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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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凝望着母親。
良久。
心頭難免一陣哀痛。
眼前的這個女人如果不是生我育我的話,怕就不會覺着她可憐,只會認為她可厭了。
我曾不只一次的跟母親説:“這不是你哭哭鬧鬧就能解決的事。”我甚至苦口婆心地勸導她説:“你這副樣子,完全不具備把父親爭回你懷抱的條件。”我是衷心直説的,並非故意要傷母親的心,但,自從發現父親有外遇之後,母親就越來越似瘋婦。
瘋在於她那經常發青光的眼神,瞪着人,尤其是瞪着父親時,就像政治部裏的審訊房內,那盞硬照着間諜頭臉的強光燈,有種事必要壓這對方、折騰對方、屈服對方的氣勢。
瘋在於她已經開始語無倫次,説着些難聽至極、尖刻到絕的説話,例如,她可以在我跟前對父親説:“我要給你預備些什麼補品吃?上了五十歲的男人要應付狼虎之年的婦情很吃力的,是不是?這就是你現今不再打網球與羽球,改為打哥爾夫球的原因吧!你每早起牀來是不是都覺得腳軟?”這樣的説話,出於一個名門望族、書香世代的貴夫人之口,是分外嚇人的。
連我這已經是二十六歲的男人,聽進耳去都有點骨悚然的難堪覺。
母親的瘋也表現在她的裝扮之上。任何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一眼看到她身上那件本年度法國女服名家路易芳坦尼的心傑作,都幾乎忍不住要驚呼起來。
我真要為那位服裝大師叫屈。分明是為年華雙十,身段玲瓏的少女設計的服飾,改由母親那半老的徐娘來穿,是活一朵鮮花在牛糞上的好例子。
母親尤其瘦,夠不上資格暴的脯被硬擠出來,在人前亮相,其實只在獻醜。
從前的她,當然不是這個樣子的。
我膽敢説,在未出事之前,母親的服飾、言語與行動都矜貴含蓄,一派大家閨秀、玉葉金枝的氣勢。
如今,不懂得她身分的人會誤以為她是個低三下四的貨娘。
不是不令人慘不忍睹的。
我沒有想過,從美國趕回來,會看到這樣的一個女人。
如此恐怖的一個女人,竟是跟我血緣關係最親近的一個人。
我是為了父母的婚姻關係產生嚴重危機,才決定回港,看看有什麼事我是可以做的,以固令幸福家庭恢復原狀。
真的,我一直以來都覺得再沒有一家人會生活得像我們這一家般暢快與圓滿了。
案親崔明傑是城內有數的成功企業家,現今唯一能與本百貨業匹敵的就是崔氏名下的麗晶百貨連鎖公司,正好是他這二十多年辛苦經營的彪炳業績。
母親是城內著名世家鄧寶生的第五個女兒,如假包換的系出名門。二十多年前就已留學美國。書雖念得不怎樣出,總也算是在大學裏頭肆過業、上過課,未曾畢業就因懷了我而跟當時也是留學的父親結了婚,二人均算是城內珠聯璧合,眾口稱頌的一對璧人。
我是在親朋戚友的歡呼與愛寵之中成長的,自然無風無。
案親與我一向相處得額外的融洽,我們總是如兄似弟的互敬互愛,説話從來不多不雜,卻相當深入,總能動着彼此的心。
我在父親畢業的加州大學畢業,一直留在三藩市任事。老闆仍是崔明傑,我替父親看管及發展海外業務,主要是北美的投資與地產。
案親從來都是得體而值得敬重的父親。
就是母親這個角,也算是中矩中規的。
一點點母的嚕囌,並不致對我造成反。她給我的自由度與尊重也是相當寬鬆的。
母親只會很嚴重地對我提出過一次要求,她説:“浩源,我不喜歡孫兒是混血兒。”如此毫無商榷餘地的訓令,也並沒有令我打算頑抗。
而且,作為一個母親,她從來也不算有太多苛求。
她的願望也不會為我帶來絲毫壓力,我是壓兒對洋妞沒有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