發亮的眼睛盯住了我。

他沒有讓自己的小驕車的馬達熄火。我像上次那樣又到他的恐懼。顯然他知道我已經發現了他,這是毫無疑問。我已經在這兒看了兩個小時的風景,等着他發現我,我想他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最後,他終於鼓足勇氣,走過橋來。我對面馬上出現一個穿着長大衣的英俊男子,脖子上圍着一條白圍巾,半走半跑,在距離我幾英尺遠的地方站住了。而我仍站在原地,肘倚在欄杆上,冷冷地盯着他。他又猛地把另一個信封遞給我。我一把抓住他的手。

“彆着急,德-萊恩康特先生!”他絕望地小聲説。上社會説的英國口音,很像大衞的口音,法語的音節説得非常道地。手被我抓住,他嚇得差點死過去。

“你到底是誰?”我問他。

“我有個建議給您!您要是不聽那才傻呢。是您特別想要的東西。相信我,這個世界上再不會有別人能把它給您了!”我鬆開了他的手,他向後一跳,差點來個後滾翻,連忙伸手去抓石頭的欄杆。這個人的姿態怎麼啦?他身材魁梧,可移動起來卻好像是個瘦弱、拘謹的人。我無法想像這是怎麼回事。

“現在就把你的建議講清楚!”我説。我能聽見他的心臟在他寬闊的膛裏停跳了一下。

“不行,”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