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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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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好好的,媽媽,”這個總是冷冰冰的姑娘説。媽媽這副樣子讓她吃了一驚,她急於從她的懷抱裏解出來。

“再説還有鮑凱太太呢!爸爸説她是個好人。儘管從前為了什麼事情他們之間有過誤會。”

“啊,是的。有鮑凱太太,”艾米·帕克説。

“可是這跟在家總還是不一樣。”隔着上層睡衣,她撫摸着女兒瘦弱的、有幾分神秘的身體,心裏奇怪莫非這就是她身上掉下來的?焦灼不安傳到姑娘的身上。這個夜晚,她咳嗽得很厲害,不得不燒了一點點她為了防備這種發作而準備的藥粉。天亮之後,她從牀上爬起來,在藥粉帶有苦味的煙氣中摸索着。早晨,刺骨的涼意像刀子一樣,深深地切割着這個充滿情的姑娘。她赤着身子準備洗漱的時候,顫抖着畏縮不前。但是她很高興。要想獲得最終的、完美的形象,所有這些不快和痛苦都是必須的。

爾瑪在班加雷搭上火車。她穿着一套灰顏的制服,頭戴一頂很乾淨的帽子。大庭廣眾之下,她從來不顯得緊張。父母親用那輛福特牌小汽車把她送到城裏。他們站在車廂窗口旁邊,不知如何是好。父親沒有做什麼努力,因為眼下的局面他已經沒有能力控制了。有好長時間,母親擺出一副權威的架勢,喋喋不休地叮嚀女兒。可是終於到了她在那頂大的黑帽子下面低下頭的時候了。她不得不強迫自己承認,孩子們都已經長大成人了。她懷着一種,甚至是謙卑,接受了女兒在她上留下的最後一個吻,心裏想,這是否意味着愛?她很願意相信就是這麼回事兒。

姑娘最後望了一眼母親揮動着的手帕,覺到一陣告別少年時代的痛苦。那一閃而過的枯燥無味的村野的景越發使這種痛苦難以忍受。最後,她靜下心來,希望從別人臉上看到自己的映象。而試圖在這樣的“鏡子”裏解開它的奧秘,則又是一種新的非份之想了。

就這樣,爾瑪·帕克到了城裏,進了女子商業學校,而且是一個功課很不錯的學生。她和打字機上那個每打完一行就響一下的鈴一樣可靠。她總是看着屋子那頭壓兒就不存在的東西,把滾筒往後一甩。不是忿忿然,而是充滿了輕蔑。她打出來的文件,總是連一個污點也沒有。她確實非常乾淨。她那修長的、略呈橢圓形的指甲是粉紅的。她身上散發着一股薰衣草香水的味道。她把香水放在書桌屜裏,十分仔細地灑在那雙乾淨的手上。她那細細的、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一隻小小的金錶,不算貴,但很雅緻。她的皮膚非常白,白得幾乎像是有病,而且對別人那種老於世故總是很。因此,當她的朋友吉納維芙·約翰斯頓跟她開玩笑,得她滿臉飛紅的時候,很難説清楚是因為高興還是出於羞怯。

爾瑪·帕克第一次見到吉納維芙·約翰斯頓是在商業學校。她住在邦戴,爾瑪則住在蘭德維克鮑凱家。有時候兩個姑娘一起乘電車出去玩。因為乘電車既便宜又可以消磨時間。這種旅行對於爾瑪來説至關重要,因為這愈發突出了她的自由。鬆鬆垮垮的電車叮叮哐哐,搖搖晃晃。在這樣的夜晚,人們常常突然爆發出一陣笑聲。兩個姑娘坐在一起,覺得她們的頭髮在那有股鹹味兒的空氣中變得乎乎的。她們是朋友,但相互之間又不是特別喜歡對方。她們在車裏搖晃着,為自己的搖晃而發笑。坐在她們對面,或者從她們身邊走過的男人們的膝蓋骨蹭着她們的膝蓋。吉納維芙·約翰斯頓喜歡瞅着男人們。她是個皮膚黝黑,有點兒邋遢,得老高的姑娘。她急於慷慨大方地奉獻給某個男人。爾瑪卻總是把頭扭過去,用突然變熱的手抓着她的手提包。很難説爾瑪就不具備這種慷慨大方。要嘛,她把自己看得太高,要嘛是心裏害怕。

最後,這種格和氣質上的不同使得爾瑪和吉納維芙之間的友誼冷淡下來。爾瑪怕跟這個黑不溜秋、邋里邋遢、脯豐滿、嘻嘻哈哈的姑娘待在一起。男人們的眼睛總愛往她身上膘,往她那乎乎的、有鹽味兒的頭髮和在電車裏晃盪的rx房上瞟。跟她待在一起,夜簡直太強大了。因此,爾瑪找了些本站不住腳的理由,跟她分道揚鑣了。她一個人繼續坐着電車兜風。不過總是把眼睛從別人身上移開,望着燈光閃爍的夜空。這樣,她依然可以享受她的自由。她説,她喜歡這座城市。她把這個花花綠綠的世界都變換成為她自己所擁有的詩。難道那瀝青鋪成的路、鋼鐵做成的車,不就是她自己進步的一個標誌?就這樣,她在夜晚去乘電車,從她那個分隔間望着窗口那麪人們的生活,看見他們坐在桌於旁邊爭論着什麼,或者正寬衣解帶,或者剔着牙齒。即使她對自己的生活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計劃,她也相當自信,認為自己不管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會成功,而不會惶惶然,手足無措。

當她關住一扇門的時候,如果聽見一陣笑聲,這種自信心就會動搖。特別是男人的笑聲。為了這個原因,她恨鮑凱家的那些馬伕。

霍瑞·鮑凱——就是跟斯坦·帕克的親戚結婚的那個人,爾瑪就寄住在他家——是個馴馬人,專門訓練比賽用的馬。他是個老實人,因此沒有取得應有的成功。不過即使這樣,他也曾贏過幾次,給他的子買了金剛鑽,還有一張狐皮。這張狐皮的“腦袋”在幾年前的一次復活節集會時,夾在出租汽車車門裏壞了。霍瑞·鮑凱從不打扮自己,儘管他很贊同他的子打扮,也贊同那些有錢人——他的顧主們打扮。他情願穿便鞋。他總是戴硬領,不繫領帶。只是用一枚銅領釦把微微發黃的、漿得硬的領子扣到一起。他就這樣在馬廄裏轉來轉去,對那些小夥予們和一兩個年紀大點的人發號施令。這幾位長者在養馬的事情上很有經驗,乃至有點目空一切。不過對霍瑞,他們還是樂於從命。因為他人很不錯。

這就是爾瑪·帕克從鮑凱那所磚房子、從她那扇窗户看見的情景。因為她的房間屈尊位於馬廄這邊。馬廄裏,是那些穿着背心的小夥子,他們手裏提着水桶,裝滿亮光閃閃的水,晃來晃去,還有那幾個兩腿向外彎曲着的、年紀大一點的人,以及那些油光水滑、膘肥體壯、直打哆嗦的馬。

霍瑞·鮑凱要爾瑪一定不要客氣。他在她來這兒的第二天,就給了她一盒巧克力,上面用粉紅的緞帶繫了一個很大的蝴蝶結。他還説,她可以專門挑一塊特別軟的給他。他是這樣一種男人;喜歡煞費苦心地對姑娘們大獻殷勤。他喜歡下午一邊嘴裏嚼着巧克力,一邊看頭上扎着蝴蝶結、手腕上戴着手鐲的年輕姑娘,喜歡跟她們開玩笑,惹得她們格格地笑。但是他和這些姑娘們的關係沒有半點兒見不得人的地方。她們格格的笑聲和對他饋贈的那些小禮物的接受,使他那種近乎幼稚的虛榮心得到了滿足。他似乎屬於這樣一派人,認為女人是一個不同的“品種”而這種觀點很適合一部分女人的口味。

爾瑪·帕克很快就意識到霍瑞·鮑凱和藹可親,但無足輕重。她學會了坦誠地、毫不戒備地接受他獻上的殷勤,對他開的玩笑哈哈大笑。

“可憐的老爺子,”鮑凱太太説“他這人太好了。”就好像他正受着病痛的折磨。

鮑凱太太是伯特家的人。她就是莉莉——那三個姑娘中的一個;斯坦·帕克沒向她們求過婚。為了這個原因,她養成一種習慣,總愛懷着很可笑的容忍,眯細眼睛看爾瑪,似乎是為了看得更清楚一點。不過,你不能説莉莉·鮑凱是個壞人。她徐些胭脂,但這算不了什麼。她喜歡傍晚有幾位朋友來作客,喝一杯什麼,最好是烈黑啤酒。她取下手上的戒指,坐在一架堅式鋼琴前面,邊彈邊唱些老歌。

你喜歡鮑凱太太嗎?你一直沒提這事兒。爾瑪的媽媽在信中這樣寫道。

鮑凱太太好,她很善良。爾瑪在信中對媽媽説。

鮑凱太太一邊把她的粉往爾瑪臉上搽,一邊對她説,必須叫她莉莉姑媽。可是爾瑪拿定主意,不用教名稱呼她。她認為她並不需要永遠和鮑凱家保持親密的關係。她已經覺得自己陷入了某種更高形式的不安之中。

因此,她未置可否,回自己的房間,擦抹她的指甲去了。

爾瑪從商業學校畢業之後,很快就找到了工作,是在一家海運商行裏當初級打字員。這並不是她理想的工作,但眼下也還湊合。很快就明顯地看出,她的工作幹得非常出。於是,一些特別費事的工作就給她來做。結果招來別人的嫉恨,而那些人其實並不想做這些工作。但是她並沒有被他們嚇倒。這時,她剪短了頭髮。當她拿着一頁剛打出來的蠟紙,從兩行辦公桌中間走過去的時候,或者手裏拿着她的巾和肥皂從盥洗間出來的時候,她那直的脖頸是無懈可擊的。

她有時候也確實想家,比如在那半小時的午飯時間,吃着鳳尾魚三明治的時候。對家鄉的思念所引起的不安使她苦惱,但又無法避免她母親的形象一直在心頭出現。她確實應該得到女兒的愛憐,儘管她的衣服難看,做起事來總是笨手笨腳,不是碰翻桶就是打碎罐,要嘛切白菜時割破自己的手,而且一張臉經常傻呵呵地追尋着那些稍縱即逝的念頭。爾瑪覺得自己不能從這當中解出來,儘管對她來説是至關重要的。爾瑪·帕克經常因為對母親那種羞澀的令人煩躁不安的愛而變得渾身燥熱。父親是個男人,除了經濟上的事情,別的用不着多考慮。父親那張臉顯示出,他完全沉湎於某種遐想,而且在那思想鋒中,他被擊敗了。因此,就可以對他輕視。此外,他也不明白父親需要什麼。對於那些她所不瞭解的東西,她既輕蔑又害怕。後來,她想起父親皺巴巴的脖頸,便又被父女之情揪扯回來。他那手上的裂縫扯住了她的衣裙,於是,她不能逃了。倒不是想從她的雙親的低下的社會地位逃開,而是想逃開他們的謙卑。這最終大概還不至於過分殘忍。

她總是把她那個淡而無味的三明治掉下來的碴兒歸攏到一塊兒。這個三明治已經足夠她吃的了。她還總把三明治可憐巴巴的皮兒包進一個小紙包裏。因為她不愛吃麪包皮。

爾瑪本不想她的哥哥,早把他從自己的生活中排除掉了。而且告誡自己,他是不願意花時間來她這兒的。

有幾個不錯的人已經發現爾瑪·帕克是個好姑娘。其中就有高夫兩口子——杜瑞爾蓋女郵政局長的朋友,或者更確切地説只是人。他們雖然只經營小百貨,生意還算興隆。他們不用再穿着大褂站櫃枱了。壓兒不於這種活兒。高夫夫婦住在郊區一個比較富裕的區域,雖然不是最好的。他們有許多油光鋥亮的傢俱,包括一個附設酒櫃的放煙具的桌子。你得爬在地上才能從那櫃子裏面取出一瓶香蕉雞尾酒。洗手之後,爾瑪·帕克用手指撥着他們的手巾。手巾上繡着“客人”的字樣。字是螺旋形的,宛若三紫羅蘭,相當藝術。高夫夫婦喜歡晚上找朋友來聚會。不是什麼正式的晚宴,只是打打橋牌,穿着也隨便,不必穿夜禮服。爾瑪很快就明白自己應該做什麼了。她很有點“眼觀六路”並且據這種觀察採取正確態度的天才。就好像一到這場合,她的四肢就成了蠟做的,可以隨心所。她也很善於詞令,那些俏皮話就像是從她自己嗓子眼裏冒出來似的,而不是從別人那兒學來的。她做這一切的時候,被那麼多的新發現、那麼多的可能,以及那麼多令人驚訝的事情而動。

星期天,鮑凱家來了個年紀大、舉足輕重的牧場主。他摸了一陣子他那匹馬的肢關節,並且跟這位馴馬人談論了一會兒這匹馬在賽馬場上的前景之後,對爾瑪·帕克的相貌讚美了一番。這當然蠢。但是他的靴子鋥亮,衣服儘管隨隨便便穿在身上,料子卻很貴重,給她留下深深的印象。她記得他的名字叫萊特奧諾,儘管後來再也沒有見過他。

坐在鮑凱家的窗口修指甲的時候,爾瑪有許多事情要想,許多東西可看。馬兒被拉過來拉過去,或者傍晚,踢着馬廄的門,在飛揚的塵土中噴着鼻息。傍晚,有些小夥子轉來轉去消磨時間,或者玩紙牌,擲硬幣。院裏那些小夥子們胳膊抱着腦袋頂腦門兒,做着互相折磨的遊戲。他們用沙啞的聲音大笑,煙,説笑話,做些下動作。儘管窗口站着個姑娘,或者正是為讓她看見才這樣做。她對這些都不以為意。誰也不跟霍瑞·鮑凱家這位高傲的親戚講話,除非不得已。那時,便稱她為小姐。他們從來不敢放肆,最多遠遠地嘴對着樹莓打個口哨。這當然是soledevivre的一種表情。

當然,還有個柯萊。

她的生活方式已經開始讓她破費了——一辦公室給她提了工資,她買了一件染短大衣——也就是這時,柯萊第一次跟她講話。事實上,他很有點目空一切。他從鮑凱先生親自修整的那塊草坪走了過來。他穿一雙橡皮底帆布鞋,踩着雜亂的草,走得很快,直。她注意到他股一扭一扭,擺動着兩條肌發達的、無意之中顯示出傲慢的年輕男人的胳膊。他把下巴抵在窗台上,説:“今兒晚上能和咱們會會面嗎?爾。”她望着他,嘴張着,嘴不顯得那麼薄,好像被什麼叮了一下。她既到震驚,又引起了興趣,同時還有點兒害怕。

她望着他。他年紀比她小,這就更糟。但是他那張臉五官端正,白裏透紅。他也許會犯罪,但那大概也不會是故意幹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