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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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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我最早知道王金髮,是從魯迅的文章中。魯迅的文章是我們這一代讀書人的教科書。悉魯迅,已成為每一箇中國現代文學研究者的看家本領。有個朋友曾經不明白地問我,説怎麼知道那麼多關於魯迅的事。我一下子被問住了,怔了半天,只好敷衍説,因為自己在大學裏待過幾年,看得多,見多識廣,所以知道的也就多了。人永遠沒辦法免俗,稍稍知道些事,就技癢難熬,就想賣。我一直以為朋友是在表揚我,回話的口氣雖然想謙虛,也不無得意。然而終於有一天,我突然明白朋友其實是在揶揄和挖苦。世界上最愚蠢的動物,永遠是自以為是的人。忘了這句話的人,都是呆子。在醖釀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一方面有成竹,同時又情不自地想到了朋友説話時的表情,我老是忍不住要想,這壞小子又該調侃我了。

老實説,要想寫王金髮這個人,還真沒辦法不提到魯迅。這就好比説唐詩不提到李白和杜甫,談電影不提到美國的好萊塢,侃足球不提到巴西隊。有比較才有鑑別,有對照才有認識。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間接的。我們通過張三,認識李四,藉助甲,知道乙。人是一種很複雜很滑稽的動物。一方面,人比人,氣死人,另一方面,也只有人比人,才能最終知道人。歷史上一些重要人物,由於他們在座標上特別亮眼,於是就成為發現另一些人的參照系數。這另一些人物並不亮眼,他們已經沉澱在歷史的泥沙中,只有通過比較和對照,才能像文物一樣出土。並不亮眼的人物出土,有時候也能反客為主,使我們重新認識那些特別亮眼的人。誰也不會不知道魯迅,但是説到王金髮,知道的人便大打折扣。

要重新挖掘王金髮這一特定的歷史人物,我不得不順帶提到一系列眾所周知的辛亥革命名人。王金髮和魯迅幾乎是同時代的人,歷史是無情的,雖然王金髮當年一度名震四方,可是時間已將他的名聲湮沒。雖然在歷史上,他曾經比魯迅這樣的文化人重要得多,他的傳奇在江浙一帶家喻户曉婦孺皆知,可是他遭到的淘汰,也快得多。魯迅不止一次提到了王金髮,在《範愛農》這篇著名的散文裏,他用小説家的刀筆,寥寥幾句,就刻畫出了一個活生生的強盜都督。因此,讀我的這篇小説之前,最好能重讀一下《範愛農》。我真的沒辦法繞開大名鼎鼎的魯迅。換句話説,説魯迅也就是在説王金髮。

我們都知道魯迅先生的原名叫周樹人,是浙江紹興人,生於1881年。魯迅有名,他的弟弟周作人也不弱。周作人比魯迅小4歲,生於1885年,文章也很多。我們在時間和空間上找到周氏兄弟的位置以後,就等於也為他們的同時代人物王金髮定了位。王金髮是浙江嵊縣人,比魯迅小,比周作人大,正好介於二者之間,生於1883年,這一年是光緒九年,歲在癸未。從地圖上看,嵊縣是紹興的一部分。嵊縣是越劇的故鄉和發源地,它和紹興的關係頗有些像今天的大興和北京,或者今天的嘉定和上海,是隸屬和被領導。什麼事都是相對的,紹興也不是什麼大城市,然而相對於嵊縣來説,已經足夠大了。紹興是嵊縣的頂頭上司。

還是先説説魯迅出生那年發生的一些事情,這也是王金髮的時代背景。這一年,清咸豐帝的遺孀之一,鈕祜祿氏慈安太后猝死了,慈安是東太后,東太后死了,天下便由西太后慈禧一個人説了算。不能説慈禧太后她老人家一點政績也沒有,魯迅王金髮周作人他們出生的那幾年,是康乾盛世之後,勉強算得上太平的時候,所謂清史的“中興”時期,大清朝糟糕的子已經過去,更糟糕的子暫時還沒有到來。在此之前,有兩次鴉片戰爭,清朝政府輸得一塌糊塗,英法聯軍焚燒圓明園,還有太平天國的起事。在此之後,發生了中甲午之戰,八國聯軍再次攻佔北京,沒完沒了地賠款割地,加上義和團的鬧事,外患內亂,大清朝就再也沒安穩過。

老實説,國家搞得那麼糟,也不能就説是慈禧太后一個人的錯。在魯迅出生的那些年頭,還看不出這位後人提起來便咬牙切齒的老太婆,有什麼太大的不是。一個人的功與過同樣是相對的,慈禧太后未必就一定想把中國搞壞,事實上,她似乎並不像後人説的那麼保守,那麼頑固,那麼沒有人情味,起碼也不是一味地反對科學、反對進步。1881年,第一輛“中國火箭號”車頭,在唐山胥各莊遠煤鐵路首次運行。這樣,火車這個怪物,終於在它發明的80年以後,在中國的大地上跑了起來。要知道,火車的發展,在西方也不是一帆風順的。還是在這一年,上海和天津的陸路電線開始通電,在魯迅出生的第二個月,上海的自來水公司開始創辦,兩年以後,也就是王金髮出生的那一年,自來水公司正式供水。

此外,電報線也在以很快的速度架設。中國人早在一百多年前,似乎已朦朦朧朧地知道了信息的重要。郵電大臣不再是個可以小覷的角。這時候,國內最大的報紙《申報》,開始採用國內的電訊。帝國主義的大炮,已將中國的國門轟開了。門户既然開放,就不可能再關起來。租界這個怪物,開始騷動着中國人的心,一方面,它是喪權辱國的標誌,是大清朝身上的瘡疤,讓人想到了就心痛;另一方面,它又是種種當時從未見過的新鮮事物的發源地。位於中國東南部的上海,以驚人的速度開始繁華,像加了酵母的麪糰一樣迅速膨脹,它的影響向四面輻,很自然地就波及了同樣位於東南部的紹興和它下屬的嵊縣。

等到魯迅和王金髮他們這些人開始明白一些事理的時候,短短的中興時期已經差不多了。中興中興,曇花一現,説過去就過去。我們知道,人們最早的記憶,並不是從他們出生的時候就開始。一個人的記憶,是在兩三歲以後,逐漸存入大腦。等到他們開始懂事的時候,大清國早已病入膏肓,既腐敗又墮落,像魚一樣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無論是魯迅還是王金髮,在他們這一輩人的大腦裏,產生不了“何必遠溯乾嘉盛,説起同光已惘然”的嘆。這個由滿族人統治的龐大帝國,從來就沒給他們留下過什麼強盛的印象。這已經是一個垂死的王朝,再也不可能給人們留下任何美好的記憶。他們這一代人,註定沒有辦法去愛大清國,註定要當逆子。這個大清國糟透了,實在愛不起來。隨着他們的年齡一天天增加,大清朝也只有一天比一天更不像話,一天比一天更面目可憎。他們這一代年輕人腦子裏充滿了“反動思想”他們註定了應該是反叛的一代,註定了是大清國的掘墓人。

2謝震所撰《王季高君行述》,有助於我們形象地瞭解王金髮的童年,特別是這麼一段文字:王逸,字季高,一字孑黎。隸籍浙江嵊縣,金髮,其名也。家本小康,早喪父,母延師教之讀,天資頗高,而頑梗好,又孔武有力,與裏中羣兒戲,輒雄長其曹,能以手推倒牆壁,於是有大王之目。然畏母,一聞呼聲,即立奔。稍長,好獵,嘗於家園中學習打靶,久之,槍無虛發,能於空中落飛鳥。又好博,起時,擲錢滿地不顧。此其幼年與成童時期之歷史也。

《王季高君行述》寫於民國五年,也就是1916年,王金髮殉難的第二年。作者謝震是王金髮共事多年的戰友,我第一次讀到這篇文章時,印象最深之處,彷彿在看美國的西部槍戰片。難以相信,在一百多年前,正是清朝走向徹底沒落之際,一箇中國的鄉間少年,竟然也會有如此英雄氣概。我所讀過的書,絕大多數都十分確鑿地告訴人們一個最簡單的事實,中國乃禮儀之邦,温柔敦厚,稍稍讀了些書的人,皆文弱而不好鬥。按照我愚蠢的想法,中國在上個世紀,就算是尚武,大不了也就是打打太極拳、下下圍棋、耍耍未開刃的劍。舞槍,爭兇鬥狠,怎麼也不是中國人的本。雖然火藥是我們的老祖宗發明的,但是中國人真喜歡玩槍玩炮的話,本就不是現在的模樣,就不會是帝國主義列強欺負我們,而是我們欺負人家了。

時至今,對於過去人的名和字,已經很難清楚。以我淺的那點古漢語知識,只知道名和字,通常都有聯繫,譬如屈原,名平,字原,平和原當然有關,又譬如主席他老人家的澤東和潤之,魯迅先生的樹人和豫才,都有沾得上邊的出處。王金髮的金髮既然是名,很可能出生的時候,頭髮是黃的,所謂黃據家譜上排行的譜名,王金髮是敬字輩,應該叫王敬賢,他的籍名是逸,為什麼取字“季高”總有一定道理。

“季高”這兩個字,似乎是針對譜名敬賢而來。

“季”是排列第四或最後的意思,季高的“季”顯然是謙詞。名和字未必就是王金髮本人取的,但是從取的名和字看,對他的未來是寄託了希望的。

從小一看,到老一半。少年王金髮似乎天生就是做俠士的料。國父孫中山稱王金髮為“東南一英傑”黃興也稱他為“東南名士,英雄豪傑”蔡元培的評價則是“大節觥觥,在人耳目”在這些典型的中國式評價之外,還有西方式的讚譽,譬如有人就稱王金髮是“中國的羅賓漢”自從對王金髮有興趣之後,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他為什麼會和中國其他的讀書人不一樣。還有一點也讓人捉摸不透,王金髮小小的年紀,哪來的槍。槍桿子裏能出政權,豈可兒戲,難道清政府對槍支的管制,就那麼不嚴肅。

王金髮的先人,據文獻可以查到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對於遙遠的先祖,我始終抱有懷疑態度。那些引以為豪的家譜,常常靠不住。過去人修家譜,總是發跡了以後,才會想到請人來修訂。地道的窮人用不着從墳墓裏,請出有錢的祖宗來裝飾自己的門面。因此一個不可迴避的事實就是,誰出了錢請人修家譜,誰在家譜上就佔便宜。野孩子認闊佬做親爹,暴發户花銀子修譜牒,這種事在古時候就有。無論你姓什麼,都可能在歷史上找出同姓的有名人物,只要你肯花錢,自然會有那些不長進的文化人,言之有理地替你考證,涎着臉為你吹牛。上海灘的大氓頭子杜月笙,做五十大壽時大修家譜,一羣幫閒文人便查出了杜的先人,是漢朝的什麼大將軍。

那位據文獻可以查到的王金髮在宋代的先人,叫王銍,此人當過官,與權相秦檜意見不合,便隱居在民間。有一天,王銍坐船路過嵊縣,正好趕上梅花盛開,兩岸幽香不斷,因此忽發奇想,打定主意在此定居。王銍能寫一些文章,這些文章如今仍然可以從縣誌中找到。再往後,到了南宋末年,王銍後裔中有一位叫做王勝三,是研究經學的,很有做官的才能。宋亡之後,有人推薦他當元朝的官,先提名為婺州提領,後來又薦為江西提舉,都被王勝三以“世為宋臣,恥食元祿”一口拒絕。王勝三後,又隔了若干代,到了明末,便有一位叫王三台的,有關他的記載要多一些,1984年,王舍村的村民基建,發現一處古墓,掘得會稽章正宸所撰的磚志一方,上題“明德衡南王先生墓誌銘”銘文如下:衡南王先生,蓋東越巨儒也,諱三台,字思位,能文,補諸生,師事海門周侍郎,講求命之學,一切言視動聽,悉衷以禮,貧而能樂,即弊裘疏水,皆饒佳趣,開門受徒,不下五百餘人。

王三台是王金髮的第十四代祖。然而名氣更大,則是王金髮的第十三代祖王禹佐。王三台教子有方,清兵入關之際,兒子王禹佐已經有了些功名,在當時的昌平做官。此昌平不知是否就是今天河北的昌平,反正是抗清的前線,清兵來犯,王禹佐守城不屈,與兒子國宣同殉國難。即將滅亡的明朝廷,一本正經例賜祭葬,並諡“忠襄”接下來,明亡於清,滿人跟玩似的就得了天下。這天下來得容易,因此氣量很大,往事過去就過去了,也不追究。到了乾隆爺時期,這位皇帝中的十全老人,心血來,乾脆跟着起鬨湊熱鬧,追諡王禹佐為“節愍”並允許在王禹佐的出生地嵊縣,小興土木,修建紀念祠堂。也真虧乾隆他老人家能想到“愍”這個字,一般來説“愍”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優惠和兇喪的意思,譬如屈原《九章?惜誦》的“惜誦以致愍兮”《三國志?魏書?武帝紀》的“朕以不德,少遭愍兇”另一解釋是憐憫和哀憐,譬如《三國志?吳書?吳主傳》中“孤甚愍之”微言可以有大義,乾隆皇帝心裏怎麼想的,只有老天爺才知道。

王禹佐生前喜歡的一副對聯,是“願持白節酬君父,莫玷污名累子孫”不累子孫,是古人做人的一個原則。

“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免費的口號是“老子英雄兒好漢,爹若反動兒混蛋”很多人吃盡了家庭成分不好的苦頭,都説是“文化大革命”的罪過,其實古人也講成分論,古諺就有“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的説法。強將手下無弱兵,虎門無犬子,王禹佐有七個兒子,幼子理齋義不帝清,看看苗頭不對,毅然從城裏搬到了嵊西董郎崗。王理齋先生便是王金髮家族在董郎崗的始祖。從他開始,一代代往後傳,又出現了一個叫王景風的人,這人就是王金髮的祖父。董郎崗的王氏家譜中是這樣記載的:少豪俠,愛遊而嗜飲,常招致賓朋滿座。尤好學技擊,習戎馬,有整軍經武之志,以非其時,不敢發也。辛酉之歲,太平軍入浙,有所展布,毅然從之,得為偏稗,率隊駐寧波,已而太平軍敗,知事不濟,乃散歸,恣飲以終其身。

偏稗應該是很小的軍官,有的文章誇大了這頭銜,恐怕也是由於“率隊駐寧波”引起的誤會。家譜的記載中,常會説些不切實際的大話,王金髮的祖父在太平軍裏,如果真有作為,在其他的歷史書上可以找到名字,清政府也不會放過他。不管怎麼説,這位當過長的祖父,對王金髮肯定會有非同小可的影響。祖父死的時候,王金髮已經22歲了,他請人為自己祖父寫墓誌銘,曾簡潔地介紹説:“其為人也,大類餘。”這話用現在的説法就是:“我爺爺這人,脾氣和格,都和我差不多。”通過對王金髮先人的考證,不難發現其祖先,都是在亂世大放光彩。如果真有什麼遺傳基因的話,王金髮也註定像他祖先一樣,只有在特定的時代裏,才能煥發出不同凡響的光芒。歷史從來就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亂世英雄起四方,英雄逢亂世,這也是機遇。沒有亂世,也就沒有什麼英雄。

3有一個現象很值得研究者注意,這就是封建社會里的早年喪父,對一個男人會有什麼樣的影響。王金髮和魯迅一樣,都是早年喪父。我們應該明白,家庭和家族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家庭只是家族中的一個細胞,它沐浴着家族世世代代的榮譽,同時也忍受着家族頹敗的傷害。對於家庭來説,喪父意味着一個家庭的崩潰,因為這個家庭中的參天大樹和台柱子倒了。弱強食,一個崩潰的家庭最先受到的傷害,往往是來自家族。因此家族既是孤兒寡母依靠的對象,同時也是虎視眈眈的敵人。魯迅是長子,王金髮是獨子,早年喪父的殘酷現實,不得不使他們過早地就肩負起家庭的重擔,他們必須時刻準備抗拒家族對自己家庭的侵害。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無論是魯迅,還是王金髮,都不能算窮人家庭出身。魯迅家族在紹興的舊居之大,很多去參觀的人都會到震驚。王金髮雖然是嵊縣的鄉下人,可是家裏也有田地一百多畝,有數十間寬敞的房屋,有很大的院落,還有園亭和花木,要不然也沒地方練習打靶。和城裏人魯迅一樣,王金髮的家庭顯然也是自己不用動手種田,靠吃租子剝削農民,否則他的母親也不會有錢專聘一位塾師,作為兒子的家教。我們過去常常講窮則思變。窮永遠是相對的,真正意義上的窮人,想變也變不了。真正窮人面臨的最大障礙,是温飽問題,温飽問題解決不了,想變也難。人只有從富人變窮了,家道中落,才會想到要變,要革命。魯迅的父親逝世不久,本家長輩集會商議,重新分配房產。在這樣的重新分配中,孤兒寡母總要吃虧,魯迅作為長子到場,看到分給自家的房屋又小又不好,在長輩的強迫下,也堅決不肯簽字。那時候,儘管魯迅還是個孩子,可是這點原則已經有了。魯迅後來寫文章談起這段往事,頗有慨地説:有誰從小康人家而墜入困頓的麼,我以為在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見世人的真面目。

世人的真面目,絕不會因為家族情面,就會犧牲自己的利益。封建宗法社會的虛偽,是在家族幌子下人吃人,是吃了人不吐骨頭。在今天的生意場上,我們常常會聽説宰人。宰人,就是家族吃人的古風遺傳。説白了,家族並不是什麼好東西。認識到這一點,也就明白為什麼中國的農村改革,最終不得不包產到户,户是家庭,而許多生產隊,便是由家族組成。只要是由家族組成的東西,就好不了。從正反兩方面來看,所謂家族,都有許多不可取的地方。家族往往意味着懶漢成羣,意味着欺軟怕硬,意味着閒言惡語,意味着大搞裙帶關係和徇私舞弊。家族的徹底瓦解,是時代進步的重要標誌之一。

另一方面,早年喪父,會使人們終身擺不了母親的影響。這也是為什麼魯迅和王金髮這些名重一時的人物,會成為駭人聽聞的大孝子的本原因。父親不在了,母親便成了唯一。魯迅本姓周,取筆名魯迅,其中魯是母姓“迅”和“訓”同音。對於魯迅他們那一代人來説,孝道也許是碩果僅存的封建社會華。為了孝道,魯迅只得十分痛苦地和並不相愛的朱安女士結為夫婦,其理由只是不讓自己的母親不高興。魯迅把朱安女士當做是母親送給自己的禮物,為了孝道,他必須好好地供養她。為了報答母親,魯迅活生生地和朱安過了20年沒有任何愛情的夫生活。孤兒寡母相依為命,造成了魯迅和王金髮這些人格上的早。王金髮的孝道和魯迅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王金髮最後的悲劇,可以説與不願意違背母命有關。王金髮之所以成為王金髮,與母親的教育分不開,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他最終的慘死,也與母親的教育分不開。過分的愛可以成為毒藥,幾乎所有談到王金髮的文章中,都提到了他的孝。這種孝,在用詞上,可以稱之為畏母。嚴母出孝子,孝是母親恩威並重的結果。畏母,不能簡單解釋為膽小和怕,畏中間包含着崇敬,因此頗有些像西方人所説的戀母情結。

蔡元培先生在民國六年為王金髮母親徐氏題字時,曾把她與為兒子刺上“忠報國”的岳母相提並論。少年王金髮沒有因為頑皮而失學,也沒有因為是獨子而嬌生慣養,最新的王金髮研究成果發現,王金髮不僅會寫詩,而且還能寫筆字和刻圖章。書法和篆刻對於舊時代的文人來説,算不了什麼本事,但是對於王金髮這樣的草莽英雄,便可以當回事説一下。在王金髮短暫的生涯中,許多大事都和他母親分不開。王金髮參加推翻清朝的民族革命,不少書本上都説王母大義凜然,積極支持兒子的行動。最有力的證據,就是毀家賣田,資助兒子革命。王母顯然是一個很了不得的女,兒子闖了禍,清兵就要來抓了,她只是哭着説:汝未有後,宜遠揚,汝兩婦及三齡女孩,吾當送之外家,無妨也。惟家產也被汝用盡,旅費只怕不足耳。

寥寥幾句,一個革命老太太的形象躍然紙上,一個寡婦,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兒子培養成人,在這關鍵時刻,她沒有驚慌,甚至比兒子還冷靜,她首先想到兒子還沒有留下後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儘管此時王金髮已經25歲,娶了兩個老婆,有個女兒已3歲,然而在老太太眼裏,他仍然還是一個闖了禍的大孩子,況且只有個孫女兒,也繼承不了王家的香火。她果斷地安排好了一切。王金髮投身革命,他的母親跟着他東躲西藏,可沒有少吃苦頭。謝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這樣寫着:孺人抱孫女銀娥避居孫拗嶺之繡雲庵。銀娥旋隨母徐桂姑歸外家,而季高次沈雄卿在紹興被拘入獄,閲數月始釋出。其後季高復返裏,聚徒眾於朱仙堂,孺人親執歡。官兵來捕,季高奔上海,孺人亦偕雄卿於十二月間冒風雪奔赴之,寓同志楊俠卿家中,時孺人年四十有七矣。戊申年正月返嵊,售田得資,以供季高赴本及雄卿在上海進學之學費,自往新昌明德庵誦經度。乙酉年至紹興隱修庵為人拜經,得錢以佐諸亡命者食用。庚戌秋,風聞以他事兵又來捕,乃奔楊望村之逢庵,轉入大覺庵。

中國農村的老太太喜歡唸佛,這真不是件壞事。縱觀王金髮母親的一生,在不同的地方唸佛修行,是其生活中的重要內容。王金髮發跡以後,在上海的租界買了花園洋房,他自己聲犬馬,花天酒地,豪賭冶遊,沒忘了在家中設一佛堂,專門僱了尼姑,陪老太太唸經做佛事。沒有比這更典型的中國式的孝子。王金髮母親似乎習慣凡事替兒子做主,她強迫他讀書,督責極嚴,兒子才17歲,就為他娶了一個長他4歲的女人做媳婦,這個女人便是徐桂姑。王金髮對母親為自己娶的這個髮一向不喜歡,因此一逮住了機會,年紀輕輕,就娶了個次沈雄卿。次就是小老婆。想想那個時候的人真有意思,上有老,下有小,中間還有兩個老婆,王金髮照樣能革命。

王金髮一生敬重自己的母親,只要是母親的命令,便無所謂原則,無所謂是非。既然母親跟着他吃盡了苦,他因此有一個非常樸素的念頭,這就是應該很好地報答母親的養育之恩。孝削弱了他的革命意志,成了他自甘墮落的藉口。當其他的革命者再一次本,繼續從事倒袁的二次革命時,王金髮竟以老母阻撓為由,賴在上海不走。王金髮一生最大的錯誤,也許就是服從了母親替他作的最後安排。這個最後安排,不僅讓王金髮的輝煌的名聲毀於一旦,而且把命也搭了進去。

4王金髮顯然不是讀書的料子,早在16歲的時候,他就參加了童子試。到了1903年,也就是科舉制度被徹底廢除的前兩年,王金髮已經21歲,奉母命再次去應試,這一次似乎有了些結果,《王季高君行述》説他“居然得一青衿”後人談到王金髮的學歷,都説是秀才,其來由恐怕是因為“青衿”這個詞。青衿是讀書人的意思,能稱得上讀書人的,自然應該是個秀才。

我總覺得王金髮的秀才身份有些可疑。事實上,秀才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東西。每當一個朝代到了沒落之際,讀書人就沒有什麼大用處。在清朝末年,凡有些思想的人,都不會把秀才的身份看得很重。有趣的是,王金髮第一次參加童子試,名落孫山,碰巧魯迅和周作人也參加了,很可能還在同一個考場。當時考場什麼樣的人都有,有白髮蒼蒼的老頭子,也有臭未乾的孩子,要想重温當時縣考的情景,只要去翻翻周氏兄弟的著作就行。所謂縣考,通常要經過初試、府試,然後還有院試,三榜題了名,才能算合格的秀才。魯迅和周作人顯然要比王金髮強一些,因為他們初試都及格了,只是可惜沒有能再往前走一步。我懷疑王金髮並沒有順利地通過三次‮試考‬,因為王金髮前後兩次參加科舉,試題已經略有不同,前者是考八股,後者則是策論。所謂策論,和八股文相比,換湯不換藥,不過多了些洋味,因此又叫洋八股。王金髮是嵊縣的鄉下人,改考洋八股,顯然不是他的所長。